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壹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国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雪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6,565,07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国药一致、本集团 | 指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国控广州 | 指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国大药房 | 指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国控广西 | 指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医院直销 | 指 |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二三级医院。 |
基层医疗 | 指 |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一级医院及其他公立社区中心、乡镇卫生院、未定级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
小型社会办医 | 指 |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民营未定级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 |
零售直销 | 指 |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零售药店。 |
零售诊疗 | 指 | 我司分销业态发展的零售药房模式,以经营新特药、慢病用药为特色,依托批零一体化优势,打造专业的患者服务体系。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国药一致、一致B | 股票代码 | 000028、20002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药一致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ina National Accord Medicines Corporation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inopharm Accor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壹建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9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9 | ||
公司网址 | http://www.szaccord.com.cn | ||
电子信箱 | gyyz0028@sinophar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川 | 王兆宇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
电话 | +(86)755 25875152 | +(86)755 25875222 |
传真 | +(86)755 25195435 | +(86)755 25195435 |
电子信箱 | gyyzinvestor@sinopharm.com | gyyz0028@sinophar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http://www.szse.cn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186267U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邓华明、曾祥胜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元) | 74,378,494,389.57 | 75,477,484,620.31 | -1.46% | 73,443,136,988.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2,493,449.76 | 1,599,255,755.53 | -59.83% | 1,486,707,65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81,177,195.97 | 1,532,823,526.34 | -62.08% | 1,424,880,489.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71,468,297.03 | 2,937,138,679.68 | 11.38% | 2,560,430,612.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2.87 | -59.93% | 2.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2.87 | -59.93% | 2.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9.56% | 下降5.89个百分点 | 9.59%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总资产(元) | 47,555,860,415.22 | 47,571,094,779.26 | -0.03% | 42,615,760,577.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669,528,375.65 | 17,414,808,729.06 | 1.46% | 16,125,890,447.68 |
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78亿元,同比下降1.46%;营业利润5.73亿元,同比下降
76.76%;利润总额5.75亿元,同比下降7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亿元,同比下降59.83%,相应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9.9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5.89个百分点。公司利润下降主要系零售板块受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业绩有所下滑,导致收购资产组的经营业绩较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商
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和销售网络)计提减值准备9.70亿元,减少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亿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9,090,480,767.90 | 18,695,499,853.05 | 18,680,373,857.42 | 17,912,139,91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8,770,710.07 | 354,716,464.77 | 322,054,929.13 | -423,048,654.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9,722,432.36 | 341,656,049.76 | 312,760,419.20 | -442,961,705.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4,145,768.90 | 1,563,523,277.68 | 351,714,599.31 | 1,990,376,188.9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55,532.23 | 45,669,453.78 | 6,262,615.85 | 主要为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841,272.61 | 61,291,105.20 | 80,069,269.22 | 主要为本期收到各类专项补助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725,987.88 | -10,057,709.20 | 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062,064.13 | 10,130,345.01 | 23,038,937.9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08,863.52 | 3,739,274.10 | 4,349,190.91 | 主要为本期核销无需支付的款项产生的营业外收入,以及罚款和滞纳金支出产生的营业外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782,569.50 | 9,294,139.98 | 4,161,194.60 | 主要为重要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373,404.33 | 27,133,152.57 | 28,406,280.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434,655.99 | 26,501,227.11 | 27,647,764.74 | |
合计 | 61,316,253.79 | 66,432,229.19 | 61,827,163.1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的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4年,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医保支付方式的转变,医药流通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带量采购常态化等政策的推进,以及医保支付压力的增大,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结算困难等挑战;另一方面,老龄化加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等社会需求趋势,为医药流通行业带来了结构性增长机会,同时也推动其向更精准、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方向发展,以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此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为医药流通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医药流通行业正处于从数量型高增长向结构型慢增长甚至增量不增利的阶段转变,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预计达18638亿元,同比下滑1.2%。总体而言,医药流通行业整体呈现弱周期性,需求相对稳定,但受政策调整、技术革新、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细分领域和产品仍存在阶段性周期性变化。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1.带量采购、国谈品种持续扩面政策及影响
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工作持续深化,强调提质扩面,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年内陆续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等通知,带量采购降低药械价格,减轻患者负担,优化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医药流通企业面临药械价格下降、配送权竞争加剧等问题,部分产品落标或丢失市场份额,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
2.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应用及影响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开始实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陆续发布《关于在药品采购环节加强药品追溯码应用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的应用,不仅能够显著提升药品安全性,还能优化库存管理并提高物流效率。为满足追溯要求,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设备升级和人力配置方面需加大投入,这在初期可能会导致运营成本有所上升。
3.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发布了《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提高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促使企业调整经营策略,更加注重成本控制,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药品和服务的性价比,以适应新的支付标准。此外,企业也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更符合临床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或提升优势地位。
4.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指导推动各地有序分类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该政策为企业开辟了市场空间与机遇,推动双方合作深化及业务拓展。竞争的加剧也对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在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经营策略和市场布局,并强化创新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并引领行业发展,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5.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有关部门2024年先后发布了《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关键举措,企业需严格遵守医保政策,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合规经营。同时,企业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积极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维护企业声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分销和医药零售,具体如下:
1.公司医药分销业务深耕两广地区,涵盖药品、器械耗材分销、零售直销以及零售诊疗等细分市场,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通过整合分销与物流业务,深度渗透终端市场,完善阶梯式配送网络布局,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智慧型供应链价值体系与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同时,公司夯实批零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努力成为卓越的、引领行业标准的健康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2.国大药房主要承载公司旗下的医药零售业务,是国内销售规模领先的社会零售药房,门店网络覆盖全国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大药房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探索并丰富新的业务渠道,致力于从传统医药零售企业向创新服务型企业转型,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二)经营模式
1.分销业务经营模式
分销板块通过“前台—后台”高效采购机制和多元化销售模式,优化运营并推动业务升级。采购上,“前台”负责寻找优质货源、开展比价谈判,引入创新药等丰富产品矩阵;“后台”整合资源、把控信息,支持“前台”高效运作,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竞争力。销售上,传统业务深耕医院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零售业务拓展直销网络、优化服务,以新特药和慢病用药为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创新业务借助数字化技术,为医疗机构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
2.零售业务(国大药房)经营模式
国大药房采购模式包括总部集中采购和区域公司采购。销售模式上,国大药房以连锁经营模式(直营和加盟)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推进“互联网+医药”线上线下互通模式,结合中西医和康复理疗服务,优化慢病诊疗和会员管理,为慢病患者提供建档、检测、回访、患教等服务。同时,与头部供应商合作,提升专业药事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产品和服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强大的网络覆盖与布局
公司分销业务在两广35个地级市以上城市全面覆盖一二三各级医疗机构、小型社会办医和零售连锁单店终端;国大药房社会零售门店连锁网络遍布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覆盖国内超过110个地级市/州/盟。
2.丰富的品种资源
(1)公司分销业务经过多年耕耘,品种规划不断完善,供应商管理不断强化,营销业务不断拓展转型。在药品、耗材等领域拥有丰富品种资源,与数千家国内厂家和商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与数百家进口及合资厂商保持稳定业务往来,并承担了中央医药应急储备、省短缺药储备、省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的职能。
(2)国大药房凭借较为完善的采购网络和多年商品运营经验,建立了覆盖面广、专业度高、品种丰富的商品体系,能满足全渠道、全品类、全生命周期的商品需求。
3.完善的医药供应链体系
国药一致构建起由区域枢纽、区域多仓、配送中心、中转站组成的“四位一体”阶梯式物流配送网络,在信息化、自动化方面建立现代化物流管理体系,实现物流数字化、智能化,持续提升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在运营管理方面,实施统一的标准化作业规范和一体化管理。
4.医保资源及双通道门店优势
在分销领域,两广地区拥有超过百家双通道定点门店,构建了以患者为中心的高质量门店运营能力,夯实了多层次医保支付体系,前瞻把握政策机遇承接处方外流,并通过高效合规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在社会零售方面,国大药房凭借专业优势和商品资源,积极对接各地双通道政策,拥有近四百家双通道定点门店,其旗下子公司的医保资源获取能力较强,直营门店取得各类医保定点资格的比例超过九成。
5.品牌优势
作为一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凭借深厚的国资背景和强大的资源支持,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内的独特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医药产品和服务。在多年的市场耕耘中,公司凭借稳健的经营策略、严格的质量管控以及对客户和患者需求的深刻理解,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和良好的口碑。
6.批零一体优势
公司通过整合分销网络与零售终端,构建了广泛覆盖两广地区二三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客户以及零售终端客户(包括连锁药店、单店、医院自费药房)的立体化分销体系,同时依托国大药房在全国布局的连锁门店,形成“分销+零售”的协同网络。批零一体布局强化了基层市场服务能力,使得分销与零售形成互补,推动降本增效。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财务指标变动解析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78亿元,同比下降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亿元,同比下降59.83%。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7%,同比下降5.8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分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29.84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营业利润12.00亿元,同比下降12.51%;实现净利润9.22亿元,同比下降12.74%,主要系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延迟,导致资金占用规模上升,相应的资金成本增加;2023年发生一起政府征收地皮事项,产生处置利得,本期无此事项,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利润下降。零售板块(即“国大药房”)实现营业收入223.57亿元,同比下降8.41%;实现营业利润-10.67亿元,同比下降249.62%;实现净利润-11.04亿元,同比下降309.53%;实现归母净利润-10.72亿元,同比下降388.83%,主要系对商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相关资产组受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营业绩较预期存在较大差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与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和销售网络)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一)、17和18。
2024年度,公司对联营企业累计投资收益3.70亿元,同比上升17.2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1亿元,同比增长11.38%,主要系强化人效管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以及利润下降导致支付的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所致;实现营业收现比率1.08,同比增加0.04,主要系公司加强营运资金管理,积极采取多种举措促进应收账款的回笼,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8.47亿元。
2.专项说明
(1)资产减值情况
①商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受门诊统筹等医改政策因素深刻影响,终端消费者的行为发生变化,医药零售门店客流下降,保健食品、器械、中药饮片等高毛利品类销售下降明显,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销售额及利润下滑。同时受医药零售行业竞争加剧、医药电商线上分流影响,行业出现了普遍下行的趋势。结合以上现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8.88亿元。
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为药品零售业务中的商标使用权价值。由于门诊统筹等医改政策的推行、行业竞争激烈、医药电商线上分流等因素影响导致零售药店客流量减少,门店收入下降明显,个别资产组存在中心商圈核心门店客流大幅下滑的情况,导致预测期内预计实现收入与收购时的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报告期内计提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减值准备0.40亿元。无形资产(销售网络)为批发业务中长期集中采购的客户带来的潜在收益的价值。随着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深入推进,药品耗材价格下降、客户需求降低,客户流失率升高,销售收入与利润额大幅下滑,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且在预测期内较难实现大幅扭转上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报告期内计提无形资产(销售网络)减值准备0.42亿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亿元。
②计提应收款项、存货等其他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除上述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以外的应收款项、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除上述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以外的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24亿元,减少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5亿元。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36%,同比提升0.46个百分点;公司流动比率为1.52,同比提升0.03;速动比率为1.18,同比提升0.05;现金比率为0.29,同比提升0.05,上述三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同比优化,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提升,资金链安全边际扩大;剔除存货、预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后的速动资产增长显著,受限资金同比减少3.82亿元,现金比率提升至29%,短期偿债能力与应对突发兑付风险能力增强。
(二)分销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在集采常态化、国谈品种降价与医保支付改革等压力下,分销板块聚焦于“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策略,优化战略布局并强化批零一体管理,加快转型创新步伐,全力推进数字化应用,提升运营效率与质量,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传统业务做强做优:传统业务聚焦医院直销市场保持市场份额领先优势,巩固和提升面向上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创新服务输出。报告期内,除政策影响外,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加快在广东地区的并购步伐,医药商业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为优化客户结构,有效控制应收风险,广西区域主动对长账龄低效客户调控销售,综合以上因素导致传统业务在两广销售增速放缓。为适应新的市场变化,分销板块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品种结构不断优化,推动创新药占比提升,国控广州引进创新厂家12个,新增创新药117个,独家品种20个;国控广西创新药增幅19%,进合药品增幅8%,进合创新品类份额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传统业务强化市场份额领先,推动精益化组织管理,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新动能和新优势。
2.零售诊疗多措并举:截至2024年底,两广地区共有零售诊疗门店162家(含双通道定点药店107家),其中广东124家,广西38家。报告期内,两广子公司新开门店35家,广东26家,广西9家。国控广州强化连锁管控,构建专业药房盈利模式,19个地市的85家双通道定点药店药品销售同比增长55%;国控广西积极拓展零售诊疗门店,包括双通道定点药店22家,推动零售诊疗业务同比增长33%,同时,多方拓展流量渠道,临床引流营销项目拓展客流;持续完善支付体系,拓展双通道、门诊统筹及惠民保项目多方支付。
3.零售直销业务革新发展:报告期内,零售业务重点突出关注头部连锁,与上游零售团队密切对接,抢签协议厂家渠道,提升商采合作份额,提升零售直销专业化服务能力;在结构调整方面,提升200家中小连锁合作份额,筛选重点县域连锁,签约整体合作协议,重点推进零售营销项目合作,加速营销转型,提升盈利空间。同时,制定分销一体化零售直销整体发展战略,统筹资源网络优势,统一风险管控,优化客户结构,助力降本增效。
4.创新业务多点增长:报告期内,分销板块深化服务模式转型,科技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构建“负责人+经理+专职人员”的营销体系。创新项目推进方面,精益管理成效显著,深化创新项目统筹机制建设,推进区域一体化协同运行机制,SPD服务费收入同比增长20.2%;第三方物流为疾控疫苗储运服务项目打造一站式服务解决方案,提供自研系统定制化服务,增强核心竞争力。科技赋能方面,3家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打造药耗追溯信息采集解决方案并落地部署52家医院,联合疾控中心研发自动发苗设备及系统、温湿度系统,推动自研产品营销。
5.数字化转型强化创新:报告期内,分销板块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业务升级,"AIOCR"自动识别系统已形成4项技术产品,并完成OCR收验工作站验收,显著提升识别效率;信息化系统建设层面,首营共享协同平台上线器械品种首营试运行、中药饮片首营,实现编码统一;资产管理方面,集成23万资产卡片的平台,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决策优化上,业务价值度分析模型新增资金回报率指标,通过识别高效业务驱动资源精准投放。
(三)零售业务板块(国大药房)
报告期内,受医改政策、行业竞争和医药电商冲击,行业面临开店率下降、闭店率攀升的挑战,处于深度调整期。医药零售行业客流下降,国大药房销售额和利润下滑。国大药房通过组织重塑和业务聚焦缓解经营压力,但行业整体仍面临政策收紧、线上冲击和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专业化运营和差异化战略成为国大药房突围的关键。
1.门店网络、亏损治理与闭店优化
报告期内,国大药房的战略方向从“规模增长”调整为“高质量发展”,并成立了亏损治理小组,明确了亏损治理的方向及策略,量化了治理目标,确保治理工作有效落实。2024年,国大药房战略性地退出并关闭了1270余家直营门店。
2.自有品牌成为细分市场增长引擎
报告期内,国大药房将自有商品列为提升毛利的核心,2024年自有品牌累计销售额突破10亿元,同比增长46%,毛利额同比增长44%。在商品开发方面,国大药房聚焦医保差异化及高性价比产品,初步打造出销售额达千万级的单品,为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3.线上业务与创新业务
报告期内,国大药房深化"全渠道、多业态"战略布局,整合供应链资源与技术中台能力,构建商品结构动态优化模型。通过精准费用管控、营销资源统筹及三方联动机制,实现线上业务稳步增长。2024年国大药房创新业务销售达成18.9亿,其中O2O 12.1亿、B2C2.3亿、自营0.9亿,商保
3.6亿。国大药房顺利完成国药健康商城第三方电商平台资质认证,并取得互联网医疗器械及药品经营相关备案许可。通过建立线上标准化运营流程,实现运营人效提升;同时构建"直播+短视频"立体营销矩阵,重点发力短视频内容赛道,有效促进流量转化与品牌价值提升。
4.承接处方外流与慢病管理
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医药分开,促进处方外流,国大药房密切关注各地医保政策变化,各地国大药房子公司积极对接当地医保局。通过加快对接互联网医院、建立与医院系统对接的信息系统等方式,国大药房积极承接电子处方外流,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共享和追溯。在慢病管理方面,国大药房致力于提供个性化、连续性的健康服务,为患者建立慢病管理体系和健康档案,通过智能设备实时检测患者的健康数据,并上传平台进行分析。同时,国大药房通过线上课程和线下教育,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此外,通过回访机制,国大药房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优化治疗效果,增强患者信任。
国大药房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零售业”的披露要求披露有关数据: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大药房门店总数9569家,其中直营门店7770家,加盟店1799家,总体分布情况如下:
区域 | 直营 | 加盟 | ||||||||
期初 | 新增 | 闭店 | 期末 | 销售收入 (万元) | 期初 | 新增 | 闭店 | 期末 | 配送收入 (万元) | |
北部 | 5,577 | 269 | 749 | 5,097 | 1,045,267 | 955 | 112 | 179 | 888 | 57,228 |
华东
华东 | 1,221 | 82 | 219 | 1,084 | 262,612 | 570 | 35 | 94 | 511 | 54,355 |
华南 | 617 | 42 | 128 | 531 | 141,167 | 236 | 30 | 95 | 171 | 7,240 |
华中 | 330 | 33 | 81 | 282 | 48,408 | 215 | 15 | 18 | 212 | 2,874 |
西北 | 424 | 54 | 33 | 445 | 177,402 | 12 | 8 | 3 | 17 | 549 |
西南 | 359 | 35 | 63 | 331 | 43,829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8,528 | 515 | 1,273 | 7,770 | 1,718,685 | 1,988 | 200 | 389 | 1,799 | 122,246 |
备注:北部:辽宁、山西、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吉林;
华东: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福建、浙江;华南:广东、广西;华中:河南、湖南;西北:宁夏、新疆;西南:云南。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开业直营门店按物业权属划分:
区域 | 自有物业门店 | 租赁物业门店 | ||
门店数量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门店数量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北部 | 23 | 19,788 | 5,074 | 548,092 |
华东 | 30 | 9,908 | 1,054 | 118,426 |
华南 | 1 | 149 | 530 | 59,443 |
华中 | 0 | 0 | 282 | 33,608 |
西北 | 27 | 7,265 | 418 | 40,967 |
西南 | 0 | 0 | 331 | 40,007 |
合计 | 81 | 37,110 | 7,689 | 840,542 |
(2)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大药房共7770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保定点资格门店达7390家,占国大药房直营店总数的95.1%。国大药房凭借专业优势和商品资源,积极对接各地双通道政策,国大药房双通道门店数量已达到392家,医保统筹门店4928家。
区域 | 直营店数量 | 获得各类医保定点 资格门店数量 | 占区域药店 总数的比例 |
北部 | 5,097 | 4926 | 96.6% |
华东 | 1,084 | 963 | 88.8% |
华南 | 531 | 517 | 97.4% |
华中 | 282 | 252 | 89.4% |
西北 | 445 | 405 | 91.0% |
西南 | 331 | 327 | 98.8% |
合计
合计 | 7,770 | 7390 | 95.1% |
2、主要销售指标变动情况
年度 | 客单价(元) | 处方药占比 | 医保销售占比直营店 |
2024年 | 96 | 60% | 47% |
2023年 | 97 | 56% | 45% |
(1)按区域划分直营门店经营情况
区域 | 销售占比 |
北部 | 60.8% |
华东 | 15.3% |
华南 | 8.2% |
华中 | 2.8% |
西北 | 10.3% |
西南 | 2.6% |
(2)报告期国大药房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区域 | 门店经营面积 (平方米) | 日均平效 (含税,元/平方米) | 租金效率 (含税,年销售额/租金) |
北部 | 567,880 | 54 | 15 |
华东 | 128,334 | 61 | 14 |
华南 | 59,592 | 70 | 14 |
华中 | 33,608 | 43 | 13 |
西北 | 48,232 | 111 | 36 |
西南 | 40,007 | 31 | 11 |
注:日均平效=日均营业收入/门店经营面积;日均营业收入=门店当年含税营业收入/当年门店营业天数。租金效率=年销售额/年租金
3、营业收入排名前十名的门店情况
销售前十门店累计营业收入占国大药房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9.6%。
门店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经营方式 | 物业权属 |
河北国大乐仁堂总店 | 河北市 | 2010-09-16 | 1206 | 直营 | 租赁 |
江门国大北街大药房 | 江门市 | 2007-10-01 | 107 | 直营 | 租赁 |
内蒙国大海拉尔区二店 | 海拉尔 | 2015-06-01 | 195 | 直营 | 租赁 |
新疆国大新医路二分店 | 乌鲁木齐市 | 2012-04-01 | 112 | 直营 | 租赁 |
山西益源众利店 | 太原市 | 2002-09-27 | 859 | 直营 | 租赁 |
内蒙国大特药中心 | 呼和浩特市 | 2023-05-12 | 556 | 直营 | 租赁 |
扬州国大白玉兰 | 扬州市 | 1991-09-01 | 970 | 直营 | 租赁 |
新疆国大第三十六分店 | 乌鲁木齐市 | 2018-08-07 | 112 | 直营 | 租赁 |
新疆国大第三十五分店 | 乌鲁木齐市 | 2018-05-29 | 596 | 直营 | 租赁 |
北京西单金象 | 北京市 | 1997-05-03 | 773 | 直营 | 租赁 |
4、零售终端品类结构
品类 | 2024年 | 2023年 |
处方药 | 59.7% | 56.3% |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 26.5% | 26.6% |
家庭健康用品 | 5.6% | 7.0% |
中药饮片 | 4.8% | 5.0% |
保健品 | 2.8% | 4.2% |
其他品类 | 0.6% | 0.9% |
合计 | 100.0% | 100.0% |
5、采购及供应商情况
国大药房的商品供货方以外部供应商和国药集团的关联企业及自有品牌组成。2024年全年排名前5的供应商采购额:
排名 | 采购含税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第一名 | 78,972 | 4.1% |
第二名 | 66,726 | 3.5% |
第三名 | 47,735 | 2.5% |
第四名 | 39,210 | 2.0% |
第五名 | 33,094 | 1.7% |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4,378,494,389.57 | 100% | 75,477,484,620.31 | 100% | -1.46% |
分行业 | |||||
医药批发 | 51,897,335,986.29 | 69.77% | 51,755,215,397.73 | 68.57% | 0.27% |
医药零售 | 22,063,664,830.47 | 29.67% | 23,328,488,731.09 | 30.91% | -5.42% |
其他 | 417,493,572.81 | 0.56% | 393,780,491.49 | 0.52% | 6.02% |
分产品 | |||||
药品 | 64,825,332,624.40 | 87.16% | 64,932,080,206.18 | 86.03% | -0.16% |
器械耗材 | 7,721,792,218.44 | 10.38% | 8,181,891,434.37 | 10.84% | -5.62% |
诊断试剂 | 1,263,368,999.91 | 1.70% | 1,227,397,790.77 | 1.63% | 2.93% |
仪器设备 | 150,506,974.01 | 0.20% | 742,334,697.50 | 0.98% | -79.73% |
其他 | 417,493,572.81 | 0.56% | 393,780,491.49 | 0.52% | 6.02%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74,378,494,389.57 | 100.00% | 75,477,484,620.31 | 100.00% | -1.46% |
分销售模式 | |||||
医疗机构直销 | 41,003,362,960.76 | 55.13% | 40,317,706,508.55 | 53.41% | 1.70% |
直营及加盟 | 22,063,664,830.47 | 29.67% | 23,328,488,731.09 | 30.91% | -5.42% |
经销 | 6,875,922,224.17 | 9.24% | 7,438,580,358.49 | 9.86% | -7.56% |
零售药店直销 | 4,018,050,801.36 | 5.40% | 3,998,928,530.69 | 5.30% | 0.48% |
其他 | 417,493,572.81 | 0.56% | 393,780,491.49 | 0.52% | 6.02%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医药批发 | 51,897,335,986.29 | 48,837,428,223.22 | 5.90% | 0.27% | 0.55% | -0.25% |
医药零售 | 22,063,664,830.47 | 17,001,117,465.58 | 22.95% | -5.42% | -3.47% | -1.55% |
分产品 | ||||||
药品 | 64,825,332,624.40 | 57,574,749,244.66 | 11.18% | -0.16% | 1.11% | -1.12% |
器械耗材 | 7,721,792,218.44 | 6,922,647,555.73 | 10.35% | -5.62% | -6.32% | 0.67%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74,378,494,389.57 | 66,129,208,570.94 | 11.09% | -1.46% | -0.45% | -0.90% |
分销售模式 | ||||||
医疗机构直销 | 41,003,362,960.76 | 38,394,223,984.40 | 6.36% | 1.70% | 1.58% | 0.11% |
直营及加盟 | 22,063,664,830.47 | 17,001,117,465.58 | 22.95% | -5.42% | -3.47% | -1.5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医药流通 | 销售量 | 元 | 73,961,000,816.76 | 75,083,704,128.82 | -1.50% |
库存量 | 元 | 7,436,854,439.41 | 8,010,165,142.54 | -7.1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医药批发 | 销售成本 | 48,837,428,223.22 | 73.85% | 48,569,926,743.28 | 73.11% | 0.55% |
医药零售 | 销售成本 | 17,001,117,465.58 | 25.71% | 17,613,003,208.29 | 26.52% | -3.47% |
其他 | 其他成本 | 290,662,882.14 | 0.44% | 242,495,609.40 | 0.37% | 19.86%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二)。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739,538,970.3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0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982,504,171.41 | 1.32% |
2 | 第二名 | 843,990,818.89 | 1.13% |
3 | 第三名 | 679,758,033.04 | 0.91% |
4 | 第四名 | 617,199,944.45 | 0.83% |
5 | 第五名 | 616,086,002.58 | 0.83% |
合计 | -- | 3,739,538,970.37 | 5.0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688,826,962.4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0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17%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283,546,756.10 | 1.94% |
2 | 第二名 | 1,064,691,588.65 | 1.61% |
3 | 第三名 | 816,965,958.94 | 1.23% |
4 | 第四名 | 771,778,755.16 | 1.16% |
5 | 第五名 | 751,843,903.58 | 1.13% |
合计 | -- | 4,688,826,962.42 | 7.0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5,360,350,644.71 | 5,325,952,104.74 | 0.65%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1,074,310,777.48 | 1,106,183,600.91 | -2.88%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239,423,745.11 | 204,535,139.79 | 17.06%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研发费用 | 24,553,709.11 | 26,821,075.48 | -8.45%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物流客户服务平台 | 实现物流全程可视化查询和客户服务管理的需求,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度。 | 已完成研发,待申请知识产权。 | 建立一套客服平台。 | 增强客户粘性及服务水平,减少客服人员的工作量。 |
OCR视觉识别在回单管理中的技术应用及系统研发项目 | 实现回单信息自动采集、归档、存储。 | 已完成研发 | 产出一套电子回单系统。 | 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回单效率,实现单据信息电子化追溯。 |
视觉识别系统及设备研发二期项目 | 优化产品设计、部署模式和系统功能,拓展应用于新的终端设备及技术,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及功能性。 | 已完成研发 | 拓展视觉识别系统及设备(退货收验、体积、钢印识别)。 | 优化设计后产品的便利性与美观性更高,推广应用更符合现场的需求,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
医药冷链运输中的新型温度计及系统研发 | 将LORA无线通信及蓝牙技术运用到新型温度设备研发中。 | 已完成研发 | 研发低耗的新型温度计。 | 提高设备的续航能力,增强周转率,降低通讯费及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保证数据时效性、准确性及安全性。 |
POV发苗系统研发项目 | 实现POV发苗全流程无人化、自动化,冷链全程不断链不失温及研发一套接种点库存管理系统。 | 研发中 | 研发出一套适应接种点使用要求的自动发苗机。 | 为公司开拓接种点发苗机的三方市场。 |
医药疫苗温湿度监控报警平台研发项目 | 基于Lora技术,实现库内温湿度监控报警系统,满足对外的市场客户需求,对内满 | 研发中 | 研发出一套适用于接种点、疾控及仓库的温湿度监控系 | 为公司开拓接种点及疾控温湿度监控需求的三方市场,同时降低库内使用成本。 |
足现有外采系统的替换。 | 统。 | |||
智能入库收验及自动卸码垛分流系统研发项目 | 实现行业首创的智能收验入库系统,实现入库场景的收货信息校验和收货商品自动卸码垛分流入库两大模块的功能研发。 | 研发中 | 研发出一套适用于医药物流行业整箱到货入库收验及自动码垛的系统。 | 为公司提高到货卸货码垛、收验环节的效率,同时在行业里面打造标杆项目。 |
医用耗材SPD综合管理解决方案 | 涵盖医用耗材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的综合管理解决方案。 | 研发中 | 为医疗机构提供后勤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与服务。 | 丰富SPD系统产品结构,提升SPD综合管理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 |
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管理和智慧调配(TSD+)项目 | 实现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管理和智慧调配。 | 研发中 | 建立中药材种养殖标准化管理流程并提供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信息展示功能。 | 丰富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管理和智慧调配(TSD+)项目产品内容与结构,逐渐形成中药饮片从源头到终端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带动中药饮片行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 |
国药智慧云药服务平台 | 打造串联医疗服务全流程、全环节的药事服务平台。 | 研发中 | 实现中药饮片代煎处方流转功能。 | 配合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管理和智慧调配(TSD+)项目,为医疗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相关产品的闭环服务。 |
医疗机构全环境要素监测管理平台 | 全环境智慧监测管理的系统化服务解决方案。 | 已完成研发 | 提高全环境监测系统与设备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 | 加强全环境智慧监测管理系统、设备与实际使用需求的匹配程度,提升全环境智慧监测管理服务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 |
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软件研发项目 | 解决客户医院信息化管理的诉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经济效益。 | 研发中 | 实现软件新功能,提高医疗设备管理效率。 |
提升公司创新发展能力,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求,提升MED项目市场竞争力,增加招标参数,拓展企业市场。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7 | 126 | -7.1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0.34% | 0.32% | 0.0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80 | 81 | -1.23% |
硕士 | 7 | 6 | 16.67% |
大专及以下 | 30 | 39 | -23.08%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7 | 66 | -13.64% |
30~40岁 | 53 | 55 | -3.64% |
40岁以上 | 7 | 5 | 4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4,553,709.11 | 26,821,075.48 | -8.4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3% | 0.04% | -0.0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
的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08,700,561.61 | 78,562,180,993.51 | 2.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137,232,264.58 | 75,625,042,313.83 | 2.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1,468,297.03 | 2,937,138,679.68 | 11.3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7,442,245.19 | 201,293,129.85 | 8.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127,854.62 | 336,727,862.16 | 9.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685,609.43 | -135,434,732.31 | -11.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4,239,928.71 | 2,109,693,118.78 | -13.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55,476,076.73 | 4,517,334,636.08 | -19.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1,236,148.02 | -2,407,641,517.30 | 23.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8,350,074.52 | 393,121,034.47 | 227.7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227.72%,主要系本期保理业务回笼与还款结算时间差的影响同比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7,408,539,662.57 | 15.58% | 6,502,347,869.02 | 13.67% | 1.91%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19,376,751,928.72 | 40.75% | 18,160,331,460.14 | 38.18% | 2.57%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11,700,775.00 | 0.02% | 10,578,939.54 | 0.02% | 0.00%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存货 | 7,406,159,009.11 | 15.57% | 7,989,000,704.85 | 16.79% | -1.22%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85,312,141.20 | 0.18% | 112,474,428.46 | 0.24% | -0.06%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2,944,833,760.49 | 6.19% | 2,746,985,475.16 | 5.77% | 0.42%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870,188,812.96 | 1.83% | 866,236,047.30 | 1.82% | 0.01%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12,603,532.06 | 0.03% | 35,437,195.96 | 0.07% | -0.04%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使用权资产 | 2,596,641,259.61 | 5.46% | 2,822,761,640.40 | 5.93% | -0.47%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3,016,902,971.97 | 6.34% | 2,612,674,196.94 | 5.49% | 0.85%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331,028,879.96 | 0.70% | 438,100,735.52 | 0.92% | -0.22%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1,371,372,230.08 | 2.88% | 1,451,787,607.57 | 3.05% | -0.17% | 不存在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24,947,559.37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24,947,559.3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24,947,559.37 | ||
