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智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对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4,158,2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董事长签名和公司盖章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湖南发展 | 指 |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国资委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 | 指 |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02月,“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发展集团 | 指 | 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株洲航电、分公司 | 指 |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航电分公司 |
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 | 指 | 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蟒电公司 | 指 | 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发展益沅 | 指 | 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 | 指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指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鸟儿巢公司 | 指 | 湖南鸟儿巢水电站发电有限公司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 指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发展新能源 | 指 | 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发展新能源娄星分公司 | 指 | 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娄星分公司 |
湖南发展养老 | 指 | 湖南发展集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湖南发展春华 | 指 | 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
开元发展 | 指 | 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展新置业 | 指 | 湖南发展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咨询公司 | 指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湘投售电公司 | 指 | 湖南湘投售电有限公司 |
湘咨工程咨询公司 | 指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湘投基金公司 | 指 | 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达晨创丰基金 | 指 |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达晨创鸿基金 | 指 |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玖康创投基金 | 指 | 湖南玖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达晨财智 | 指 |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吉林化纤 | 指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湘投金宜物业 | 指 | 湖南湘投金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医药私募基金公司 | 指 | 湖南医药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荣信建材 | 指 | 沅江荣信建材有限公司 |
银进公司沅江分公司 | 指 | 益阳市银进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 |
芷江县自然资源局 | 指 | 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湖南安装公司 | 指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深圳建融新能源 | 指 | 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第四工程公司 | 指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湖南发展 | 股票代码 | 00072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湖南发展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UNANDEVELOPMENT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UNANDEVELOPMENT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韩智广 |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2708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01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历次注册地址变化情况如下:1997年,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金果路15号”。2010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O组团”。2012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御景路16号MO组团7楼7204号”。2016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2708”。 | ||
办公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015 | ||
公司网址 | www.hnfzgf.com | ||
电子信箱 | hnfz@hnfzgf.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志科 | 陈薇伊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
电话 | 0731-88789296 | 0731-88789296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lzk@hnfzgf.com | cwy@hnfzgf.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185034687R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经营范围变化情况如下:1998年10月前,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加工农副产品、水产品、副食品;销售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房地产开发;提供餐饮、娱乐、汽车维修、客运服务。”1998年10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销售、加工农副产品、水产品、副食品;销售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房地产开发;提供餐饮、娱乐、汽车维修客运服务;投资、经营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2001年01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销售、加工农副产品、水产品、副食品;销售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光缆;房地产开发;提供餐饮、娱乐、汽车维修、客运服务;投资、经营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2001年04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销售、加工农副产品、水产品、食品;销售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光缆;投资房地产、餐饮、娱乐、汽车维修、交通、能源等产业。”2011年01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水力发电项目综合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储备及综合经营;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务、环保、旅游等项目的建设和管理。”2013年05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水力发电项目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储备及综合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储备及综合开发经营;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及经营管理;水务、环保、旅游等产业的建设投资及经营管理。”2016年01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养老、养生、医疗机构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股权投资、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额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水力发电综合开发经营;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器械、老年用品、药品、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休闲旅游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经营及物业管理。”2020年04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养老、养生、医疗机构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股权投资、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水力发电综合开发经营;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器械、老年用品、药品、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休闲旅游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经营及物业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经营。”2021年05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养老、养生、医疗机构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股权投资、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水力发电综合开发经营;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器械、老年用品、药品、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休闲旅游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经营及物业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2024年05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 |
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如下:1997年,公司控股股东为衡阳市供销社;1998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2004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2010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05月更名为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02月,“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丽云、李双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336,788,863.52 | 292,477,323.93 | 15.15% | 420,736,23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801,953.36 | 49,466,644.79 | 37.07% | 69,143,69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7,556,858.13 | 22,874,187.07 | 107.91% | 64,804,605.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5,187,778.45 | 369,545,872.96 | -49.89% | 78,566,110.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1 | 36.36%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1 | 36.36% | 0.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1.57% | 0.59% | 2.2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3,441,060,747.63 | 3,622,761,673.15 | -5.02% | 3,638,838,43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104,403,455.50 | 3,169,525,509.51 | -2.05% | 3,132,644,739.5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4,954,395.71 | 95,948,899.11 | 78,557,116.52 | 77,328,4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759,297.06 | 20,885,641.57 | 14,767,998.46 | 6,389,0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828,032.62 | 21,980,609.63 | 14,938,208.49 | -13,189,992.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40,775.32 | 58,090,212.43 | 48,371,755.17 | 40,385,035.5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196.70 | 225,279.82 | -286.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9,604.02 | 10,089,933.58 | 8,209,077.7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09,055.35 | -1,417,412.00 | 4,739,497.7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206,508.54 | 1,720,682.48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0.00 | 0.00 | -15,538,667.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135,583.59 | 23,778,247.87 | 12,353,323.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0.00 | 41,263.0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74,957.18 | 4,451,413.12 | 3,814,972.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612.75 | 1,425,669.89 | 3,370,824.30 | |
合计 | 20,245,095.23 | 26,592,457.72 | 4,339,094.0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清洁能源业务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
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2024年全国水电发电量14,239亿千瓦时,规模以上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349小时;风电发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风电平均利用率95.9%;光伏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光伏发电利用率96.8%。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湖南省总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其中,火电发电量1,0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水力发电量5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根据湖南省能源和运行工作会议信息,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2,982万千瓦,超过传统火电成为第一大装机主体。
(二)自然资源业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中国砂石协会《2024年中国砂石行业运行报告》,2024年度全国砂石产量152亿吨,同比下降9.4%。从需求端来看,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增速较2023年有所放缓,且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0.6%,双重因素叠加导致砂石总体需求下降,使得目前我国砂石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状态。2023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9%,而2024年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4%,增速放缓;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均出现较大降幅,对砂石需求产生了极大的抑制作用。2024年度,全国砂石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2024年12月,全国砂石综合均价为94元/吨,较2023年12月下降
10.8%。在部分地区,砂石价格下降幅度甚至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以及特别国债5,000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两新”(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领域。随着国家加大对基础建设领域的投资,2025
年砂石行业的供需情况预计将有一定程度的变化,绿色环保、智能化生产也将成为砂石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清洁能源及自然资源相关业务,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清洁能源公司主要开展水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湖南境内的株洲航电、蟒塘溪、鸟儿巢3座水电站以及南洲产业园分布式光伏电站,可控总装机容量为23.4451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南电网;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一部分由产业园内部企业消纳,剩余部分输入湖南电网。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 23.44451 | 23.44451 |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 0.00 | 0.00 |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1.163 | 0.00 |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4.063 | 3.50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1.10 | 8.89 |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 10.94 | 8.74 |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 27,386,912.13 | 28,264,621.10 |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 1.51 | 1.68 |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 4,961 | 3,790 |
2、自然资源公司以湖南发展益沅为平台,开展河砂、河卵石、碎石等产品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销售业务,主要从具有河道采砂经营权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批发砂石后分销,报告期内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为延伸砂石产业链,提升砂石资源附加值,逐步向高附加值砂石产业转型,湖南发展益沅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合作,控股设立湖南发展琼湖建材,在湖南沅江投资建设机制砂加工厂,已于2024年全面投产。该项目主要采用“圆锥+立轴+对辊+棒磨”制砂工艺,配套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蟒电公司与湘投售电公司签订了《委托售电服务合同》,2024年湘投售电公司代售电量27897.39万千瓦时,代售电量占蟒电公司总销售电量的100%;蟒电公司与国网怀化供电分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电合同》,2024年下网购入电量31.02万千瓦时,占蟒电公司总销售电量的0.11%。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丰,水电业务板块发电厂利用小时数较上年同期增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水电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非化石能源,具有可再生、无污染、二氧化碳“零排放”等特征,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转型目标和电力行业发展规划,水电消纳享有政策优先权。公司长期从事水力发电综合运营,经营调度和日常管控等方面经验丰富。依托专业的人才队伍,秉承安全生产、科学调度、经济运行、精细管理的理念,公司各电站保持较高的水能利用率,水电经营业绩良好。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地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公司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全力落实发展战略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78.89万元,同比增长1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0.20万元,同比增长37.07%。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44,106.07万元,负债总额26,955.43万元,资产负债率7.83%,财务状况良好。
(一)清洁能源
1、水力发电
根据湖南省气象局的公开信息,2024年湖南天气气候形势复杂,气温创百年来新高,极端强降雨事件多发。全省平均气温18.8℃,较常年偏高1.1℃,再创1910年我省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新高(原最高值为2023年的18.7℃)。根据公司水情系统统计,全年株洲航电总入库水量同比增加83.67%,蟒电公司总入库水量增加118.24%,鸟儿巢公司总入库水量同比增加115.13%。位于株洲县境内湘江干流的株洲航电,发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236小时,远超全省平均水平。报告期内,株洲航电累计完成发电量78,535.00万千瓦时,实现上网电量77,275.8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5.54%;蟒电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8,214.64万千瓦时,实现上网电量27,879.3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57.74%;鸟儿巢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3,903.41万千瓦时,实现上网电量3,846.9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1.69%。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制度筑基、预防为先、动态管控”的安全治理路径,围绕制度体系完善、专业力量强化、风险预控优化、隐患治理深化四大维度精准发力,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制度提升等工作,以制度执行力筑牢安全防线,压紧压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发电机组未发生非计划停运和责任安全事故。特别是2024年六月以来,湖南多地普降暴雨,受强降雨叠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各水电站所处湘江、沅江等流域水位普遍上涨,防洪度汛形势严峻,鸟儿巢公司上半年最大洪峰达到1,200立方米/秒;蟒电公司遭遇近50年一遇的洪水,洪水过境时最大洪峰流量达到6,380立方米/秒。公司强化汛中组织部署,加大督导强度,加密调度频次,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积极迎战汛情,成功抵御近50年罕见洪水,确保了平安度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株洲航电安全运行7100天,鸟儿巢公司安全运行5990天,蟒电公司安全运行8858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能源行业,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投资建设株洲航电枢纽(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拟新增1台装机容量为35MW的灯泡贯流式机组,现已完成项目核准立项及项目工程、设备、安装等招标工作。
2、光伏发电
在坚持做强做优水电主业的同时,公司聚焦“双碳”目标持续优化业务布局,积极推动光伏发电业务。公司南洲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报告期内完成发电量377.09万千瓦时,实现上网电量
371.95万千瓦时。
为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根据公司“做强做优能源核心业务”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湖南发展新能源及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湖南发展新能源投资的娄星产业开发区3.5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于2025年03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2.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株洲经开区果子熟了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均已动工建设,湘阴县卓达金谷创业园分布式光伏项目正推进相关备案工作;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光伏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2023年,公司与各合作方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通过支付意向金方式提前锁定的青海某光伏项目已于2024年末全容量并网发电。目前,公司正加快推进投资论证,严格监督项目消缺整改与工程收尾等工作。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以点带面策略、强化由小及大路径、优化滚动推进机制,构建‘近期落地、中期储备、远期谋划’的三级项目梯队,持续深耕省内外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开发,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自然资源
报告期内,砂石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在供给端,长江流域沿江等地大型砂石矿山陆续投产,部分采区加大天然砂开采力度,北方天然山砂、河砂通过海运销往长三角。在需求端,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正处于投资增速换挡期,部分区域市场呈现项目建设周期优化调整的趋势,砂石需求量偏低。报告期内,湖南发展益沅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琼湖建材销售河砂、河卵石、机制砂等产品共
108.54万吨,其中控股子公司湖南琼湖建材投资建设的机制砂加工厂,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目前正按计划开展生产经营。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36,788,863.52 | 100% | 292,477,323.93 | 100% | 15.15% |
分行业 | |||||
清洁能源 | 266,806,640.08 | 79.22% | 219,301,133.03 | 74.98% | 21.66% |
自然资源 | 56,364,675.05 | 16.74% | 57,948,326.14 | 19.81% | -2.73% |
医养健康 | 0.00 | 0.00% | 2,915,657.51 | 1.00% | -100.00% |
服务业及其他 | 13,617,548.39 | 4.04% | 12,312,207.25 | 4.21% | 10.60% |
分产品 | |||||
清洁能源 | 266,806,640.08 | 79.22% | 219,301,133.03 | 74.98% | 21.66% |
自然资源 | 56,364,675.05 | 16.74% | 57,948,326.14 | 19.81% | -2.73% |
医养健康 | 0.00 | 0.00% | 2,915,657.51 | 1.00% | -100.00% |
服务业及其他 | 13,617,548.39 | 4.04% | 12,312,207.25 | 4.21% | 10.60% |
分地区 | |||||
省内 | 336,788,863.52 | 100.00% | 292,477,323.93 | 100.00% | 15.15% |
分销售模式 | |||||
经销 | 49,952,217.02 | 14.83% | 57,948,326.14 | 19.81% | -13.80% |
直销 | 286,836,646.50 | 85.17% | 234,528,997.79 | 80.19% | 22.3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 | ||||||
清洁能源 | 266,806,640.08 | 115,480,236.44 | 56.72% | 21.66% | 7.97% | 5.49% |
自然资源 | 56,364,675.05 | 61,958,230.41 | -9.92% | -2.73% | 15.09% | -17.02% |
分地区 | ||||||
省内 | 336,788,863.52 | 185,653,959.78 | 44.88% | 15.15% | 2.63% | 6.73% |
分销售模式 |
经销 | 49,952,217.02 | 46,737,613.25 | 6.44% | -13.80% | -13.19% | -0.66% |
直销 | 286,836,646.50 | 138,916,346.53 | 51.57% | 22.30% | 9.33% | 5.75% |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清洁能源 | 销售量 | 万千瓦时 | 109,374.05 | 87,402.95 | 25.14% |
生产量 | 万千瓦时 | 111,030.14 | 88,852.19 | 24.96% | |
自然资源 | 销售量 | 万吨 | 108.54 | 134.12 | -19.07% |
生产量 | 万吨 | 31.59 | 7.74 | 308.14% | |
库存量 | 万吨 | 13.31 | 4.26 | 212.4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自然资源业务板块生产量和库存量变化,主要系湖南发展琼湖建材投资的机制砂加工厂2023年为生产调试阶段,2024年正式启动生产,生产量增加,库存量相应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预付账款)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尾料(河卵石)、河砂 | 荣信建材 | 27,000 | - | - | - | 是 | |
河砂 | 荣信建材 | 20,000 | - | - | - | 是 | |
建筑用砂砾石 | 荣信建材 | 3,500 | - | - | - | 是 |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清洁能源 | - | 115,480,236.44 | 62.20% | 106,955,709.85 | 59.12% | 7.97% |
自然资源 | - | 61,958,230.41 | 33.37% | 53,836,491.36 | 29.76% | 15.09% |
医养健康 | - | 0.00 | 0.00 | 13,160,548.44 | 7.28% | -100.00% |
服务业及其他 | - | 8,215,492.93 | 4.43% | 6,944,860.95 | 3.84% | 18.30% |
说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养老82.50%股权转让给医药私募基金公司,并于2023年12月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自2024年01月起,医药私募基金公司已对湖南发展养老实施控制,湖南发展养老将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范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2024年0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统筹开发该地区的新能源项目,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024年05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90,635,567.8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6.3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252,042,431.63 | 74.84% |
