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收购及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名称 | 议案表决结果 |
01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监事会 | 2024年04月0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02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03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8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04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规范,治理结构持续改善。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发生,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六)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效防范了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维护了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较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2024年,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