2. 应收款项融资 | 556,876,420.34 | 514,879,857.41 | 1,071,756,277.75 | |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760,710.70 | 9,760,710.7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56,876,420.34 | 649,588,127.48 | 1,206,464,547.8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4,895,131.70 | 284,895,131.70 | 保证金等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受限货币资金 |
应收票据 | 40,997,628.32 | 40,997,628.32 | 背书和贴现 | 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合 计 | 325,892,760.02 | 325,892,760.02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80%)、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认缴注册资本的出资。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现金对联营企业广东建惠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进行出资。
具体投资情况,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一)10、附注七(一)。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药品、医疗器械、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玻璃仪器、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其他商务服务、其他专业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房屋租赁" | 3,553,249,393.17 | 22,455,006,625.89 | 5,678,997,648.40 | 41,303,235,896.50 | 849,258,899.82 | 637,926,396.9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剂、诊断药品、治疗诊断性生物制品、定型包装食品、化工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 1,683,333,333.00 | 15,036,833,547.94 | 5,239,402,477.20 | 22,357,211,958.15 | -1,067,380,216.75 | -1,103,525,362.53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从事医药制品和医疗器械的零售和分销,以及保健用品的批发零售等" | 521,407,965.79 | 5,679,479,101.68 | 1,733,292,861.22 | 7,834,619,714.81 | 185,773,858.93 | 161,451,215.4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辽宁葫芦岛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注销 | 不存在重大影响。 |
山东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注销 | 不存在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本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9.53%,主要系对商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相关资产组受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叠加
影响,经营业绩较预期存在较大差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与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及收购对价分摊形成的无形资产(品牌使用权和销售网络)计提减值准备。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尽管医药流通行业正面临着诸如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成本上升以及数字化转型压力等诸多复杂挑战,导致行业利润率面临下降压力,促使行业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客观来看,人口老龄化带来持续增长的医疗需求,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以及新兴技术带来的创新机遇,行业依然展现出强大的稳定发展潜力。
1.医药分销行业
未来医药分销行业预计呈现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产业集中度提高以及健康产业融合等发展趋势。其中,创新驱动与数字化转型有助于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从采购、仓储到配送、销售的全面数字化;健康产业融合推动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领域与医药行业的交叉发展,同时,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市场份额,促使产业集中度提高。这些趋势将共同推动医药分销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变革。为应对这些变化并抓住发展机遇,医药分销行业需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2.医药零售行业
医药零售行业正经历深度结构性调整,全国药店数量预计见顶下滑,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大型连锁企业将更具竞争优势;AI技术将赋能药店提质增效,推动智慧药店建设;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范围扩大,有效对冲个账缩水影响。为应对未来盈利下降的挑战,医药零售行业需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提供更高质量、更丰富的产品与服务。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合规与政策风险
医药分销行业:政策密集出台、监管升级及业务拓展,导致合规风险增大,风险把控难度增加。带量采购提速扩面,中选品种毛利下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销售占比压降;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提高,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延长,资金压力加大。医药零售行业:医保改革收官,飞行检查严格,处罚力度加大;医保监管升级,反垄断检查范围扩大,严查商业贿赂;带量采购使药品零售价下降,慢病用药患者可能回流医院,门店客流下滑。
2.经营效益与现金流风险
医药分销行业:上下游资金占用增加,流动资金不足,需融资补充,导致资金成本上升,资产负债率提高,经营风险累积。公立医院回款账期延长,应收账款增加;民营企业存在违约风险;器械和基层医疗业务回款延迟风险增加。
医药零售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门诊共济、医保合规等政策影响经营效益,市场风险长期存在。医保基金监管严格,医保应收款回款账期拉长,现金回笼不及预期。
3.科技创新与市场竞争风险
医药分销行业:对科技创新理解不足,创新服务和产品缺乏竞争力,推广缓慢;科技创新项目和人才缺乏组织保障和激励机制。
医药零售行业:互联网医药领域竞争激烈,技术创新推动平台升级,消费者要求提高;监管政策完善,合规成本增加;竞争对手通过补贴、合作等方式吸引客户,市场份额争夺激烈。
4.商誉减值的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59亿元,分配至分销分部及零售分部相对应的资产组。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针对商誉减值的披露载于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三、(十九)及附注五、18。)
(三)公司经营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深刻认识当前企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秉承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聚焦核心功能和价值导向,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人才+组织”为抓手,通过“开源、节流、提效”为“十五五”顺利开启打下良好基础。
分销板块:公司通过三大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实现整体竞争力提升。在传统业务方面,聚焦高毛利、高增长的国谈、集采品种,差异化推动地采品种,优化应收结构,并通过品类占比及对标
分析机制,把握行业和政策机遇,提升市场份额。在零售诊疗领域,构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专业服务体系,强化前后台协同,注重院内外结合,承接医院处方流转,加快会员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落地审方中心和会员预约管理系统,增强客户粘性并提升运营效率。在零售直销方面,推动商业转型,打造会员店模式,优化应收结构,实现商业和OTC行业突破;同时,通过创新业务建立核心优势,打造SPD产品,完善平台功能和药品追溯码开发,加强标准化分析和双向考核,提升管理效益。零售板块(国大药房):通过“组织重塑+业务重塑”,公司致力于实现数字化转型、多元化产业以及“互联网+医疗”布局三大战略目标,以深挖潜力、推动转型升级。在业务重塑方面,公司将治理亏损门店,关闭亏损门店并退出弱势区域,同时夯实“一店一策”,扩围到盈利店,并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经营质量;此外,深挖潜力实现协同增效,推动专业化体系建设,聚焦主业搭建精细化管理体系。在转型升级方面,国大药房将研判形势,准确谋划发展机遇,以创新驱动加快数字化转型布局,围绕专业探索多元化产业布局,并借助政策驱动探索“互联网+医疗”布局,从而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 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22日 | 一致药业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个人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药一致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422(编号:2024-01) |
2024年02月29日 | 一致药业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个人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 |
2024年05月08日 | 一致药业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个人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
2024年07月05日 | 一致药业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个人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
2024年09月02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个人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药一致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903(编号:2024-02) |
2024年12 | 投资者关系互 | 网络 | 个人 | 机构、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 巨潮资讯网 |
月12日 | 动平台 | 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及未来发展展望 | (http://www.cninfo.com.cn )国药一致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1212(编号:2024-03) | |
2024年12月13日 | 一致药业大厦 | 实地调研 | 个人 | 机构、个人 | 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展望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公司管理,防范控制风险,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运行效率。公司逐步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晰、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内控相关制度,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质量、运营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对所属公司的管理,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贯彻监管机构的各项具体要求,强化落实、健全评价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强化监管,努力推动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本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所有产品的采购和销售分别由本公司的采购部门和下属各子公司负责,各环节都各自分开,本公司是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法人。
2.人员方面:控股股东推荐董事和正副总经理人选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存在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设立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全面负责对公司员
工的考核、培训和工资审核工作,并制定公司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独立管理。3.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各自的职责。4.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确,并各自独立运营。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分开,不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5.财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控股股东兼职和领取报酬;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 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 | 国资委 | 国药控股下属分销子公司开设了部分社会零售药店,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下属国大药房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 国药控股于2016年12月出具了避免与国药一致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在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采取适当方式解决本公司与国药一致之间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 |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暨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问题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42)。 |
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 | 国资委 | 国药集团下属分销子公司开设了部分社会零售药店,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下属国大药房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 国药集团于2016年12月出具了避免与国药一致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在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采取适当方式解决本公司与国药一致之间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 |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暨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问题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42)。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11% | 2024年02月29日 | 2024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1.78% | 2024年05月08日 | 2024年05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17% | 2024年07月05日 | 2024年07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09%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吴壹建 | 男 | 54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11月13日 | |||||||
罗娴 | 女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3日 | |||||||
李进雄 | 男 | 46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1月18日 | |||||||
江百灵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7月05日 | |||||||
毕亚林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7月05日 | |||||||
李洪海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7月05日 | |||||||
陈建南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02月07日 | |||||||
苏薇薇 | 女 | 6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01月24日 | 2025年02月07日 | ||||||
文德镛 | 男 | 53 | 监事会主 | 现任 | 2019年05 |
席 | 月17日 | |||||||||||
卢海青 | 女 | 50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08日 | |||||||
许晓云 | 女 | 53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4年07月05日 | |||||||
谷国林 | 男 | 49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05月28日 | |||||||
李川 | 男 | 48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1月18日 | |||||||
陈常兵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04月17日 | 3,446 | 3,446 | |||||
王矗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5年03月07日 | |||||||
甘向东 | 男 | 58 | 纪委书记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
刘勇 | 男 | 55 | 董事 | 离任 | 2017年0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李晓娟 | 女 | 48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6月25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林兆雄 | 男 | 57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16年03月09日 | 2024年11月22日 | ||||||
林敏 | 男 | 60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11日 | 2024年02月18日 | ||||||
伊欣 | 女 | 49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7月18日 | 2024年04月11日 | ||||||
陈宏辉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3月14日 | 2024年07月05日 | ||||||
欧永良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4月17日 | 2024年07月05日 | ||||||
陈胜群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4月17日 | 2024年07月05日 | 1,950 | 1,950 | ||||
刘静云 | 女 | 48 | 监事 | 离任 | 2016年09月02日 | 2024年05月08日 | ||||||
陈国静 | 女 | 54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18年08月22日 | 2024年07月05日 | ||||||
郎葆瑃 | 男 | 60 | 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兼工会主席 | 离任 | 2018年08月22日 | 2024年09月03日 | ||||||
林心养 | 男 | 60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04年10月31日 | 2024年09月30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5,396 | 5,396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详见下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林敏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1月18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仍任董事。 |
林敏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2月18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任党委委员。 |
吴壹建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01月18日 | 董事会选举 |
李进雄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1月18日 | 董事会聘任 |
李进雄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2月29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谷国林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1月18日 | 董事会聘任 |
李川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1月18日 | 董事会聘任 |
李川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4年02月02日 | 董事会聘任 |
陈常兵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4年02月02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任副总经理。 |
伊欣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4月11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刘静云 | 监事 | 离任 | 2024年05月08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
卢海清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08日 | 监事会选举 |
陈国静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7月05日 | 监事会届满离任 |
许晓云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05日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陈宏辉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7月05日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欧永良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7月05日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陈胜群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7月05日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江百灵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05日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毕亚林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05日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李洪海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05日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郎葆瑃 | 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兼工会主席 | 离任 | 2024年09月03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林心养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9月30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谷国林 | 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 聘任 | 2024年10月11日 | 董事会聘任 |
刘勇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18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李晓娟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18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林兆雄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11月22日 | 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罗娴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3日 | 董事会选举 |
李进雄 | 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12月13日 | 董事会聘任 |
苏微微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5年02月07日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陈建南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2月07日 | 董事会选举 |
王矗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5年03月05日 | 董事会聘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吴壹建 | 国药控股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2024年11月01日 | 是 | |
罗娴 | 国药控股 | 财务资金部副部长 | 2022年11月01日 | 是 | |
卢海青 | 国药控股 | 职工监事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
卢海青 | 国药控股 | 审计中心副总经理 | 2022年04月01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1.董事会成员吴壹建先生:国药控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吴先生于1993年7月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预防医学本科,后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香港中文大学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办的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吴先生自1993年7月至2004年5月在三九企业集团任职,曾担任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三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吴先生自2004年6月起至2019年1月在复星医药集团任职,历任复星医药投资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并兼任复星医药多家子公司高级管理职务。吴先生曾于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及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国药控股的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董事会秘书,并于2024年11月起担任国药控股副总裁。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兼任国药一致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12月起兼任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娴女士:国药控股财务资金部副部长。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11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国药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财务预算及分析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国药控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财务预算及分析高级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国药控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并购整合管理高级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任国药控股财务部并购整合管理高级经理;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国药控股资金部资金预算及分析高级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国药控股财务资金部副部长。2024年12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李进雄先生: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总经理。2004年至2011年,先后任山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至2023年,先后任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4年1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江百灵先生: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现任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亚林先生:管理学博士,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兼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兼任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洪海先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曾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领域高级专家。2024年7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建南先生: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研究员、中药学博士生导师,曾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2025年2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文德镛先生: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曾任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重庆药友制药副总裁、总裁;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复星医药副总裁、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2022年1月至4月任复星医药联席总裁;2022年4月至5月任复星医药总裁。2017年9月起任国药控股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起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卢海青女士:国药控股审计中心副总经理、职工监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非执业会员。曾历任广西桂鑫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华东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广西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康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及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2006年7月至2022年3月历任国药控股审计部审计经理、
副部长,2022年4月起担任国药控股审计中心副总经理,自2020年9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职工监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许晓云女士: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监、工联会委员、女工委主任。历任公司财务资金部资金结算经理、资金(预算/分析)经理、财务资金部总监助理、党群工作部副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工会联合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2024年7月起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李进雄先生:工作经历见前述。谷国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于2011年5月加入国药控股,2011年5月至7月任国药控股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国药四川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月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起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李川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至2012年任李宁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2013年至2021年,先后任国药控股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1年至2024年1月,任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兼任战略规划部部长。2024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常兵先生: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规划投资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国控广州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在广东省医药协会科技质量部工作;2012年至2019年,先后任国控广州省外商业销售部销售代表、大区经理、商业拓展部副总监、商业营运部总监、商业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至2021年,任国控广州副总经理;2021年9月起,任国控广州总经理;2023年5月起,兼任国控广州党委副书记。2025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甘向东先生:公司纪委书记。2003年2月加入国药控股,先后担任药品事业部项目经理、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药控股信息部部长、国药控股上海公司市内批发部总经理、国药控股分销事业部零售直销中心销售总监、担任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国药
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部长、风险与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依据2024年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任期制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二)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2)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3)职位、职责的差异;(4)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5)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6)个人专业能力水平等。
(三)实际支付情况
高管人员按月发放基本薪酬,经年度考核后发放绩效薪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壹建 | 男 | 54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罗娴 | 女 | 41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李进雄 | 男 | 46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57.86 | 否 |
江百灵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2 | 否 |
毕亚林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2 | 否 |
李洪海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2 | 否 |
苏薇薇 | 女 | 6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5 | 否 |
文德镛 | 男 | 5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否 |
卢海青 | 女 | 50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许晓云 | 女 | 53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2.68 | 否 |
谷国林 | 男 | 49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121.33 | 否 |
李川 | 男 | 48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7.35 | 否 |
陈常兵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19.21 | 否 |
林敏 | 男 | 60 | 董事 | 离任 | 88.11 | 否 |
伊欣 | 女 | 49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刘静云 | 女 | 48 | 监事 | 离任 | 0 | 是 |
陈国静 | 女 | 54 | 职工监事 | 离任 | 43.36 | 否 |
陈宏辉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98 | 否 |
欧永良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98 | 否 |
陈胜群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98 | 否 |
郎葆瑃 | 男 | 60 | 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兼工会主席 | 离任 | 112.13 | 否 |
林心养 | 男 | 60 | 副总经理 | 离任 | 114.55 | 否 |
刘勇 | 男 | 55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李晓娟 | 女 | 48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林兆雄 | 男 | 57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16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10.68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1月18日 | 2024年01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2月02日 | 2024年02月03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2月18日 | 2024年02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02日 | 2024年04月0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4月12日 | 2024年04月13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6月18日 | 2024年06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7月05日 | 2024年07月06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9月25日 | 2024年09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5日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三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 | 2024年11月12日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25日 | 2024年11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31日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吴壹建 | 16 | 5 | 11 | 0 | 0 | 否 | 4 |
刘勇 | 13 | 5 | 8 | 0 | 0 | 否 | 0 |
李晓娟 | 13 | 5 | 8 | 0 | 0 | 否 | 0 |
李进雄 | 13 | 5 | 8 | 0 | 0 | 否 | 3 |
罗娴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伊欣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林兆雄 | 14 | 5 | 9 | 0 | 0 | 否 | 1 |
林敏 | 3 | 0 | 3 | 0 | 0 | 否 | 2 |
苏薇薇 | 16 | 5 | 11 | 0 | 0 | 否 | 3 |
毕亚林 | 9 | 3 | 6 | 0 | 0 | 否 | 2 |
江百灵 | 9 | 3 | 6 | 0 | 0 | 否 | 2 |
李洪海 | 9 | 3 | 6 | 0 | 0 | 否 | 2 |
陈宏辉 | 7 | 2 | 5 | 0 | 0 | 否 | 1 |
欧永良 | 7 | 2 | 5 | 0 | 0 | 否 | 1 |
陈胜群 | 7 | 2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在经营决策、法律事务、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在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事前做出了独立判断并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在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公司能够保证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没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风险 | 陈胜群(召集 | 7 | 2024年04 |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 同意 |
内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人)、陈宏辉、欧永良、苏薇薇、李晓娟、林兆雄 | 月01日 | 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陈胜群(召集人)、陈宏辉、欧永良、苏薇薇、李晓娟 | 7 | 2024年04月24日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江百灵(召集人)、毕亚林、李晓娟 | 7 | 2024年07月05日 | 续聘财务总监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江百灵(召集人)、毕亚林、李晓娟 | 7 | 2024年08月27日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江百灵(召集人)、毕亚林、李晓娟 | 7 | 2024年09月25日 | 改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江百灵(召集人)、毕亚林、李晓娟 | 7 | 2024年10月28日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同意 | ||
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 江百灵(召集人)、毕亚林 | 7 | 2024年12月20日 | 沟通年度审计计划 | 同意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宏辉(召集人)、陈胜群、欧永良、苏薇薇、刘勇、李晓娟 | 3 | 2024年04月01日 | 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所披露薪酬 | 同意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宏辉(召集人)、陈胜群、欧永良、苏薇薇、刘勇、李晓娟 | 3 | 2024年04月12日 | 《关于公司经营层2023-2025年任期制考核指标的议案》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苏薇薇(召集人)、李晓娟、李洪海 | 3 | 2024年11月11日 | 关于国药一致经营层成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方案及相关协议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 | 吴壹建(召集人)、刘勇、李晓娟、林兆 | 1 | 2024年08月27日 | 《公司“十四五”中后期经营规划调整》+十五五规划方向 | 同意 |
第一次会议 | 雄、李进雄、毕亚林、李洪海 | ||||||
董事会法律合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欧永良(召集人)、陈胜群、陈宏辉 | 1 | 2024年04月02日 | 国药一致2023年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 同意 |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苏薇薇(召集人)、陈胜群、欧永良、陈宏辉、吴壹建、刘勇、李晓娟 | 7 | 2024年01月17日 | 关于审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议案 | 同意 |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苏薇薇(召集人)、陈胜群、欧永良、陈宏辉、吴壹建、刘勇、李晓娟 | 7 | 2024年02月02日 | 关于审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资格的议案 | 同意 |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苏薇薇(召集人)、陈胜群、欧永良、陈宏辉、吴壹建、刘勇、李晓娟 | 7 | 2024年02月18日 | 关于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苏薇薇(召集人)、陈胜群、欧永良、陈宏辉、吴壹建、刘勇、李晓娟 | 7 | 2024年06月18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李洪海(召集人)、苏微微、吴壹建 | 7 | 2024年07月05日 |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李洪海(召集人)、苏微微、吴壹建 | 7 | 2024年10月11日 |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 同意 | ||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李洪海(召集人)、苏微微、吴壹建 | 7 | 2024年11月25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4,70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4,83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4,83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80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5 |
销售人员 | 26,670 |
技术人员 | 409 |
财务人员 | 709 |
行政人员 | 197 |
其他 | 6,831 |
合计 | 34,83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07 |
本科 | 6,782 |
大专 | 15,746 |
大专以下 | 12,096 |
合计 | 34,831 |
2、薪酬政策
国药一致及属下企业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水平与组织(人工总额、薪酬策略、职位价值)、员工(能力发展、绩效结果)、市场(市场水平、人才竞争)紧密结合。视公司业绩情况结合职责梳理、职位评估、目标薪酬区间定位,和员工年度工作业绩与能力的评估,对有能力、有贡献的员工予以调薪;同时绩效奖金与业绩紧密挂钩,实现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共赢。关注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要求,制订年度工资增长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培训计划
2024年,国药一致紧密协同十四五战略目标,以“内育外引”双轮驱动为引擎,系统性地保障核心人才的配置,打造具备国药一致特色的人力资源供应链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与人才工作机制,立足盘活内部人才市场,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活力。剖战略、看趋势、明确核心能力要求。重点打造“3+1”人才队伍,牵引人力供应链机制重构。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纲,全面盘点并规划储备人才需求,确立人才供给目标、后备动态比例及后备储备累计总量目标。结合国药一致“科技赋能、服务升级、批零一体、产融双驱”核心发展举措,发展管理型(一把手/重要班子:变革管理体系和运营模式)、科技型(架构与产品开发等中高端人才:产品或技术创新)、创新型(创新/创业型关键人才:把握客户需求和提升业绩)三支队伍+专项业务人才(零售/运营/大数据/物流等中高端人才:解决专业问题与提效增值)。
加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内育外引”确保人才队伍长效发展。一是规划先行、上下打通,重塑并践行三支队伍培养体系,深度推进后备机制全覆盖性的布局;重点打造“潜龙计划-后备人才专项”,构筑“察-学-习-转-变”培养链路。二是迭代升级完善新任干部系统化培养机制,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个维度的培养,并通过全周期、多层次、多形式的培养,展现新干部的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进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实施“一致生”战略人才储备计划,加强从重点高校、强关联专业选录优秀毕业生培养力度,制定应届生专属培养计划并适时调整应届生待遇,提高公司对高潜质人才吸引力。完善多层级多类型岗位员工培养,促进员工全方位能力提升。通过多维引领、联动赋能,推进“薪火计划”国药一致工作法大赛,对岗位知识进行经验萃取,结合业务经营实际挖掘工作法案例,在大赛过程中赋能一批、萃取一批、共享一批工作法,形成国药一致业务经营案例库,并反哺经营打造“从业务中出发并回归业务”的培训闭环。完善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多岗位锻炼,塑造复合型人才。鼓励和推动员工积极参与职称/职业资格评定,自主参加国家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充实公司专业人才队伍。持续深化培训一体化管理,通过培训计划一体化、培训项目管理一体化、培训运营一体化和培训资源一体化,从上至下明确人才培养方向与重点,拉通整合子公司培训优势资源互补。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365,4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1,389,187.00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社会公众股东股息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A股)和2024年6月27日(B股)记入股东账户。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6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56,565,077.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03,702,818.18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03,702,818.18 |