2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 11,497,766.50 | 3.41% |
3 | 湖南发展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 10,855,255.56 | 3.22% |
4 | 沅江市伍兴建材有限公司 | 9,937,572.12 | 2.95% |
5 | 沅江市晨皓建材有限公司 | 6,302,542.04 | 1.87% |
合计 | -- | 290,635,567.85 | 86.3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6,854,837.9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0.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0.59%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沅江市荣信建材有限公司 | 28,231,813.73 | 35.08% |
2 | 益阳市银进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 | 13,274,530.02 | 16.50% |
3 | 湖南能源集团控制的除湖南发展以外的企业 | 8,518,598.50 | 10.59% |
4 | 长沙市伟绅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3,954,181.29 | 4.91% |
5 | 汉寿县阳铭砂石有限公司 | 2,875,714.42 | 3.57% |
合计 | -- | 56,854,837.96 | 70.6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供应商第3名由以下供应商组成: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1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5,073,451.42 |
2 | 湖南湘投金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98,681.36 |
3 | 湖南省国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899,031.76 |
4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347,433.96 |
合计 | 8,518,598.50 |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73,000.23 | 127,398.53 | 35.79% | 主要系费用支出变化所致。 |
管理费用 | 50,573,933.21 | 52,851,388.66 | -4.31% | |
财务费用 | -8,516,731.72 | -24,001,633.02 | 64.52% | 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8,488,338.78 | 12,728,508.74 | -33.31% | 主要系研发投入变动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灯泡贯流式机组检修评价体系建设暨水轮发电机组状态检修研究 | 使机组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偶发事故,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和可用率,继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 已完成 | 对灯泡贯流式机组展开状态检修研究,建立有效的机组状态评价体系和评分方法,根据设备状态评价提供设备状态信息来安排维修计划,是一种现代化的检修管理手段 | 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提升检修效率 |
机组调速器系统转速测控装置研究 | 通过对机组调速器转速测控装置研究,保证机组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 | 未完成,预计2025年06月完成 | 提高机组发电的效率和可靠性 | 提高机组发电的效率和可靠性 |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红外测温数据分析研究 | 通过对机组定转子和轴系测温研究,防止机组事故发生,保证机组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 | 已完成 | 防止机组事故发生,保证机组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 | 防止机组事故发生,保证机组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 |
湘江流域暨空洲电厂水情测报系统研究 | 通过对水情测报系统研究,提高水情测报的准确性 | 已完成 | 提升有效水能利用率 | 提升有效水能利用率 |
省调SDH光传输设备性能可靠性研究 | 通过对调度系统SDH光传输设备的研究,提升调度通讯系统通讯的及时性可靠性 | 已完成 | 提升调度指令的及时性可靠性,防止断网事故发生 | 提升调度指令的及时性可靠性 |
厂房照明节能降耗智能控制研究 | 通过对厂房照明系统改造研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 已完成 | 节约能源、降低损耗率 | 节约能源、降低损耗率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6 | 52 | -30.7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8.18% | 18.31% | -0.1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32 | 42 | -23.81% |
硕士 | 2 | 3 | -33.33% |
专科 | 2 | 7 | -71.4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3 | 14 | -7.14% |
30~40岁 | 12 | 16 | -25.00% |
40岁以上 | 11 | 22 | -5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8,488,338.78 | 12,728,508.74 | -33.3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2% | 4.35% | -1.8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发生变化,系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未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变化,主要系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未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4,588,380.22 | 543,962,807.79 | -27.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9,400,601.77 | 174,416,934.83 | 20.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87,778.45 | 369,545,872.96 | -49.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912,617.24 | 1,100,965,764.72 | -35.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7,532,354.57 | 1,317,946,515.20 | -35.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619,737.33 | -216,980,750.48 | 37.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806,171.77 | 0.00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8,372,217.86 | 3,186,975.42 | 13,027.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566,046.09 | -3,186,975.42 | -8,138.7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998,004.97 | 149,378,147.06 | -242.5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9.89%,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综合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35.34%,本期发生额主要系银行定制存款及存单到期、处置吉林化纤股票、深圳达晨创丰基金和深圳达晨创鸿基金投资回款、联营企业减资等;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35.69%,本期发生额主要系购买银行存款、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工程建设支出等;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50%,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综合影响所致;
(5)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发生额主要系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的银行借款、蟒电公司小股东增资;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13,027.56%,本期发生额主要系蟒电公司46%股权收购、公司现金分红;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138.72%,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综合影响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42.59%,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全年发生额共9,359.64万元。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9,001,287.52 | -8.79% | 主要系按持股比例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吉林化纤股票减持收益所致。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2,819,423.89 | -2.75% | 系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计提的存货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5,883,503.11 | 25.27% | 主要系受采砂许可批复延后、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采区开采量减少,上游供货不及预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确认上游供应商的补偿款。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747,919.52 | 1.71% | 主要系滞纳金。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06,746,350.24 | 17.63% | 704,048,966.32 | 19.43% | -1.80% | 本期支付蟒电公司46%股权收购款。 |
应收账款 | 26,054,528.91 | 0.76% | 17,184,765.45 | 0.47% | 0.29% | |
存货 | 13,422,877.71 | 0.39% | 7,873,463.28 | 0.22% | 0.17%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439,885.86 | 6.20% | 221,165,087.70 | 6.10% | 0.10%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693,533.34 | 1.36% | 71,288,076.21 | 1.97% | -0.61% | |
固定资产 | 1,471,626,987.01 | 42.77% | 1,550,112,096.40 | 42.79% | -0.02% | |
在建工程 | 60,890,325.88 | 1.77% | 17,595,416.33 | 0.49% | 1.28% | 期末余额主要系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 |
合同负债 | 6,709,858.48 | 0.19% | 4,492,321.51 | 0.12% | 0.07% |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2.88% | 0.00 | 0.00% | 2.88% | 主要系湖南发展琼湖建材取得银行借款。 |
其他应收款 | 386,521,601.83 | 11.23% | 369,280,384.25 | 10.19% | 1.04% | 期末余额主要系公司按协议 |
支付的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 | ||||||
预付账款 | 337,898,495.36 | 9.82% | 401,238,076.82 | 11.08% | -1.26% | 主要系本期供应商退款及货款抵扣。 |
无形资产 | 70,883,581.89 | 2.06% | 35,485,060.91 | 0.98% | 1.08% | 主要系蟒电公司本期购买土地使用权。 |
应付账款 | 52,879,469.22 | 1.54% | 48,056,841.21 | 1.33% | 0.2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835,396.16 | 0.00 | 0.00 | 0.00 | 0.00 | 10,144,451.51 | 2,309,055.35 | 0.00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0,45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475,000.00 | 85,975,000.00 |
金融资产小计 | 98,285,396.16 | 0.00 | 0.00 | 0.00 | 0.00 | 10,144,451.51 | -2,165,944.65 | 85,975,000.00 |
上述合计 | 98,285,396.16 | 0.00 | 0.00 | 0.00 | 0.00 | 10,144,451.51 | -2,165,944.65 | 85,975,00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1、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变动增加230.91万元,系本期出售的吉林化纤股票确认的投资收益。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变动减少447.50万元,系本期收回深圳达晨创丰基金投资115万元,收回深圳达晨创鸿基金投资332.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61,445,400.33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1,441,956.79 | 借款抵押 |
合计 | 82,887,357.12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36,787,800.00 | 63,000,000.00 | 593.3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 电力 | 新设 | 1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 - | 电力 |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 - | - | 否 | 2024年04月17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20、2024-021以及2024-023公告。 |
湖南发展新能源 | 电力 | 新设 | 1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 - | 电力 |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 - | - | 否 | 2024年05月2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27、2024-028以及2024-032公告。 |
合计 | -- | -- | 11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 | 自建 | 是 | 电力 | 37,797,143.54 | 54,633,621.81 | 自筹 | 32.70% | - | -663,751.40 | 37,797,143.54 | 2022年07月07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42、2022-043、2022-053以及2022-076公告。 |
合计 | -- | -- | -- | 37,797,143.54 | 54,633,621.81 | -- | -- | - | -663,751.4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0420 | 吉林化纤 | 34,999,998.88 | 公允价值计量 | 7,835,396.16 | 0.00 | 0.00 | 0.00 | 10,144,451.51 | 2,309,055.35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34,999,998.88 | -- | 7,835,396.16 | 0.00 | 0.00 | 0.00 | 10,144,451.51 | 2,309,055.35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鸟儿巢公司 | 子公司 | 电力 | 30,000,000.00 | 223,079,499.38 | 54,085,938.72 | 11,516,814.12 | -8,726,963.77 | -8,984,455.05 |
蟒电公司 | 子公司 | 电力 | 279,774,746.16 | 423,091,320.19 | 416,217,086.86 | 67,380,994.67 | 40,102,107.64 | 29,429,222.89 |
湖南发展益沅 | 子公司 | 砂石、机制砂 | 600,000,000.00 | 765,750,744.45 | 617,430,072.51 | 56,364,675.05 | -23,005,499.57 | -2,815,994.20 |
备注:湖南发展益沅系按照合并报表数字进行填报。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 新设 |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是基于公司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能源核心主业定位,做强做优能源核心业务。 |
湖南发展新能源 | 新设 |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是基于公司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统筹管理考虑,有利于公司聚焦能源核心主业定位,做强做优能源核心业务,助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聚焦能源核心主业定位,顺应绿色低碳趋势,重点围绕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能源产业并购开展投资布局,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将锚定能源核心主业,充分发挥融资及资源整合优势,紧扣效益、效率、效能提升主线,加速打造国内一流、区域领先的综合性清洁能源上市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8,38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4.40万元,奋力开拓能源产业新格局(该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水力发电:(1)流域来水风险。水电经营与自然气候密切相关,流域来水的变化对公司发电量及经营业绩均会产生重要影响。(2)行业政策风险。水电行业受到国家经济增长和宏观政策影响,电价、财税、电力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3)安全生产风险。受发电机组长时间运行和设备老化的影响,公司水电生产经营工作存在安全风险。
对策:通过安全生产、科学调度和精细化管理,继续保持较高水能利用率,持续跟踪行业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加强对电力市场形势、市场交易规则的跟踪研究和分析研判,尽量降低各种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2、光伏发电:(1)电力市场化政策变化导致电价不及预期的风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目前各省尚未出台具体方案,方案出台后可能对上网电价造成影响。(2)极端天气所导致的风险。强湿度、强降雨、雷暴、强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可能会损坏光伏发电设备,导致光伏电站无法正常运作,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3)消纳不及预期的风险。未来园区如出现入驻企业流失、企业耗能降低等减少园区用电量的情况,项目消纳比例可能降低,进而影响项目投资收益。
对策:密切关注发改委及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政策动态,加强与各省能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并评估各省具体实施方案对上网电价的可能影响;密切关注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加强与园区管理方沟通,关注园区企业用电量变化情况,尽量降低各种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3、砂石业务:(1)政策风险。河道采砂和砂石销售属于政府管制行业,相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变化对上游供货情况和公司砂石经营业绩均可能产生重要影响。机制砂加工生产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粉尘、尾泥等污染物,环保政策的调整可能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力。(2)市场风险。砂石骨料需求对基建房建行业等依赖性较强,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对策:持续跟踪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动态,积极配合环保要求,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正常生产的影响;把握市场供求关系,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积极开发储备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元产品线,努力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有效应对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10月10日 | “全景路演”网站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加“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了解公司水电及砂石销售业务情况等。未提供文字材料。 | 具体内容详见“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体制机制,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报告期内,公司修编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治理权责边界更加明确,合规运作基础进一步巩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合法合规性进行现场见证,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听取股东意见,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关于公司党委
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依法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实施《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党建与公司生产经营互融共进。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召开会议,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具备有效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召开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重大决策、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对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要求,以保障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按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分别设置了人力资源部,各自负责管理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公司和控股股东的董事会、监事会各自独立运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担任职务的情形,公司人员和控股股东人员划分明确。
3、资产方面: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对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
4、财务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财务分开、独立核算。公司设有独立运行的资金财务部,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5、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均能独立运作,具有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三、同业竞争情况?适用□不适用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湖南能源集团 | 地方国资委 |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控股股东发展集团与湖南能源集团于2022年09月09日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发展集团持有的湖南发展44.99%股权(208,833,642股)无偿划转至湖南能源集团。湖南能源集团与公司在水力发电、分布式光伏领域存在业务重合的情形。 | 就该同业竞争事项,湖南能源集团于2022年09月15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解决措施详见2022年09月16日披露的《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八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内容。 | 1、公司已完成蟒电公司股权收购并改组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2月起将蟒电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040、2023-041、2023-044、2023-055、2023-058、2023-059、2023-065、2023-066、2024-001以及2024-004公告;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以及2025-019公告。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3.69% | 2024年04月23日 | 2024年04月24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2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 | 本期增持股份 | 本期减持股份 | 其他增减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股) | 数量(股) | 数量(股) | (股) | (股) | ||||||||
韩智广 | 男 | 4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4月19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志刚 | 男 | 57 | 董事、总裁 | 现任 | 2020年04月17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谭明璋 | 男 | 61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9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培强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9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丁景东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9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倪莉 | 女 | 4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2年05月12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徐志明 | 男 | 51 | 股东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9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蔡治舟 | 男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18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剑波 | 男 | 56 | 副总裁 | 现任 | 2025年03月13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志科 | 男 | 4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8月10日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9年10月15日 | - | |||||||||
尹小田 | 男 | 50 | 副总裁 | 离任 | 2020年04月17日 | 2025年02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长:韩智广先生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湘投金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董事、总裁:刘志刚先生
男,1967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益阳市资阳区政府办主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副区长;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党组书记;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3、董事:谭明璋先生
男,1964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具有国家项目管理师资格证、国家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澳大利亚项目管理师培训证。曾任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生产经营部部长、院长助理。曾担任多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并获多项中国水利大禹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独立董事:李培强先生
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科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研究方向为电力系统负荷建模与电压稳定、大规模储能及其在电网中的应用、分布式能源与微电网。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纵向项目10余项,完成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公司等横向项目20余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5、独立董事:丁景东先生
男,1969年0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南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曾任湖南天心实业总公司会计;湖南省食品工业集团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主任、湖南分所副所长、深圳分所所长。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沙分所总经理,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MPACC业界导师,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被评为“湖南十大金牌注册会计师”。
6、监事会主席:倪莉女士
