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331,149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110号)。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298.0337万股变更为40,331.148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6,298.0337万元变更为40,331.1486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
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9栋507室”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股票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 第四条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331,149股,股票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
2 |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9栋507室,邮政编码为215006。 | 第六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邮政编码为215123。 |
3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31.1486万元。 |
4 |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5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3,311,48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