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第1页 共9页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3142号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帅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帅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星帅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帅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第2页 共9页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星帅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星帅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达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升洁
报告日期:2025年4月7日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46,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含增值税),本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89.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余额45,6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账号为71170122000328020)。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37.54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138号《验证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54,524,608.49 |
加:利息收入(已扣除手续费) | 8,066,630.45 |
加:理财收益(已扣除税费) | 2,166,356.17 |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 | 232,884,989.60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前期投入 | 157,490,991.55 |
募集资金项目本期投入 | 26,321,703.39 |
募集资金项目置换支出 | 49,072,294.66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31,872,605.51 |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656.3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32.1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3,187.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光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328020 | 募集资金专户 | 35,193.37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23862959 | 募集资金专户 | 11,837,412.14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合 计 | 11,872,605.51 | 注1 |
[注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有募集资金22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账号3301041060001424039结构性存款账户内,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231,872,605.5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得以提升,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以保证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调整“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本次调整前方案为公司将募集资金38,500.00万元以借款方式提供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星帅尔光伏实施项目建设,调整后方案为将募集资金38,500.00万元以实缴出资10,000.00万元和借款28,500.00万元的方式提供给星帅尔光伏实施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072,294.66元。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置换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8,633,832.40元,另公司采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发行费用438,462.26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 | 终止日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04449) | 100,000,000.00 | 2024/5/10 | 2024/6/18 | - |
2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04611) | 50,000,000.00 | 2024/5/15 | 2024/6/18 | - |
3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05511) | 75,000,000.00 | 2024/6/5 | 2024/9/5 | - |
4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06446) | 140,000,000.00 | 2024/6/21 | 2024/9/21 | - |
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10761) | 85,000,000.00 | 2024/9/9 | 2024/10/22 | - |
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10757) | 140,000,000.00 | 2024/9/25 | 2024/10/22 | - |
7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13136) | 200,000,000.00 | 2024/10/30 | 2025/5/6 | 200,000,000.00 |
8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TLBB202413123) | 20,000,000.00 | 2024/11/1 | 2025/2/5 | 20,000,000.00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31,872,605.51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其中11,837,412.14元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330104016002386295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220,000,000.00元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3301041060001424039结构性存款账户内,35,193.37元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7117012200032802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452.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2.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88.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 | 否 | 38,500.00 | 38,500.00 | 2,632.17 | 16,336.04 | 42.43 | 2025年6月19日 | -1,545.59 | 否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952.46 | 6,952.46 | - | 6,952.4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45,452.46 | 45,452.46 | 2,632.17 | 23,288.50 | 51.24 | - | -1,545.5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本期投产部分产线,产能未达募投项目全部产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调整“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本次调整前方案为公司将募集资金38,500.00万元以借款方式提供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星帅尔光伏实施项目建设,调整后方案为将募集资金38,500.00万元以实缴出资10,000.00万元和借款28,500.00万元的方式提供给星帅尔光伏实施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置换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863.38万元,另公司采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发行费用43.85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合计购买81,000.00万元,赎回59,0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22,000.00万元,产生现金管理收入216.64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3,187.2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其中1,183.74万元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330104016002386295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22,000.00万元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3301041060001424039结构性存款账户内,3.52万元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7117012200032802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