可分配利润(元) | 8,142,446,413.4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6元 |
(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3,702,818.18元,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938,743,595.30元转入下一年度(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时,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及适应性原则,组织对内控制度进行动态优化完善。截至目前,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公司治理、管理控制、财务控制、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技术控制、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基本涵盖了所有运营管控和内部监督环节。同时公司通过各类系统固化流程,严格授权及审批控制。公司通过年度风险识别、季度风险分类预警指标监控、季度重大风险防控、各类风险排查/检查及稽核、内外部专项审计、质量内审、安全生产、税务合规、会计基础等专项检查、运营分析及专题分析发现问题和管理偏差,并对发现的偏差和管理提升项及时组织整改或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并跟进实施。相关措施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控要求层级落实、核心业务控制设计和执行到位及各层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完善。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0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主要以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报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1)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仍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1)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内部控制目标;(2)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内部控制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1)重大缺陷:大于等于税前利润5%;(2)重要缺陷:在税前利润1%~5%之间;(3)一般缺陷:小于等于税前利润1%。 | 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及重大影响程度为基准,确定公司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1)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含)~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10万(含)~500万元或受到省级(含)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0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COD | 纳管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10mg/L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 0.017 | 0.1 | 无 |
氨氮 | 1 | 0.1mg/L | 0.0001 | 0.017 | |||||
磷酸盐 | 1 | 0.02mg/l | 0.00003 | 0.008 | |||||
BOD | 1 | 0.5mg/L | 0.008 | 0.024 | |||||
SS | 1 | 4mg/L | 0.007 | 0.05 | |||||
总有机碳 | 1 | 2.4mg/L | 0.004 | 0.033 | |||||
总氮 | 1 | 2.4mg/L | 0.004 | 0.033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COD | 纳管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17.492㎎/L | 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 1.047 | 5.387 | 无 |
氨氮 | 1 | 0.189㎎/L | 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 0.011 | 0.898 | ||||
总磷 | 1 | 0.030㎎/L | 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 0.002 | 无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
限公司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COD | 纳管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8.2㎎/L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氨氮达Ⅴ类)标准严者 | 0.641 | 2.592 | 无 |
氨氮 | 1 | 0.301㎎/L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 0.012 | 0.173 |
2002)中Ⅳ类水(氨氮达Ⅴ类)标准严者 | |||||||
总磷 | 1 | 0.028㎎/L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氨氮达Ⅴ类)标准严者 | 0.001 | 0.026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目前上述参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环境污染重点监控单位已全面构建并实施了一套完善的环保监管运行体系。该体系涵盖了日常操作规程、定期巡检与点检流程以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的建立与严格执行,不仅显著提升了环保设施的管理效能,更为公司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持续改进和卓越表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目前上述参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环保合规,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重点强化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拟建项目实行前置性环保指导,确保项目立项阶段即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的要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上述参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环境污染重点监控单位均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了报备。各重点单位根据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目前上述参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环境污染重点监控单位已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计划,并根据政府要求实施了自检、第三方检测等监控手段,相关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已归档保存。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详见同日披露的《国药一致2024年度ESG报告》。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国药一致2024年度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有关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药控股 | 股东承诺 | 国药控股作为业务范围涉及医药批发、零售等各个方面的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存在与本公司在细分经营地域上形成交叉的可能,为避免这种经营地域交叉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国药控股承诺:“1、国药一致受让国药控股所持有的国控广州的股份后,国药控股承诺不在广东地区新设或拓展经营与国药一致经营的业务实际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新设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附属企业。2、国药一致受让国药控股所持有的国控广州的股份后,国药控股承诺将与国药一致及国控广州细分业务领域,严格划分三方之间在药品批发、零售方面开展业务的地域范围,以避免发生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除此以外国药控股将不再新设任何与国药一致药品生产与研发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 2005年06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国药控股在《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国药一致”)的控股股东。本次国药一致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完成后,国药一致不再控股经营医药工业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将为全国性的医药零售和两广地区的医药分销业务。为支持国药一致的业务发展,避免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1、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除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外的社会零售药店资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采取适当方式解决本公司与国药一致之间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2、本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由国药一致收购本公司下属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由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社会零售药店资产,或本公司将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的控股权对外转让。3、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企业以外的社会零售药店资产股东(以下简称“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上述承诺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促使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若无法促使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企业转让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给第三方,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4、本公司目前拥有或控制的医药分销资产分布于两广以外地区,目前与国药一致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在两广地区从事与国药一致相同或类似的经营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一致两广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一致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一致,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一致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5、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一致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6、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一致的控股股东;或(2)国药一致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国药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国药集团在《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国药一致”)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国药一致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完成后,国药一致不再控股经营医药工业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将为全国性的医药零售和两广地区的医药分销业务。为支持国药一致的业务发展,避免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1、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除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外的社会零售药店资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采取适当方式解决本公司与国药一致之间在医药零售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2、本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由国药一致收购本公司下属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由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社会零售药店资产,或本公司将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的控股权对外转让。3、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企业以外的社会零售药店资产股东(以下简称“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促使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若无法促使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企业转让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给第三方,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4、本公司目前拥有或控制的医药分销资产分布于两广以外地区,目前与国药一致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在两广地区从事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国药一致两广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一致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一致,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一致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5、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一致的实际控制人;或(2)国药一致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药控股 | 股东承诺 | 国药控股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中承诺:“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除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外,以下同)不存在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会在两广地区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国药一致的医药商业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三、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国药一致的医药工业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四、本公司不会利用对国药一致控制关系损害国药一致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国药一致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及时向国药一致进行足额赔偿。” | 2013年09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控股股东正在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国药一致也将积极敦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上述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药控股 | 股东承诺 | 国药控股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一、在本公司控制国药一致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简称“关联方”)将严格规范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与国药一致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国药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国药一致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三、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四、在国药一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公司保证将依照国药一致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国药一致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国药一致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六、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 2013年09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控股股东正在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国药一致也将积极敦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上述承诺。 |
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国药一致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及时向国药一致进行足额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药集团 | 实际控制人承诺 | 国药集团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关于避免与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中承诺:“一、在未来五年内,国药集团计划采取适当方式(包括资产置换或收购、股权重组等多种方式)解决国药威奇达与国药一致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二、除过往以及本承诺函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除国药一致及其控制的企业外,以下同)在中国境内不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国药一致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本公司过往就避免同业竞争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仍继续有效。三、本公司不会利用对国药一致的控制关系损害国药一致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2013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实际控制人正在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国药一致也将积极敦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上述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药集团 | 实际控制人承诺 | 国药集团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关于规范与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一、在本公司控制国药一致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简称“关联方”)将严格规范与国药一致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与国药一致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国药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国药一致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三、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四、在国药一致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国药一致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国药一致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六、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国药一致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2013年09月22日 | 长期有效 | 实际控制人正在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国药一致也将积极敦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上述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二)。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75.90(含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邓华明、曾祥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决议,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40.00万元(含税)。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采购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128,354.68 | 128,354.68 | 1.94% | 160,000.00 | 否 | 现金、票据结算 | 128,354.68 | 2024年04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11 |
合计 | -- | -- | 128,354.68 | -- | 160,00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否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关联交易均以现金、票据等方式进行结算,根据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2024年4月8日披露的《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商品占全年预计总额83.62%;关联方销售商品占全年预计总额68.72%,关联方提供劳务占全年预计86.03%,关联方接受劳务占全年预计77.01%,关联方房屋、设备租赁收入占全年预计43.02%,关联方房屋、设备租赁支出占全年预计57.23%,各个类别关联交易合计占全年预计总额81.55%。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 | 不适用 |
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30,000.00 | 0.35%(超5万协定0.90%) | 162.36 | 237,050.31 | 237,130.28 | 82.39 |
贷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万元)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万元)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120,000.00 | 2.35%-2.90% | 35,686.76 | 233,240.67 | 221,495.87 | 47,431.56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授信 | 120,000.00 | 245,655.32 |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托管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或国大药房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托管标的股权分别为:
1.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慕韩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98%股权;
2.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国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
3.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水国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2年2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与国药控股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由国大药房托管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19.8477%股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950.8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 | 2024年10月21日 | 309.6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11月04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04-2025.11.03 | 否 | 是 | ||
国药一致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0 | 2024年08月20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8.20-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一致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一致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5,000 | 2024年07月17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17-2025.06.26 | 否 | 是 | ||
国药一致医疗器械(深圳)有 | 2023年04月13日 | 5,000 | 2023年11月16日 | 8.44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3.11.16-2024.11.16 | 否 | 是 |
限公司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0 | 2024年05月20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20-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25-2025.06.24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2.10-2025.11.27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0 | 2024年10月0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09-2025.10.08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4,000 | 2024年05月20日 | 2,374.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20-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6,000 | 2024年10月21日 | 7,061.7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0 | 2024年11月22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2-2025.11.21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11月2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5-2025.11.24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08月28日 | 1,491.1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28-2025.08.27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0 | 2024年09月20日 | 8,918.6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9.20-2025.09.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佛山医用耗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13日 | 1,000 | 2023年05月22日 | 24.42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3.05.22-2024.05.21 | 否 | 是 | |
国药一致(广州)药业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800 | 2024年11月2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22-2025.11.22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 | 2024年04月08日 | 5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限公司 | 理股权质押登记 |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4,000 | 2024年09月23日 | 1,266.97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9.23-2025.09.22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 | 2024年10月21日 | 1,32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500 | 2024年07月05日 | 4,967.4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05-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河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 | 2024年10月21日 | 794.09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 | 2024年10月21日 | 9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05月17日 | 759.8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17-2025.05.16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 | 2024年08月29日 | 586.4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29-2025.08.28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5,000 | 2024年09月26日 | 3,7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9.26-2025.09.26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7,000 | 2024年06月25日 | 2,276.0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25-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457.9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5,000 | 2024年06月25日 | 3,693.2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25-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江门)有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506.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限公司 | ||||||||||
国药控股(江门)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08月30日 | 2,078.5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30-2025.08.3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江门)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8,000 | 2024年06月19日 | 6,362.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9-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一致(阳江)药业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中山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中山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6月19日 | 4,398.3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9-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961.6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0 | 2024年06月19日 | 9,427.5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9-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479.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500 | 2024年11月19日 | 340.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9-2025.11.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500 | 2024年10月21日 | 1,258.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7月05日 | 2,539.4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05-2025.05.20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49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 | 2024年04月08日 | 5,000 | 2024年05月17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17-2025.05.16 | 否 | 是 |
司 |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8月29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29-2025.08.28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6月13日 | 4,415.3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3-2025.05.20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 | 2024年10月21日 | 1,093.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5,000 | 2024年05月17日 | 2,564.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17-2025.05.16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8月29日 | 934.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29-2025.08.28 | 否 | 是 |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6月13日 | 3,399.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3-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10月21日 | 5,154.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13日 | 9,000 | 2024年01月06日 | 2,216.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1.06-2025.01.05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0 | 2024年06月13日 | 9,2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3-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0 | 2024年07月0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01-2025.06.26 | 否 | 是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13日 | 15,000 | 2024年01月05日 | 6,875.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1.05-2025.01.04 | 否 | 是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 | 2024年04月08日 | 9,000 | 2024年08月01日 |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01-2025.07.31 | 否 | 是 |
易有限公司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9,000 | 2024年10月31日 | 4,339.7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3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82.74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梅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梅州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7,000 | 2024年07月02日 | 2,898.3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02-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汕头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6,000 | 2024年10月21日 | 23,289.8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0.21-2025.10.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0,000 | 2024年05月21日 | 9,603.9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21-2024.10.11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0 | 2024年06月26日 | 6,072.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26-2025.05.08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0 | 2024年07月19日 | 10,712.4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9-2025.06.11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2,500 | 2024年05月20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20-2025.05.2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08月2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22-2025.06.0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2024年07月16日 | 437.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6-2025.01.22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468,8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73,128.95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74,8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77,428.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11月1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07月10日 | 269.35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10-2025.07.0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07月25日 | 2,969.38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反担保合同 | 2024.07.25-2025.07.25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0 | 2024年07月16日 | 7,315.59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反担保合同 | 2024.07.16-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7月29日 | 3,258.21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29-2025.07.28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4,800 | 2024年07月03日 | 4,719.3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03-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9,000 | 2024年11月11日 | 8,986.22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 | 2024年04月08 | 3,000 | 2024年07月12 | 2,581.28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 | 2024.07.12-2025.05.19 | 否 | 是 |
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07月23日 | 1,188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反担保合同 | 2024.07.23-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 | 2024年11月11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反担保合同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 | 2024年07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09-2025.05.19 | 否 | 是 |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07月08日 | 4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08-2025.07.07 | 否 | 是 |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11月11日 | 1,356.4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07月10日 | 1,10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10-2025.07.0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07月10日 | 1,19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10-2025.07.0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400 | 2024年07月2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26-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11月11日 | 271.1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国药控 | 2024年 | 1,200 | 2024年 | 546.18 | 连带责 | 2024.07.10- | 否 | 是 |
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04月08日 | 07月10日 | 任保证 | 2025.07.09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74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2.18-2025.12.17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07月10日 | 1,212.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0-2025.07.0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400 | 2024年07月03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反担保合同 | 2024.07.03-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07月18日 | 2,389.76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18-2025.05.19 | 否 | 是 |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09月2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9.25-2025.09.24 | 否 | 是 |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11月11日 | 1,701.7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7月23日 | 5,999.8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23-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500 | 2024年07月01日 | 1,083.87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01-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11月11日 | 5,99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2,400 | 2024年08月06日 | 512.65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8.06-2025.05.19 | 否 | 是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13日 | 558 | 2024年03月1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3.18-2025.03.18 | 否 | 是 |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07月19日 | 5,967.8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9-2025.05.19 | 否 | 是 |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11月11日 | 1,314.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福建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800 | 2024年09月25日 | 22.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9.25-2025.09.24 | 否 | 是 |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4,800 | 2024年08月23日 | 3,197.1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8.23-2025.08.22 | 否 | 是 |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07月19日 | 2,646.1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9-2025.05.19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6,000 | 2024年11月25日 | 5,778.87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25-2025.11.24 | 否 | 是 |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3,000 | 2024年11月11日 | 986.16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4,800 | 2024年07月19日 | 1,601.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9-2025.05.19 | 否 | 是 |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9,000 | 2024年11月11日 | 8,840.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11-2025.11.10 | 否 | 是 |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7,800 | 2024年07月10日 | 3,601.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7.10-2025.07.09 | 否 | 是 |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0 | 2024年05月09日 | 4,457.6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5.09-2025.04.25 | 否 | 是 |
锁有限公司 | ||||||||||
国控国大健丰(江门)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06月21日 | 595.55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6.21-2025.05.19 | 否 | 是 | |