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金源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湖南金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外派湖南金丽豪汽车铝轮电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株洲九方大酒店财务部经理;湖南省经投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外派湖南金源大酒店财务部副经理;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室职员、副主任;湖南湘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部长。现任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财务部部长,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7、监事:徐志明先生男,1974年0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农工党衡阳市委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人民政府挂职任副乡长);湖南省衡阳市侨联副秘书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湖南省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8、职工监事:蔡治舟先生男,1987年0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主管;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部主管;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投资部主管;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湖南湘发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市场开发部部长,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9、副总裁:王剑波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部长,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部长、风控法务部部长、职工监事,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风控审计部部长;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10、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志科先生男,1984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项目经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湖南发展源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发展集团水电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 | 任期终 | 在股东单位是否 |
始日期 | 止日期 | 领取报酬津贴 | |||
韩智广 |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 | - | 是 |
倪莉 |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纪委委员、财务部部长 | - | - | 是 |
徐志明 | 湖南省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 - | -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韩智广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李培强 | 湖南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 | - | 是 |
丁景东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总经理 | - | -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确定高管薪酬,并严格执行有关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公司外部董事、监事薪酬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执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韩智广 | 男 | 49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刘志刚 | 男 | 57 | 董事、总裁 | 现任 | 78.04 | 否 |
谭明璋 | 男 | 61 | 董事 | 现任 | 4 | 否 |
李培强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丁景东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倪莉 | 女 | 4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徐志明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3 | 否 |
蔡治舟 | 男 | 37 | 职工监事 | 现任 | 39.90 | 否 |
尹小田 | 男 | 50 | 副总裁 | 离任 | 60.16 | 否 |
李志科 | 男 | 41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0.16 | 否 |
合计 | -- | -- | -- | -- | 261.2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3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0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1月30日 | 2024年01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0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 | 2024年04月02日 | 2024年04月03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1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16日 | 2024年04月17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2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7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2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2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7月11日 | 2024年07月12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3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8月23日 | 2024年08月24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4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4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2日 | 2024年10月24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5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5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1日 | 2024年11月23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6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4-063)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 | 现场出席董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董 | 缺席董事会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大 |
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事会次数 | 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事会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会次数 | |
韩智广 | 13 | 13 | 0 | 0 | 0 | 否 | 1 |
刘志刚 | 13 | 13 | 0 | 0 | 0 | 否 | 1 |
谭明璋 | 13 | 1 | 12 | 0 | 0 | 否 | 1 |
李培强 | 13 | 1 | 12 | 0 | 0 | 否 | 1 |
丁景东 | 13 | 1 | 1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丁景东、韩智广、李培强 | 5 | 2024年03月07日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部分高管、公司总部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充分沟通 | - | - | - |
2024年03月07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03月2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08月1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培强、韩智广、丁景东 | 3 | 2024年04月02日 | 开展公司2023年度高管考核 | - | - | -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12月05日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韩智广、谭明璋、李培强 | 7 | 2024年01月23日 |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2024年03月2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05月13日 |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08月13日 |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08月23日 |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娄星产业开发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11月14日 |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果子熟了(湖南)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
2024年12月20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同意相关议案 | - | -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8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98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9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5 |
销售人员 | 3 |
技术人员 | 65 |
财务人员 | 16 |
行政人员 | 59 |
合计 | 19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6 |
本科 | 108 |
大专 | 23 |
其他 | 31 |
合计 | 198 |
2、薪酬政策
对内具有公平性:以岗位价值为基础,按照岗位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和贡献确定固定收入;以绩效评估为依据,按照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定变动收入,在公司内部建立以岗位和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对外具有竞争力:根据公司所在领域及业务发展确定薪酬的比对市场,通过定期的外部薪酬调查等对公司的薪酬水平、结构进行定期调整,确保整体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严格执行有关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3、培训计划
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及工作要点,以年度为周期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内外结合,开展规范规程、专业知识、能力提升、党建党务、新员工入职等培训。根据需要不定时组织中高层调训及外训,着重提升管理岗位的履职能力、专业技术岗位的胜任能力,完善员工知识结构,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公司绩效。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了《公司章程》涉及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条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执行: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6.9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2023年度分红派息事项已于2024年06月14日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6415828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3,207,914.1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3,207,914.10 |
可分配利润(元) | 670,815,698.8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规范实施“三会一层”法人治理体系,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决议,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 - | - | - | - | - | -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1)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2)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报形成违法情形的;(3)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和侵占企业资产情形的;(4)从历史经验和未来发展来看发生可能性超过8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5)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重要缺陷:(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基本判断的;(2)从历史经验和未来发展来看发生可能性超过5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准确性的。一般缺陷:(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过程错误,但不会直接形成核算与报告错误的;(2)从历史经验和未来发展来看发生可能性超过3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资产安全性的。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1)可能造成公司战略目标完全无法实现,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效率异常低下,严重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3)可能导致公司严重违法,并可能由此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4)可能造成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严重舞弊或侵占公司资产的;(5)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无效的。重要缺陷:(1)可能造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无法完成,但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3)可能导致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并可能被外部监管机构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4)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效率低下,影响公司政策正常落实的。一般缺陷:(1)可能影响公司短期目标难以完成,但不至于影响公司年度目标的;(2)可能影响业务管理效率,不利于公司持续改善提升的;(3)可能导致公司和员工行为轻微违法违规,但不会造成实际损失的;(4)其他监管要求和公司政策规定应当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情形的。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当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同时适用两个标准,则按顺序适用):重大缺陷:(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利润总额5%;(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0.5%。重要缺陷:(1)利润总额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利润总额5%;(2)资产总额0.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0.5%。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当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同时适用两个标准,则按顺序适用):重大缺陷:(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50%。重要缺陷:(1)资产总额0.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2)30%≤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50%。一般缺陷:(1)资产总额 |
一般缺陷:(1)利润总额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利润总额3%;(2)资产总额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漏报金额<资产总额0.3%。 | 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3%;(2)10%≤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30%。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湖南发展公司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湖南发展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结合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配套修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修编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多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二)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汇报,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以便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三是及时征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提升决策科学性。
(三)进一步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
一是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员工参加监管单位举办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二是由证券事务部做好最新政策法规的整理汇总,及时传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参考,进一步提高“关键少数”的合规经营意识。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所属的水电企业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综治维稳方面2024年公司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综治维稳基础管理工作,多措并举筑牢平安建设“防护墙”,一是强化责任体系,通过签订平安建设目标责任状,构建领导班子、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三级责任链条,形成全员参与的平安建设格局;二是创新法治宣教,依托新媒体平台、集中学习及主题月活动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覆盖女职工权益保护、国家安全教育、金融投资保护等重点领域;三是提升安防能级,围绕电力企业防恐防暴综合能力提升,组织开展电力系统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项目创建,所属蟒塘溪电站、株洲航电枢纽分别于2024年08月、12月顺利通过了电力系统Ⅱ级重点目标达标验收,实现治安防恐人防、物防、技防有效整合与综合能力提升;四是深化区域联动,株洲航电与属地派出所建立"警企联防"机制,通过签订协议、联合巡逻等常态化举措,推动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持续优化,打造平安共建生态圈。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护航企业稳定发展。
(二)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对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均单独统计并披露。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信息披露与沟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关于公司的信息均可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平台获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互动易专用邮箱及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公司的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与职工权益保护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努力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监事作用,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签订职工集体合同,为职工提供基本福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做好公司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常态化开展为职工办实事活动。
(四)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视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公司工会积极开展消费帮扶,组织采购双牌县盘家村、绥宁县等农产品助力乡村振兴。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深入开展党建联村、联点联建等活动,公司(含所属子企业)共计捐赠12.2万元用于绥宁县李熙桥镇陈家村开展灾后重建、芷江县芷江镇多村乡村振兴联点帮扶等,公司工会积极开展消费帮扶,组织采购农产品10.04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湖南能源集团 |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湖南能源集团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自湖南能源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五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资产出售、委托管理、业务整合、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和解决前述业务重合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2、本次收购完成后,湖南能源集团或湖南能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湖南发展主要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湖南能源集团将书面通知湖南发展,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湖南发展或其控股企业,但与湖南发展的主要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湖南发展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湖南能源集团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湖南能源集团,则应视为湖南发展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湖南能源集团或湖南能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湖南能源集团或湖南能源集团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湖南发展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湖南发展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湖南能源集团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若湖南发展认为该等商业机会符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上市公司直接实施的,从支持湖南发展发展角度出发,湖南能源集团可在与湖南发展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湖南能源集团或湖南能源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先行投资、收购或代为培育。湖南能源集团承诺,待相关业务或资产符合注入湖南发展的条件后,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符合湖南发展利益的前提下,优先以公允价格向湖南发展转让相关业务或资产。3、本次收购完成后,若湖南能源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湖南能源集团将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按照上述第1条承诺予以规范解决。4、在湖南能源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情形消除前,湖南能源集团 | 2022年09月15日 | 2027年09月15日 | 1、公司已完成蟒电公司股权收购并改组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2月起将蟒电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040、2023-041、2023-044、2023-055、2023-058、2023-059、2023-065、2023-066、2024-001以及2024-004公告;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以及2025-019公告。 |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5、上述承诺于湖南能源集团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6、如因湖南能源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湖南能源集团将承担赔偿责任。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0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4年0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统筹开发该地区的新能源项目,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024年05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48.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丽云、李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共支付费用19.2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申请人:湖南发展益沅被申请人1:荣信建材被申请人2: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3: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1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沅江荣信尾料销售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继续履行供货义务;2、裁决被申请人1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5,479,082元;3、裁决被申请人2及被申请人3对被申请人1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4、裁决本案所有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2,547.91 | 否 | 仲裁已结案 |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沅江荣信尾料销售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2、由被申请人荣信建材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湖南发展益沅未足额交货违约金2,852,793元;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各被申请人如果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驳回申请人湖南发展益沅的其他仲裁请求。 | 湖南发展益沅收到2,852,793元 | - | -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咨询及招标代理等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公开招拍挂形成的公允价格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公开招拍挂形成的公允价格定价 | 149.97 | 18.02% | 4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149.97 | 2022年10月25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70、2023-030、2023-053以及2024-007公告。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购电服务、碳资产管理、机组维护及检修等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公开招拍挂形成的公允价格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公开招拍挂形成的公允价格定价 | 455.74 | 54.76% | 512.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455.74 | 2024年01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7公告。 |
湖南湘投金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219.87 | 26.42% | 25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219.87 | 2023年01月13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02以及2024-007公告。 |
湖南省国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等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6.60 | 0.79% | 35.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6.60 | 2024年01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7公告。 |
湖南省国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软硬件采购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83.30 | 100% | 1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83.30 | 2024年01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7公告。 |
湖南能源集团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 | 提供服务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0.11 | 100.00% | 5.00 | 否 | 据实结算 | 0.11 | 2024年01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7公告。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绿证交易及售电服务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51.60 | 100.00% | 11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51.60 | 2024年01月31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7公告。 |
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租赁写字楼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 238.47 | 100.00% | 279.19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 238.47 | 2023年07月14日 |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34以及2024-007公告。 |
合计 | -- | -- | 1,205.66 | -- | 1,691.19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场实际情况调整所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差异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写字楼并签订房屋返租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株洲航电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展新置业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塔楼A第34层、39层、40层、41层共四层写字楼。2021年06
