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5-1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77,30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三特索道 | 股票代码 | 00215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曹正 | 曹正 |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 | ||
传真 | 027-87341811 | 027-87341811 | ||
电话 | 027-87341812 | 027-87341812 |
电子信箱 | sante002159@126.com | sante002159@126.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与运营。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公司旗下项目主要分布在陕西、贵州、海南、内蒙、湖北、浙江、广东、江西、福建9个省(自治区),已逐步实现全国布局、品牌连锁经营,并确定了聚焦索道、拓展景区、向生态主题乐园转型的发展路径。从业务范围上来看,公司围绕旅游资源进行多种业态的开发运营,持续打造全面多元的文旅产品体系,主要包括:
以索道为主的景区交通类产品、以自然资源为主的观光类产品、体验参与类产品、住宿类产品及商服类产品。
(1)以索道为主的景区交通类产品
公司在国内投资建设、运营的景区交通类产品包括:陕西华山三特索道、贵州梵净山索道、浙江千岛湖梅峰索道及黄山尖索道、海南猴岛跨海索道、江西庐山三叠泉缆车、湖北南漳春秋寨索道、湖北崇阳燕子垭索道、内蒙大青山索道、广东珠海石景山索道等。其中,陕西华山三特索道、贵州梵净山索道被中国索道协会授予客运索道安全服务质量5S等级称号。
(2)以自然资源为主的观光类产品
围绕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打造的观光类产品体系,目前已形成跨区域布局,其中包括:海南陵水南湾猴岛生态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海南陵水呆呆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湖北崇阳浪口温泉旅游区、湖北南漳春秋寨景区(国家4A级景区)、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自驾休闲旅游区等。
(3)体验参与类产品
公司旗下体验参与类产品包括温泉、主题公园、博物馆、萌宠乐园、研学、演艺、滑道、水上运动、极限&山地运动以及亲海体验类项目,大部分体验参与类产品不受资源限制,具有模块化、可复制、轻量级的特点,通过与观光类产品进行合理适配,可满足游客观光、休闲、体验等多元个性化需求。
崇阳三特浪口温泉项目已运营10余年,以标志性的温泉资源为依托,建设有温泉度假酒店、特色小镇、山顶索道、研学营地等产品,已成为武汉周边热门的省级旅游度假区。
克什克腾旗热水草原天牧温泉小镇,位于距内蒙赤峰230公里、距经棚镇东北30公里处的热水温泉疗养旅游区,已有一千多年的开发利用历史,在《中国矿泉》中被评为高效优质矿泉,被誉为“东方神泉圣水”。草原天牧温泉小镇内拥有温泉洗浴、特色商业街、主题餐饮、蒸汽火车广场、游客接待中心、轻奢酒店等经营项目,温泉部分含室内外SPA泡池、游泳池、特色汤屋、鱼疗、石板烧等。
海南猴岛项目依托独特的猕猴资源、沙滩滨海资源与疍家文化资源,联合专业导师团队,联动疍家博物馆,增加黎安教育岛研学餐饮开发的研学产品融合了研学旅行与生态文明教育,于2020年获批省级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并于2022年荣获“优秀研学旅行企业”称号;2024年,海南项目通过内部区域交通变革将猴岛公园与水上运动中心合并运营,实现流量共享和资源互补;通过旧船改造工作推出槑槑号潜水平台及系列水上运动产品,并通过增加猴岛公园天幕秀沉浸式演绎项目强化亲子客群在园区内的体验;通过优化冲浪、赶海、直升机、骑乘等项目进一步丰富了景区的产品供给。同时,海南猴岛项目还开展“槑槑多巴胺”交友节、第二届赶海节、第五届发呆大赛、帐篷露营节和派对之夜活动掀起旅游热潮,多项品牌活动的加持使景区荣获迈点研究院颁布的“2024年度中国海南省4A旅游景区10强”荣誉称号。
东湖海洋乐园位于武汉东湖风景区(国家5A级景区)内,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与市场基础,以亲子游和动物主题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已日臻完善,包括海洋世界、飞鸟世界、大马戏、儿童乐园、萌宠乐园以及季节性产品:水世界、冰雪世界等,通过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主动践行可持续发展。
珠海景山索道、滑道所在地石景山系珠海市中心最高峰和最佳观景点。珠海景山索道、滑道于1997年投入营运,与石景山公园的石景幽洞、清澈的湖水共同构成了珠海市著名的品牌旅游景点。伴随珠海城市阳台的建成,珠海景山索道、滑道已于2022年完成升级改造,创新尝试索道产品的娱乐化、体验化,叠加光影夜秀等技术手段,与珠海渔女、日月贝等传统地标遥相呼应,已成为珠海城市中心的新地标和旅游热门打卡点。
(4)住宿类产品
目前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住宿类项目包括:湖北崇阳浪口温泉精品酒店、浪口温泉客栈、崇阳喜悦精品度假公寓、陕西华山客栈(侠文化主题酒店)、湖北南漳古寨客栈、内蒙黄岗梁房车营地和帐篷营地等。
(5)商服文创类产品
公司旗下的商服类产品除了传统的景区配套餐饮服务、导游服务外,珠海项目在索道上站及下站共开设2家咖啡店,为游客提供咖啡茶饮及休憩场所,山顶咖啡店已成为游客打卡点,深受游客好评。另外,各项目公司近年来大力开发文创产品体系,多家项目公司根据市场调研,针对不同客群和渠道的需求,开发多款文创产品,包括:华山HERO盲盒、梵净山原创冰箱贴、帆布包、集章本等;珠海项目通过自营便利店售卖原创冰箱贴、钥匙扣、明信片、T恤、文创雪糕,旅游集章等文创产品,并合作代售珠海系列地标的冰箱贴、钥匙扣,文创冰淇淋等产品;海南公司积极推进文创与业务融合,结合商售经营合作文创商品的销售,诸如园区猴岛品牌茶饮、椰子饼、呆呆岛文创冰激凌及专属纪念币。公司通过不断丰富二消品类,增加游客游玩时间,有效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报告期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1)伴随国内旅游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公司旗下大部分盈利项目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全面提升运营效能,制定全渠道、体系化的营销策略,不断优化产品与服务供给以推动客单价提升;
(3)深入优化财务结构,通过进一步控制有息负债规模,不断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4)全面梳理公司各类资产,通过多种途径处置投入回报率不高的资产,以期实现盘活闲置资产、及时止损、回笼资金。
(三)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化