上海国大皓海药房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8日 | 1,200 | 2024年07月29日 | 86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少数股东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2024.07.29-2025.05.19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47,858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03,834.8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47,85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99,325.76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16,658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76,963.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22,658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76,753.9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32%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30,065.6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30,065.68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161,547 | 1.29% | 488 | 488 | 7,162,035 | 1.2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157,501 | 1.29% | 7,157,501 | 1.29%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46 | 0.00% | 488 | 488 | 4,534 | 0.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46 | 0.00% | 488 | 488 | 4,534 | 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9,403,530 | 98.71% | -488 | -488 | 549,403,042 | 98.7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78,053,712 | 85.89% | 478,053,712 | 85.8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71,349,818 | 12.82% | -488 | -488 | 71,349,330 | 12.82%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56,565,077 | 100.00% | 556,565,07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8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4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6.06% | 311,999,988 | 0 | 7,157,501 | 304,842,487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 | 11,763,096 | -318,199 | 0 | 11,763,096 | 不适用 | 0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6% | 7,560,013 | 1,169,950 | 0 | 7,560,013 | 不适用 | 0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4% | 6,919,956 | 0 | 0 | 6,919,956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 | 6,887,780 | 6,887,780 | 0 | 6,887,780 | 不适用 | 0 |
全国社保基金 | 境内非 | 0.69% | 3,861,200 | 0 | 0 | 3,861,200 | 不适用 | 0 |
四零一组合 | 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8% | 3,772,712 | 3,772,712 | 0 | 3,772,712 | 不适用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7% | 3,720,000 | 3,720,000 | 0 | 3,720,000 | 不适用 | 0 |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1% | 3,400,000 | -2,261,830 | 0 | 3,400,00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8% | 3,200,700 | -4,161,661 | 0 | 3,200,7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药集团,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4,842,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842,48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63,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63,096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7,560,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0,013 |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6,919,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6,919,95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87,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7,78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 3,861,200 | 人民币 | 3,861,200 |
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72,7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2,7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0,000 |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0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7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药集团,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中央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于清明 | 2003年01月08日 | 91310000746184344P | 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消毒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及针织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玩具、食用农 |
产品、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11)54.72%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中央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白忠泉 | 1987年03月26日 | 91110000100005888C |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持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20,728.95 | 6.64% | ||||||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7,155.60 | 50.36%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一致 | 31,200.00 | 56.06% |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692.00 | 1.24%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药现代 | 23,951.26 | 17.86% |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17,400.56 | 12.97% |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714.22 | 12.46%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5,309.16 | 11.41%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906.84 | 1.42%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坛生物 | 90,250.05 | 45.64%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981.74 | 3.53% |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880.24 | 0.95% | |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 | 15,381.24 | 27.62% |
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89.53 | 2.14% | |
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73 | 0.07% |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益诺思 | 1,322.37 | 9.38%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907.64 | 20.62%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622.33 | 4.41%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股份 | 41,284.17 | 54.72% |
国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中药 | 163,470.56 | 32.46%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九强生物 | 10,388.75 | 17.65%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卫光生物 | 1,644.30 | 7.25%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恒瑞医药 | 22,294.55 | 3.49%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西山科技 | 194.78 | 3.67%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环药业 | 375.21 | 1.31%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海尔生物 | 350.07 | 1.10%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 | 132.35 | 0.86% |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中成股份 | 40.52 | 0.12% |
上海中服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新世界 | 20.87 | 0.03% |
上海中服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豫园股份 | 57.60 | 0.01%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阳能 | 2,972.50 | 0.76%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5〕3-53号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药一致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药一致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和五(一)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药一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968,453.13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30,777.94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37,675.19万元。国药一致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复核管理层在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时使用的历史信息及其他前瞻性信息,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九)、五(一)1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药一致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97,335.45 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11,451.72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5,883.73万元。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获取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方法的适当性和一贯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其他会计估计中所使用的假设、业务活动的其他领域中所使用的相关假设等一致;
(6)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药一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国药一致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药一致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
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药一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药一致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国药一致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2024年12月31日
会合01表
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 注释 号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注释号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 7,408,539,662.57 657,474,352.88 19,376,751,928.72 1,071,756,277.75 692,054,330.53 728,538,204.81 7,406,159,009.11 11,700,775.00 223,421,157.40 37,576,395,698.77 2,944,833,760.49 9,760,710.70 124,947,559.37 85,312,141.20 870,188,812.96 12,603,532.06 2,596,641,259.61 479,543,526.64 1,858,837,313.13 467,671,417.83 249,406,096.24 279,718,586.22 9,979,464,716 45 | 6,502,347,869.02 1,150,180,377.30 18,160,331,460.14 913,977,078.31 620,002,738.38 809,010,983.64 7,989,000,704.85 10,578,939.54 214,624,424.80 36,370,054,575.98 2,746,985,475.16 30,572,231.94 169,386,155.18 112,474,428.46 866,236,047.30 35,437,195.96 2,822,761,640.40 615,587,608.62 2,746,684,499.01 526,581,568.28 220,478,052.88 307,855,300.09 11,201,040,203 28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20 38 39 40 41 42 43 | 3,016,902,971.97 8,541,070,445.89 9,558,969,537.27 18,715,506.88 331,028,879.96 329,246,931.91 299,974,862.09 1,693,335,269.29 944,373,249.89 68,789,542.64 24,802,407,197.79 1,371,372,230.08 6,938,189.00 713,000.00 342,277.00 68,678,387.73 114,504,863.06 435,504,952.74 1,998,053,899.61 26,800,461,097.40 556,565,077.00 4,260,579,239.21 -1,448,765.66 278,282,538.50 12,575,550,286.60 17,669,528,375.65 3,085,870,942.17 20,755,399,317 82 | 2,612,674,196.94 8,378,501,331.10 9,573,551,022.36 18,195,695.06 438,100,735.52 352,649,551.61 374,081,985.38 1,507,655,410.10 1,019,330,632.94 63,483,599.28 24,338,224,160.29 1,451,787,607.57 6,938,189.00 772,000.00 2,840,940.00 74,169,794.60 146,053,600.90 572,468,006.51 2,255,030,138.58 26,593,254,298.87 556,565,077.00 4,260,572,822.30 7,867,202.06 278,282,538.50 12,311,521,089.20 17,414,808,729.06 3,563,031,751.33 20,977,840,480 39 |
资产总计 | 47,555,860,415.22 | 47,571,094,779.2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7,555,860,415.22 | 47,571,094,779.26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12月31日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资 产 | 注释 号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注释 号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 2 3 | 6,750,701,287.48 133,948.50 524,575,885.34 2,756,973.69 40,585,702.32 5,561,272,667.83 187,827,719.67 540,657.64 2,210,566.99 13,070,605,409.46 8,528,032,983.40 124,947,559.37 856,854.49 9,903,919.15 972,674.37 2,066,548.93 1,373,761.99 8,685,584.32 10,853,184.79 8,687,693,070.81 | 4,061,956,871.24 55,197,319.16 473,241,017.88 39,978,961.86 24,911,884.02 5,299,167,988.45 210,996,336.21 469,830.50 40,206.12 10,165,960,415.44 8,336,205,602.33 169,386,155.18 1,044,602.09 12,039,989.28 1,744,749.77 3,475,512.68 3,048,858.70 4,216,769.67 14,046,819.28 8,545,209,058.98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9,411,595.00 828,463,628.10 360,922,991.64 2,737,992.54 28,211,100.39 18,405,266.68 6,806,262,690.82 965,692.33 716,285.69 8,406,097,243.19 261,496.60 800,000.00 18,359,447.94 19,420,944.54 8,425,518,187.73 556,565,077.00 4,355,459,670.87 26,592.69 278,282,538.50 8,142,446,413.48 13,332,780,292.54 | 573,862,991.49 784,447,237.29 326,322,642.31 4,093,196.62 28,397,792.35 7,462,935.81 4,269,728,668.52 1,388,887.89 875,840.71 5,996,580,192.99 792,297.80 800,000.00 37,839.78 18,371,272.27 20,001,409.85 6,016,581,602.84 556,565,077.00 4,355,453,253.96 4,807.77 278,282,538.50 7,504,282,194.35 12,694,587,871.58 | |
资产总计 | 21,758,298,480.27 | 18,711,169,474.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758,298,480.27 | 18,711,169,474.42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合02表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一、营业总收入 | 74,378,494,389.57 | 75,477,484,620.31 | |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1 | 74,378,494,389.57 | 75,477,484,620.31 |
二、营业总成本 | 73,017,475,226.77 | 73,277,097,009.14 | |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 1 | 66,129,208,570.94 | 66,425,425,560.97 |
税金及附加 | 2 | 189,627,779.42 | 188,179,527.25 |
销售费用 | 3 | 5,360,350,644.71 | 5,325,952,104.74 |
管理费用 | 4 | 1,074,310,777.48 | 1,106,183,600.91 |
研发费用 | 5 | 24,553,709.11 | 26,821,075.48 |
财务费用 | 6 | 239,423,745.11 | 204,535,139.79 |
其中:利息费用 | 258,301,906.01 | 248,381,403.74 | |
利息收入 | 58,523,377.05 | 77,554,162.67 | |
加:其他收益 | 7 | 73,326,930.18 | 94,437,236.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8 | 241,793,080.58 | 237,029,425.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9,703,302.11 | 315,446,006.7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94,212,678.85 | -48,117,578.7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9 | -20,675,083.90 | -15,161,078.0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0 | -99,325,818.13 | -76,999,197.7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1 | -994,531,638.52 | -17,577,127.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12 | 11,871,648.10 | 45,308,289.4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573,478,281.11 | 2,467,425,159.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 | 29,365,873.55 | 24,452,663.64 |
减:营业外支出 | 14 | 27,374,717.34 | 18,651,278.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575,469,437.32 | 2,473,226,544.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 | 338,465,910.83 | 514,739,444.2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237,003,526.49 | 1,958,487,100.70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237,003,526.49 | 1,958,487,100.70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642,493,449.76 | 1,599,255,755.5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405,489,923.27 | 359,231,345.1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 | -15,541,136.14 | 56,309.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315,967.72 | 38,049.2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337,752.64 | 27,390.57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337,752.64 | 27,390.5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784.92 | 10,658.6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784.92 | 10,658.6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25,168.42 | 18,260.3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1,462,390.35 | 1,958,543,410.3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3,177,482.04 | 1,599,293,804.7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 -411,715,091.69 | 359,249,605.55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15 | 2.8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15 | 2.8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企02表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一、营业收入 | 1 | 4,334,875,171.84 | 4,364,894,199.27 |
减:营业成本 | 1 | 4,178,680,162.78 | 4,197,354,438.89 |
税金及附加 | 7,846,000.51 | 7,174,601.70 | |
销售费用 | 52,369,080.14 | 53,096,349.76 | |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 89,575,598.71 | 95,218,943.97 | |
财务费用 | -136,394,554.50 | -135,653,356.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68,993,960.22 | 66,499,477.78 | |
利息收入 | 210,072,667.26 | 206,432,329.60 | |
加:其他收益 | 1,287,724.22 | 3,898,949.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2 | 931,385,974.70 | 766,276,060.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9,420,639.49 | 316,215,963.9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1,249,603.11 | -1,096,025.0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23,824,418.85 | -15,161,078.0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3,536,129.27 | 20,680.6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471,602.00 | -1,583,603.7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097.3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1,054,712,691.54 | 901,157,327.8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67.31 | 4,261.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918,659.85 | 4,869.1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1,053,796,699.00 | 901,156,719.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168,227.51 | 24,315,872.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016,628,471.49 | 876,840,846.8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016,628,471.49 | 876,840,846.88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 21,784.92 | 10,658.68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784.92 | 10,658.6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784.92 | 10,658.6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016,650,256.41 | 876,851,505.56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合03表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9,383,613,590.36 | 77,674,619,262.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35,047.12 | 23,026,493.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 | 1,017,351,924.13 | 864,535,236.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08,700,561.61 | 78,562,180,993.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69,771,420,769.44 | 67,947,796,389.37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88,147,660.18 | 3,659,669,595.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79,197,158.42 | 1,910,517,315.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 | 2,098,466,676.54 | 2,107,059,013.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137,232,264.58 | 75,625,042,313.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3 | 3,271,468,297.03 | 2,937,138,679.6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14,176.96 | 5,023,197.8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 | 187,595,964.62 | 155,160,022.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7,954.34 | 37,882,932.9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226,976.2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34,149.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7,442,245.19 | 201,293,129.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2,695,594.62 | 322,208,246.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14,032,260.00 | 8,740,231.3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1,4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79,384.1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127,854.62 | 336,727,862.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50,685,609.43 | -135,434,732.31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35,127,536.4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3,527,536.4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60,135,333.40 | 1,872,945,355.6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 | 262,104,595.31 | 201,620,226.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4,239,928.71 | 2,109,693,118.7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75,149,262.99 | 1,789,243,075.5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1,211,382.94 | 664,062,608.9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7,445,717.47 | 104,988,816.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 | 1,409,115,430.80 | 2,064,028,951.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55,476,076.73 | 4,517,334,636.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1,236,148.02 | -2,407,641,517.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96,465.06 | -941,395.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8,350,074.52 | 393,121,034.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35,294,456.35 | 5,442,173,421.8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23,644,530.87 | 5,835,294,456.35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企03表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733,429,596.19 | 4,633,421,136.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313,873.31 | 66,518,111.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91,743,469.50 | 4,699,939,248.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40,794,613.24 | 4,360,542,943.5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962,893.48 | 99,527,270.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208,860.70 | 79,033,822.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546,981.22 | 36,912,636.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47,513,348.64 | 4,576,016,673.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44,230,120.86 | 123,922,575.19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14,176.96 | 4,298,717.1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26,984,718.88 | 590,915,488.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110.00 | 3,034,771.1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78,757,113.88 | 6,352,423,952.2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26,364,119.72 | 6,950,672,928.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7,121.50 | 1,054,276.5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60,842,813.50 | 6,796,946,757.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62,369,935.00 | 6,798,001,033.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563,994,184.72 | 152,671,895.45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6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33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126,117,986.23 | 57,728,245,032.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166,117,986.23 | 58,096,845,032.1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0 | 268,5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5,686,346.51 | 411,095,246.4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468,715,064.00 | 57,361,884,976.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184,401,410.51 | 58,041,520,222.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1,716,575.72 | 55,324,809.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96,465.06 | -941,395.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88,744,416.24 | 330,977,884.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1,956,871.24 | 3,730,978,986.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50,701,287.48 | 4,061,956,871.24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合04表
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 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6,565,077.00 | 4,260,572,822.30 | 7,867,202.06 | 278,282,538.50 | 12,311,521,089.20 | 3,563,031,751.33 | 20,977,840,480.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6,565,077.00 | 4,260,572,822.30 | 7,867,202.06 | 278,282,538.50 | 12,311,521,089.20 | 3,563,031,751.33 | 20,977,840,480.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6,416.91 | -9,315,967.72 | 264,029,197.40 | -477,160,809.16 | -222,441,162.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15,967.72 | 642,493,449.76 | -411,715,091.69 | 221,462,390.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416.91 | 2,000,000.00 | 2,006,416.91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6,416.91 | 6,416.91 | |||||||||||
(三)利润分配 | -378,464,252.36 | -67,445,717.47 | -445,909,969.83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378,464,252.36 | -67,445,717.47 | -445,909,969.83 | ||||||||||
4.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6,565,077.00 | 4,260,579,239.21 | -1,448,765.66 | 278,282,538.50 | 12,575,550,286.60 | 3,085,870,942.17 | 20,755,399,317.82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合04表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 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28,126,983.00 | 4,356,884,853.30 | 7,912,385.20 | 214,063,491.50 | 11,118,902,734.68 | 3,318,816,222.17 | 19,444,706,669.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28,126,983.00 | 4,356,884,853.30 | 7,912,385.20 | 214,063,491.50 | 11,118,902,734.68 | 3,318,816,222.17 | 19,444,706,669.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号填列) | 128,438,094.00 | -96,312,031.00 | -45,183.14 | 64,219,047.00 | 1,192,618,354.52 | 244,215,529.16 | 1,533,133,810.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049.25 | 1,599,255,755.53 | 359,249,605.55 | 1,958,543,410.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126,063.00 | -5,273,086.99 | 26,852,976.01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600,000.00 | 3,527,536.47 | 35,127,536.47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526,063.00 | -8,800,623.46 | -8,274,560.46 | ||||||||||
(三)利润分配 | 64,219,047.00 | -406,720,633.40 | -109,760,989.40 | -452,262,575.80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64,219,047.00 | -64,219,047.00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2,501,586.40 | -109,760,989.40 | -452,262,575.80 | ||||||||||
4.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8,438,094.00 | -128,438,094.00 | -83,232.39 | 83,232.39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28,438,094.00 | -128,438,094.00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83,232.39 | 83,232.39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6,565,077.00 | 4,260,572,822.30 | 7,867,202.06 | 278,282,538.50 | 12,311,521,089.20 | 3,563,031,751.33 | 20,977,840,480.39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企04表
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6,565,077.00 | 4,355,453,253.96 | 4,807.77 | 278,282,538.50 | 7,504,282,194.35 | 12,694,587,871.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6,565,077.00 | 4,355,453,253.96 | 4,807.77 | 278,282,538.50 | 7,504,282,194.35 | 12,694,587,871.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6,416.91 | 21,784.92 | 638,164,219.13 | 638,192,420.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784.92 | 1,016,628,471.49 | 1,016,650,256.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416.91 | 6,416.91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6,416.91 | 6,416.91 | |||||||||
(三)利润分配 | -378,464,252.36 | -378,464,252.36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8,464,252.36 | -378,464,252.36 | |||||||||
3.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6,565,077.00 | 4,355,459,670.87 | 26,592.69 | 278,282,538.50 | 8,142,446,413.48 | 13,332,780,292.54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度
会企04表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上年同期数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28,126,983.00 | 4,452,372,231.17 | -5,850.91 | 214,063,491.50 | 7,034,161,980.87 | 12,128,718,835.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28,126,983.00 | 4,452,372,231.17 | -5,850.91 | 214,063,491.50 | 7,034,161,980.87 | 12,128,718,835.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128,438,094.00 | -96,918,977.21 | 10,658.68 | 64,219,047.00 | 470,120,213.48 | 565,869,035.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58.68 | 876,840,846.88 | 876,851,505.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519,116.79 | 31,519,116.79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600,000.00 | 31,600,000.00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80,883.21 | -80,883.21 | |||||||||
(三)利润分配 | 64,219,047.00 | -406,720,633.40 | -342,501,586.40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64,219,047.00 | -64,219,047.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2,501,586.40 | -342,501,586.40 | |||||||||
3.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8,438,094.00 | -128,438,094.00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28,438,094.00 | -128,438,094.00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6,565,077.00 | 4,355,453,253.96 | 4,807.77 | 278,282,538.50 | 7,504,282,194.35 | 12,694,587,871.5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复(1993)356号文批准,于1993年2月1日经股份制改组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86267U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1986年8月2日至长期。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656.5077万元,股份总数556,565,077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160,085股,B股1,95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78,053,712股,B股71,349,330股。公司股票于1993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医药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医药分销及医药零售。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3日十届四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资产减值、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变动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预算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预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变动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或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超过公司总资产或总收入或利润总额的10%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公司将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绝对值)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以上,或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的,公司认定为重要的联营企业。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 公司将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对当期报表影响大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的认定为重大。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单个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的认定为重要。 |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一)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政府单位客户款项组合 | 信用风险特征 | |