月11日,株洲航电与展新置业完成交房手续并签订了《房屋返租合同》,由展新置业向株洲航电返租该四层写字楼,租赁期限5年,租金合计5,916.11万元。基于房地产市场变化和展新置业实际经营情况,展新置业提出变更租金支付方式。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展新置业使用自有合法产权房屋汇景发展商务中心塔楼A第9层及塔楼B5套公寓抵偿剩余未付租金。2022年08月株洲航电已取得抵租房屋的产权证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株洲航电将汇景发展商务中心塔楼A座第9层写字楼(业态为精装)、B座B-11016公寓(业态为毛坯)出租给关联方湘投基金公司,双方已签订《汇景发展环球中心物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3年08月01日至2029年08月01日止,租金合计15,595,959.00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定价原则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湖南发展益沅 | 荣信建材 | 河砂、尾料(河卵石)、建筑用砂砾石 | 不适用 | 依照市场化定价原则 | 否 | 不适用 | 双方分别签订了《沅江荣信尾料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沅江荣信东堤拐及巴南湖采区河砂销售合同》和《沅江荣信赤山岛山砂销售合同》等。截至报告期末,合作方已累计供货17,292.73万 |
元,现有预付货款余额31,627.63万元。 | |||||||
湖南发展益沅 | 益阳市银进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 | 尾料(河卵石)、河砂 | 不适用 | 依照市场化定价原则 | 否 | 不适用 | 双方分别签订了《益阳市银进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销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现有余额2,296.64万元。2025年01月,银进公司沅江分公司已退回预付货款2,200.00万元。 |
湖南发展益沅 | 益阳市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 河砂 | 不适用 | 依照市场化定价原则 | 否 | 不适用 | 双方签订了《沅江晓日砂石销售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合同已终止,余额已全部退还。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事项2023年08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后,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
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引入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07月11日,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相关条款约定,2024年07月30日,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受托方增补支付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原《合作协议》约定的950万元变更为1,550万元。《补充协议一》正式生效后,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
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受托方增补支付54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1,550万元变更为2,090万元。
2025年0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依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承诺于2025年03月31日前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受托方在《补充协议三》生效后,于2025年06月30日前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940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将由2,090万元变更为3,03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37、2023-039、2023-042、2024-036、2024-037、2024-039、2024-052、2024-053、2024-059、2025-010、2025-012公告。
2、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所持蟒电公司46%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所持蟒电公司4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有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7,383.2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所持蟒电公司46%股权。2024年01月,蟒电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3-055、2023-056、2023-058、2023-066、2024-001、2024-004公告。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湖南省国资委“主业归位、产业归核、资产归集”的改革方向,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养老82.50%股权以617.10万元转让给医药私募基金公司。2023年12月,公司收到医药私募基金公司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8.55万元。自2024年01月起,医药私募基金公司已对湖南发展养老实施控制,湖南发展养老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06月,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湖南发展养老更名为湖南康乃馨社区居家养老运营有限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3-063、2023-064、2023-065、2024-005、2024-033公告。
4、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事项
公司于2024年0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蟒电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采用协议方式向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购买正在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相关政策变化影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调整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经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参考湘康驰房评字(2024)第N03010号评估报告,由芷江县自然资源局以1,076.24万元有偿收回蟒电公司16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6,264.33平方米。待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相关手续后,依法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为依规完善蟒电公司正在使用的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于2025年0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偿收回协议》,并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参与办公及生活用地竞拍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购回等工作。2024年07月,蟒电公司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4年10月,蟒电公司取得芷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796平方米。
目前,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条例,收回了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并办理了其中八幢建筑物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除一幢建筑物因安全质量等级不达标需拆除外,其余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2、2024-003、2024-027、2024-029、2024-035、2024-038、2024-051、2025-004公告。
5、关于投资建设湘阴县卓达金谷创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4年0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利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卓达金谷
创业园一期和二期2个园区可开发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总装机约9.956MWp(以施工设计为准)。目前,该项目正推进相关备案工作。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06、2024-008公告。
6、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事项2024年0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亿元变更为300亿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09公告。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06月14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10、2024-012、2024-022、2024-031公告。
8、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7.8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10、2024-015、2024-022公告。
9、关于设立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统筹开发该地区的新能源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公司于2025年0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20、2024-021、2024-023、2025-011公告。
10、关于设立湖南发展新能源事项
公司于2024年0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负责公司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湘阴县卓达金谷创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湖南发展新能源投资建设及管理。2024年06月,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27、2024-028、2024-032公告。
11、关于湖南发展新能源设立分公司并投资建设娄星产业开发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于2024年06月在湖南省娄底市设立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娄星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新能源娄星分公司”)。2024年0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娄星产业开发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湖南发展新能源娄星分公司利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产业开发区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2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3.55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1,383.57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34、2024-046、2024-047公
告。
12、关于湖南发展新能源设立分公司并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4年0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设立分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总容量约2.537MWp,交流侧总额定容量约
2.0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838.27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41、2024-043、2024-048公告。
13、关于控股股东战略重组并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事项
2024年08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湖南能源集团将进行战略重组。2024年09月10日,公司收到湖南能源集团转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函〔2024〕46号),湖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82.40%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能源集团。2024年12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根据经营需要变更了经营范围,相关信息已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45、2024-049、2025-001公告。
14、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开元发展认缴出资额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4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0%。2024年12月,开元发展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54、2024-056、2024-062公告。
15、关于湖南发展新能源投资建设果子熟了(湖南)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果子熟了(湖南)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湖南发展新能源利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果子熟了生产车间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7.2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6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2,475.2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60、2024-061公告。
16、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1,797,271.55元减少至29,700,000.00元,持股比例仍为90%。2025年03月,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63、2024-064、2025-009公告。
17、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事项
2025年0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尹小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尹小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执行董事及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董事长的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3公告。
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湖南发展,证券代码:000722)自2025年03月19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25年04月0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2025-019公告。
19、关于对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5年0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0、2025-011公告。
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均无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14公告。
21、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事项
公司于2025年04月收到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11月01日,有效期三年。本次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控股子公司2024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在2024年度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0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养老,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如下公告: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5)
(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33)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如下公告:
(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所持蟒电公司4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1)
(2)《关于蟒电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2024-003)
(3)《关于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4-004)
(4)《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公告》(编号:2024-029)
(5)《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35)
(6)《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38)
(7)《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51)
(8)《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编号:2024-064)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如下公告:
(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2024-021)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23)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编号:
2025-011)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如下公告:
(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2024-028)
(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4-032)
(3)《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4-034)
(4)《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编号:2024-043)
(5)《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编号:2024-047)
(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48)
(7)《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编号:2024-06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4,158,28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464,158,282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464,158,28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464,158,282 | 100.00% |
三、股份总数 | 464,158,28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464,158,28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5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4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1.53% | 239,188,405 | 0 | 0 | 239,188,405 | 不适用 | 0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 国有法人 | 1.72% | 8,000,000 | -300,000 | 0 | 8,000,000 | 不适用 | 0 |
周勇 | 境内自然人 | 0.75% | 3,471,000 | 3,471,000 | 0 | 3,471,000 | 不适用 | 0 |
耿治涛 | 境内自然人 | 0.62% | 2,868,408 | 2,868,408 | 0 | 2,868,408 | 不适用 | 0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4% | 2,508,892 | 0 | 0 | 2,508,892 | 不适用 | 0 |
邢芳斌 | 境内自然人 | 0.39% | 1,824,300 | 927,300 | 0 | 1,824,300 | 不适用 | 0 |
蔡金生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765,400 | 607,000 | 0 | 1,765,400 | 不适用 | 0 |
周科文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654,500 | 1,564,900 | 0 | 1,654,50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4% | 1,583,631 | 442,900 | 0 | 1,583,631 | 不适用 | 0 |
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1,210,000 | 0 | 0 | 1,210,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持有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9.5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 239,188,405 | 人民币普通 | 239,18 |
司 | 股 | 8,405 |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 |
周勇 | 3,47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1,000 |
耿治涛 | 2,868,4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8,408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08,8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8,892 |
邢芳斌 | 1,82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4,300 |
蔡金生 | 1,76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5,400 |
周科文 | 1,65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4,5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83,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3,631 |
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持有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9.5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周勇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71,000股;耿治涛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68,408股;蔡金生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65,400股;周科文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51,500股。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已于2025年01月更名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李勇 | 1992年07月18日 | 914300001837668179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燃气经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选矿;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煤制品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 |
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能源集团持有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69,460,608股;湖南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3,879,820股。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已于2025年01月更名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0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CAC审字[2025]045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丽云、李双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湖南发展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湖南发展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湖南发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五(二)1及十五。
湖南发展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力销售(清洁能源)收入和砂石销售(自然资源)收入。2024年度,湖南发展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3,678.89万元,其中电力销售(清洁能源)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6,680.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9.22%,砂石销售(自然资源)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636.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6.74%。
由于营业收入是湖南发展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湖南发展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收单等;
(5)结合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长期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收益核算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五(一)10、五(二)8及八。
湖南发展分别持有湖南发展春华、开元发展、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42.00%、40.00%、
40.00%的股权,湖南发展能对湖南发展春华、开元发展、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的生产经营活动施加重大影响,所以将其作为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2024年度湖南发展投资收益合计人民币-900.1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79%。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为人民币-1,131.03万元。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及产生的收益金额较大,且会计处理复杂,因此,我们将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股权投资收益核算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股权投资收益核算,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和检查相关投资协议、检查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股权凭证;
(3)对被投资单位报告期财务报表实施审计或检查程序,并根据审计或检查结果对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进行重新测算,复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检查本期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及授权批准手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正确;
(6)检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收益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湖南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湖南发展、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湖南发展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06,746,350.24 | 704,048,966.3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35,396.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91,176.88 | |
应收账款 | 26,054,528.91 | 17,184,765.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37,898,495.36 | 401,238,076.8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86,521,601.83 | 369,280,384.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422,877.71 | 7,873,463.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398,881.27 | 52,167,123.29 |
其他流动资产 | 15,355,560.32 | 15,183,955.64 |
流动资产合计 | 1,441,889,472.52 | 1,574,812,131.2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693,533.34 | 71,288,076.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5,975,000.00 | 90,4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439,885.86 | 221,165,087.70 |
固定资产 | 1,471,626,987.01 | 1,550,112,096.40 |
在建工程 | 60,890,325.88 | 17,595,416.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0,883,581.89 | 35,485,060.9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071,879.65 | 8,898,650.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1,426.64 | 167,932.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008,654.84 | 52,787,221.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99,171,275.11 | 2,047,949,541.94 |
资产总计 | 3,441,060,747.63 | 3,622,761,673.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2,879,469.22 | 48,056,841.21 |
