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7,034,930.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70,406,010.58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4,885,319.54元,减去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621,658,723.97元后,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3,910,896,898.02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1,218,049.3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1,131,218,049.30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3,855,833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156股后的1,023,849,6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9元(含税),共计派发706,456,277.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
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873,600股,支付总金额为181,269,483.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23,855,833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156股后的1,023,849,6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122,861,96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010,587,721.81元,占本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8.47%。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分析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29,318,238.37 | 498,796,762.73 | 337,872,330.1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80,985,661.31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27,034,930.95 | 2,454,377,699.43 | 2,244,949,636.0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910,896,898.0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31,218,049.3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65,987,331.2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80,985,661.3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442,120,755.4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46,972,992.5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22,861,961.24元。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