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苏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4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29.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74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