报告期内,由于国内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不断优化财务结构等因素,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约6.92亿元,同比微降3.69%,归母净利润约1.42亿元,同比增长11.3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1.36亿元,同比增长0.11%。本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动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851,252,770.16 | 1,696,702,521.75 | 9.11% | 1,881,306,291.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5,506,617.31 | 1,256,639,413.36 | 8.66% | 1,127,869,675.83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692,467,383.93 | 719,034,412.03 | -3.69% | 256,187,52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977,627.31 | 127,516,722.78 | 11.34% | -76,764,627.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6,089,004.77 | 135,945,678.67 | 0.11% | -164,811,357.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283,020.89 | 330,784,693.05 | -13.76% | 143,018,190.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2 | 11.11% | -0.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2 | 11.11% | -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6% | 10.70% | 0.16% | -6.37%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41,533,972.82 | 169,892,203.83 | 242,005,304.50 | 139,035,90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791,653.90 | 42,515,432.06 | 79,126,865.61 | -13,456,32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332,874.98 | 39,273,335.79 | 86,093,272.53 | -22,610,478.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29,662.39 | 75,942,910.80 | 130,430,122.74 | 37,280,324.9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63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8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3% | 39,944,659 | 38,634,659 | 质押 | 39,940,000 | |
冻结 | 26,640,000 |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98% | 26,551,295 | 0 | 不适用 | 0 |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6.07% | 10,763,305 | 0 | 不适用 | 0 |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 | 4,818,700 | 0 | 质押 | 3,520,000 | |
冻结 | 4,818,700 | ||||||
严宇媛 | 境内自然人 | 2.02% | 3,577,614 | 0 | 不适用 | 0 | |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 | 其他 | 1.84% | 3,266,600 | 0 | 不适用 | 0 |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0% | 1,420,900 | 0 | 不适用 | 0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8% | 1,205,373 | 0 | 不适用 | 0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7% | 1,193,431 | 0 | 不适用 | 0 |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7% | 1,193,431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罗德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5.70%的股份。 2、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为股东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合计持有公司21.05%的股份。 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诉讼进展情况
①公司与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海洋公园公司”)2023年业绩补偿诉讼进展情况: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2日出具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众环审字[2024] 0100481号),2023年度东湖海洋公园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839.40万元,未能达到2023年度净利润4,280.00万元的业绩承诺,业绩差额为2,440.60万元。根据《业绩承诺协议》,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沃旅游”)和武汉花马红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马红公司”)应补足差额的80%,即1,952.48万元,其中卡沃旅游承担75%,花马红公司承担25%,即应分别向公司赔偿1,464.36万元、488.12万元。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转让协议将相关股权转让质保金自应收业绩补偿款中予以扣除,因此,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保证款462 万元后,卡沃旅游还应支付1,002.36万元;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保证款 154 万元后,花马红公司还应支付 334.12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起诉和保全材料,要求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分别向公司支付2023年度现金补偿款1,002.36万元、334.12万元。