预收款项 | 15,397,326.44 | 26,293,228.84 |
合同负债 | 6,709,858.48 | 4,492,321.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851,193.48 | 32,887,623.60 |
应交税费 | 12,426,075.36 | 12,705,127.64 |
其他应付款 | 42,279,582.08 | 24,940,536.0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4,457.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4,876.95 | 661,453.61 |
流动负债合计 | 168,822,839.77 | 150,037,132.4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31,420.98 | 1,790,243.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731,420.98 | 1,790,243.42 |
负债合计 | 269,554,260.75 | 151,827,375.9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4,158,282.00 | 464,158,2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04,886,638.26 | 2,114,886,804.6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832,158.30 | 1,548,085.15 |
盈余公积 | 108,722,261.91 | 85,699,527.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24,804,115.03 | 503,232,809.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04,403,455.50 | 3,169,525,509.51 |
少数股东权益 | 67,103,031.38 | 301,408,787.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71,506,486.88 | 3,470,934,297.2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41,060,747.63 | 3,622,761,673.15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5,184,539.56 | 369,393,144.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35,396.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42,285.88 | |
应收账款 | 12,579,378.96 | 12,399,360.4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88,845.47 | 587,723.88 |
其他应收款 | 524,227,447.74 | 521,850,220.3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72,147.15 | 3,580,858.6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322.68 | 1,943,917.2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6,463,967.44 | 917,590,621.7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26,631,261.54 | 1,012,681,794.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5,975,000.00 | 90,4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439,885.86 | 221,165,087.70 |
固定资产 | 946,186,870.94 | 1,003,533,103.5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534,258.93 | 12,365,584.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08,665.25 | 6,779,983.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207.66 | 97,889.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1,056,150.18 | 2,347,073,443.55 |
资产总计 | 3,777,520,117.62 | 3,264,664,065.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965,911.05 | 9,489,770.34 |
预收款项 | 15,378,278.82 | 26,255,133.60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709,893.02 | 28,204,298.39 |
应交税费 | 1,317,637.48 | 1,131,317.86 |
其他应付款 | 336,359,396.48 | 22,053,290.4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895.45 | 87,642.91 |
流动负债合计 | 392,805,012.30 | 87,221,453.5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31,420.98 | 1,790,243.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1,420.98 | 1,790,243.42 |
负债合计 | 394,536,433.28 | 89,011,696.9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4,158,282.00 | 464,158,2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37,740,630.85 | 2,137,740,630.8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546,810.76 | 1,234,921.45 |
盈余公积 | 108,722,261.91 | 85,699,527.83 |
未分配利润 | 670,815,698.82 | 486,819,006.2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82,983,684.34 | 3,175,652,368.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77,520,117.62 | 3,264,664,065.31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36,788,863.52 | 292,477,323.93 |
其中:营业收入 | 336,788,863.52 | 292,477,323.9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5,341,431.87 | 230,304,861.91 |
其中:营业成本 | 185,653,959.78 | 180,897,610.6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968,931.59 | 7,701,588.40 |
销售费用 | 173,000.23 | 127,398.53 |
管理费用 | 50,573,933.21 | 52,851,388.66 |
研发费用 | 8,488,338.78 | 12,728,508.74 |
财务费用 | -8,516,731.72 | -24,001,633.02 |
其中:利息费用 | 1,344,469.35 | 645,058.98 |
利息收入 | 9,887,570.37 | 24,681,287.27 |
加:其他收益 | 594,814.98 | 11,333,038.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01,287.52 | -6,333,286.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310,342.87 | -9,901,080.4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92,715.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34,460.04 | 168,293.0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19,423.89 | -2,080,626.5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196.70 | 9,501.8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78,299,271.88 | 61,176,666.85 |
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883,503.11 | 24,901,503.31 |
减:营业外支出 | 1,747,919.52 | 18,008,354.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434,855.47 | 68,069,815.22 |
减:所得税费用 | 40,329,029.06 | 24,863,975.5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105,826.41 | 43,205,839.6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105,826.41 | 43,205,839.6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801,953.36 | 49,466,644.79 |
2.少数股东损益 | -5,696,126.95 | -6,260,805.1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2,105,826.41 | 43,205,839.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801,953.36 | 49,466,644.7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96,126.95 | -6,260,805.1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 | 0.1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1,526,379.68 | 179,145,618.21 |
减:营业成本 | 90,633,435.56 | 86,475,870.78 |
税金及附加 | 7,236,299.82 | 6,776,687.16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2,583,617.79 | 33,924,168.61 |
研发费用 | 8,488,338.78 | 9,492,010.99 |
财务费用 | -12,040,156.28 | -23,556,664.50 |
其中:利息费用 | 2,147,995.66 | |
利息收入 | 14,203,064.00 | 23,572,760.21 |
加:其他收益 | 579,937.21 | 888,269.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0,490,205.82 | 10,413,703.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838,333.40 | -9,284,215.8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92,715.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3,062.64 | -322,877.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196.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5,800,246.38 | 72,919,925.34 |
加:营业外收入 | 12,497.15 | 1,817.6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60,759.03 | 682,605.3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4,451,984.50 | 72,239,137.63 |
减:所得税费用 | 24,224,643.72 | 9,708,257.0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227,340.78 | 62,530,880.6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227,340.78 | 62,530,880.6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0,227,340.78 | 62,530,880.6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9,196,875.70 | 326,348,177.3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391,504.52 | 217,614,630.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4,588,380.22 | 543,962,807.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602,867.77 | 39,476,885.5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435,901.38 | 55,723,311.0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415,086.82 | 52,972,921.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46,745.80 | 26,243,816.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9,400,601.77 | 174,416,934.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87,778.45 | 369,545,872.9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619,053.99 | 42,129,66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352,193.9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999.06 | 41,716.1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85,5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8,635,064.19 | 1,033,442,194.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912,617.24 | 1,100,965,764.7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9,816,554.57 | 78,910,542.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15,800.00 | 29,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5,000,000.00 | 1,210,035,972.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7,532,354.57 | 1,317,946,515.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619,737.33 | -216,980,750.4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806,171.7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806,171.7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806,171.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240,217.86 | 2,706,975.4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0,557,720.43 | 2,706,975.4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4,132,000.00 | 48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8,372,217.86 | 3,186,975.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566,046.09 | -3,186,975.4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998,004.97 | 149,378,147.0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3,048,577.43 | 203,670,430.3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050,572.46 | 353,048,577.43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0,879,719.76 | 187,768,413.4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81,753.59 | 5,361,449.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261,473.35 | 193,129,863.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029,362.31 | 9,887,585.6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030,609.48 | 37,250,739.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179,935.50 | 37,495,207.0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90,275.79 | 17,431,042.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930,183.08 | 102,064,574.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331,290.27 | 91,065,288.3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204,553.99 | 61,703,064.1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5,019,483.87 | 60,155,388.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399.06 | 5,5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041,897.52 | 914,026,127.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7,308,334.44 | 1,035,890,080.5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64,853.10 | 6,453,205.5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6,787,800.00 | 73,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6,000,000.00 | 1,017,146,9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6,752,653.10 | 1,096,600,105.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444,318.66 | -60,710,025.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2,333,443.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2,333,443.8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207,914.1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577,995.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785,909.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547,534.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565,494.32 | 30,355,263.3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054,256.10 | 138,698,992.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488,761.78 | 169,054,256.10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114,886,804.68 | 1,548,085.15 | 85,699,527.83 | 503,232,809.85 | 3,169,525,509.51 | 301,408,787.74 | 3,470,934,297.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4,158,282.00 | 2,114,886,804.68 | 1,548,085.15 | 85,699,527.83 | 503,232,809.85 | 3,169,525,509.51 | 301,408,787.74 | 3,470,934,297.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000,166.42 | 284,073.15 | 23,022,734.08 | 21,571,305.18 | -65,122,054.01 | -234,305,756.36 | -299,427,810.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801,953.36 | 67,801,953.36 | -5,696,126.95 | 62,105,826.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806,171.77 | 55,806,171.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977,474.61 | 17,977,474.6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828,697.16 | 37,828,697.16 | ||||||||||
(三)利润分配 | 23,022,734.08 | -46,230,648.18 | -23,207,914.10 | -20,557,720.43 | -43,765,634.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022,734.08 | -23,022,734.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207,9 | -23,207,9 | -20,557,7 | -43,765,6 |
14.10 | 14.10 | 20.43 | 34.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80,724.20 | 280,724.20 | -22,898.22 | 257,825.98 | ||||||||
1.本期提取 | 3,220,591.92 | 3,220,591.92 | 128,536.58 | 3,349,128.50 | ||||||||
2.本期使用 | -2,939,867.72 | -2,939,867.72 | -151,434.80 | -3,091,302.52 | ||||||||
(六)其他 | -110,000,166.42 | 3,348.95 | -109,996,817.47 | -263,835,182.53 | -373,832,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004,886,638.26 | 1,832,158.30 | 108,722,261.91 | 524,804,115.03 | 3,104,403,455.50 | 67,103,031.38 | 3,171,506,486.8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4,158,282. | 2,127,520,98 | 1,499,774.92 | 79,446,439.7 | 460,019,253. | 3,132,644,73 | 325,292,723. | 3,457,937,46 |
00 | 9.77 | 7 | 12 | 9.58 | 50 | 3.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4,158,282.00 | 2,127,520,989.77 | 1,499,774.92 | 79,446,439.77 | 460,019,253.12 | 3,132,644,739.58 | 325,292,723.50 | 3,457,937,463.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634,185.09 | 48,310.23 | 6,253,088.06 | 43,213,556.73 | 36,880,769.93 | -23,883,935.76 | 12,996,834.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466,644.79 | 49,466,644.79 | -6,260,805.10 | 43,205,839.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53,088.06 | -6,253,088.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53,088.06 | -6,253,088.0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8,310.23 | 48,310.23 | 5,913.16 | 54,223.39 | ||||||||
1.本期提取 | 3,159,735.82 | 3,159,735.82 | 632,403.95 | 3,792,139.77 | ||||||||
2.本期使用 | -3,111,425.59 | -3,111,425.59 | -626,490.79 | -3,737,916.38 | ||||||||
(六)其他 | -12,634,185.09 | -12,634,185.09 | -17,629,043.82 | -30,263,228.9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114,886,804.68 | 1,548,085.15 | 85,699,527.83 | 503,232,809.85 | 3,169,525,509.51 | 301,408,787.74 | 3,470,934,297.25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137,740,630.85 | 1,234,921.45 | 85,699,527.83 | 486,819,006.22 | 3,175,652,36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4,158,282.00 | 2,137,740,630.85 | 1,234,921.45 | 85,699,527.83 | 486,819,006.22 | 3,175,652,36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1,889.31 | 23,022,734.08 | 183,996,692.60 | 207,331,315.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0,227,340.78 | 230,227,340.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022,734.08 | -46,230,648.18 | -23,207,914.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022,734.08 | -23,022,734.0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207,914.10 | -23,207,914.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11,889.31 | 311,889.31 | |||||||
1.本期提取 | 2,295,996.00 | 2,295,996.00 | |||||||
2.本期使用 | -1,984,106.69 | -1,984,106.6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137,740,630.85 | 1,546,810.76 | 108,722,261.91 | 670,815,698.82 | 3,382,983,684.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137,740,630.85 | 1,197,724.18 | 79,446,439.77 | 430,500,105.59 | 3,113,043,182.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4,158,282.00 | 2,137,740,630.85 | 1,197,724.18 | 79,446,439.77 | 430,500,105.59 | 3,113,043,182.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97.27 | 6,253,088.06 | 56,318,900.63 | 62,609,185.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530,880.61 | 62,530,880.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53,088.06 | -6,253,088.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53,088.06 | -6,253,088.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7,197.27 | 37,197.27 | |||||||
1.本期提取 | 2,310,900.00 | 2,310,900.00 | |||||||
2.本期使用 | -2,273,702.73 | -2,273,702.73 | |||||||
(六)其他 | 41,108.08 | 41,108.0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4,158,282.00 | 2,137,740,630.8 | 1,234,921.45 | 85,699,527.83 | 486,819,006.22 | 3,175,652,368.3 |
5 | 5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总裁: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衡阳市食杂果品总公司,系1993年经湖南省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湘股份改字(1993)第12号文件批准,由衡阳市食杂果品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市信托投资公司、湖南耒能实业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1993年08月12日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185034687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64,158,282.00元,股份总数464,158,282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64,158,282股。公司股票已于1997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本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04月0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级别 | 变化情况 |
湖南鸟儿巢水电站发电有限公司 | 80.00 | 一级 | 存续 |
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一级 | 存续 |
湖南发展益沅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67.00 | 二级 | 存续 |
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一级 | 存续 |
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一级 | 存续 |
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一级 | 新设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一级 | 新设 |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认定为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或预算数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预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预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预收款项。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联营企业确定为重要的联营企业。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年以上 | 80.00 |
备注: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年以上 | 80.00 |
备注: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16、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8、持有待售资产不适用。
19、债权投资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
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0.00-5.00 | 1.90-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0.00-5.00 | 4.75-20.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0-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4 | 0.00-5.00 | 6.79-25.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0.00-5.00 | 19.00-20.00 |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验收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按权证确定的年限 |
专利权 | 按权证确定的年限 |
软件 | 5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
