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之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下同)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本次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借款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
余额为0元。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公司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8,487.93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根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等。
2、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工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4.1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新工投资集团资产总额8,879,418.66万元,负债总额4,792,727.78万元,净资产2,881,143.6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081,605.11万元,净利润76,872.72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与新工投资集团签订《借款协议》,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属于新工投资集团生物医药大健康主业板块下属上市企业,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8日,《关于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其他8名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通过(同意8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并
将该笔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资金需求,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之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