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 |
应收医院客户账龄组合 |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公司客户账龄组合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 ||
应收供应商补偿款组合 | ||
应收药品交易平台款组合 | ||
其他款项组合 |
2.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
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五)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3-5 | 2.71-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3-5 | 6.79-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3.3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十六)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十七)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
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八)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和品牌使用权及销售网络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产权登记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软件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3-10年 | 直线法 |
商标和品牌使用权 | 按商标注册证期限或协议确定使用寿命为10年或无固定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销售网络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10-20年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按协议约定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10年 | 直线法 |
有利租约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16-20年 | 直线法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无法预见的。
3.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特准储备资金和特准储备物资
特准储备资金,是指为应付重大灾情及急救等突发事件,由国家拨付,专为储备指定用途材料物资的资金。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应政府要求而储备的应对急救等突发事件和地方常见病所需的医药商品。根据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公司作为承担特准储备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通过当地政府及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中国政府提供的特准储备资金,将其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广州)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广西)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灾情及急救等突发事件和地方常见病所需的医药商品储备、调拨和供应任务。根据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地方政府的储备计划(品种和数量),公司对相应的特准储备物资进行储备,并实行动态管理,将其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二十二)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 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四)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通常以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 提供服务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仓储运输、咨询与医疗管理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3) 可变对价
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不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公司按照附注三(二十三)进行会计处理。
(5) 奖励积分计划
公司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客户可以用奖励积分兑换为本集团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该奖励积分计划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或服务和奖励积分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奖励积分,并在客户取得积分兑换商品控制权时或积分失效时确认收入。
(6)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公司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贸易业务的过程中,根据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及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相关产品的采购。一般情况下,在此类业务中,公司承担了交付产品并确保其规格及质量满足客户要求的主要责任;可自主决定供应商及采购定价,且存在较多可替代的合格供应商;也有权自行决定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并承担产品价格变动风险。因此,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产品前已取得了该产品的控制权,并相应按照总额确认产品销售收
入。如果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产品前未取得该产品的控制权,则按照净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二十五)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六)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八)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
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三十)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 0%、1%、3%、5%、6%、9%及13%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及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及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及25% |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医疗供应链服务(广西)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贺州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河池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15%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1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15%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5% |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 |
云南国大迪升药业有限公司 | 15% |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国大药房满洲里有限公司 | 20% |
吉林省鼎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河北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 |
国药控股贵港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大东盛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大瑞景药房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大东信药房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大上虹七宝药房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 |
国药国大永盛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国药大药房东山药店有限公司 | 2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州连锁有限公司 | 20% |
国大药房(日照)有限公司 | 20% |
大连国大解放路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 |
长治市国大万民药房有限公司 | 20% |
山西国大万民连锁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复美徐惠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养和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辽宁成大方圆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鞍山连锁有限公司 | 20%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20%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御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 |
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二) 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以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乌兰察布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贺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河池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云南国大迪升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医疗供应链服务(广西)有限公司、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期间至2030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及《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控股贵港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国大东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国大瑞景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国大东信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国大上虹七宝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国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国药国大永盛药房(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国药大药房东山药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州连锁有限公司、国大药房(日照)有限公司、大连国大解放路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长治市国大万民
药房有限公司、山西国大万民连锁诊所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美徐惠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养和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方圆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鞍山连锁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御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大药房满洲里有限公司、吉林省鼎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于2022年12月22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4005862),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于2023年12月28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1744、GR202344001606),该等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2024年度相关子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库存现金 | 5,529,894.78 | 4,753,393.82 |
银行存款 | 7,117,290,723.95 | 5,828,917,505.66 |
其他货币资金 | 284,895,131.70 | 667,053,412.67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823,912.14 | 1,623,556.87 |
合 计 | 7,408,539,662.57 | 6,502,347,869.0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主要包含以下事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238,537,892.57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26,756,549.67元),是公司
在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时按规定缴纳的保证金;储值卡保证金等其他受限货币资金人民币46,357,239.13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296,863.00元)。
2. 应收票据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8,326.79 | 22,850,092.24 |
商业承兑汇票 | 607,466,026.09 | 1,127,330,285.06 |
合 计 | 657,474,352.88 | 1,150,180,377.3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7,647,452.22 | 100.00 | 10,173,099.34 | 1.52 | 657,474,352.88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50,008,326.79 | 7.49 | 50,008,326.79 | ||
商业承兑汇票 | 617,639,125.43 | 92.51 | 10,173,099.34 | 1.65 | 607,466,026.09 |
合 计 | 667,647,452.22 | 100.00 | 10,173,099.34 | 1.52 | 657,474,352.88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1,191,949.59 | 100.00 | 1,011,572.29 | 0.09 | 1,150,180,377.30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22,850,092.24 | 1.98 | 22,850,092.2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28,341,857.35 | 98.02 | 1,011,572.29 | 0.09 | 1,127,330,285.06 |
合 计 | 1,151,191,949.59 | 100.00 | 1,011,572.29 | 0.09 | 1,150,180,377.30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0,008,326.79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617,639,125.43 | 10,173,099.34 | 1.65 |
小 计 | 667,647,452.22 | 10,173,099.34 | 1.52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1,572.29 | 9,161,527.05 | 10,173,099.34 | |||
合 计 | 1,011,572.29 | 9,161,527.05 | 10,173,099.34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0,997,628.32 | |
小 计 | 40,997,628.32 |
3.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18,433,667,891.49 | 17,173,778,230.51 |
1-2年 | 952,189,656.83 | 1,061,159,426.59 |
2-3年 | 229,952,912.67 | 94,001,557.81 |
3年以上 | 68,720,883.64 | 54,472,312.57 |
账面余额合计 | 19,684,531,344.63 | 18,383,411,527.48 |
减:坏账准备 | 307,779,415.91 | 223,080,067.34 |
账面价值合计 | 19,376,751,928.72 | 18,160,331,460.14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6,964,085.11 | 0.54 | 106,964,085.11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577,567,259.52 | 99.46 | 200,815,330.80 | 1.03 | 19,376,751,928.72 |
合 计 | 19,684,531,344.63 | 100.00 | 307,779,415.91 | 1.56 | 19,376,751,928.72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3,421,124.06 | 0.51 | 93,421,124.06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89,990,403.42 | 99.49 | 129,658,943.28 | 0.71 | 18,160,331,460.14 |
合 计 | 18,383,411,527.48 | 100.00 | 223,080,067.34 | 1.21 | 18,160,331,460.14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客户七 | 18,906,452.16 | 18,906,452.16 | 100.00 | 债务人出现经营异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
小 计 | 18,906,452.16 | 18,906,452.16 | 100.00 |
3) 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577,567,259.52 | 200,815,330.80 | 1.03 |
小 计 | 19,577,567,259.52 | 200,815,330.80 | 1.03 |
4)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406,966,878.30 | 68,654,442.90 | 0.37 |
1-2年 | 942,756,588.97 | 59,495,529.65 | 6.31 |
2-3年 | 203,424,332.81 | 49,041,893.01 | 24.11 |
3年以上 | 24,419,459.44 | 23,623,465.24 | 96.74 |
小 计 | 19,577,567,259.52 | 200,815,330.80 | 1.03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3,421,124.06 | 50,945,034.17 | -27,177,249.81 | -10,235,464.89 | 10,641.58 | 106,964,085.11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658,943.28 | 71,156,387.52 | 200,815,330.80 | |||
合 计 | 223,080,067.34 | 122,101,421.69 | -27,177,249.81 | -10,235,464.89 | 10,641.58 | 307,779,415.91 |
2)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单位名称 | 收回或 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六 | 26,795,352.30 | 司法执行回款 | 电汇等 | 债务人出现经营异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涉及多项诉讼,预计可回收性很低 |
小 计 | 26,795,352.3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235,464.89 |
(5)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 | 小 计 | |||
客户一 | 322,611,658.93 | 322,611,658.93 | 1.64 | 5,109,309.24 |
单位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 | 小 计 | |||
客户二 | 225,960,916.87 | 385,055.00 | 226,345,971.87 | 1.15 | 9,486,263.39 |
客户三 | 211,564,579.63 | 211,564,579.63 | 1.07 | 2,823,363.63 | |
客户四 | 200,799,799.90 | 200,799,799.90 | 1.02 | 988,447.98 | |
客户五 | 195,726,935.32 | 195,726,935.32 | 0.99 | 843,881.17 | |
小 计 | 1,156,663,890.65 | 385,055.00 | 1,157,048,945.65 | 5.87 | 19,251,265.41 |
4. 应收款项融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553,047,549.26 | 646,894,673.16 |
商业承兑汇票 | 3,828,871.08 | |
信用证 | 232,902,782.07 | 226,741,178.42 |
数字化债权 | 281,977,075.34 | 40,341,226.73 |
合 计 | 1,071,756,277.75 | 913,977,078.31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071,756,277.75 | 100.00 | 1,071,756,277.75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553,047,549.26 | 51.60 | 553,047,549.26 | ||
商业承兑汇票 | 3,828,871.08 | 0.36 | 3,828,871.08 | ||
信用证 | 232,902,782.07 | 21.73 | 232,902,782.07 | ||
数字化债权 | 281,977,075.34 | 26.31 | 281,977,075.34 | ||
合 计 | 1,071,756,277.75 | 100.00 | 1,071,756,277.75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913,977,078.31 | 100.00 | 913,977,078.31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646,894,673.16 | 70.78 | 646,894,673.16 | ||
信用证 | 226,741,178.42 | 24.81 | 226,741,178.42 | ||
数字化债权 | 40,341,226.73 | 4.41 | 40,341,226.73 | ||
合 计 | 913,977,078.31 | 100.00 | 913,977,078.31 |
2)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期末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53,047,549.26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3,828,871.08 | ||
信用证 | 232,902,782.07 | ||
数字化债权 | 281,977,075.34 | ||
小 计 | 1,071,756,277.7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04,398,769.81 |
商业承兑汇票 | 67,968,670.33 |
数字化债权 | 517,912,674.26 |
信用证 | 322,035,554.61 |
小 计 | 3,012,315,669.01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其他说明
本公司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背书,且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本公司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将大部分信用证和数字化债权产品进行贴现,且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故收到的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信用证及数字化债权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数字化债权、信用证均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本公司未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 预付款项
(1) 明细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 年以内 | 589,405,753.03 | 85.17 | 589,405,753.03 | 608,644,830.95 | 98.17 | 608,644,830.95 | ||
1-2 年 | 91,777,783.31 | 13.26 | 91,777,783.31 | 11,334,228.23 | 1.83 | 11,334,228.23 | ||
2-3 年 | 10,870,794.19 | 1.57 | 10,870,794.19 | 23,679.20 | 0.00 | 23,679.20 | ||
合 计 | 692,054,330.53 | 100.00 | 692,054,330.53 | 620,002,738.38 | 100.00 | 620,002,738.38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供应商一 | 84,89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小 计 | 84,890,000.00 |
(3) 预付款项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84,890,000.00 | 12.27 |
供应商二 | 50,498,059.44 | 7.30 |
供应商三 | 36,928,827.61 | 5.34 |
供应商四 | 34,736,964.96 | 5.02 |
供应商五 | 32,073,891.04 | 4.63 |
小 计 | 239,127,743.05 | 34.56 |
6.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443,702,936.23 | 397,536,657.26 |
应收采购返利和降价补偿款 | 112,816,884.06 | 217,530,206.09 |
应收药品交易及其他平台款 | 73,757,810.25 | 97,250,896.71 |
委托贷款 | 30,328,947.77 | 35,213,762.09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8,980,000.00 | 8,980,000.00 |
应收员工备用金 | 8,687,798.35 | 7,314,647.99 |
应收关联方款 | 3,767,534.92 | 2,823,827.71 |
其他 | 104,326,017.03 | 107,879,469.92 |
账面余额合计 | 786,367,928.61 | 874,529,467.77 |
减:坏账准备 | 57,829,723.80 | 65,518,484.13 |
账面价值合计 | 728,538,204.81 | 809,010,983.64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650,730,488.84 | 735,349,827.34 |
1-2年 | 45,265,678.09 | 37,093,274.88 |
2-3年 | 14,027,158.02 | 20,068,357.91 |
3年以上 | 76,344,603.66 | 82,018,007.64 |
账面余额合计 | 786,367,928.61 | 874,529,467.77 |
减:坏账准备 | 57,829,723.80 | 65,518,484.13 |
账面价值合计 | 728,538,204.81 | 809,010,983.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806,233.51 | 6.46 | 50,806,233.51 | 100.00 |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5,561,695.10 | 93.54 | 7,023,490.29 | 0.95 | 728,538,204.81 |
合 计 | 786,367,928.61 | 100.00 | 57,829,723.80 | 7.35 | 728,538,204.81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250,516.35 | 6.43 | 56,250,516.3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8,278,951.42 | 93.57 | 9,267,967.78 | 1.13 | 809,010,983.64 |
合 计 | 874,529,467.77 | 100.00 | 65,518,484.13 | 7.49 | 809,010,983.64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其他应收款一 | 35,213,762.09 | 35,213,762.09 | 30,328,947.77 | 30,328,947.77 | 100.00 | 该单位已破产重整,款项预计难以收回 |
小 计 | 35,213,762.09 | 35,213,762.09 | 30,328,947.77 | 30,328,947.77 | 100.00 |
注:本期账面余额变动系收到苏州万庆药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分配4,884,814.32元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 441,274,412.55 | 5,136,413.61 | 1.16 |
应收供应商补偿款组合 | 112,662,237.36 | 425,171.02 | 0.38 |
应收药品交易平台款组合 | 73,757,810.25 | ||
其他款项组合 | 107,867,234.94 | 1,461,905.66 | 1.36 |
小 计 | 735,561,695.10 | 7,023,490.29 | 0.95 |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9,267,967.78 | 56,250,516.35 | 65,518,484.13 |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44,477.49 | 2,376,564.30 | 132,086.81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4,884,814.32 | -4,884,814.32 | ||
本期核销 | -2,936,032.82 | -2,936,032.82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7,023,490.29 | 50,806,233.51 | 57,829,723.80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0.95 | 100.00 | 7.35 |
(2)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其他应收款二 | 2,577,769.40 |
其他应收款三 | 358,263.42 |
(3)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期末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应收药交及其他平台款 | 61,515,061.12 | 1年以内 | 7.82 | |
第二名 | 委托贷款 | 30,328,947.77 | 3年以上 | 3.86 | 30,328,947.77 |
第三名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20,179,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2.57 | 344,898.01 |
第四名 | 应收采购返利和降价补偿款 | 17,129,484.29 | 1年以内 | 2.18 | |
第五名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27 | 170,649.03 |
小 计 | 139,152,493.18 | 17.70 | 30,844,494.81 |
7. 存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39,781.76 | 2,539,781.76 | 3,739,165.87 | 3,739,165.87 | ||
在产品 | 2,669,662.61 | 2,669,662.61 | 610,971.80 | 610,971.80 | ||
库存商品 | 7,429,436,982.29 | 30,695,430.30 | 7,398,741,551.99 | 8,002,202,763.07 | 21,164,437.69 | 7,981,038,325.38 |
低值易耗品 | 2,208,012.75 | 2,208,012.75 | 3,612,241.80 | 3,612,241.80 | ||
合 计 | 7,436,854,439.41 | 30,695,430.30 | 7,406,159,009.11 | 8,010,165,142.54 | 21,164,437.69 | 7,989,000,704.85 |
(2) 存货跌价准备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1,164,437.69 | 28,410,350.47 | 15,089,283.91 | 3,790,073.95 | 30,695,430.30 | |
合 计 | 21,164,437.69 | 28,410,350.47 | 15,089,283.91 | 3,790,073.95 | 30,695,430.30 |
2)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8. 合同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1,822,709.96 | 121,934.96 | 11,700,775.00 | 11,227,046.60 | 648,107.06 | 10,578,939.54 |
合 计 | 11,822,709.96 | 121,934.96 | 11,700,775.00 | 11,227,046.60 | 648,107.06 | 10,578,939.54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1,822,709.96 | 100.00 | 121,934.96 | 1.03 | 11,700,775.00 |
合 计 | 11,822,709.96 | 100.00 | 121,934.96 | 1.03 | 11,700,775.00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1,227,046.60 | 100.00 | 648,107.06 | 5.77 | 10,578,939.54 |
合 计 | 11,227,046.60 | 100.00 | 648,107.06 | 5.77 | 10,578,939.54 |
2)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1,822,709.96 | 121,934.96 | 1.03 |
小 计 | 11,822,709.96 | 121,934.96 | 1.03 |
(3) 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648,107.06 | -526,172.10 | 121,934.96 | |||
合 计 | 648,107.06 | -526,172.10 | 121,934.96 |
9.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09,307,935.76 | 209,307,935.76 | 209,681,937.78 | 209,681,937.78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3,884,266.31 | 13,884,266.31 | 4,551,231.85 | 4,551,231.85 | ||
其他 | 228,955.33 | 228,955.33 | 391,255.17 | 391,255.17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 计 | 223,421,157.40 | 223,421,157.40 | 214,624,424.80 | 214,624,424.80 |
10. 长期股权投资
(1) 分类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947,365,057.17 | 2,531,296.68 | 2,944,833,760.49 | 2,747,382,113.48 | 396,638.32 | 2,746,985,475.16 |
合 计 | 2,947,365,057.17 | 2,531,296.68 | 2,944,833,760.49 | 2,747,382,113.48 | 396,638.32 | 2,746,985,475.16 |
(2)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联营企业 |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现代) | 1,543,589,779.38 | 135,019,411.08 | 21,784.92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致君) | 549,226,592.86 | 100,963,283.32 |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乐药业) | 348,092,643.45 | 47,999,282.98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君坪山) | 269,405,668.11 | 83,610,879.82 | ||||
广东建惠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惠) | 7,408,836.05 | 7,872,900.00 | -222,334.52 | |||
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翼) | 13,201,332.44 | 591,324.13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君医贸) | 11,213,490.95 | 1,827,782.29 | ||||
嘉隆(海南)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海南) | 1,478,810.10 | 10,192.07 | ||||
上海利意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意) | 1,233,663.46 | -96,519.06 | ||||
上海仁北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北) | 2,134,658.36 | |||||
东源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一致) | 396,638.32 | |||||
洁诺(广东)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洁诺)[注] | ||||||
合 计 | 2,746,985,475.16 | 396,638.32 | 7,872,900.00 | 369,703,302.11 | 21,784.92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联营企业 | ||||||
国药现代 | 6,416.91 | 33,428,440.40 | 1,645,208,951.89 | |||
国药致君 | 32,388,552.01 | 617,801,324.17 | ||||
万乐药业 | 70,380,000.00 | 325,711,926.43 | ||||
致君坪山 | 41,151,480.56 | 311,865,067.37 | ||||
广东建惠 | 15,059,401.53 | |||||
上海北翼 | 13,792,656.57 | |||||
致君医贸 | 272,987.28 | 12,768,285.96 | ||||
嘉隆海南 | 1,489,002.17 | |||||
上海利意 | 1,137,144.40 | |||||
上海仁北 | 2,134,658.36 | 2,134,658.36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东源一致 | 396,638.32 | |||||
广东洁诺 | ||||||
合 计 | 6,416.91 | 177,621,460.25 | 2,134,658.36 | 2,944,833,760.49 | 2,531,296.68 |
[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广东洁诺的投资的账面价值已亏损至零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本期计提减值金额 |
上海仁北 | 2,134,658.36 | 0.00 | 2,134,658.36 |
小 计 | 2,134,658.36 | 0.00 | 2,134,658.36 |
注:上海仁北财务和经营状况恶化,其持续经营能力存疑,预计未来现金流将大幅下降,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6年以认购关联方国药现代新发行的股份15.56%方式出售公司坪山医药研发基地及本公司下属的国药致君、致君医贸、致君坪山三家制药公司(以下统称“三家制药公司”)各 51%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药现代持有三家制药公司各51%股权,本公司持有三家制药公司各49%的股权。三家制药公司均设立董事会,均共五名成员,其中本公司委派两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表决权比例为40%,除部分特别事项外,所有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本公司对三家制药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
同时,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国药现代15.56%股权。国药现代以前年度以股份支付方式收购子公司,由于相关标的未完成对赌,2018年按协议约定回购股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药现代16.28%股权。2022年国药现代对国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药现代 14.26%股权。2023年国药现代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药现代
12.46%股权。国药现代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共九名董事会席位,其中本公司有权委派一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占其表决权比例为 11.11%,除部分特别事
项外,所有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本公司能够参与国药现代的生产经营决策,通过国药现代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三家制药公司和国药现代为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于1990年7月4日,本公司与美露香株式会社和万联行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万乐药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5.19%、34.15%和30.66%。根据公司章程,万乐药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为33.33%。董事会决议表决权为一人一票,除企业章程的修改和补充、企业的中止解散、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调整、企业的资产抵押、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和分立变更组织形式外,其他董事会决议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因此,本公司对万乐药业具有重大影响,万乐药业为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其他 | ||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 12,791,170.75 | -10,796,317.44 |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17,498,181.71 | -10,015,203.80 | |||
上海国仁药房有限公司 | 282,879.48 | ||||
合 计 | 30,572,231.94 | -20,811,521.24 |
(续上表)
项 目 | 期末数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 1,994,853.31 | -10,005,146.69 |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7,482,977.91 | 6,482,977.91 | |
上海国仁药房有限公司 | 282,879.48 | 182,879.48 | |
合 计 | 9,760,710.70 | -3,339,289.30 |
(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
本公司考虑管理上述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将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69,386,155.18 |
其中:基金 | 124,947,559.37 | 169,386,155.18 |
合 计 | 124,947,559.37 | 169,386,155.18 |
(2) 其他说明
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产业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本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一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产业基金(一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0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一期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一期基金)已于2018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1.4亿元,2020年6月本公司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处收到项目本金退出额人民币19,027,649.76元,2021年1月本公司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处收到项目本金退出额人民币2,997,441.73元,2022年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收益人民币28,871,041.89元。2023年1月及6月本公司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处收到项目本金退出额分别为人民币758,966.09元及3,539,751.08元,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失人民币17,395,704.74。2024年1月、2月及9月本公司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处收到项目本金退出额分别为人民币13,783,482.09元、2,276,898.29元、4,553,796.58元。2024年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失人民币22,490,399.69元。2)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二期基金)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二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二期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2021年8
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800万元,2022年10月缴付第二期出资额人民币2,4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4,200万元。产业基金(二期基金)已于2021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2023年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收益人民币2,234,626.69元。2024年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失人民币1,334,019.16元。
13. 投资性房地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213,393,235.99 | 19,550,590.55 | 232,943,826.54 |
本期增加金额 | 970,122.87 | 12,081,937.39 | 13,052,060.26 |
1)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970,122.87 | 12,081,937.39 | 13,052,060.26 |
本期减少金额 | 52,951,224.29 | 19,274,311.28 | 72,225,535.57 |
1) 转出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52,951,224.29 | 19,274,311.28 | 72,225,535.57 |
期末数 | 161,412,134.57 | 12,358,216.66 | 173,770,351.23 |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111,176,445.51 | 7,992,952.57 | 119,169,398.08 |
本期增加金额 | 5,110,239.71 | 3,900,249.32 | 9,010,489.03 |
1) 计提或摊销 | 4,430,828.76 | 85,890.24 | 4,516,719.00 |
2)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679,410.95 | 3,814,359.08 | 4,493,770.03 |
本期减少金额 | 35,226,750.98 | 5,794,926.10 | 41,021,677.08 |
1) 处置 | |||
2) 转出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35,226,750.98 | 5,794,926.10 | 41,021,677.08 |
期末数 | 81,059,934.24 | 6,098,275.79 | 87,158,210.03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本期增加金额 | |||
1) 计提 | |||
本期减少金额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1) 处置 | |||
2) 其他转出 | |||
期末数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79,052,200.33 | 6,259,940.87 | 85,312,141.20 |
期初账面价值 | 100,916,790.48 | 11,557,637.98 | 112,474,428.4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14. 固定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741,110,896.13 | 608,303,043.34 | 85,025,513.30 | 419,314,452.86 | 181,740,598.36 | 2,035,494,503.99 |
本期增加金额 | 67,771,637.05 | 114,607,121.68 | 5,468,404.10 | 21,125,233.06 | 21,373,245.28 | 230,345,641.17 |
1)购置 | 2,216,534.45 | 67,107,838.92 | 5,468,404.10 | 19,577,253.41 | 20,911,740.87 | 115,281,771.75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499,282.76 | 1,547,979.65 | 461,504.41 | 49,508,766.82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65,555,102.60 | 65,555,102.60 | ||||
