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公直先生在自查期间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公直先生根据减持预披露公告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1%。刘公直先生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相关交易是根据减持计划安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42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罗文浩 | 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3月12日 | 417,800 | 419,900 |
2 | 胡信岚 | 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2月21日 | 250,600 | 298,300 |
3 | 李箐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3月5日 | 7,000 | 9,000 |
4 | 王波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 19,100 | 19,100 |
5 | 刘科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20,000 | 85,000 |
7 | 刘仕文 | 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 | 65,000 | 55,000 |
8 | 周春华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5日 | - | 150,000 |
9 | 王海龙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3月13日 | 48,500 | 174,600 |
10 | 李庆伟 |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 | 700 | 700 |
12 | 金立新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月7日 | 1,500 | 5,500 |
13 | 叶桂红 | 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3月17日 | - | 59,000 |
14 | 陈秀鹏 | 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1月6日 | 190,000 | 180,000 |
15 | 李大全 | 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517,100 | 500,200 |
16 | 程光 |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 4,900 | 20,000 |
17 | 王盼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日 | 8,100 | 8,100 |
18 | 阮扬锦 |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39,700 | 42,500 |
19 | 黄伟一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4,000 | 15,000 |
20 | 胡小冬 |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8日 | 20,300 | - |
21 | 韩振 |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16日 | 6,100 | 2,900 |
22 | 邵传星 |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13,000 | 27,900 |
23 | 江元 |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 5,000 | 24,900 |
24 | 刘洋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1,000,300 | 940,300 |
25 | 粟军发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1月3日 | 9,500 | 9,500 |
26 | 张红先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3月13日 | 8,600 | 6,200 |
28 | 赵文杰 | 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3月14日 | 163,400 | 163,300 |
29 | 李安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3,700 | 3,700 |
30 | 庆慧萍 |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 | 37,100 | 37,100 |
31 | 林烨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22日 | 207,900 | 207,900 |
32 | 林绿园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 | 1,800 | 1,800 |
33 | 周柱成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81,400 | 70,000 |
34 | 唐文海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6日 | 2,600 | 32,600 |
36 | 徐思婷 | 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 | 2,500 | 1,600 |
38 | 赵伍堂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17日 | 1,400 | 1,400 |
39 | 李伟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107,200 | 87,500 |
40 | 叶建军 | 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3月18日 | 49,000 | 58,200 |
41 | 丁玲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 9,100 | 9,100 |
42 | 陈励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 | 2,478,200 | 2,478,200 |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不是基于知晓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该等42名激励对象均已出具承诺函,确 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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