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0、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5、股份支付
不适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
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力产品和砂石。
(1)电力业务
公司电力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生产的电力通过电网直接输出,公司每月根据电力公司的结算单据确认收入。
(2)砂石业务
公司砂石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公司针对机制砂及配套销售业务,采用两种收入确认计量方法:
1、机制砂生产后直接对外销售,采用总额法确认。
2、由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砂石运输、仓储等服务,将机制砂运送至约定地点,且按下游客户要求与机制砂配套销售细沙及卵石业务:
(1)公司生产的机制砂,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2)应下游客户要求,配套销售的细沙、卵石等产品,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38、合同成本
不适用。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
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0.00 |
2024年12月0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在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0.0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1)安全生产费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
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分部报告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25% |
土地使用税 |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适用定额税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土地所在区域分别适用不同的定额税率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 20% |
除上述主体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2024年11月01日,本公司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GR20244300137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本次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
控股子公司2024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在2024年度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和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缴纳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和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4.29 | 9,765.20 |
银行存款 | 606,746,035.95 | 704,033,045.72 |
其他货币资金 | 6,155.40 | |
合计 | 606,746,350.24 | 704,048,966.32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包括保本保息6个月期限的定期存款465,000,000.00元及计提的利息1,695,777.78元;期初银行存款包括保本保息3个月期限的定期存款350,000,000.00元及计提的利息1,000,388.89元。
期初其他货币资金6,155.40元为公司存放于证券账户的存出投资款,使用不受限制。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835,396.16 | |
其中: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7,835,396.16 | |
其中: | ||
合计 | 7,835,396.16 |
其他说明: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4.1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8,474,576股,认购金额为34,999,998.88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全部减持。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91,176.88 | |
合计 | 1,491,176.8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91,176.88 | 100.00% | 1,491,176.88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91,176.88 | 100.00% | 1,491,176.88 |
合计 | 1,491,176.88 | 100.00% | 1,491,176.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91,176.88 | 0.00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248,891.00 |
合计 | 0.00 | 248,891.0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425,819.92 | 18,089,226.80 |
合计 | 27,425,819.92 | 18,089,226.8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425,819.92 | 100.00% | 1,371,291.01 | 5.00% | 26,054,528.91 | 18,089,226.80 | 100.00% | 904,461.35 | 5.00% | 17,184,765.45 |
合计 | 27,425,819.92 | 100.00% | 1,371,291.01 | 5.00% | 26,054,528.91 | 18,089,226.80 | 100.00% | 904,461.35 | 5.00% | 17,184,765.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425,819.92 | 1,371,291.01 | 5.00% |
合计 | 27,425,819.92 | 1,371,291.0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4,461.35 | 466,829.66 | 1,371,291.01 | |||
合计 | 904,461.35 | 466,829.66 | 1,371,291.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991,068.72 | 0.00 | 14,991,068.72 | 54.66% | 749,553.43 |
湖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霞凝分公司 | 7,136,925.18 | 0.00 | 7,136,925.18 | 26.02% | 356,846.26 |
株洲渌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72,107.97 | 0.00 | 1,372,107.97 | 5.00% | 68,605.40 |
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90,455.18 | 0.00 | 890,455.18 | 3.25% | 44,522.76 |
沅江市兴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775,280.18 | 0.00 | 775,280.18 | 2.83% | 38,764.01 |
合计 | 25,165,837.23 | 0.00 | 25,165,837.23 | 91.76% | 1,258,291.86 |
6、合同资产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86,521,601.83 | 369,280,384.25 |
合计 | 386,521,601.83 | 369,280,384.25 |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59,543,000.00 | 359,752,000.00 |
应收暂付款 | 56,813.76 | 31,324.04 |
往来款 | 27,352,793.00 | 8,885,500.00 |
其他 | 1,816,908.84 | 1,391,843.60 |
合计 | 388,769,515.60 | 370,060,667.6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062,755.83 | 367,437,667.64 |
1至2年 | 358,283,759.77 | 2,620,000.00 |
2至3年 | 2,420,000.00 | |
3年以上 | 3,000.00 | 3,000.00 |
5年以上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388,769,515.60 | 370,060,667.6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7,120,000.00 | 91.86% | 357,120,000.00 | 357,120,000.00 | 96.50% | 357,12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649,515.60 | 8.14% | 2,247,913.77 | 7.10% | 29,401,601.83 | 12,940,667.64 | 3.50% | 780,283.39 | 6.03% | 12,160,384.25 |
合计 | 388,769,515.60 | 100.00% | 2,247,913.77 | 0.58% | 386,521,601.83 | 370,060,667.64 | 100.00% | 780,283.39 | 0.21% | 369,280,384.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方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方[注1] | 357,120,000.00 | 357,120,000.00 | [注2] | |||
合计 | 357,120,000.00 | 357,120,000.00 |
[注1]2023年,公司就青海某光伏项目与各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本次意向性合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根据意向合作协议保密条款规定,公司对本次合作取得的相关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如披露可能会给后续交易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各方利益,应合作方书面要求,在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前,对交易标的及合作方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注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鉴于湖南安装公司已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开具、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等额履约保函(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2023年末该笔意向金未计提坏账准备。
2024年07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已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开具的、以公司为受益
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在收到深圳建融新能源提交的经公司确认无误的、足额的履约保函二之日,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报告期末,该笔意向金未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1,649,515.60 | 2,247,913.77 | 7.10% |
合计 | 31,649,515.60 | 2,247,913.7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1,649,515.60 | 2,247,913.77 | 7.10% |
其中:1年以内 | 28,062,755.83 | 1,403,137.79 | 5.00% |
1-2年 | 1,163,759.77 | 116,375.98 | 10.00% |
2-3年 | 2,420,000.00 | 726,000.00 | 30.00% |
4年以上 | 3,000.00 | 2,400.00 | 80.00% |
小计 | 31,649,515.60 | 2,247,913.77 | 7.1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15,883.39 | 262,000.00 | 2,400.00 | 780,283.3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8,187.99 | 58,187.99 | ||
本期计提 | 945,442.39 | 522,187.99 | 1,467,630.38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03,137.79 | 842,375.98 | 2,400.00 | 2,247,913.7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00 | 0.23 | 80.00 | 0.5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780,283.39 | 1,467,630.38 | 2,247,913.77 | |||
合计 | 780,283.39 | 1,467,630.38 | 2,247,913.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方 | 押金保证金 | 357,120,000.00 | 1-2年 | 91.86% | 0.00 |
荣信建材 | 押金保证金、往来款 | 27,789,552.77 | [注] | 7.15% | 1,496,315.63 |
汉寿县金达砂石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0 | 2-3年 | 0.51% | 600,000.00 |
湖南医药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000.00 | 1-2年 | 0.13% | 50,000.00 |
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391,308.06 | 1年以内 | 0.10% | 19,565.40 |
合计 | 387,800,860.83 | 99.75% | 2,165,881.03 |
[注]1、荣信建材余额其中:账龄1年以内26,852,793.00元,账龄1-2年636,759.77元,2-3年300,000.00元。
2、受采砂许可批复延后、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沅江采区开采量减少,上游经销商供货不及预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本期确认上游经销商荣信建材补偿26,852,793.00元(含税),其中:经双方协商,荣信建材根据相关河砂、尾料销售合同承诺给予2024年度补偿24,000,000.00元
(含税);经益阳仲裁委员会裁决,荣信建材需支付2022-2023年度补偿2,852,793.00元(含税)。前述补偿均已于2025年03月底前收回。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44,023.95 | 1.04% | 235,641,737.58 | 58.17% |
1至2年 | 235,000,000.00 | 68.76% | 132,517,943.88 | 32.71% |
2至3年 | 81,276,294.99 | 23.78% | 33,078,395.36 | 9.12% |
3年以上 | 18,078,176.42 | 6.42% | ||
合计 | 337,898,495.36 | 401,238,076.82 |
备注:上述数据按照“账面价值”填报。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未结算原因 |
荣信建材 | 316,276,294.99 | 尚未结算完毕 |
银进公司沅江分公司 | 21,966,373.91 | 尚未结算完毕 |
小计 | 338,242,668.9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荣信建材 | 316,276,294.99 | 92.54 |
银进公司沅江分公司[注] | 22,966,373.91 | 6.72 |
长沙市伟绅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1,793,446.11 | 0.52 |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 | 490,000.00 | 0.14 |
株洲县供电公司 | 65,618.20 | 0.02 |
小计 | 341,591,733.21 | 99.94 |
[注]经双方协商,合作方银进公司沅江分公司已于2025年1月份退回预付款2200.00万元。
其他说明:无。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1,312.84 | 323,306.64 | 458,006.20 | 1,354,287.92 | 1,354,287.92 | |
库存商品 | 12,376,499.38 | 2,496,117.25 | 9,880,382.13 | 4,526,435.83 | 2,080,626.52 | 2,445,809.31 |
维修用备品备件 | 3,032,863.60 | 3,032,863.60 | 4,073,366.05 | 4,073,366.05 | ||
低值易耗品 | 51,625.78 | 51,625.78 | ||||
合计 | 16,242,301.60 | 2,819,423.89 | 13,422,877.71 | 9,954,089.80 | 2,080,626.52 | 7,873,463.2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23,306.64 | 323,306.64 | ||||
库存商品 | 2,080,626.52 | 2,496,117.25 | 2,080,626.52 | 2,496,117.25 | ||
合计 | 2,080,626.52 | 2,819,423.89 | 2,080,626.52 | 2,819,423.89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年期(2022/6/14-2025/6/14)大额存单及利息 | 54,398,881.27 | 52,167,123.29 |
合计 | 54,398,881.27 | 52,167,123.29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12,872,110.73 | 13,251,194.16 |
预缴税金 | 2,483,449.59 | 1,932,761.48 |
合计 | 15,355,560.32 | 15,183,955.64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7、长期应收款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发展春华 | 17,788,083.40 | 15,538,667.22 | 2,715,800.00 | -1,588,706.31 | 18,915,177.09 | 15,538,667.22 | ||||||
开元发展 | 34,693,696.94 | 16,000,000.00 | -5,249,627.09 | 13,444,069.85 |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18,806,295.87 | -4,472,009.47 | 14,334,286.40 | |||||||||
小计 | 71,288,076.21 | 15,538,667.22 | 2,715,800.00 | 16,000,000.00 | -11,310,342.87 | 46,693,533.34 | 15,538,667.22 | |||||
合计 | 71,288,076.21 | 15,538,667.22 | 2,715,800.00 | 16,000,000.00 | -11,310,342.87 | 46,693,533.34 | 15,538,667.2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5,975,000.00 | 90,450,000.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85,975,000.00 | 90,450,000.00 |
合计 | 85,975,000.00 | 90,450,000.00 |
其他说明:无。明细情况: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达晨创丰基金 | 1,150,000.00 | |
深圳达晨创鸿基金 | 45,975,000.00 | 49,300,000.00 |
湖南玖康创投基金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小计 | 85,975,000.00 | 90,450,000.00 |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8,817,408.82 | 238,817,408.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8,817,408.82 | 238,817,408.82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652,321.12 | 17,652,321.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25,201.84 | 7,725,201.84 | ||
(1)计提或摊销 | 7,725,201.84 | 7,725,201.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5,377,522.96 | 25,377,522.96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3,439,885.86 | 213,439,885.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1,165,087.70 | 221,165,087.7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71,626,987.01 | 1,550,112,096.40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合计 | 1,471,626,987.01 | 1,550,112,096.4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40,375,080.68 | 727,866,020.68 | 47,390,290.33 | 5,605,156.97 | 42,011,457.09 | 2,763,248,005.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8,089.29 | 3,215,695.33 | 1,146,479.85 | 231,020.35 | 259,364.69 | 5,500,649.51 |
(1)购置 | 593,129.29 | 540,279.40 | 870,205.16 | 231,020.35 | 259,364.69 | 2,493,998.89 |
(2)在建工程转入 | 54,960.00 | 2,675,415.93 | 276,274.69 | 3,006,650.6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513.59 | 2,690,998.62 | 261,909.05 | 432,668.00 | 411,458.26 | 3,979,547.52 |
(1)处置或报废 | 154,501.29 | 769,040.00 | 261,909.05 | 432,668.00 | 411,458.26 | 2,029,576.60 |
(2)其他减少[注] | 28,012.30 | 1,921,958.62 | 1,949,970.92 | |||
4.期末余额 | 1,940,840,656.38 | 728,390,717.39 | 48,274,861.13 | 5,403,509.32 | 41,859,363.52 | 2,764,769,107.7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1,240,452.16 | 542,662,635.69 | 37,682,089.96 | 3,620,445.83 | 37,930,285.71 | 1,213,135,909.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820,180.81 | 35,742,255.73 | 2,372,375.71 | 250,727.86 | 640,360.18 | 81,825,900.29 |
(1)计提 | 42,820,180.81 | 35,742,255.73 | 2,372,375.71 | 250,727.86 | 640,360.18 | 81,825,900.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793.38 | 726,472.99 | 254,080.11 | 411,034.60 | 407,307.83 | 1,819,688.91 |
(1)处置或报废 | 20,793.38 | 726,472.99 | 254,080.11 | 411,034.60 | 407,307.83 | 1,819,688.91 |
4.期末余额 | 634,039,839.59 | 577,678,418.43 | 39,800,385.56 | 3,460,139.09 | 38,163,338.06 | 1,293,142,120.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6,800,816.79 | 150,712,298.96 | 8,474,475.57 | 1,943,370.23 | 3,696,025.46 | 1,471,626,987.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9,134,628.52 | 185,203,384.99 | 9,708,200.37 | 1,984,711.14 | 4,081,171.38 | 1,550,112,096.40 |
[注]其他减少主要系根据工程结算情况调整。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办公楼及食堂 | 6,517,442.56 | 2025年1季度已办理完成 |
蟒电公司办公楼(扩建)、仓库等房屋建设物 | 2,734,189.42 | 2025年1季度已办理完成 |
蟒电公司C栋宿舍、新食堂、篮球场等房屋建设物 | 7,867,851.40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无。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0,890,325.88 | 17,595,416.33 |
合计 | 60,890,325.88 | 17,595,416.3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 | 54,635,621.81 | 54,635,621.81 | 16,836,478.27 | 16,836,478.27 | ||
娄星产业开发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3,567,190.48 | 3,567,190.48 | ||||
武陵区湘西北汽车城屋顶分布式光伏 | 1,911,559.66 | 1,911,559.66 |
发电项目 | ||||||
流井潭大坝翻板门改造 | 369,679.46 | 369,679.46 | ||||
机制砂厂广场及仓库 | 34,951.46 | 34,951.46 | ||||
蟒电公司大坝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371,323.01 | 371,323.01 | ||||
蟒电公司110KV高压隔离开关等升级改造 | 131,681.42 | 131,681.42 | ||||
蟒电公司压力油罐、气罐改造工程 | 627,256.64 | 627,256.64 | ||||
合计 | 60,890,325.88 | 60,890,325.88 | 17,595,416.33 | 17,595,416.3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 | 373,947,000.00 | 16,836,478.27 | 37,799,143.54 | 54,635,621.81 | 20.34% | 32.7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73,947,000.00 | 16,836,478.27 | 37,799,143.54 | 54,635,621.81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099,772.47 | 129,380.66 | 3,237,667.82 | 43,466,820.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15,493.05 | 705,915.56 | 37,521,408.61 | |
(1)购置 | 36,815,493.05 | 705,915.56 | 37,521,408.6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6,915,265.52 | 129,380.66 | 3,943,583.38 | 80,988,229.5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87,129.16 | 15,955.93 | 1,778,674.95 | 7,981,760.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1,061.14 | 7,394.64 | 324,431.85 | 2,122,887.63 |
(1)计提 | 1,791,061.14 | 7,394.64 | 324,431.85 | 2,122,887.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978,190.30 | 23,350.57 | 2,103,106.80 | 10,104,647.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937,075.22 | 106,030.09 | 1,840,476.58 | 70,883,581.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912,643.31 | 113,424.73 | 1,458,992.87 | 35,485,060.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航电枢纽机组改造 | 3,755,190.23 | 907,007.08 | 909,641.66 | 3,752,555.65 | |
装修费 | 221,003.45 | 56,426.40 | 164,577.05 | ||
机组扩容项目 | 1,394,637.67 | 341,543.96 | 1,053,093.71 | ||
防腐工程 | 734,017.46 | 128,293.64 | 605,723.82 | ||
综合楼改造项目 | 332,559.32 | 69,536.56 | 263,022.76 | ||
护坡工程 | 246,666.71 | 40,000.00 | 206,666.71 | ||
水下建筑物水下补强施工 | 49,924.86 | 17,117.12 | 32,807.74 | ||
浮式拦污栅修复工程 | 45,983.57 | 15,765.76 | 30,217.81 | ||
大坝定检注册项目 | 843,110.37 | 188,679.25 | 215,504.16 | 816,285.46 | |
2#机组A级检修技改 | 1,275,556.46 | 128,627.52 | 1,146,928.94 | ||
合计 | 8,898,650.10 | 1,095,686.33 | 1,922,456.78 | 8,071,879.65 |
其他说明: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19,423.89 | 704,855.98 |
信用减值损失 | 7,506,282.65 | 1,876,570.66 | 932,769.30 | 167,932.53 |
合计 | 10,325,706.54 | 2,581,426.64 | 932,769.30 | 167,932.5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1,426.64 | 167,932.5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539,786.84 | 22,259,466.67 |
可抵扣亏损 | 56,744,706.88 | 32,384,089.71 |
合计 | 72,284,493.72 | 54,643,556.3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178,815.63 | ||
2025年 | |||
2026年 | 842,709.83 | 842,709.83 | |
2027年 | 6,319,261.79 | 6,319,261.79 | |
2028年 | 21,152,788.59 | 24,043,302.46 | |
2029年 | 28,429,946.67 | ||
合计 | 56,744,706.88 | 32,384,089.71 |
其他说明:无。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 | 39,008,654.84 | 39,008,654.84 | 117,016.28 | 117,016.28 | ||
三年期(2022/6/14-2025/6/14)大额存单及利息 | 52,670,205.48 | 52,670,205.48 | ||||
合计 | 39,008,654.84 | 39,008,654.84 | 52,787,221.76 | 52,787,221.76 |
其他说明: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和设备款 | 48,957,721.34 | 45,721,621.51 |
货款 | 1,477,995.34 | 1,028,171.02 |
其他 | 2,443,752.54 | 1,307,048.68 |
合计 | 52,879,469.22 | 48,056,841.2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985,956.72 | 机制砂项目EPC总包暂未决算 |
合计 | 24,985,956.72 |
其他说明:无。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2,279,582.08 | 24,940,536.07 |
合计 | 42,279,582.08 | 24,940,536.07 |
(1)应付利息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5,343,320.18 | 9,568,776.80 |
往来款 | 16,917,601.38 | 15,348,227.79 |
应付暂收款 | 18,660.52 | 23,531.48 |
合计 | 42,279,582.08 | 24,940,536.0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5,397,326.44 | 26,293,228.84 |
合计 | 15,397,326.44 | 26,293,228.8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展新置业 | 15,378,278.82 | 系株洲航电出租汇景发展商务中心写字楼的预收租金 |
合计 | 15,378,278.82 | --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709,858.48 | 4,492,321.51 |
