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开新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821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24年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80,271.94万元。

为了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24.51%。

2、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48,478,785.62元(含印花税及交易费等费用)。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541,943,776.2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51%。

3、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金开新能600821*ST劝业、津劝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范晓波张宇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电话010-50950528010-50950528
传真010-50950529010-50950529
电子信箱ir@nyocor.comir@nyocor.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及风力发电行业。2024年,新能源行业迎来了里程碑式的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达到356GW,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14.1亿千瓦,超过煤电装机规模,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

2024年,新能源行业在持续繁荣和阶段性压力中笃行。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这预示着,新能源的繁荣不是昙花一现,而是国家中长期战略下的大势所趋和必然选择。同时,在新能源加快入市交易背景下,受限于电网调节消纳能力和新能源发电出力反调峰特性等因素,新能源面临的电量消纳和电价下行的压力增加。

2024年,新能源行业在加速探索和逐步规范中提质。面对日益严峻的消纳挑战,新能源加快探索与负荷侧结合,探索“绿电+”模式,首次提出了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目标,部署了“1+4”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电网投资建设加速,提高清洁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新型经营主体运行进一步规范,鼓励探索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分布式光伏进一步细化分类,调整上网模式;新型储能加强并网流程、相关标准、涉网试验要求以及调度运行方式等明确;电力市场运行、绿证核发交易等实现规范稳定运行。

(一)从供应侧看,风电、光伏装机增长再创历史,新型电力经营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

2024年,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部署实施,全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3%;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899万千瓦、753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85.2%和38.1%,其中,气电新投产装机规模创历年新高,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为历年第二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

14.1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

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新型电力经营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随着分布式、新型储能、源网荷储项目、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的大规模接入,结合日益增加的国内新能源消纳、国际碳关税压力,新型主体的运行、盈利模式亟需优化和规范。2024年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电力新型经营主体包含单一技术类、资源聚合类2类,鼓励其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对于分布式,进一步细化了分类、调整了上网模式,要求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全部自用或在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区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可接入电压等级从10kV提高到最高110kV。2024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分为调度调用和电站自用两类,强调规范新型储能的并网流程、相关标准、涉网试验要求以及调度运行方式,具体执行方式由各省自行制定。

电网对清洁资源的配置、调控能力建设加速。2024年,全国电网工程投资增长15.3%,超过电源工程投资12.1%的增速。政策方面,2024年2月2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2024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并逐步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2024年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明确,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满足各类新主体、新业态发展需求。

(二)从需求侧看,电力消费需求增长旺盛,绿电消纳更加注重系统性发力和向重点行业渗透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增加约6,300亿千瓦时。从用电产业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明显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增长水平,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4.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3.7%)增长领先;四大高载能行业2024年用电量同比增长2.2%。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分别下降1.0%、2.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3%、6.5%;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9.9%,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用电量同比增长21.7%,主要得益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发展。从用电区域看,西藏(13.9%)、安徽(11.9%)、重庆(11.0%)、云南(11.0%)、新疆(10.8%)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10%;浙江、湖北、江苏3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位于8%~10%。

可再生能源消纳更加注重全环节协同、系统性发力。长期以来,新能源的消纳责任主要由电网协调火电、水电等传统可调节电源承担,用户侧调节能力、新能源侧电能质量管理等尚未发挥消纳作用。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15号令《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由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按分工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202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数据局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部署了9项专项行动,涵盖提升上网质量、优化网架结构、加强智慧调度、新型储能应用、推进车网互动、注重需求侧协同等源、网、荷、储全环节,通过系统协同发力,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绿电消纳需求加力向重点行业聚焦和渗透。2024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重点行业方面,国务院部署了“1+4”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2024—2025年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0%左右,2024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四大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2024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电解铝、数据中心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明确2025年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且首次给各省分别下达了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目标,数据中心要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要求年均增长10%。工信部牵头发布了建材行业、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从体制侧看,电力市场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化,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

2024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7%,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售电量比重为76%,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47,528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4,268亿千瓦时。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6,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含绿电、电网代购)电量合计为45,484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1,052亿千瓦时。

