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石彦文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此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审议《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涉及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敬云川、张淮、石彦文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