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暂行规定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
2、董事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对已经执行后的会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3、监事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