合计 | 6,709,858.48 | 4,492,321.5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无。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不适用。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1,965,294.80 | 51,817,096.17 | 49,396,580.97 | 34,385,810.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22,328.80 | 7,608,336.36 | 6,065,281.68 | 2,465,383.48 |
三、辞退福利 | 43,192.00 | 43,192.00 | ||
合计 | 32,887,623.60 | 59,468,624.53 | 55,505,054.65 | 36,851,193.4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507,997.29 | 36,347,648.77 | 34,408,525.58 | 29,447,120.48 |
2、职工福利费 | 4,003,939.89 | 4,003,939.89 | ||
3、社会保险费 | 8,188.76 | 2,820,576.25 | 2,826,664.71 | 2,100.3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526.00 | 2,705,124.66 | 2,710,634.54 | 2,016.12 |
工伤保险费 | 662.76 | 115,451.59 | 116,030.17 | 84.18 |
4、住房公积金 | 202,920.83 | 3,834,095.00 | 3,965,829.00 | 71,186.83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46,187.92 | 1,425,152.40 | 1,405,937.93 | 4,265,402.39 |
6、其他短期薪酬 | 3,385,683.86 | 2,785,683.86 | 600,000.00 | |
合计 | 31,965,294.80 | 51,817,096.17 | 49,396,580.97 | 34,385,810.0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468.00 | 4,521,552.96 | 4,527,653.92 | 3,367.04 |
2、失业保险费 | 414.24 | 184,275.83 | 184,542.76 | 147.31 |
3、企业年金缴费 | 912,446.56 | 2,902,507.57 | 1,353,085.00 | 2,461,869.13 |
合计 | 922,328.80 | 7,608,336.36 | 6,065,281.68 | 2,465,383.48 |
其他说明:
辞退福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辞退费用 | 43,192.00 | 43,192.00 | ||
小计 | 43,192.00 | 43,192.00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39,719.73 | 783,480.54 |
企业所得税 | 8,351,226.07 | 11,425,459.62 |
个人所得税 | 99,704.60 | 236,229.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6,744.65 | 54,293.07 |
教育费附加 | 161,954.18 | 38,732.82 |
房产税 | 147,532.37 | 121,517.43 |
水资源税 | 121,391.40 | |
印花税 | 64,155.54 | 42,533.34 |
水利建设基金 | 13,646.82 | 2,881.53 |
合计 | 12,426,075.36 | 12,705,127.64 |
其他说明:无。
42、持有待售负债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94,457.76 | |
合计 | 1,094,457.76 |
其他说明: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935,985.95 | 661,453.61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248,891.00 | |
合计 | 1,184,876.95 | 661,453.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99,000,000.00 | |
合计 | 99,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无。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50、预计负债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790,243.42 | 58,822.44 | 1,731,420.98 | ||
合计 | 1,790,243.42 | 58,822.44 | 1,731,420.98 | -- |
其他说明:
本期递延收益的减少系摊销计入其他收益58,822.44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64,158,282.00 | 464,158,282.00 |
其他说明:
2024年02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4、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41,904,320.52 | 17,070,334.71 | 127,070,501.13 | 1,931,904,154.10 |
其他资本公积 | 72,982,484.16 | 0.00 | 0.00 | 72,982,484.16 |
合计 | 2,114,886,804.68 | 17,070,334.71 | 127,070,501.13 | 2,004,886,638.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37,383.2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46%股权。本期减少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调整。
(2)本期增加系蟒电公司少数股东单方面增资,本公司享有的权益变动。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48,085.15 | 3,220,591.92 | 2,936,518.77 | 1,832,158.30 |
合计 | 1,548,085.15 | 3,220,591.92 | 2,936,518.77 | 1,832,158.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相关规定,本期按要求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5,699,527.83 | 23,022,734.08 | 108,722,261.91 | |
合计 | 85,699,527.83 | 23,022,734.08 | 108,722,261.9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03,232,809.85 | 460,019,253.1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801,953.36 | 49,466,644.7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022,734.08 | 6,253,088.0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207,914.1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4,804,115.03 | 503,232,809.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3,171,315.13 | 177,438,466.85 | 280,165,116.68 | 173,762,053.82 |
其他业务 | 13,617,548.39 | 8,215,492.93 | 12,312,207.25 | 7,135,556.78 |
合计 | 336,788,863.52 | 185,653,959.78 | 292,477,323.93 | 180,897,610.6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清洁能源 | 自然资源 | 服务业及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清洁能源 | 266,806,640.08 | 115,480,236.44 | 266,806,640.08 | 115,480,236.44 | ||||
自然资源 | 56,364,675.05 | 61,958,230.41 | 56,364,675.05 | 61,958,230.41 | ||||
服务业及其他 | 118,540.51 | 485,817.47 | 118,540.51 | 485,817.4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66,806,640.08 | 115,480,236.44 | 56,364,675.05 | 61,958,230.41 | 118,540.51 | 485,817.47 | 323,289,855.64 | 177,924,284.3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6,364,675.05 | 61,958,230.41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66,925,180.59 | 115,966,053.91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 |
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266,806,640.08 | 115,480,236.44 | 56,364,675.05 | 61,958,230.41 | 118,540.51 | 485,817.47 | 323,289,855.64 | 177,924,284.3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无。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不适用。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74,818.00 | 1,833,282.93 |
教育费附加 | 1,920,654.81 | 1,387,947.59 |
房产税 | 3,796,640.02 | 3,947,508.33 |
土地使用税 | 215,673.76 | 215,673.76 |
印花税 | 346,252.36 | 244,691.45 |
水资源税 | 121,391.40 | |
其他 | 93,501.24 | 72,484.34 |
合计 | 8,968,931.59 | 7,701,588.40 |
其他说明:无。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334,629.39 | 34,350,304.17 |
折旧及摊销 | 6,646,067.56 | 6,328,745.80 |
审计、咨询费 | 6,298,734.60 | 2,270,645.94 |
办公室租赁及物管费 | 1,939,925.42 | 2,098,266.67 |
办公费 | 814,707.22 | 1,072,284.83 |
差旅费 | 768,202.97 | 538,535.44 |
信息批露费 | 451,886.79 | 457,547.16 |
车辆使用费 | 385,039.47 | 428,266.28 |
业务招待费 | 271,847.04 | 334,372.02 |
其他 | 2,662,892.75 | 4,972,420.35 |
合计 | 50,573,933.21 | 52,851,388.66 |
其他说明:无。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8,272.46 | 102,520.53 |
其他 | 44,727.77 | 24,878.00 |
合计 | 173,000.23 | 127,398.53 |
其他说明:无。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91,733.03 | 7,724,220.32 |
折旧 | 1,825,204.46 | 3,012,428.53 |
直接投入费用 | 1,257,432.29 | 1,654,309.52 |
其他 | 13,969.00 | 337,550.37 |
合计 | 8,488,338.78 | 12,728,508.74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44,469.35 | 645,058.98 |
利息收入 | -9,887,570.37 | -24,681,287.27 |
手续费 | 26,369.30 | 30,048.58 |
其他 | 4,546.69 | |
合计 | -8,516,731.72 | -24,001,633.02 |
其他说明: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8,822.44 | 921,136.9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19,604.02 | 10,089,933.5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6,388.52 | 321,968.11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92,715.52 | |
合计 | -4,092,715.52 |
其他说明:无。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310,342.87 | -9,901,080.4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5,777.9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09,055.35 | 2,675,303.52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76,712.33 | |
合计 | -9,001,287.52 | -6,333,286.64 |
其他说明: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934,460.04 | 168,293.05 |
合计 | -1,934,460.04 | 168,293.05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19,423.89 | -2,080,626.52 |
合计 | -2,819,423.89 | -2,080,626.52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资产处置收益 | 9,501.85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2,196.70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补偿款[注] | 25,565,516.73 | 24,556,603.77 | 25,565,516.7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8,951.17 | 25,071.57 | 8,951.17 |
无法支付款项 | 99,483.13 | 319,822.01 | 99,483.13 |
其他 | 209,552.08 | 5.96 | 209,552.08 |
合计 | 25,883,503.11 | 24,901,503.31 | 25,883,503.11 |
其他说明:
[注]受采砂许可批复延后、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沅江采区开采量减少,上游经销商供货不及预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本期确认上游供应商补偿共计25,565,516.73元(不含税)。主要系确认的上游经销商荣信建材补偿25,332,823.58元(不含税),该补偿款已在2025年3月底前全部收回。详见附注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20,000.00 | 130,000.00 | 120,000.00 |
滞纳金 | 1,254,250.13 | 598,758.43 | 1,254,250.1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2,195.81 | 7,733,578.81 | 162,195.81 |
110KV蟒新线移交补偿 | 9,500,000.00 | ||
其他 | 211,473.58 | 46,017.70 | 211,473.58 |
合计 | 1,747,919.52 | 18,008,354.94 | 1,747,919.52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2,742,523.17 | 24,586,856.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13,494.11 | 277,118.57 |
合计 | 40,329,029.06 | 24,863,975.5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2,434,855.4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608,713.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6,540.2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939,406.7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827,585.7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34,681.9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672,619.48 |
其他 | 9,481.02 |
所得税费用 | 40,329,029.06 |
其他说明:无。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395,962.31 | 7,262,217.82 |
补偿款 | 5,800,000.00 | 20,230,000.00 |
政府补助 | 519,604.02 | 10,609,933.58 |
归集资金收回 | 149,628,223.79 | |
投资性房地产等租金收入 | 3,027,424.00 | 46,200.00 |
往来款 | 2,180,000.00 | 1,000,000.00 |
预付款退回 | 21,168,996.71 | 28,705,387.76 |
其他 | 299,517.48 | 132,667.47 |
合计 | 35,391,504.52 | 217,614,630.4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审计、咨询费 | 4,417,063.50 | 2,270,645.94 |
办公费 | 814,707.22 | 1,072,284.83 |
信息披露费 | 451,886.79 | 457,547.16 |
办公室租赁及物管费 | 1,939,925.42 | 2,098,266.67 |
研发费用 | 1,271,401.29 | 1,991,859.89 |
业务招待费 | 271,847.04 | 334,372.02 |
车辆使用费 | 385,039.47 | 428,266.28 |
差旅费 | 768,202.97 | 538,535.44 |
董事会经费 | 10,366.79 | 226,658.00 |
保证金 | 1,542.00 | |
对外捐赠 | 120,000.00 | 130,000.00 |
线路移交缺陷治理补偿 | 9,500,000.00 | |
其他 | 5,496,305.31 | 7,193,838.27 |
合计 | 15,946,745.80 | 26,243,816.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本金 | 660,000,000.00 | 930,000,000.00 |
定期存款利息 | 7,235,064.19 | 10,939,458.26 |
大额可转让存单本金及利息 | 82,355,236.10 | |
收到青海某光伏项目履约保证金 | 11,400,000.00 | 9,500,000.00 |
收回工程保证金 | 647,500.27 | |
合计 | 678,635,064.19 | 1,033,442,194.63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青海某光伏项目意向保证金 | 357,120,000.00 | |
定期存款本金 | 725,000,000.00 | 770,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89,072.34 | |
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 | 80,000,000.00 | |
股权收购费用 | 26,900.00 | |
合计 | 725,000,000.00 | 1,210,035,972.34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蟒电公司46%股权收购款 | 373,832,000.00 | |
归还财政借款 | 300,000.00 | 300,000.00 |
支付租金 | 180,000.00 | |
合计 | 374,132,000.00 | 48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2,105,826.41 | 43,205,839.6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53,883.93 | 1,912,333.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9,551,102.13 | 85,105,169.6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6,158.12 | |
无形资产摊销 | 2,122,887.63 | 1,463,336.7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22,456.78 | 2,400,199.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196.70 | -9,501.8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3,244.64 | 7,708,507.2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92,715.5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53,388.71 | -16,770,477.5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01,287.52 | 6,333,286.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13,494.11 | 277,118.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68,838.32 | -5,532,317.4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870,079.56 | 235,951,389.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74,203.49 | 3,327,892.54 |
其他 | 280,724.20 | 54,223.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87,778.45 | 369,545,872.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0,050,572.46 | 353,048,577.4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3,048,577.43 | 203,670,430.3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998,004.97 | 149,378,147.0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0,050,572.46 | 353,048,577.43 |
其中:库存现金 | 314.29 | 9,765.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0,050,258.17 | 353,032,656.8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155.4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050,572.46 | 353,048,577.4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定期存款利息及本金 | 466,695,777.78 | 351,000,388.89 | 定期存款的期限均为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公司管理层预计持有至到期,所以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合计 | 466,695,777.78 | 351,000,388.89 |
其他说明:无。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筹资活动相关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其他应付款-沅陵县财政局 | 1,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00.00 | |||
长期借款-中国银行[注]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小计 | 1,300,000.00 | 100,000,000.00 | 300,000.00 | 101,000,000.00 |
[注]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00,000,000.00元,根据借款协议约定的偿还时间,分别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列示。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233,458.65 | 219,948.14 |
合计 | 233,458.65 | 219,948.14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3,499,007.88 | |
合计 | 13,499,007.8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888,945.00 | 2,884,324.50 |
第二年 | 2,929,007.00 | 2,888,945.00 |
第三年 | 2,973,917.00 | 2,929,007.00 |
第四年 | 2,973,917.00 | 2,973,917.00 |
第五年 | 1,537,892.50 | 2,973,917.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01,868.00 | 1,639,760.5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不适用。
84、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91,733.03 | 7,724,220.32 |
折旧 | 1,825,204.46 | 3,012,428.53 |
直接投入费用 | 1,257,432.29 | 1,654,309.52 |
其他 | 13,969.00 | 337,550.37 |
合计 | 8,488,338.78 | 12,728,508.7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488,338.78 | 12,728,508.74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不适用。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不适用。
3、反向购买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4年0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统筹开发该地区的新能源项目,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024年05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负责公司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鸟儿巢公司 | 30,000,000.00 | 湖南省沅陵县 | 沅陵县 | 电力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发展益沅 | 600,000,000.00 | 湖南省沅江市 | 沅江市 | 砂石 | 100.00% | 设立 |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 | 80,000,000.00 | 湖南省沅江市 | 沅江市 | 机制砂 | 67.00% | 设立 | |
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 | 100,000,000.00 | 湖南省株洲市 | 株洲市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蟒电公司 | 279,774,746.16 | 湖南省怀化市 | 怀化市 | 电力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发展新能源 | 100,000,000.00 | 湖南省长沙市 | 长沙市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 10,000,000.00 | 湖南省衡阳市 | 衡阳市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备注: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于2025年04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000.00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鸟儿巢公司 | 20.00% | -1,796,891.01 | 10,817,187.74 |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 | 33.00% | -6,842,158.23 | 14,664,134.95 | |
蟒电公司 | 10.00% | 2,942,922.29 | 41,621,708.6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所持蟒电公司4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放弃蟒电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01月,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公司持股90%、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鸟儿巢公司 | 3,705,106.96 | 219,374,392.42 | 223,079,499.38 | 168,993,560.66 | 168,993,560.66 | 701,092.26 | 227,206,344.99 | 227,907,437.25 | 164,662,124.67 | 164,662,124.67 |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 | 18,686,408.17 | 161,128,170.95 | 179,814,579.12 | 36,377,806.53 | 99,000,000.00 | 135,377,806.53 | 18,712,673.52 | 168,559,315.06 | 187,271,988.58 | 122,101,403.16 | 122,101,403.16 | |
蟒电公司 | 217,406,204.53 | 205,685,115.66 | 423,091,320.19 | 6,874,233.33 | 6,874,233.33 | 317,680,203.48 | 228,988,721.76 | 546,668,925.24 | 10,230,884.22 | 10,230,884.22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鸟儿巢公司 | 11,516,814.12 | -8,984,455.05 | -8,984,455.05 | 6,707,229.81 | 7,741,111.20 | -12,079,796.06 | -12,079,796.06 | 3,659,419.17 |
湖南发展琼湖建材 | 14,588,410.60 | -20,733,812.83 | -20,733,812.83 | -5,464,593.07 | 2,161,623.92 | -10,958,099.24 | -10,958,099.24 | -8,548,865.10 |
蟒电公司 | 67,380,994.67 | 29,429,222.89 | 29,429,222.89 | 29,687,494.03 | 44,726,610.87 | 286,916.18 | 286,916.18 | 165,700,346.47 |
其他说明: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湖南发展春华 | 湖南省长沙县 | 湖南省长沙县 | 健康 | 42.00% | 权益法核算 | |
开元发展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金融服务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湖南省沅江市 | 湖南省沅江市 | 建材仓储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湖南发展春华 | 开元发展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湖南发展春华 | 开元发展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
流动资产 | 45,778,373.41 | 38,490,654.86 | 34,512,786.28 | 45,351,101.51 | 88,778,269.45 | 29,758,545.13 |
非流动资产 | 54,711.80 | 283,250.07 | 75,650,305.80 | 77,541.44 | 858,456.61 | 67,924,234.47 |
资产合计 | 45,833,085.21 | 38,773,904.93 | 110,163,092.08 | 45,428,642.95 | 89,636,726.06 | 97,682,779.60 |
流动负债 | 3,516,228.70 | 4,880,822.35 | 30,327,376.07 | 5,414,952.37 | 4,334,547.16 | 2,667,039.92 |
非流动负债 | 282,907.97 | 46,000,000.00 | 804,944.06 | 5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516,228.70 | 5,163,730.32 | 76,327,376.07 | 5,414,952.37 | 5,139,491.22 | 52,667,039.9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2,316,856.51 | 33,610,174.61 | 33,835,716.01 | 40,013,690.58 | 84,497,234.84 | 45,015,739.6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773,079.73 | 13,444,069.85 | 13,534,286.40 | 16,805,750.04 | 33,798,893.94 | 18,006,295.8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142,097.36 | 800,000.00 | 982,333.36 | 894,803.00 | 800,000.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8,915,177.09 | 13,444,069.85 | 14,334,286.40 | 17,788,083.40 | 34,693,696.94 | 18,806,295.8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3,521,026.83 | 1,450,485.61 | 13,606,612.19 | |||