随后法院正式立案并出具保全裁定冻结了花马红公司相关账户存款及卡沃旅游持有的东湖海洋公园公司的部分股权。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鄂0192民初5766号),判决结果为:被告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向原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业绩补偿款1,002.36万元、334.12万元,并自2024年5月2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②公司与东湖海洋公园公司2022年业绩补偿诉讼情况进展:2024年3月,公司收到东湖开发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3]鄂0192民初8713号),要求被告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分别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2,884,440元、10,961,480
元,并自2023年5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对一审结果不服并提出上诉。2024年8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卡沃旅游和花马红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及2023年度花马红公司业绩补偿款已收回,2022年度及2023年度卡沃公司业绩补偿款尚未完全收回,法院已冻结卡沃公司持有的东湖海洋公园公司股权,目前该事项尚在司法执行阶段,公司保持密切关注。公司与东湖海洋公园公司两宗业绩补偿诉讼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关于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巨潮资讯网)、《关于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三、其他重要事项”(巨潮资讯网)。
2、关于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的进展情况
2002年公司以索道大厦的在建工程及WP国用地2000字第150号、151号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金堂公司”)。201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公司”)与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悦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汉金堂公司51%、1%股权转让给合悦升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汉金堂公司48%股权,汉金堂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因项目整体处于被拆迁过程中,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2023年3月,合悦升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依法履行其作为汉金堂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将证号为WP国用地2000字第150号、151号土地使用权登记至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并承担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2024年3月,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案涉WP国用(2000)字第150号、WP国用(2000)字第1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2)驳回原告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本案案件受理费406,6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请上诉,2024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事项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9月30日,终审判决六十日执行期满,公司尚未就诉讼事宜与原告取得和解,并仍在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妥善处理。
2024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原告律师函,函告公司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30日内,应依据[2023]鄂0192民初3153号《民事判决书》、[2024]鄂01民终6960号《民事判决书》,将案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汉金堂公司名下,否则合悦升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涉土地尚未办理过户。经公司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税务专业机构2025年4月7日出具的书面意见,综合研判后,初步预计汉金堂公司涉诉土地过户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因该诉讼等相关事项尚未最终解决,故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该事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该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19,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6,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三、其他重要事项”(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6,巨潮资讯网)。
以上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告索引如下: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9日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东湖海洋公园公司业绩补偿事项 | 2023年4月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4年4月24日 | ||
2024年8月30日 | ||
2024年10月30日 | ||
汉金堂公司事项 | 2023年3月25日 | |
2024年3月8日 | ||
2024年8月1日 | ||
2024年8月30日 | ||
2024年9月30日 | ||
2024年10月30日 | ||
2024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