电力市场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化。通过市场化交易,还原电力商品属性,让电价体现电能量的真实价值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0号令《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系统总结以往电力市场运行经验、形成运行规范、做出顶层设计,明确电力市场成员的分类和职责、交易品种的分类和交易方式、市场计量、结算、风险控制等。《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等陆续出台,进一步细化新能源、新型主体市场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绿电参与电力市场相关规则。2024年11月29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明确“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基本规范统一;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新能源统计监测日臻完备、绿证交易步入正轨。及时完整统计和监测新能源建设和并网情况,是统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基础,然而大量的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尤其是分布式项目规模小且分散,导致统计监测管理不及预期。2024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建档立卡项目编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的身份识别代码;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2024年9月5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现阶段仅允许交易1次。2024年10月9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分布式光伏首次提出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四可)要求;此后对所有新型经营主体均提出了四可建设要求。

碳排放核算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2024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聚焦职责领域,出台多项完善碳核算体系文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发改委指出,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2025年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工信部明确,2025年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明确,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要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一)公司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投资、管理、市场多线发展,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在地方国有新能源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在电力市场化大背景下,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创新业务领域,不断探索绿电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加强培育绿电转化相关产业,从单纯地生产绿电,逐步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源荷联动、多能互补”等多种模式,赋能绿色电力项目开发,积极探索绿色算力、绿铝等领域的战略机遇,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采购流程图如下所示: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依靠光伏发电组件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等,将太阳能、风能等转化为电能,通过电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将电能输送至电网,发电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日常生产过程中,公司需要做好运营监控与日常维护工作,以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销售模式

(1)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

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的销售模式主要是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通过与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

现阶段,公司部分项目除采取上述交易模式外,还采用市场化交易的模式。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是指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业主企业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企业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该模式下,发电企业与业主企业自行根据电表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电量,当地电网公司月度下发结算单确认总发电量和余电上网部分电量。

4、盈利模式公司盈利模式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或电力用户的电力的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或通过电力用户约定电价与用户实际使用电量等方式计算得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40,070,451,242.7931,932,660,212.5125.4832,694,922,57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94,601,373.628,943,128,953.803.938,369,224,503.82
营业收入3,612,171,823.083,327,748,339.448.553,082,262,48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719,429.73802,346,013.590.05732,483,07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5,696,251.31732,598,598.110.42683,767,999.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1,229,894.712,155,268,219.32-12.713,045,438,513.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79.20减少0.33个百分点12.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402.50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0.402.500.45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843,170,720.041,040,232,756.34946,456,123.35782,312,22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027,080.74269,188,010.28259,220,236.9356,284,10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6,246,506.55268,839,733.52258,782,577.0631,827,43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49,881.09287,205,078.491,067,249,399.13482,025,536.0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4,79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3,49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4,320,088223,398,72611.1900国有法人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0134,118,0156.7200国有法人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00,000,0005.0100国有法人
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6,702,1863.3400未知
资舟资产管理(深圳)066,583,4803.3300未知
有限公司-资舟睿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安联保险资管-招商银行-安联远见16号资产管理产品64,974,00064,974,0003.2500未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芯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2,877,3583.1500未知
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054,918,1562.7500国有法人
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37,06152,798,7792.6400未知
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星富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51,63252,436,3322.63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涉及

备注: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已由天津津诚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但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记载的股东名册,其股东名称与最新营业执照信息存在差异。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上述持股信息的更新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上述持股信息的更新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24金开能源GN001(碳中和债)132480042.IB2026-05-24300,000,0002.4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24金开能源GN002(碳中和债)132480066.IB2027-07-25500,000,0002.2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24金开能源GN003(碳中和债)132480099.IB2027-10-28200,000,0002.5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24金开能源GN004(碳中和债)132480165.IB2027-12-10550,000,0002.15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75.0770.584.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35,696,251.31732,598,598.110.42
EBITDA全部债务比0.070.09-22.22
利息保障倍数2.282.213.17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79.05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60%;实现利润总额10.68亿元,同比增长9.6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3亿元,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比增长0.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