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更改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4 月 9 日
上午 9:00 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投
票。召集人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李冰先生主
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广深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2 人,代表股份 1,308,546,27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7.37%。
四、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 1,308,546,27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的
决议;
(二)以 1,308,546,27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的
决议;
(三)以 1,308,546,27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的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2 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四)以 1,308,546,27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
(五)以 1,308,546,27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公司
2012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拟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的总股本
194,22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 2012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全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