本期减少金额 | 970,122.87 | 28,660,651.80 | 8,540,097.18 | 10,859,557.66 | 12,810,505.68 | 61,840,935.19 |
1)处置或报废 | 28,660,651.80 | 8,540,097.18 | 10,859,557.66 | 12,810,505.68 | 60,870,812.32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970,122.87 | 970,122.87 | ||||
期末数 | 807,912,410.31 | 694,249,513.22 | 81,953,820.22 | 429,580,128.26 | 190,303,337.96 | 2,203,999,209.97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334,948,212.95 | 350,670,746.48 | 48,483,121.39 | 289,601,856.64 | 145,543,094.58 | 1,169,247,032.04 |
本期增加金额 | 67,838,394.53 | 86,857,829.21 | 8,077,319.25 | 27,150,216.28 | 31,492,886.49 | 221,416,645.76 |
1)计提 | 29,734,010.25 | 86,857,829.21 | 8,077,319.25 | 27,150,216.28 | 31,492,886.49 | 183,312,261.48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 计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8,104,384.28 | 38,104,384.28 | ||||
本期减少金额 | 679,410.95 | 27,025,630.40 | 8,074,376.21 | 9,698,637.43 | 11,386,650.45 | 56,864,705.44 |
1)处置或报废 | 27,025,630.40 | 8,074,376.21 | 9,698,637.43 | 11,386,650.45 | 56,185,294.49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679,410.95 | 679,410.95 | ||||
期末数 | 402,107,196.53 | 410,502,945.29 | 48,486,064.43 | 307,053,435.49 | 165,649,330.62 | 1,333,798,972.36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11,424.65 | 11,424.65 | ||||
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期末数 | 11,424.65 | 11,424.65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405,805,213.78 | 283,746,567.93 | 33,467,755.79 | 122,526,692.77 | 24,642,582.69 | 870,188,812.96 |
期初账面价值 | 406,162,683.18 | 257,632,296.86 | 36,542,391.91 | 129,712,596.22 | 36,186,079.13 | 866,236,047.30 |
(2) 暂时闲置固定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闲置的固定资产。
(3)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843,103.39 |
小 计 | 2,843,103.39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1,539,007.20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取得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13号的办公楼产权证,转让方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局正在办理中,并已出具相关证明。 |
房屋及建筑物 | 31,547,669.20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取得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中路53号的办公楼产权证,转让方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局正在办理中,并已出具相关证明。 |
房屋及建筑物 | 148,969.14 | 于2024年12月31日,因建筑面积大于审批面积,本公司无法办理位于铁岭市开原市义和路31号的房屋产权证,开原市城市规划局已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
房屋及建筑物 | 119,844.81 | 于2024年12月31日,因自用仓储需要,本公司自行建设了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榆路2号的简易库房。本公司无法办理该处房产的房屋产权证。 |
小 计 | 53,355,490.35 |
15.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软件工程 | 2,657,308.44 | 2,657,308.44 | 14,312,201.79 | 14,312,201.79 | ||
物流仓库改造工程 | 3,163,704.59 | 3,163,704.59 | 6,093,784.33 | 6,093,784.33 | ||
供应链延伸项目 | 2,660,721.43 | 2,660,721.43 | 9,178,122.87 | 9,178,122.87 | ||
其他工程等 | 4,121,797.60 | 4,121,797.60 | 5,853,086.97 | 5,853,086.97 | ||
合 计 | 12,603,532.06 | 12,603,532.06 | 35,437,195.96 | 35,437,195.9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 固定资产 | 转入 无形资产 | 期末数 |
ERP项目 | 41,420,000.00 | 6,215,241.64 | 1,331,025.26 | 6,215,241.64 | 1,331,025.26 | |
深圳智慧新仓改造工程 | 49,981,600.00 | 28,398,593.11 | 27,278,419.60 | 1,120,173.51 | ||
小 计 | 91,401,600.00 | 6,215,241.64 | 29,729,618.37 | 27,278,419.60 | 6,215,241.64 | 2,451,198.77 |
(续上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ERP项目 | 18.22 | 15.00 | 自有资金 | |||
深圳智慧新仓改造工程 | 56.82 | 60.00 | 自有资金 | |||
小 计 | -- | -- | -- | -- | -- | -- |
16. 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 及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5,273,254,239.57 | 898,841.33 | 3,371,041.62 | 5,277,524,122.52 |
本期增加金额 | 1,357,847,290.28 | 1,357,847,290.28 | ||
1) 租入 | 1,357,847,290.28 | 1,357,847,290.28 | ||
本期减少金额 | 1,664,096,942.44 | 806,961.29 | 1,664,903,903.73 | |
1) 处置 | 1,664,096,942.44 | 806,961.29 | 1,664,903,903.73 | |
期末数 | 4,967,004,587.41 | 91,880.04 | 3,371,041.62 | 4,970,467,509.07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2,453,479,282.13 | 602,412.84 | 680,787.15 | 2,454,762,482.12 |
本期增加金额 | 1,289,626,790.93 | 231,733.61 | 391,188.98 | 1,290,249,713.52 |
1) 计提 | 1,289,626,790.93 | 231,733.61 | 391,188.98 | 1,290,249,713.52 |
本期减少金额 | 1,370,399,562.33 | 786,383.85 | 1,371,185,946.18 | |
1) 处置 | 1,370,399,562.33 | 786,383.85 | 1,371,185,946.18 | |
期末数 | 2,372,706,510.73 | 47,762.60 | 1,071,976.13 | 2,373,826,249.46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 及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 计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
1) 计提 | ||||
本期减少金额 | ||||
1) 处置 |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2,594,298,076.68 | 44,117.44 | 2,299,065.49 | 2,596,641,259.61 |
期初账面价值 | 2,819,774,957.44 | 296,428.49 | 2,690,254.47 | 2,822,761,640.40 |
17. 无形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和品牌使用权 | 销售网络 | 有利租约 | 特许经营权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331,381,073.64 | 88,703,605.65 | 322,612,361.83 | 283,573,678.24 | 127,486,000.00 | 710,000.00 | 1,154,466,719.36 |
本期增加金额 | 17,822,613.21 | 6,670,432.97 | 24,493,046.18 | ||||
1)购置 | 10,865,851.42 | 10,865,851.4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956,761.79 | 6,956,761.79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6,670,432.97 | 6,670,432.97 | |||||
本期减少金额 | 1,228,116.26 | 12,081,937.39 | 13,310,053.65 | ||||
1)处置 | 1,228,116.26 | 1,228,116.26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2,081,937.39 | 12,081,937.39 | |||||
期末数 | 347,975,570.59 | 83,292,101.23 | 322,612,361.83 | 283,573,678.24 | 127,486,000.00 | 710,000.00 | 1,165,649,711.89 |
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202,828,411.02 | 35,689,719.46 | 46,164,968.92 | 103,642,779.11 | 59,136,394.43 | 710,000.00 | 448,172,272.94 |
本期增加金额 | 32,124,374.43 | 4,309,482.00 | 13,833,036.13 | 12,835,410.82 | 7,085,955.88 | 70,188,259.26 | |
1)计提 | 32,124,374.43 | 1,392,189.20 | 13,833,036.13 | 12,835,410.82 | 7,085,955.88 | 67,270,966.46 |
项 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和品牌使用权 | 销售网络 | 有利租约 | 特许经营权 | 合 计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917,292.80 | 2,917,292.80 | |||||
本期减少金额 | 1,227,975.23 | 3,814,359.08 | 5,042,334.31 | ||||
1)处置 | 1,227,975.23 | 1,227,975.23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814,359.08 | 3,814,359.08 | |||||
期末数 | 233,724,810.22 | 36,184,842.38 | 59,998,005.05 | 116,478,189.93 | 66,222,350.31 | 710,000.00 | 513,318,197.89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46,837.80 | 58,370,000.00 | 32,290,000.00 | 90,706,837.80 | |||
本期增加金额 | 39,948,849.56 | 42,132,300.00 | 82,081,149.56 | ||||
1)计提 | 39,948,849.56 | 42,132,300.00 | 82,081,149.56 | ||||
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期末数 | 46,837.80 | 98,318,849.56 | 74,422,300.00 | 172,787,987.36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114,203,922.57 | 47,107,258.85 | 164,295,507.22 | 92,673,188.31 | 61,263,649.69 | 479,543,526.64 | |
期初账面价值 | 128,505,824.82 | 53,013,886.19 | 218,077,392.91 | 147,640,899.13 | 68,349,605.57 | 615,587,608.6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
(3)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项 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本期计提减值金额 |
品牌使用权(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65,146,333.33 | 84,000,000.00 | |
品牌使用权(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9,000,000.00 | 11,000,000.00 |
品牌使用权(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11,002,000.00 | 19,000,000.00 | |
品牌使用权(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53,740,000.00 | 37,000,000.00 | 16,740,000.00 |
品牌使用权(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12,041,000.00 | 13,000,000.00 | |
品牌使用权(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2,208,849.56 | 20,000,000.00 | 12,208,849.56 |
销售网络(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100,132,300.00 | 58,000,000.00 | 42,132,300.00 |
有利租约(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61,263,649.69 | 68,000,000.00 | |
小 计 | 365,534,132.58 | 318,000,000.00 | 82,081,149.56 |
(续上表)
项 目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品牌使用权(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5年 | 收入增长率:基于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业计划,根据历史经验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年度期间的收入增长率;根据品牌使用权对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贡献情况分析确定其分成率;根据品牌使用权的实际使用年限确定预测期 | 超过五年预测期之后的稳定期收入增长率2%,该增长率系参考了长期通胀预期、行 |
品牌使用权(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 目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品牌使用权(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限;折现率为15.79%—16.80%,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业平均增长水平及公司历史经营表现作出推算 | |
品牌使用权(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
品牌使用权(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
品牌使用权(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销售网络(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5年 | 收入增长率:基于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业计划,根据历史经验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年度期间的收入增长率;基于历史的客户及业务实施情况和未来预计市场开发情况确定贡献率;预算毛利率: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预测该平均毛利率;根据销售网络历史客户流失情况及预计未来市场开发情况选择合适的预测期限;折现率为16.77%,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超过五年预测期之后的稳定期收入增长率2%,该增长率系参考了长期通胀预期、行业平均增长水平及公司历史经营表现作出推算 |
有利租约(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7-13年 | 折现率为16.53%—16.80%,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不适用 |
小 计 | -- | -- | -- |
18. 商誉
(1)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医药分销业务 | ||||||
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88,877,850.51 | 88,877,850.51 | 88,877,850.51 | 88,877,850.51 | ||
国药控股(江门)有限公司 | 27,392,317.73 | 27,392,317.73 | 27,392,317.73 | 27,392,317.73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16,868,644.87 | 16,868,644.87 | 16,868,644.87 | 16,868,644.87 |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6,772,561.47 | 6,772,561.47 | 6,772,561.47 | 6,772,561.47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755,680.62 | 2,755,680.62 | 2,755,680.62 | 2,755,680.62 |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2,594,341.53 | 2,594,341.53 | 2,594,341.53 | 2,594,341.53 |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1,686,496.80 | 1,686,496.80 | 1,686,496.80 | 1,686,496.80 | ||
国药控股梅州有限公司 | 1,610,819.66 | 1,610,819.66 | 1,610,819.66 | 1,610,819.66 |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923,184.67 | 923,184.67 | 923,184.67 | 923,184.67 |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282,135.55 | 282,135.55 | 282,135.55 | 282,135.55 | ||
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 | 66,417.07 | 66,417.07 | 66,417.07 | 66,417.07 |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1,499.02 | 1,499.02 | 1,499.02 | 1,499.02 |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3,033,547.53 | 3,033,547.53 | 3,033,547.53 | 3,033,547.53 | ||
医药零售业务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79,217,802.60 | 216,806,400.00 | 962,411,402.60 | 1,179,217,802.60 | 1,179,217,802.60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8,492,204.21 | 53,299,400.00 | 105,192,804.21 | 158,492,204.21 | 158,492,204.21 |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77,350,000.00 | 77,350,000.00 | 77,350,000.00 | 77,350,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70,485,777.00 | 70,485,777.00 | 70,485,777.00 | 70,485,777.00 | ||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5,025,000.00 | 65,025,000.00 | 65,025,000.00 | 65,025,000.00 |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107,275,095.74 | 52,331,700.00 | 54,943,395.74 | 107,275,095.74 | 107,275,095.7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41,047,958.08 | 41,047,958.08 | 41,047,958.08 | 41,047,958.08 |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71,064,684.79 | 30,512,200.00 | 40,552,484.79 | 71,064,684.79 | 71,064,684.79 | |
辽宁先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34,037,431.66 | 34,037,431.66 | 34,037,431.66 | 34,037,431.66 |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9,482,149.57 | 29,482,149.57 | 29,482,149.57 | 29,482,149.57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29,110,409.46 | 2,905,700.00 | 26,204,709.46 | 29,110,409.46 | 29,110,409.46 | |
朝阳市永兴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25,973,399.17 | 25,973,399.17 | 25,973,399.17 | 25,973,399.17 |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1,165,574.64 | 16,944,100.00 | 24,221,474.64 | 41,165,574.64 | 41,165,574.6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22,666,179.77 | 22,666,179.77 | 22,666,179.77 | 22,666,179.77 | ||
山西惠民康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20,970,000.00 | 20,970,000.00 | 20,970,000.00 | 20,970,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19,405,450.23 | 19,405,450.23 | 19,405,450.23 | 19,405,450.23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826,120.55 | 9,394,800.01 | 17,431,320.54 | 26,826,120.55 | 26,826,120.55 | |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866,680.00 | 15,866,680.00 | 15,866,680.00 | 15,866,680.00 | ||
内蒙古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494,000.00 | 13,494,000.00 | 13,494,000.00 | 13,494,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11,898,747.85 | 11,898,747.85 | 11,898,747.85 | 11,898,747.85 |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1,298,622.59 | 31,002,600.00 | 10,296,022.59 | 41,298,622.59 | 25,000,000.00 | 16,298,622.59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7,979,000.00 | 7,979,000.00 | 7,979,000.00 | 7,979,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11,598,341.12 | 4,140,800.00 | 7,457,541.12 | 11,598,341.12 | 11,598,341.12 |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3,045,183.85 | 3,045,183.85 | 3,045,183.85 | 3,045,183.85 |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67,250.76 | 1,567,250.76 | 1,567,250.76 | 1,567,250.76 | ||
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20,836,246.17 | 520,836,246.17 | 520,836,246.17 | 201,670,000.00 | 319,166,246.17 |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71,006,680.61 | 71,006,680.61 | 71,006,680.61 | 71,006,680.61 |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64,140,124.36 | 64,140,124.36 | 64,140,124.36 | 64,140,124.36 | ||
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420,000.00 | 13,420,000.00 | 13,420,000.00 | 13,420,000.00 | ||
国药控股泰州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244,787.20 | 13,244,787.20 | 13,244,787.20 | 13,244,787.20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国药控股南通普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1,498,100.00 | 11,498,100.00 | 11,498,100.00 | 11,498,100.00 | ||
合 计 | 2,973,354,499.01 | 1,114,517,185.88 | 1,858,837,313.13 | 2,973,354,499.01 | 226,670,000.00 | 2,746,684,499.01 |
(2)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 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医药分销业务 | ||||
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88,877,850.51 | 88,877,850.51 | ||
国药控股(江门)有限公司 | 27,392,317.73 | 27,392,317.73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16,868,644.87 | 16,868,644.87 |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6,772,561.47 | 6,772,561.47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755,680.62 | 2,755,680.62 |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2,594,341.53 | 2,594,341.53 |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1,686,496.80 | 1,686,496.80 | ||
国药控股梅州有限公司 | 1,610,819.66 | 1,610,819.66 |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923,184.67 | 923,184.67 |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282,135.55 | 282,135.55 | ||
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 | 66,417.07 | 66,417.07 |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1,499.02 | 1,499.02 |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3,033,547.53 | 3,033,547.53 | ||
医药零售业务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79,217,802.60 | 1,179,217,802.60 | ||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8,492,204.21 | 158,492,204.21 |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77,350,000.00 | 77,350,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70,485,777.00 | 70,485,777.00 | ||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5,025,000.00 | 65,025,000.00 |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107,275,095.74 | 107,275,095.7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41,047,958.08 | 41,047,958.08 |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71,064,684.79 | 71,064,684.79 | ||
辽宁先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34,037,431.66 | 34,037,431.66 |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9,482,149.57 | 29,482,149.57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29,110,409.46 | 29,110,409.46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 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朝阳市永兴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25,973,399.17 | 25,973,399.17 |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1,165,574.64 | 41,165,574.6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22,666,179.77 | 22,666,179.77 | ||
山西惠民康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20,970,000.00 | 20,970,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19,405,450.23 | 19,405,450.23 | ||
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826,120.55 | 26,826,120.55 | ||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866,680.00 | 15,866,680.00 | ||
内蒙古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494,000.00 | 13,494,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11,898,747.85 | 11,898,747.85 |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1,298,622.59 | 41,298,622.59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7,979,000.00 | 7,979,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11,598,341.12 | 11,598,341.12 |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3,045,183.85 | 3,045,183.85 |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67,250.76 | 1,567,250.76 | ||
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20,836,246.17 | 520,836,246.17 |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71,006,680.61 | 71,006,680.61 |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64,140,124.36 | 64,140,124.36 | ||
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420,000.00 | 13,420,000.00 | ||
国药控股泰州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244,787.20 | 13,244,787.20 | ||
国药控股南通普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1,498,100.00 | 11,498,100.00 | ||
合 计 | 2,973,354,499.01 | 2,973,354,499.01 |
(3)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计提 | 处置 |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3,033,547.53 | 3,033,547.53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16,806,400.00 | 216,806,400.00 | ||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3,299,400.00 | 53,299,400.00 |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52,331,700.00 | 52,331,700.00 |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30,512,200.00 | 30,512,2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2,905,700.00 | 2,905,700.00 |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6,944,100.00 | 16,944,100.00 | ||
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394,800.01 | 9,394,800.01 |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6,002,600.00 | 31,002,6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4,140,800.00 | 4,140,800.00 | ||
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1,670,000.00 | 319,166,246.17 | 520,836,246.17 |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71,006,680.61 | 71,006,680.61 |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64,140,124.36 | 64,140,124.36 | ||
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420,000.00 | 13,420,000.00 | ||
国药控股泰州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244,787.20 | 13,244,787.20 | ||
国药控股南通普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1,498,100.00 | 11,498,100.00 | ||
合 计 | 226,670,000.00 | 887,847,185.88 | 1,114,517,185.88 |
(4)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情况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和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和依据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医药分销业务 | |||
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和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和依据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国药控股(江门)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梅州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划分为医药分销业务分部 | 是 |
医药零售业务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辽宁先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和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和依据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朝阳市永兴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山西惠民康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内蒙古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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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和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和依据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国药控股泰州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资产组可产生独立的现金流 | 根据资产组主营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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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变化情况
公司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相关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该等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一致。
(5)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项 目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医药分销业务 | ||||
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35,141,439.72 | 753,500,000.00 | ||
国药控股(江门)有限公司 | 39,624,438.32 | 127,300,000.00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38,946,494.25 | 387,600,000.00 |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16,173,232.12 | 17,500,000.00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5,870,661.50 | 405,200,000.00 |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8,131,801.44 | 175,800,000.00 |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19,388,452.90 | 135,600,000.00 | ||
国药控股梅州有限公司 | 6,259,274.34 | 187,300,000.00 |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3,835,319.04 | 107,600,000.00 |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13,888,184.87 | 855,300,000.00 | ||
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 | 3,889,037.81 | 233,500,000.00 | ||
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3,739,858.72 | 144,400,000.00 |
项 目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22,068,490.47 | 16,000,000.00 | 3,127,529.80 | 3,033,547.53 |
医药零售业务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693,156,400.00 | 1,476,350,000.00 | 216,806,400.00 | 216,806,400.00 |
云南国大迪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90,141,928.57 | 214,000,000.00 | 76,141,928.57 | 53,299,400.00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185,504,590.10 | 205,490,924.1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364,467,272.31 | 553,089,949.92 | ||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98,043,563.13 | 565,045,201.40 |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146,414,575.00 | 81,000,000.00 | 65,414,575.00 | 52,331,700.0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461,653,900.00 | 536,000,000.00 |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156,853,666.67 | 106,000,000.00 | 50,853,666.67 | 30,512,200.00 |
辽宁先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59,325,415.25 | 71,000,000.00 |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89,656,752.91 | 94,393,014.9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121,283,000.00 | 116,000,000.00 | 5,283,000.00 | 2,905,700.00 |
朝阳市永兴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63,591,993.88 | 70,000,000.00 |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25,223,662.75 | 92,000,000.00 | 33,223,662.75 | 16,944,100.0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60,946,975.29 | 75,121,597.79 | ||
山西惠民康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27,060,130.00 | 28,809,332.67 |
项 目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67,846,134.78 | 125,000,000.00 | ||
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2,421,100.00 | 39,000,000.00 | 13,421,100.00 | 9,394,800.01 |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9,377,165.71 | 33,782,150.66 | ||
内蒙古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29,847,562.52 | 35,696,990.19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217,652,537.88 | 491,388,659.83 |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6,769,700.00 | 35,000,000.00 | 11,769,700.00 | 6,002,600.0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87,530,211.08 | 90,000,000.00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40,901,300.00 | 34,000,000.00 | 6,901,300.00 | 4,140,800.00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9,234,395.56 | 9,773,532.59 |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2,968,351.45 | 73,349,408.32 | ||
上海鼎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31,660,346.35 | 155,000,000.00 | 375,489,701.38 | 319,166,246.17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344,052,708.33 | 242,000,000.00 | 101,896,885.47 | 71,006,680.61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240,977,953.02 | 120,000,000.00 | 120,199,315.42 | 64,140,124.36 |
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3,997,700.00 | 500,000.00 | 13,420,000.00 | 13,420,000.00 |
国药控股泰州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7,314,500.00 | 4,000,000.00 | 13,244,787.20 | 13,244,787.20 |
国药控股南通普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收购 | 15,272,100.00 | 2,000,000.00 | 11,498,100.00 | 11,498,100.00 |
项 目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小 计 | 6,378,104,278.04 | 9,321,390,762.45 | 1,118,691,652.26 | 887,847,185.88 |
(续上表)
项 目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稳定期增长率、毛利率等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折现率及其确定依据 |
医药分销业务 | 5年 | 收入增长率:-1.05%—10.00%,基于各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业计划,根据历史经验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年度期间的收入增长率; 预算毛利率:3.26%—7.51%,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预测该平均毛利率。 | 超过五年预测期之后的稳定期收入增长率2%,该增长率系参考了长期通胀预期、行业平均增长水平及公司历史经营表现作出推算,毛利率保持预测期第五年状态。 | 折现率:12.13%-15.87%;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医药零售业务 | 5年 | 收入增长率:-21.24%—13.00%,基于各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业计划,根据历史经验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年度期间的收入增长率; 预算毛利率:11.37%—42.35%,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预测该平均毛利率。 | 超过五年预测期之后的稳定期收入增长率2%,该增长率系参考了长期通胀预期、行业平均增长水平及公司历史经营表现作出推算,毛利率保持预测期第五年状态。 | 折现率:11.42%—15.29%;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19.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380,662,937.51 | 123,078,583.36 | 174,267,210.12 | 2,549,994.90 | 326,924,315.85 |
收购单店取得经营权支出 | 140,559,927.44 | 2,388,000.00 | 14,020,482.77 | 3,729,358.40 | 125,198,086.27 |
其他 | 5,358,703.33 | 20,297,853.52 | 10,107,541.14 | 15,549,015.71 | |
合 计 | 526,581,568.28 | 145,764,436.88 | 198,395,234.03 | 6,279,353.30 | 467,671,417.83 |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2,716,857,685.65 | 584,421,036.81 | 2,945,210,386.56 | 667,637,757.76 |
资产减值准备 | 392,272,001.28 | 96,030,820.00 | 315,557,994.45 | 75,584,028.96 |
可抵扣亏损 | 466,616,008.58 | 115,536,220.16 | 398,009,887.16 | 99,502,471.80 |
预提销售费用 | 181,252,942.09 | 42,181,590.91 | 168,770,069.43 | 38,735,781.75 |
会员奖励积分 | 47,524,137.25 | 11,016,586.77 | 75,581,463.90 | 17,698,413.51 |
应付职工薪酬 | 6,578,351.46 | 1,110,145.55 | 9,206,223.27 | 1,512,186.18 |
其他 | 72,637,401.70 | 17,864,257.58 | 41,521,264.87 | 10,302,244.26 |
合 计 | 3,883,738,528.01 | 868,160,657.78 | 3,953,857,289.64 | 910,972,884.2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2,596,641,259.61 | 571,955,404.67 | 2,822,761,640.40 | 640,280,736.6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公允价值调整 | 421,848,689.63 | 105,462,172.40 | 539,296,911.12 | 134,824,227.78 |
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223,410,894.39 | 50,579,521.83 | 202,359,908.01 | 46,508,018.12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1,182,195.78 | 7,795,548.95 | ||
公司改制资产评估增值差异 | 8,434,061.56 | 2,108,515.39 | 10,426,601.88 | 2,606,650.47 |
其他 | 16,296,030.07 | 3,153,810.31 | 21,898,171.10 | 4,533,250.24 |
