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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64号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64号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锡装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锡装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锡装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0000046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锡装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锡装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锡装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锡装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夏利忠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宁康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6号)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9.9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9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截止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899,816,568.75元,其中: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9,816,568.7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230,582.0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人民币68,230,582.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2日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

专项报告 第2页

在异常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专户用途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日期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544378310476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2022年10月12日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2602047290补充营运资金2022年10月12日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78030122000390179年产300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2022年10月12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544378310476417,776,400.0066,193,713.95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2602047290602,223,600.001,941,954.98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7803012200039017980,000,000.0094,913.07活期
合 计1,100,000,000.0068,230,582.00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19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98,000,000.00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00,000,000.00
三、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899,816,568.75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80,000,000.00
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217,592,968.7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资金602,223,600.00
四、利息与收益18,047,150.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706,721.86
投资收益(注)7,341,419.83
减:手续费支出990.94
五、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18,230,582.00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68,230,582.00
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150,000,000.00

注:投资收益7,341,419.83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投资收益5,167,952.95元,2024年度实现投资收益2,173,466.88元。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14.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9,981.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41,777.6441,777.647,914.5021,759.3052.08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300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8,000.008,000.008,000.00100.002021年6月3,356.22
补充流动资金60,222.3660,222.3660,222.3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0,000.00110,000.007,914.5089,981.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5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712号《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8,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到期后,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到期后,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合计35,000.00万元,2024年度实现投资收益217.3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15,000.00万元,未出现超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00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用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7,737.66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并同意公司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且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结余资金尚未转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环节,合理降低成本和相关费用。此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从而形成了上述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823.06万元,其中:6,823.06万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15,000万元用于理财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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