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5-01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201-02单元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ALEXANDER LIU因工作安排无法现场出席,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LOUISA FAN女士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68人,代表股份75,452,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9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62人,代表股份660,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74,825,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81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57人,代表股份627,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28,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10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475%;反对10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57%;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5,324,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1%;反对10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0%;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28%;反对10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18%;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75,324,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0%;反对10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0%;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877%;反对10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18%;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5,324,4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7%;反对10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74%;反对10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67%;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9%。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5,323,4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4%;反对10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0%;弃权2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1,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61%;反对10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18%;弃权2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75,326,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4,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95%;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97%;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5,324,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6%;反对10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23%;反对10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16%;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5,324,1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3%;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20%;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2%;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5,325,9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7%;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3,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844%;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2%;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5,284,4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7%;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2,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052%;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40%;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5,322,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3%;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0,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51%;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2%;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5,324,2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4%;反对8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71%;反对8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32%;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5,325,8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6%;反对8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3,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92%;反对8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11%;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3 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5,326,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反对8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弃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4,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54%;反对8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55%;弃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75,323,8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9%;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4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666%;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63%;弃权4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5,342,2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0,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86%;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5,324,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2%;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2,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69%;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65%;弃权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5,341,4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2%;反对8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弃权2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9,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296%;反对8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73%;弃权2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8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5,283,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反对1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91,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388%;反对1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09%;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9 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5,323,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8%;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弃权2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56%;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13%;弃权2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75,341,2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0%;反对8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9,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993%;反对8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04%;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5,322,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4%;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0,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002%;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2%;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23,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8%;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515%;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2%;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283,5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5%;反对14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91,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691%;反对14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29%;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22,4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0%;反对10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0,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548%;反对10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67%;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23,4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4%;反对10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61%;反对10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6%;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5,281,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0%;反对14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9,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816%;反对14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86%;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20,9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1%;反对10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8,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78%;反对10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29%;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22,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4%;反对10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0,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002%;反对10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23%;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5,328,9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7%;反对10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383%;反对10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87%;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牛璐、陈思宇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