合 计 | 3,266,630,935.26 | 733,259,424.60 | 3,627,925,428.29 | 836,548,432.2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8,754,561.54 | 249,406,096.24 | 690,494,831.34 | 220,478,052.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8,754,561.54 | 114,504,863.06 | 690,494,831.34 | 146,053,600.9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8,542,982.95 | 10,190,081.47 |
可抵扣亏损 | 253,062,427.99 | 33,889,251.30 |
合 计 | 271,605,410.94 | 44,079,332.7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备注 |
2024年 | 6,151,392.10 | ||
2025年 | 10,407,267.74 | 7,937,004.73 | |
2026年 | 6,985,848.66 | 4,041,841.30 | |
2027年 | 7,908,262.93 | 3,570,935.10 | |
2028年 | 78,530,194.30 | 12,188,078.07 | |
2029年 | 149,230,854.36 | ||
合 计 | 253,062,427.99 | 33,889,251.30 |
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准储备物资 | 174,443,907.85 | 4,628.32 | 174,439,279.53 | 201,462,087.63 | 4,628.32 | 201,457,459.31 |
保证金 | 73,123,478.80 | 33,220.41 | 73,090,258.39 | 73,284,224.03 | 35,373.70 | 73,248,850.33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9,261,256.84 | 19,261,256.84 | 16,433,840.75 | 16,433,840.75 | ||
合同资产 | 13,082,601.32 | 154,809.86 | 12,927,791.46 | 16,312,670.07 | 403,767.07 | 15,908,903.00 |
其他 | 811,246.70 | 5,000.00 | 806,246.70 | |||
合 计 | 279,911,244.81 | 192,658.59 | 279,718,586.22 | 308,304,069.18 | 448,769.09 | 307,855,300.09 |
(2) 合同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3,082,601.32 | 154,809.86 | 12,927,791.46 | 16,312,670.07 | 403,767.07 | 15,908,903.00 |
小 计 | 13,082,601.32 | 154,809.86 | 12,927,791.46 | 16,312,670.07 | 403,767.07 | 15,908,903.00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3,082,601.32 | 100.00 | 154,809.86 | 1.18 | 12,927,791.46 |
合 计 | 13,082,601.32 | 100.00 | 154,809.86 | 1.18 | 12,927,791.46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6,312,670.07 | 100.00 | 403,767.07 | 2.48 | 15,908,903.00 |
合 计 | 16,312,670.07 | 100.00 | 403,767.07 | 2.48 | 15,908,903.00 |
3) 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403,767.07 | -248,957.21 | 154,809.86 | |||
合 计 | 403,767.07 | -248,957.21 | 154,809.86 |
2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4,895,131.70 | 284,895,131.70 | 保证金等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受限货币资金 |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40,997,628.32 | 40,997,628.32 | 背书和贴现 | 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合 计 | 325,892,760.02 | 325,892,760.02 |
(2) 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67,053,412.67 | 667,053,412.67 | 保证金等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受限货币资金 |
应收票据 | 24,702,706.49 | 24,702,706.49 | 背书 | 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合 计 | 691,756,119.16 | 691,756,119.16 |
23. 短期借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信用借款 | 2,542,587,384.52 | 2,229,922,918.89 |
财务公司信用借款 | 474,315,587.45 | 356,867,593.35 |
质押借款 | 25,883,684.70 | |
合 计 | 3,016,902,971.97 | 2,612,674,196.94 |
(2)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短期借款。
24. 应付票据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商业承兑汇票 | 44,821,054.93 | 55,308,646.19 |
银行承兑汇票 | 8,496,249,390.96 | 8,323,192,684.91 |
合 计 | 8,541,070,445.89 | 8,378,501,331.10 |
(2)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25.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货款 | 9,558,969,537.27 | 9,573,551,022.36 |
合 计 | 9,558,969,537.27 | 9,573,551,022.36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24,493,300.88 | 尚未到结算期 |
小 计 | 24,493,300.88 |
26. 预收款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租赁款 | 18,715,506.88 | 18,195,695.06 |
合 计 | 18,715,506.88 | 18,195,695.06 |
27. 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货款 | 285,845,318.07 | 397,515,615.30 |
未使用的奖励积分 | 45,183,561.89 | 40,585,120.22 |
合 计 | 331,028,879.96 | 438,100,735.52 |
28.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短期薪酬 | 343,810,062.22 | 3,040,319,457.87 | 3,065,629,940.33 | 318,499,579.7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615,902.09 | 385,759,535.93 | 387,700,275.23 | 6,675,162.79 |
辞退福利 | 223,587.30 | 9,056,753.75 | 5,208,151.69 | 4,072,189.36 |
合 计 | 352,649,551.61 | 3,435,135,747.55 | 3,458,538,367.25 | 329,246,931.91 |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9,329,301.13 | 2,611,919,374.56 | 2,636,785,376.62 | 304,463,299.07 |
职工福利费 | 51,951,436.01 | 51,951,436.01 | ||
社会保险费 | 2,064,364.11 | 202,765,992.86 | 202,764,828.70 | 2,065,528.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64,395.52 | 187,997,780.27 | 187,979,369.08 | 1,982,806.71 |
工伤保险费 | 96,321.84 | 10,195,129.82 | 10,212,376.85 | 79,074.81 |
生育保险费 | 3,646.75 | 4,573,082.77 | 4,573,082.77 | 3,646.75 |
住房公积金 | 1,716,551.93 | 126,566,639.97 | 126,203,120.18 | 2,080,071.72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505,258.84 | 45,592,999.88 | 46,079,399.79 | 9,018,858.93 |
其他短期薪酬 | 1,194,586.21 | 1,523,014.59 | 1,845,779.03 | 871,821.77 |
小 计 | 343,810,062.22 | 3,040,319,457.87 | 3,065,629,940.33 | 318,499,579.76 |
(3) 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基本养老保险 | 4,553,136.29 | 364,790,640.06 | 367,120,349.69 | 2,223,426.66 |
失业保险费 | 131,829.61 | 13,809,692.12 | 13,806,688.00 | 134,833.73 |
企业年金缴费 | 3,930,936.19 | 7,159,203.75 | 6,773,237.54 | 4,316,902.40 |
小 计 | 8,615,902.09 | 385,759,535.93 | 387,700,275.23 | 6,675,162.79 |
29. 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企业所得税 | 128,025,214.64 | 205,896,586.94 |
增值税 | 134,661,253.33 | 127,760,706.57 |
印花税 | 10,366,941.12 | 10,929,490.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18,502.25 | 7,510,561.26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4,952,301.43 | 5,440,883.83 |
个人所得税 | 4,415,729.31 | 6,520,885.81 |
水利基金 | 1,450,459.31 | 1,399,597.50 |
房产税 | 1,075,072.40 | 1,172,073.79 |
土地使用税 | 14,430.90 | 63,933.19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其他 | 8,094,957.40 | 7,387,266.23 |
合 计 | 299,974,862.09 | 374,081,985.38 |
30.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股利 | 10,538,824.46 | 10,763,824.46 |
其他应付款 | 1,682,796,444.83 | 1,496,891,585.64 |
合 计 | 1,693,335,269.29 | 1,507,655,410.10 |
(2) 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835,511.58 | 4,835,511.58 |
吉林省益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587,151.32 | 4,587,151.32 |
上海润健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 | |
应付个人股东普通股股利 | 1,116,161.56 | 1,116,161.56 |
小 计 | 10,538,824.46 | 10,763,824.46 |
(3)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押金及保证金 | 470,537,520.25 | 543,374,900.94 |
应付保理业务还款 | 394,966,725.55 | 280,169,264.08 |
代收款 | 156,640,506.78 | 52,543,737.87 |
预提费用 | 227,070,526.53 | 190,058,721.77 |
应付应收账款保理费用 | 55,291,372.85 | 56,203,023.12 |
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 53,749,653.35 | 52,346,940.13 |
应付个人款项 | 21,706,290.38 | 18,208,308.41 |
应付股权款 | 15,001,821.78 | 86,401,821.78 |
暂借款 | 9,800,000.00 | 9,800,000.00 |
应付关联方往来款 | 5,921,368.55 | 4,151,721.77 |
其他 | 272,110,658.81 | 203,633,145.77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小 计 | 1,682,796,444.83 | 1,496,891,585.64 |
(4)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款项性质 | 未结算原因 |
其他应付款一 | 99,650,000.00 | 保证金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小 计 | 99,650,000.00 |
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44,373,249.89 | 1,002,330,632.94 |
合 计 | 944,373,249.89 | 1,019,330,632.94 |
32.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待转销项税额 | 39,891,253.95 | 38,772,168.29 |
其他 | 28,898,288.69 | 24,711,430.99 |
合 计 | 68,789,542.64 | 63,483,599.28 |
33. 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租赁付款额 | 2,557,056,383.76 | 2,613,705,676.9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1,310,903.79 | 159,587,436.4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44,373,249.89 | 1,002,330,632.94 |
合 计 | 1,371,372,230.08 | 1,451,787,607.57 |
34. 长期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专项应付款 | 6,938,189.00 | 6,938,189.00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合 计 | 6,938,189.00 | 6,938,189.00 |
(2) 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形成原因 |
医药储备资金 | 6,138,189.00 | 6,138,189.00 | [注] | ||
政府拨发的专项资金 | 800,000.00 | 800,000.00 | |||
小 计 | 6,938,189.00 | 6,938,189.00 |
[注] 医药储备资金系辽宁省财政厅下拨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3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精算内退福利 | 713,000.00 | 772,000.00 |
合 计 | 713,000.00 | 772,000.00 |
36. 预计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42,277.00 | 2,840,940.00 | |
合 计 | 342,277.00 | 2,840,940.00 |
37. 递延收益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4,169,794.60 | 5,491,406.87 | 68,678,387.7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 计 | 74,169,794.60 | 5,491,406.87 | 68,678,387.73 |
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特准储备资金 | 419,797,013.17 | 530,134,822.24 |
产品促销积分计划 | 8,406,120.05 | 34,332,364.75 |
其他 | 7,301,819.52 | 8,000,819.52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合 计 | 435,504,952.74 | 572,468,006.51 |
(2) 其他说明
特准储备资金包括中央医药储备资金、省级储备资金、市级储备资金以及中央财政部为建立地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而拨付的资金。后续根据政府指令,用于采购指定需储备的医药商品进行储备及配送。
产品促销积分计划为产品促销积分计划中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产品积分。
39. 股本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以“—”表示) | 期末数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56,565,077.00 | 556,565,077.00 |
40.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989,736,693.27 | 1,989,736,693.27 | ||
重大资产重组 | 1,173,907,763.19 | 1,173,907,763.19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68,103,943.64 | 6,416.91 | -68,097,526.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9,890,417.88 | 9,890,417.88 | ||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2,650,322.00 | 2,650,322.00 | ||
股东投入的资本 | 31,600,000.00 | 31,600,000.00 | ||
其他 | 1,120,891,569.60 | 1,120,891,569.60 | ||
合 计 | 4,260,572,822.30 | 6,416.91 | 4,260,579,239.21 |
注:本期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联营企业分红与联营企业实际按股数分红的差异调整其他资本公积6,416.91元
41.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62,394.29 | -20,811,521.24 | -5,248,600.18 | -9,337,752.64 | -6,225,168.42 | -1,475,358.35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862,394.29 | -20,811,521.24 | -5,248,600.18 | -9,337,752.64 | -6,225,168.42 | -1,475,358.35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07.77 | 21,784.92 | 21,784.92 | 26,592.6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07.77 | 21,784.92 | 21,784.92 | 26,592.6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867,202.06 | -20,789,736.32 | -5,248,600.18 | -9,315,967.72 | -6,225,168.42 | -1,448,765.66 |
42. 盈余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法定盈余公积 | 278,282,538.50 | 278,282,538.50 | ||
合 计 | 278,282,538.50 | 278,282,538.50 |
(2) 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3.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311,521,089.20 | 11,118,902,734.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311,521,089.20 | 11,118,902,734.6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2,493,449.76 | 1,599,255,755.53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83,232.3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4,219,047.0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78,464,252.36 | 342,501,586.4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575,550,286.60 | 12,311,521,089.20 |
注:根据2024年5月8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6.80元,以公司总股本556,565,077股计算,共计人民币378,464,252.36元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73,675,494,331.86 | 65,997,045,435.30 | 74,844,135,498.19 | 66,304,234,260.55 |
其他业务收入 | 703,000,057.71 | 132,163,135.64 | 633,349,122.12 | 121,191,300.42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合 计 | 74,378,494,389.57 | 66,129,208,570.94 | 75,477,484,620.31 | 66,425,425,560.97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74,284,462,588.98 | 66,062,876,644.30 | 75,394,892,029.92 | 66,367,187,706.01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医药批发 | 51,897,335,986.29 | 48,837,428,223.22 | 51,755,215,397.73 | 48,569,926,743.28 |
医药零售 | 22,063,664,830.47 | 17,001,117,465.58 | 23,328,488,731.09 | 17,613,003,208.29 |
其他 | 323,461,772.22 | 224,330,955.50 | 311,187,901.10 | 184,257,754.44 |
小 计 | 74,284,462,588.98 | 66,062,876,644.30 | 75,394,892,029.92 | 66,367,187,706.01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别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药品 | 64,825,332,624.40 | 57,574,749,244.66 | 64,932,080,206.18 | 56,945,465,396.46 |
器械耗材 | 7,721,792,218.44 | 6,922,647,555.73 | 8,181,891,434.37 | 7,389,832,880.15 |
诊断试剂 | 1,263,368,999.91 | 1,205,744,547.49 | 1,227,397,790.77 | 1,141,885,990.84 |
仪器设备 | 150,506,974.01 | 135,404,340.91 | 742,334,697.50 | 705,745,684.13 |
其他 | 323,461,772.22 | 224,330,955.51 | 311,187,901.10 | 184,257,754.43 |
小 计 | 74,284,462,588.98 | 66,062,876,644.30 | 75,394,892,029.92 | 66,367,187,706.01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73,484,997,470.62 | 74,659,059,052.6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99,465,118.36 | 735,832,977.30 |
小 计 | 74,284,462,588.98 | 75,394,892,029.92 |
(3)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38,100,735.52元。
(4) 履约义务的相关信息
项 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的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 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付款期限一般为产品交付后30天至270天 | 药品器械销售 | [注] | 无 | 无 |
提供 服务 | 服务提供时 | 付款期限一般为完成服务后30天至210天 | 医疗服务 | 是 | 无 | 无 |
[注] 部分药品器械销售,公司并非主要责任人,该类业务按净额确认收入
2.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2,775,691.78 | 72,140,034.33 |
印花税 | 52,766,763.76 | 52,436,296.53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52,442,347.21 | 52,006,311.20 |
房产税 | 8,825,690.34 | 8,752,912.98 |
土地使用税 | 1,201,046.94 | 1,293,465.84 |
河道维护费和堤防费 | 1,090,856.71 | 982,653.51 |
车船税 | 111,640.40 | 135,543.15 |
其他 | 413,742.28 | 432,309.71 |
合 计 | 189,627,779.42 | 188,179,527.25 |
3.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2,522,876,542.02 | 2,606,366,097.64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1,205,423,997.20 | 1,112,213,901.74 |
电商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服务费 | 383,581,535.71 | 380,010,895.00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50,944,289.63 | 312,925,368.55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金 | 149,628,048.92 | 184,026,606.20 |
水电气费 | 133,419,418.19 | 129,773,720.98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仓储保管费 | 46,894,376.77 | 52,920,450.09 |
办公及差旅费 | 74,443,295.96 | 91,953,516.84 |
物业管理费 | 51,780,765.73 | 48,216,420.71 |
业务招待费 | 42,972,670.33 | 38,270,981.46 |
市场开发费及业务宣传费 | 28,128,364.49 | 36,101,555.06 |
修理费 | 21,886,157.68 | 22,598,300.83 |
会议费 | 16,247,482.39 | 12,576,183.48 |
其他 | 332,123,699.69 | 297,998,106.16 |
合 计 | 5,360,350,644.71 | 5,325,952,104.74 |
4.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776,564,325.60 | 805,416,553.84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72,172,661.85 | 75,133,161.95 |
办公及差旅费 | 43,681,543.08 | 46,697,577.02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29,731,165.80 | 26,172,155.39 |
技术服务费 | 22,661,573.34 | 20,218,196.07 |
业务招待费 | 17,225,114.92 | 19,274,583.73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金 | 14,144,410.49 | 20,008,619.33 |
物业管理费 | 13,215,497.67 | 13,171,217.27 |
水电气费 | 9,457,785.27 | 9,067,494.55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9,044,190.45 | 11,399,634.44 |
修理费 | 6,158,744.53 | 5,940,666.36 |
其他 | 60,253,764.48 | 53,683,740.96 |
合 计 | 1,074,310,777.48 | 1,106,183,600.91 |
5.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21,491,645.31 | 24,403,827.19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1,507,603.65 | 694,339.8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98,838.82 | 523,547.73 |
技术服务费 | 379,077.19 | 481,817.59 |
无形资产摊销 | 355,902.72 | 215,378.91 |
其他 | 420,641.42 | 502,164.25 |
合 计 | 24,553,709.11 | 26,821,075.48 |
6.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息支出 | 258,301,906.01 | 248,381,403.74 |
减:利息收入 | 58,523,377.05 | 77,554,162.67 |
汇兑损益 | 1,849,351.34 | -2,954,187.99 |
其他 | 37,795,864.81 | 36,662,086.71 |
合 计 | 239,423,745.11 | 204,535,139.79 |
7.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92,998.31 | 3,239,655.65 | 2,792,998.3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819,698.57 | 65,953,255.54 | 39,349,865.74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 27,205,146.27 | 22,105,840.17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13,155.44 | 853,313.88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14,279.91 | 1,324,546.00 | 114,279.91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99,000.00 | 164,140.18 | |
其他 | 182,651.68 | 796,485.42 | |
合 计 | 73,326,930.18 | 94,437,236.84 | 42,257,143.96 |
8.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9,703,302.11 | 315,446,006.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97,461.54 |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137,884,725.90 | -87,214,803.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410,888.59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49,096.02 | 5,103,368.85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5,408.35 | 286,503.45 |
合 计 | 241,793,080.58 | 237,029,425.25 |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675,083.90 | -15,161,078.05 |
合 计 | -20,675,083.90 | -15,161,078.05 |
10.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应收账款坏账 | -94,924,171.88 | -70,944,580.67 |
其他应收款坏账 | 4,752,727.51 | -1,011,572.29 |
应收票据坏账 | -9,161,527.05 | -5,121,773.37 |
其他 | 7,153.29 | 78,728.60 |
合 计 | -99,325,818.13 | -76,999,197.73 |
11.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商誉减值损失 | -887,847,185.88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82,081,149.56 | |
存货跌价损失 | -23,243,774.03 | -17,166,682.01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134,658.36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26,172.10 | -284,621.22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48,957.21 | -132,187.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转回 | 8,021.30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657.63 | |
合 计 | -994,531,638.52 | -17,577,127.43 |
12.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24,282.90 | 35,215,224.07 | 224,282.90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1,647,365.20 | 10,093,065.42 | 11,647,365.20 |
合 计 | 11,871,648.10 | 45,308,289.49 | 11,871,648.10 |
13.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核销无需支付的款项 | 17,595,150.16 | 17,109,461.81 | 17,595,150.16 |
政府补助 | 2,698,408.56 | 2,698,408.56 | 2,698,408.5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460,387.45 | 261,647.17 | 460,387.45 |
其他 | 8,611,927.38 | 4,383,146.10 | 8,611,927.38 |
合 计 | 29,365,873.55 | 24,452,663.64 | 29,365,873.55 |
14.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13,060,151.87 | 11,429,181.66 | 13,060,151.87 |
诉讼赔偿 | 511,543.47 | 3,253,517.89 | 511,543.47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376,503.32 | 897,939.01 | 2,376,503.32 |
对外捐赠 | 129,598.20 | 70,000.00 | 129,598.20 |
违约金支出 | 7,830,936.53 | 981,221.39 | 7,830,936.53 |
其他 | 3,465,983.95 | 2,019,418.28 | 3,465,983.95 |
合 计 | 27,374,717.34 | 18,651,278.23 | 27,374,717.34 |
15. 所得税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3,694,091.85 | 560,389,591.3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228,181.02 | -45,650,147.12 |
合 计 | 338,465,910.83 | 514,739,444.2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润总额 | 575,469,437.32 | 2,473,226,544.95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3,867,359.33 | 618,306,636.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4,935,011.87 | -54,380,510.5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324,471.98 | -4,365,213.7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2,906,673.91 | -78,861,501.6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77,909,513.22 | 51,573,587.4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99,296.55 | -18,703,387.98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215,515.40 | 3,503,413.52 |
其他 | -2,761,022.81 | -2,333,579.03 |
所得税费用 | 338,465,910.83 | 514,739,444.25 |
16.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1之说明。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或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性 质 | 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到联营企业分红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621,460.25 | 147,359,262.02 |
2. 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金收入 | 94,551,612.41 | 82,474,303.34 |
利息收入 | 58,523,377.05 | 77,554,162.67 |
收到政府补助 | 41,819,698.57 | 70,842,710.49 |
收到专项储备资金 | 3,615,750.00 | 99,470,40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818,841,486.10 | 534,193,660.42 |
合 计 | 1,017,351,924.13 | 864,535,236.92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电商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服务费 | 406,622,186.24 | 400,710,908.6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金 | 163,772,459.41 | 204,035,225.53 |
水电气费 | 142,877,203.46 | 138,848,284.70 |
办公费 | 92,788,636.06 | 108,571,134.74 |
物业管理费 | 65,007,340.95 | 61,387,637.98 |
业务招待费 | 60,197,785.25 | 57,545,565.19 |
仓储保管费 | 46,894,376.77 | 52,920,450.09 |
银行手续费 | 37,795,864.81 | 36,662,086.71 |
市场开发及业务宣传费用 | 28,128,364.49 | 36,101,555.06 |
差旅费 | 25,336,202.98 | 30,079,959.12 |
会议费 | 20,519,663.11 | 15,022,598.22 |
修理费 | 28,044,902.21 | 28,538,967.19 |
其他各项费用及往来款 | 980,481,690.80 | 936,634,639.94 |
合 计 | 2,098,466,676.54 | 2,107,059,013.13 |
(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到筹资性受限制货币资金 | 262,104,595.31 | 197,001,939.37 |
收到其他第三方借款 | 4,000,000.00 | |
其他 | 618,287.25 | |
合 计 | 262,104,595.31 | 201,620,226.62 |
(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支付租金 | 1,223,746,557.45 | 1,271,763,239.56 |
支付筹资性受限制货币资金 | 185,368,873.35 | 209,976,635.60 |
支付应付银行保理款 | 574,239,076.39 | |
支付子公司股权款 | 8,050,000.00 | |
合 计 | 1,409,115,430.80 | 2,064,028,951.55 |
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7,003,526.49 | 1,958,487,100.7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94,531,638.52 | 17,577,127.43 |
信用减值准备 | 99,325,818.13 | 76,999,197.73 |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78,078,694.00 | 1,354,797,563.96 |
无形资产摊销 | 67,270,966.46 | 70,857,203.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8,395,234.03 | 163,561,060.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71,648.10 | -45,308,289.4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16,115.87 | 636,297.2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675,083.90 | 15,161,078.0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8,301,906.01 | 248,381,403.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9,677,806.48 | -324,244,229.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679,443.18 | -35,224,533.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548,737.84 | -10,425,613.7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9,597,921.71 | -170,132,746.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5,326,601.20 | -3,992,430,062.7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3,053,069.70 | 3,688,348,745.99 |
其他 | 305,422,559.01 | -79,902,623.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1,468,297.03 | 2,937,138,679.68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1,086,088,548.98 | 1,503,629,269.51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123,644,530.87 | 5,835,294,456.3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35,294,456.35 | 5,442,173,421.8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8,350,074.52 | 393,121,034.47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 现金 | 7,123,644,530.87 | 5,835,294,456.35 |
其中:库存现金 | 5,529,894.78 | 4,753,393.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118,114,636.09 | 5,830,541,062.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2)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23,644,530.87 | 5,835,294,456.3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 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货币资金 | 284,895,131.70 | 667,053,412.67 | 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受限货币资金 |
小 计 | 284,895,131.70 | 667,053,412.67 |
5. 筹资活动相关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612,674,196.94 | 1,560,135,333.40 | 8,514,809,780.89 | 1,658,671,208.64 | 8,012,045,130.62 | 3,016,902,971.97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00,000.00 | 241,131.25 | 17,241,131.25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54,118,240.51 | 1,190,370,830.00 | 1,223,746,557.45 | 104,997,033.09 | 2,315,745,479.97 | |
小 计 | 5,083,792,437.45 | 1,560,135,333.40 | 9,705,421,742.14 | 2,899,658,897.34 | 8,117,042,163.71 | 5,332,648,451.94 |
6. 净额列报现金流量情况
项 目 | 相关事实和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代收代付保理款业务相关现金流 | 公司对代收代付保理款业务相关现金流以净额列报 | 本公司办理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本公司从客户代收款项后立即支付给金融机构,并将代收代付保理款变动的净额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87,811,118.84元。该现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净额列报更能说明其对公司支付能力的影响,更有助于评价公司的支付能力、分析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 | 如采用总额列报,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量表产生如下影响: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经营活动有关同时增加现金流4,955,330,085.85元。 |
7.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三)3之说明。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520,462,682.76 | 1,364,537,125.00 |
其中:支付货款 | 1,520,462,682.76 | 1,364,537,125.00 |
(四) 其他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应付账款 | 91,161,483.90 | ||
其中:美元 | 12,056,220.03 | 7.1884 | 86,664,932.06 |
新西兰元 | 1,097,925.00 | 4.0955 | 4,496,551.84 |
2.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6之说明,租赁负债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3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61,747,817.58 | 198,065,496.25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024,641.83 | 5,287,887.55 |
合 计 | 163,772,459.41 | 203,353,383.80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04,997,033.09 | 95,388,253.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1,052,553.16 | 681,841.73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70,928,182.34 | 46,084,013.9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387,519,016.86 | 1,544,192,502.2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二)之说明。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1) 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94,031,800.59 | 82,592,590.39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 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固定资产 | 2,843,103.39 | |
投资性房地产 | 85,312,141.20 | 112,474,428.46 |
小 计 | 88,155,244.59 | 112,474,428.46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4之说明。
3)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1年以内 | 90,020,108.72 | 71,342,383.51 |
1-2年 | 34,286,364.31 | 24,956,859.21 |
2-3年 | 23,581,783.85 | 16,991,762.01 |
3-4年 | 18,184,930.03 | 14,017,170.53 |
4-5年 | 13,782,647.12 | 10,901,843.09 |
5年以后 | 10,169,071.31 | 9,583,998.74 |
合 计 | 190,024,905.34 | 147,794,017.09 |
3. 供应商融资安排
(1)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供应商融资安排类型 | 条款和条件 |
应付账款保理 | 延长付款期3-12个月,部分有信用担保 |
应付票据买方贴息 | 延长付款期2-6个月,部分有信用担保 |
押汇 | 延长付款期3-12个月,部分有信用担保 |
(2) 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负债情况
1) 相关负债账面价值
项 目 | 期末数 |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保理 | 2,417,361,101.04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款项(应付账款保理) | 2,407,789,137.96 |
短期借款-押汇 | 55,033,442.46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款项(押汇) | 54,834,582.84 |
应付票据-买方贴息 | 1,700,193,786.54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款项(应付票据买方贴息) | 1,700,193,786.54 |
小 计 | 4,172,588,330.04 |
2) 相关负债付款到期日区间
项 目 | 期末付款到期日区间 |
属于融资安排(应付账款保理)的负债 | 通常为收到发票后30-180天,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90-360天 |
属于融资安排(应付票据买方贴息)的负债 | 通常为收到发票后30-180天,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60-180天 |
属于融资安排(押汇)的负债 | 收到发票后30-90天,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90-360天 |
不属于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保理) | 通常为收到发票后30-180天 |
不属于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买方贴息) | 通常为收到发票后30-180天 |
不属于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押汇) | 收到发票后30-90天 |
3) 相关负债非现金变动情况
非现金变动类型 | 本期数 |
从应付账款转至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保理) | 8,063,571,368.07 |
从应付账款转至短期借款(押汇) | 350,423,154.05 |
从应付账款转至应付票据 | 5,459,853,372.48 |
六、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21,491,645.31 | 24,403,827.19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1,507,603.65 | 694,339.8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98,838.82 | 523,547.73 |
技术服务费 | 379,077.19 | 481,817.59 |
无形资产摊销 | 355,902.72 | 215,378.91 |
其他 | 420,641.42 | 502,164.25 |
