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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下午17: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召集人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向与会监事作出了说明,与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沫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9日。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9日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3,127.756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授予9,383.2696万股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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