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