净利润 | -3,782,634.07 | -10,887,060.23 | -11,180,023.67 | -19,007,597.64 | 207,653.83 | -1,860,677.4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82,634.07 | -10,887,060.23 | -11,180,023.67 | -19,007,597.64 | 207,653.83 | -1,860,677.4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2013年03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分四期缴付)投资深圳达晨创丰基金,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深圳达晨财智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公司
于2017年收回投资270万元,2018年收回投资665万元,2019年收回投资455万元,2020年收回投资130万元,2021年收回投资1,210万元,2022年收回投资1,400万元,2023年收回投资755万元,2024年收回投资1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业务,资产总额为178,761.83万元。
2.2021年06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分两期缴付)投资深圳达晨创鸿基金,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深圳达晨财智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23年收回投资70万元,2024年收回投资332.5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业务,资产总额为785,857.15万元。
3.2022年06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投资湖南玖康创投基金,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湖南玖玥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23年收回投资1,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从事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资产总额为6,368.80万元。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790,243.42 | 58,822.44 | 1,731,420.98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578,426.46 | 11,011,070.50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3)上限标准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90天。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定量标准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仍未付款。
2)定性标准
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及五(一)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54.66%(2023年12月31日:73.70%)源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
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或投资方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或担保承诺,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52,879,469.22 | 52,879,469.22 | 52,879,469.22 | ||
其他应付款 | 42,279,582.08 | 42,279,582.08 | 42,279,582.08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94,457.76 | 1,110,201.78 | 1,110,201.78 |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121,452,900.36 | 8,593,696.17 | 112,859,204.19 | |
小计 | 195,253,509.06 | 217,722,153.44 | 96,269,253.08 | 8,593,696.17 | 112,859,204.19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48,056,841.21 | 48,056,841.21 | 48,056,841.21 | ||
其他应付款 | 24,940,536.07 | 24,940,536.07 | 24,940,536.07 | ||
小计 | 72,997,377.28 | 72,997,377.28 | 72,997,377.28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其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5,975,000.00 | 85,975,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5,975,000.00 | 85,975,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市价为交易所等活跃市场期末时点收盘价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利率。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值计量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湖南能源集团有 | 湖南省长沙市 | 投资 | 300亿元 | 51.53% | 51.5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1992年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成立,该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1837668179的营业执照。2024年02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9,18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湘投基金公司 | 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湘投金宜物业 | 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芷江分公司 | 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 |
湖南省国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大股东的全资孙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购买服务 | 1,499,673.96 | 14,070,000.00 | 否 | 7,196,974.05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购买服务 | 5,073,451.42 | |||
湖南湘投金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购买服务 | 2,198,681.36 | |||
湖南省国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 | 899,031.76 |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购买服务 | 1,450,485.61 | - | -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住宿费收入 | 1,094.34 | 1,622.64 |
湖南湘投金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宿费收入 | 5,839.2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写字楼 | 2,384,703.24 | 993,626.3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83,600.00 | 2,780,0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代缴员工社保和公积金:
单位:元
关联方 | 项目 | 金额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本期公司为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员工代缴社保和公积金 | 129,501.81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期为公司员工代缴社保和公积金 | 57,078.42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湘投基金公司 | 890,455.18 | 44,522.76 | 1,083,052.70 | 54,152.64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129,501.81 | 6,475.09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芷江分公司 | 351,365.19 | 596,920.00 |
应付账款 | 湖南能源集团 | 2,036,662.00 | |
应付账款 | 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 | 281,923.51 | |
其他应付款 |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7,078.42 |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不适用。
6、其他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08月17日,公司(协议中的甲方)就青海某光伏项目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协议中的丙方)、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协议中的乙方)、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协议中的丁方)、湖南安装公司(协议中的戊方)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湖南安装公司已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开具、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5,712.00万元整,有效期为自开具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0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
鉴于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并引入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经湖南发展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07月11日,湖南发展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2024年07月30日,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由中国建设银行开具、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鉴于《补充协议一》约定的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青海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湖南发展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湖南发展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承诺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鉴于《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青海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2025年0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同意在2025年11月30日前不要求退还意向金。《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模式:如因意向合作协议约定的目标交易先决条件未满足(含甲方未通过决策审批等情形),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青海项目符合甲方收购条件后,甲方可按意向合作协议约定条件优先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
2.目标交易先决条件
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前提全部满足为目标交易的先决条件:
(1)乙方合法持有丙方的100%股权,且不存在违反本协议“股权转让的限制”的情形。
(2)乙方为丙方办理完成项目所需的合法合规性相关手续。项目获得供电部门、电力质监部门验收批复,且已签订并网、调度、购售电协议,并完成项目试运营240h。
(3)相关各项尽职调查报告通过甲方认可。
(4)项目通过甲方及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验收。
(5)启动收购时,审计评估机构由甲方选择,执行甲方的会计政策,为目标股权收购出具正式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并经甲方认可。
(6)甲方完成决策程序并同意项目投资。
项目实现上述全部先决条件后,甲方应当与乙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如有),以确定具体的交易细节、交易对价等。
3.股权转让的限制
在协议约定的特定排他期内,乙方、丙方、丁方共同承诺不得将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割予甲方之外的第三方(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需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120日内完成项目尽调、审计、评估及内部投资决策流程。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投资决策流程,则协议各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戊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意向金及相应利息,计息时间自甲方支付合作意向金之日起计至戊方全额退还合作意向金之日止。甲方在全额收到意向金、利息后的当天,甲方应将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分别退还给戊方、丁方。戊方未按上述约定退回意向金的,甲方有权触发保函。
(2)甲方亦有权单方终止目标交易,若甲方终止目标交易的,戊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向甲方返还合作意向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计息时间自甲方支付合作意向金之日起计至戊方全额退还合作意向金之日止。甲方在全额收到意向金、利息后的当天,甲方应将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分别退还给戊方、丁方。甲方同意在2024年03月31日前不要求退还意向金及利息。
(3)不管何种原因甲方决定放弃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或因乙方、丙方、丁方违约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导致协议被解除,戊方必须无条件退还甲方的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乙、丙、丁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全额收到意向金、利息后的当天,甲方应将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分别退还给戊方、丁方。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做出是否启动收购决定之日的特定期限内为项目的锁定期,在该期间内,乙方、丙方、丁方不得就项目转让、股权收购事宜与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接触、谈判、合作,也不得签署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5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04月09日,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蟒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全部事宜。2025年3月20日,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9,774,746.16元减少至33,000,000.00元,两方股东同比例减资。其中:
公司认缴出资额将由人民币251,797,271.55元减少至29,7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90%;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7,977,474.61元减少至3,3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10%。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
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电力业务、服务业务及砂石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投资管理 | 清洁能源 | 自然资源 | 服务业及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3,499,007.88 | 266,806,640.08 | 56,364,675.05 | 118,540.51 | 336,788,863.52 |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66,806,640.08 | 56,364,675.05 | 118,540.51 | 323,289,855.64 | ||
营业成本 | 7,729,675.46 | 115,480,236.44 | 61,958,230.41 | 485,817.47 | 185,653,959.78 | |
资产总额 | 4,473,066,928.08 | 3,648,772,002.93 | 765,750,744.45 | -5,446,528,927.83 | 3,441,060,747.63 | |
负债总额 | 2,323,319,082.35 | 1,850,171,419.69 | 148,320,671.94 | -4,052,256,913.23 | 269,554,260.75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8、其他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241,451.55 | 13,051,958.40 |
合计 | 13,241,451.55 | 13,051,958.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241,451.55 | 100.00% | 662,072.59 | 5.00% | 12,579,378.96 | 13,051,958.40 | 100.00% | 652,597.93 | 5.00% | 12,399,360.47 |
合计 | 13,241,451.55 | 100.00% | 662,072.59 | 5.00% | 12,579,378.96 | 13,051,958.40 | 100.00% | 652,597.93 | 5.00% | 12,399,360.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241,451.55 | 662,072.59 | 5.00% |
合计 | 13,241,451.55 | 662,072.5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2,597.93 | 9,474.66 | 662,072.59 | |||
合计 | 652,597.93 | 9,474.66 | 662,072.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0,846,726.65 | 0.00 | 10,846,726.65 | 81.91% | 542,336.33 |
株洲渌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72,107.97 | 0.00 | 1,372,107.97 | 10.36% | 68,605.40 |
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90,455.18 | 0.00 | 890,455.18 | 6.72% | 44,522.76 |
株洲宏大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 23,539.75 | 0.00 | 23,539.75 | 0.18% | 1,176.99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区供电分公司 | 19,791.00 | 0.00 | 19,791.00 | 0.15% | 989.55 |
合计 | 13,152,620.55 | 0.00 | 13,152,620.55 | 99.32% | 657,631.0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24,227,447.74 | 521,850,220.31 |
合计 | 524,227,447.74 | 521,850,220.31 |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57,123,000.00 | 357,123,000.00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66,536,044.44 | 161,710,608.33 |
往来款 | 500,000.00 | 3,085,500.00 |
其他 | 92,740.17 | 81,777.74 |
应收暂付款 | 34,421.20 | 10,629.61 |
合计 | 524,286,205.81 | 522,011,515.6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52,597.48 | 365,008,515.68 |
1至2年 | 362,330,608.33 | |
3年以上 | 157,003,000.00 | 157,003,000.00 |
5年以上 | 157,003,000.00 | 157,003,000.00 |
合计 | 524,286,205.81 | 522,011,515.6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7,120,000.00 | 68.12% | 357,120,000.00 | 357,120,000.00 | 68.41% | 357,12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166,205.81 | 31.88% | 58,758.07 | 0.04% | 167,107,447.74 | 164,891,515.68 | 31.59% | 161,295.37 | 0.10% | 164,730,220.31 |
合计 | 524,286,205.81 | 100.00% | 58,758.07 | 0.01% | 524,227,447.74 | 522,011,515.68 | 100.00% | 161,295.37 | 0.03% | 521,850,220.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方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方[注1] | 357,120,000.00 | 357,120,000.00 | [注2] | |||
合计 | 357,120,000.00 | 357,120,000.00 |
[注1]2023年,公司就青海某光伏项目与各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本次意向性合作目前尚处于筹划
阶段,根据意向合作协议保密条款规定,公司对本次合作取得的相关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如披露可能会给后续交易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各方利益,应合作方书面要求,在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前,对交易标的及合作方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
[注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鉴于湖南安装公司已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开具、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等额履约保函(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2023年末该笔意向金未计提坏账准备。
2024年07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已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开具的、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在收到深圳建融新能源提交的经公司确认无误的、足额的履约保函二之日,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报告期末,该笔意向金未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 166,536,044.44 | ||
账龄组合 | 630,161.37 | 58,758.07 | 9.32% |
合计 | 167,166,205.81 | 58,758.0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8,895.37 | 2,400.00 | 161,295.3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000.00 | 25,000.00 | ||
本期计提 | -127,537.30 | 25,000.00 | -102,537.3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58.07 | 50,000.00 | 2,400.00 | 58,758.0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0.13 | 0.01 | 0.00 | 0.0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61,295.37 | -102,537.30 | 58,758.07 | |||
合计 | 161,295.37 | -102,537.30 | 58,758.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不适用。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某光伏项目合作方 | 押金保证金 | 357,120,000.00 | 1-2年 | 68.11% | |
鸟儿巢公司 | 往来款 | 166,536,044.44 | [注] | 31.76% | |
医药私募基金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 | 1-2年 | 0.10% | 50,000.0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其他 | 81,614.99 | 1年以内 | 0.02% | 4,080.75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 往来款 | 7,304.31 | 1年以内 | 0.00% | 365.22 |
合计 | 524,244,963.74 | 99.99% | 54,445.97 |
[注]账龄1年以内4,825,436.11元,账龄1-2年4,710,608.33元,账龄4年以上157,000,000.00元。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05,668,720.60 | 1,405,668,720.60 | 971,596,720.60 | 971,596,720.6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2,359,246.94 | 11,396,706.00 | 20,962,540.94 | 52,481,780.34 | 11,396,706.00 | 41,085,074.34 |
合计 | 1,438,027,967.54 | 11,396,706.00 | 1,426,631,261.54 | 1,024,078,500.94 | 11,396,706.00 | 1,012,681,794.94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鸟儿巢公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湖南发展益沅 | 565,000,000.00 | 565,000,000.00 | ||||||
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 | 38,000,000.00 | 45,440,000.00 | 83,440,000.00 | |||||
蟒电公司[注] | 288,596,720.60 | 373,832,000.00 | 662,428,720.60 | |||||
湖南发展新能源 | 13,800,000.00 | 13,800,000.00 | ||||||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971,596,720.60 | 434,072,000.00 | 1,405,668,720.60 |
[注]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37,383.2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46%股权。2024年01月,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公司持股90%、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 | 6,391 | 11,39 | 2,715 | - | 7,518 | 11,39 |
发展春华 | ,377.40 | 6,706.00 | ,800.00 | 1,588,706.31 | ,471.09 | 6,706.00 | ||
开元发展 | 34,693,696.94 | 16,000,000.00 | -5,249,627.09 | 13,444,069.85 | ||||
小计 | 41,085,074.34 | 11,396,706.00 | 2,715,800.00 | 16,000,000.00 | -6,838,333.40 | 20,962,540.94 | 11,396,706.00 | |
合计 | 41,085,074.34 | 11,396,706.00 | 2,715,800.00 | 16,000,000.00 | -6,838,333.40 | 20,962,540.94 | 11,396,706.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7,952,027.81 | 82,614,168.08 | 166,904,647.27 | 79,457,954.23 |
其他业务 | 13,574,351.87 | 8,019,267.48 | 12,240,970.94 | 7,017,916.55 |
合计 | 201,526,379.68 | 90,633,435.56 | 179,145,618.21 | 86,475,870.7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清洁能源 | 服务业及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清洁能源 | 187,952,027.81 | 82,614,168.08 | 187,952,027.81 | 82,614,168.08 | ||
服务业及其他 | 94,391.61 | 289,592.02 | 94,391.61 | 289,592.0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87,952,027.81 | 82,614,168.08 | 94,391.61 | 289,592.02 | 188,046,419.42 | 82,903,760.1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87,952,027.81 | 82,614,168.08 | 94,391.61 | 289,592.02 | 188,046,419.42 | 82,903,760.1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无。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5,019,483.87 | 3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38,333.40 | -9,284,215.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654,096.4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09,055.35 | 2,675,303.52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76,712.33 | |
合计 | 180,490,205.82 | 10,413,703.60 |
6、其他
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职工薪酬 | 5,391,733.03 | 5,794,827.51 |
折旧 | 1,825,204.46 | 2,042,873.96 |
直接投入费用 | 1,257,432.29 | 1,654,309.52 |
其他 | 13,969.00 | |
合计 | 8,488,338.78 | 9,492,010.99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196.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9,604.0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09,055.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135,583.5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74,957.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612.75 | |
合计 | 20,245,095.2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6%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2% | 0.10 | 0.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无。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智广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