合 计 | 24,553,709.11 | 26,821,075.4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553,709.11 | 26,821,075.4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企业集团的构成
1. 公司将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39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355,324.94 | 广州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52,140.80 | 南宁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168,333.33 | 上海 | 商业 | 6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 其他说明
(1) 于2018年1月4日,本公司与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医疗)以及广西德亿源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国药控股医疗供应链服务(广西)有限公司,分别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2.00万元、人民币588.00万元以及人民币800.00万元。国润医疗将其持有该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本公司行使,本公司持有国药控股医疗供应链服务(广西)有限公司表决权比例为60.00%,持股比例为30.60%。
(2) 于2022年6月10日,本公司和广西正好医药成立了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分别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和人民币600.00万元。设立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其80.00%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00万元,广西正好医
药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已完成出资。
(3) 于2024年5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辽宁国大健康药店有限公司更名为大连国大解放路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4) 于2019年2月26日,本公司出资设立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出资。
(5) 于2024年7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榆树市鼎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吉林省鼎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6) 于2024年2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浦东养和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养和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7) 于2025年3月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控股(揭阳)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
(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辽宁葫芦岛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注销清算 | 2024-03-27 | -6.12 | |
山东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注销清算 | 2024-12-12 | 31,888,597.14 |
(三)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1. 明细情况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 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 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 权益余额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40.00% | -428,966,279.18 | 1,760,154,127.14 |
2.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1) 资产和负债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期末数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9,693,855,180.48 | 5,342,978,367.46 | 15,036,833,547.94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末数 |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8,705,506,765.88 | 1,091,924,304.86 | 9,797,431,070.74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数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10,157,886,890.79 | 6,927,839,937.45 | 17,085,726,828.24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数 |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9,248,697,770.28 | 1,437,215,939.51 | 10,685,913,709.79 |
(2) 损益和现金流量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本期数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22,357,211,958.15 | -1,103,525,362.53 | -1,119,088,283.59 | 2,176,658,621.15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同期数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24,408,990,879.72 | 526,672,907.76 | 526,683,878.55 | 1,986,754,271.48 |
(四)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 基本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国药现代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药制造 | 12.46 | 权益法核算 | |
国药致君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医药制造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万乐药业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医药制造 | 35.19 | 权益法核算 | |
致君坪山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医药制造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说明2023年度,国药现代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公司对国药现代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药现代12.46%股权。国药现代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共九名董事会席位,其中本公司有权委派一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占其表决权比例为11.11%。本公司能够参与国药现代的生产经营决策,通过国药现代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
万乐药业 | 国药致君 | 国药现代 | 致君坪山 | |
流动资产 | 949,206,727.32 | 1,076,725,829.90 | 11,684,104,124.22 | 468,272,067.46 |
非流动资产 | 187,290,354.11 | 699,927,184.58 | 8,271,493,346.47 | 341,636,918.15 |
资产合计 | 1,136,497,081.43 | 1,776,653,014.48 | 19,955,597,470.69 | 809,908,985.61 |
流动负债 | 208,130,466.37 | 509,571,607.77 | 4,343,610,954.24 | 137,815,295.67 |
非流动负债 | 2,785,693.15 | 6,262,377.75 | 290,022,143.44 | 35,634,478.78 |
负债合计 | 210,916,159.52 | 515,833,985.52 | 4,633,633,097.68 | 173,449,774.45 |
少数股东权益 | 2,118,040,200.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25,580,921.91 | 1,260,819,028.96 | 13,203,924,172.51 | 636,459,211.1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25,711,926.43 | 617,801,324.17 | 1,645,208,951.89 | 311,865,067.37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25,711,926.43 | 617,801,324.17 | 1,645,208,951.89 | 311,865,067.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1,995,677,891.88 | |||
营业收入 | 832,588,423.47 | 1,266,582,679.27 | 10,937,525,114.43 | 489,738,806.99 |
净利润 | 136,400,349.47 | 206,047,516.97 | 1,332,079,710.25 | 170,634,448.6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4,838.86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6,400,349.47 | 206,047,516.97 | 1,332,254,549.11 | 170,634,448.62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0,380,000.00 | 32,388,552.01 | 33,428,440.40 | 41,151,480.56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
万乐药业 | 国药致君 | 国药现代 | 致君坪山 | |
流动资产 | 895,973,794.70 | 1,101,467,665.97 | 10,656,992,403.29 | 459,857,844.80 |
非流动资产 | 250,774,450.91 | 657,022,636.22 | 8,695,290,057.31 | 346,949,371.77 |
资产合计 | 1,146,748,245.61 | 1,758,490,302.19 | 19,352,282,460.60 | 806,807,216.57 |
流动负债 | 151,218,380.02 | 630,495,006.88 | 3,779,675,395.01 | 187,387,477.67 |
非流动负债 | 6,349,293.15 | 7,124,697.59 | 1,234,393,381.54 | 69,612,362.98 |
负债合计 | 157,567,673.17 | 637,619,704.47 | 5,014,068,776.55 | 256,999,840.65 |
少数股东权益 | 1,949,852,693.8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89,180,572.44 | 1,120,870,597.72 | 12,388,360,990.17 | 549,807,375.9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48,092,643.45 | 549,226,592.86 | 1,543,589,779.38 | 269,405,668.11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48,092,643.45 | 549,226,592.86 | 1,543,589,779.38 | 269,405,668.1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1,636,322,157.58 | |||
营业收入 | 938,409,046.27 | 1,420,686,673.52 | 12,069,930,213.38 | 507,086,623.65 |
净利润 | 201,049,378.07 | 146,886,857.17 | 964,610,734.18 | 167,965,226.7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90,798.02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1,049,378.07 | 146,886,857.17 | 964,701,532.20 | 167,965,226.76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0,380,000.00 | 35,750,980.24 | 16,714,220.20 | 24,142,915.33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246,490.63 | 36,670,791.36 |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110,444.91 | -163,318.7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10,444.91 | -163,318.79 |
4.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名称 | 前期累积未 确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 未确认的损失 |
洁诺(广东)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77,556.99 | 1,795,206.00 | 1,872,762.99 |
八、政府补助
(一) 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 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819,698.57 |
其中:计入其他收益 | 41,819,698.57 |
合 计 | 41,819,698.57 |
(二)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金额 |
递延收益 | 74,169,794.60 | 2,792,998.31 | 2,698,408.56 | |
小 计 | 74,169,794.60 | 2,792,998.31 | 2,698,408.56 |
(续上表)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本期冲减资产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8,678,387.73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68,678,387.73 |
(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44,612,696.88 | 69,192,911.19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 | 2,698,408.56 | 2,698,408.56 |
合 计 | 47,311,105.44 | 71,891,319.75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公司管理层领导的工作组按照国资委、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国药控股的风险管理政策实施,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
(一)3、五(一)4、五(一)6、五(一)8、及五(一)21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5.87%(2023年12月31日:6.9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3,016,902,971.97 | 3,035,845,175.75 | 3,035,845,175.75 | |||
应付票据 | 8,541,070,445.89 | 8,541,070,445.89 | 8,541,070,445.89 | |||
应付账款 | 9,558,969,537.27 | 9,558,969,537.27 | 9,558,969,537.27 | |||
其他应付款 | 1,693,335,269.29 | 1,693,335,269.29 | 1,693,335,269.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44,373,249.89 | 1,013,880,514.21 | 1,013,880,514.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898,288.69 | 28,898,288.69 | 28,898,288.69 | |||
租赁负债 | 1,371,372,230.08 | 1,543,175,869.55 | 663,262,196.02 | 646,564,997.21 | 233,348,676.32 | |
小 计 | 25,154,921,993.08 | 25,415,175,100.65 | 23,871,999,231.10 | 663,262,196.02 | 646,564,997.21 | 233,348,676.32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612,674,196.94 | 2,622,831,402.19 | 2,622,831,402.19 | |||
应付票据 | 8,378,501,331.10 | 8,378,501,331.10 | 8,378,501,331.10 | |||
应付账款 | 9,573,551,022.36 | 9,573,551,022.36 | 9,573,551,022.36 | |||
其他应付款 | 1,507,655,410.10 | 1,507,655,410.10 | 1,507,655,410.10 |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9,330,632.94 | 1,083,688,380.22 | 1,083,688,380.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702,706.49 | 24,702,706.49 | 24,702,706.49 | |||
租赁负债 | 1,451,787,607.57 | 1,547,432,421.75 | 721,243,003.57 | 706,164,048.09 | 120,025,370.09 | |
小 计 | 24,568,202,907.50 | 24,738,362,674.21 | 23,190,930,252.46 | 721,243,003.57 | 706,164,048.09 | 120,025,370.0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6,569,554.23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1之说明。
(四) 金融资产转移
1. 金融资产转移基本情况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12,099,339.63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643,237,663.09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28,898,288.69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529,129,777.05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信用证福费廷/议付 | 应收款项融资 | 322,035,554.61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数字化债权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517,912,674.2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账款 | 3,106,021,740.22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小 计 | 6,159,335,037.55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 目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贴现 | 2,172,367,440.14 | 7,520,084.09 |
应收账款 | 保理 | 3,106,021,740.22 | 55,772,857.48 |
信用证 | 福费廷/议付 | 322,035,554.61 | 4,565,702.19 |
数字化债权 | 贴现 | 517,912,674.26 | 9,508,784.08 |
小 计 | 6,118,337,409.23 | 77,367,427.84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24,947,559.37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24,947,559.3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947,559.37 | 124,947,559.37 | ||
2. 应收款项融资 | 556,876,420.34 | 514,879,857.41 | 1,071,756,277.75 | |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760,710.70 | 9,760,710.7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56,876,420.34 | 649,588,127.48 | 1,206,464,547.82 |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公司评估了应收款项融资等短期金融资产,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很小。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认购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祺睿)和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祺信)的基金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梅山祺睿和共青城祺信于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本公司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计算确定。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综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未来现金流折现等方法估计公允价值。
(四)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小。
(五)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不存在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情况。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管理、资产重组及药品经销等 | 312,065.62 | 56.06 | 56.06 |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洁诺(广东)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东源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博毅雅(上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东南(泉州)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
佛山禅韵医疗门诊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佛山城南冯了性国医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城南大药房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石湾大药房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福建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复胜健康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曜泓(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古海群 | 子公司董监高/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子公司少数股东的股东 |
顾金华 | 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爱永益大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广东济源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广东康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公司 |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广西方宁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广西龙达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
广西一方天江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广西正好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广州市天仁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的公司 |
广州市心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大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汕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冯了性大药房(佛山)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冯了性国医馆(佛山南海)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佛山冯了性国医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广东医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广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贵州(遵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先进(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肇庆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浙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中科器深圳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洪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安徽珩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贵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虹润医药商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湖南维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怀德居医药(厦门)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吉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健康关爱(上海)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康福(滕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山西大九洲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山西明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山西中健医疗器械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陕西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陕西医疗耗材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控股铜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武汉华阳康健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新特石河子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扬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医疗设备安徽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长沙高新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专业药房连锁(海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河北中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唐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广东)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海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惠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江门)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湛江)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百色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晟视(广东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广西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贵州黔南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国药器械黑龙江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泉州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器械医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融汇(上海)保理商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山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山西国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国药堂大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天雄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海南复星博毅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海南复星商社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海南红祥旗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海南万邦汉方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邯郸国药乐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杭州西湖区商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黑龙江国药药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湖北国药中联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湖南民生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吉林省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董监高担任 关键管理人员的公司 |
吉林省天和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吉斯美(武汉)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健和医疗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金宗英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李芳 | 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监高 |
刘志平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 |
纳通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纳通 |
南京源广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所拥有的公司 |
平顶山市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普洱淞茂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百众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宏汉霖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国际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上海利意大药房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上海上生生物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深圳恒生医院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深圳谦达医疗美容诊所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深圳市九风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万乐药业之子公司 |
深圳信生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沈阳红旗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沈阳市盛迪欧商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四川江油中坝附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苏州胶囊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王扬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 |
王奕璇 |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主要投资者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西双版纳迪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新疆百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阳江华香酒店 |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家庭成员的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云南天江一方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张贵棠 |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家庭成员 |
张海燕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张凯 | 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野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 |
吕跃秋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 |
张珍方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
赵潇潇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之家庭成员 |
浙江一诺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郑静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之家庭成员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市太极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珠海禅诚医院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珠海市新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之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珠海市智通鑫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之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8,354.68 | 117,166.32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1,696.60 | 77,904.64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756.86 | 64,544.26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8,825.96 | 60,853.43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6,897.31 | 58,536.81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1,735.86 | 40,388.78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9,984.14 | 41,633.66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8,067.60 | 31,357.14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224.88 | 15,927.72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339.64 | 22,912.80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426.51 | 14,173.11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004.11 | 13,069.99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866.02 | 16,311.11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686.07 | 8,591.97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525.75 | 11,945.6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763.39 | 10,346.08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983.60 | 10,401.50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9,609.11 | 11,009.43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185.37 | 8,570.37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13.51 | 3,765.91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658.51 | 6,179.54 |
其他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40,620.34 | 159,891.26 |
小 计 | 827,925.82 | 805,481.51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058.42 | 16,892.17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371.41 | 15,468.53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873.64 | 7,169.15 |
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815.93 | 8,961.92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433.24 | 1,288.79 |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44.65 | 1,926.54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24.35 | 2,211.35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64.70 | 1,975.82 |
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83.16 | 3,048.03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57.07 | 1,398.12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47.88 | 1,180.37 |
深圳信生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03.39 | 1,284.9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85.79 | 1,102.43 |
深圳恒生医院 | 销售商品 | 1,254.70 | 1,239.45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2.71 | 1,183.82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1.32 | 1,539.08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14.81 | 939.74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9.38 | 1,117.67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07.55 | 272.05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869.28 | 967.72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816.47 | 2,158.98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80.73 | 317.83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78.02 | 2,685.54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65.49 | 602.79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65.39 | 434.96 |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4.61 | 1,004.60 |
其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642.89 | 19,195.67 |
小 计 | 93,556.98 | 97,568.03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1) 明细情况
1) 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 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 承包收益 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 托管收益/ 承包收益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年1月1日 |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托管期限为五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未对托管期限作新的约定,本协议自动顺延;托管期间,若甲方不再持有标的股权,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 托管协议约定 |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年1月1日 | 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 (1)委托方或其关联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2)标的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不再与受托方存在社会零售药房同业竞争。 | 托管协议约定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 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 承包收益 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 托管收益/ 承包收益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年1月1日 | 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 (1)委托方或其关联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2)标的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不再与受托方存在社会零售药房同业竞争。 | 托管协议约定 |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年1月1日 | 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 (1)委托方或其关联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2)标的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不再与受托方存在社会零售药房同业竞争。 | 托管协议约定 |
3. 关联租赁情况
(1) 公司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上年同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 | 196.96 | 187.60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设备 | 16.50 | 16.50 |
国药控股湖南维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 | 7.42 | 20.42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5.47 | 5.36 |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房屋 | 10.28 | |
小 计 | 236.63 | 229.88 |
(2) 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数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 使用权资产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
李芳 | 房屋 | 54.48 | 1.06 | ||
张贵棠 | 房屋 | 43.00 | 7.26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 | 708.00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设备 | 750.00 | |||
张海燕 | 房屋 | 15.90 | 74.74 | 2.37 | |
古海群 | 房屋 | 23.54 | 3.36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9.20 | 35.50 | 0.63 | |
王扬 | 房屋 | 62.46 | 3.69 | ||
珠海市智通鑫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63.43 | 7.01 | ||
广西一方天江制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50.31 | 8.16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134.25 | 9.77 | 111.10 | 6.18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房屋 | 59.93 | 104.71 | 1.80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57.14 | 162.40 | 5.16 | |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423.65 | 3,228.90 | 111.65 | |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77.73 | 2.11 | ||
上海百众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23.13 | 59.58 | 1.64 |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房屋 | 19.05 | 19.05 | 0.24 | |
顾金华 | 房屋 | 35.02 | 1.79 | ||
广东济源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34.30 | 14.92 | ||
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692.06 | 111.19 | 62.72 |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12.34 | 1.87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房屋 | 282.00 | 277.82 | 4.18 | |
平顶山市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480.35 | |||
南京源广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 | 185.00 | 176.1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数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 使用权资产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
郑静 | 房屋 | 11.25 | |||
深圳市九风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19.00 | 37.32 | 0.12 | |
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668.95 | 93.74 | ||
赵潇潇 | 房屋 | 9.00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38.86 | 557.70 | 12.03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80.58 | 115.80 | 3.63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48.68 | 131.49 | 3.56 |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178.26 | 0.89 |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房屋 | 373.20 | 20.81 | ||
张野川、吕跃秋 | 房屋 | 6.00 | |||
张野川 | 房屋 | 84.10 | 615.53 | 13.33 | |
王奕璇 | 房屋 | 58.00 | 7.84 | ||
吉林省天和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97.29 | 351.68 | 15.44 | |
湖南民生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434.29 | 42.63 | ||
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204.66 | 27.97 | ||
东南(泉州)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23.61 | 23.26 | 0.35 | |
张珍方 | 房屋 | 201.90 | 2.74 | ||
张凯 | 房屋 | 310.20 | |||
金宗英 | 房屋 | 25.44 | |||
西双版纳迪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83.80 | 0.01 | ||
沈阳市盛迪欧商贸有限公司 | 房屋 | 80.00 | 2.16 | ||
小 计 | 3,092.85 | 6,064.56 | 6,303.47 | 671.24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续上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上年同期数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 使用权资产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272.35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设备 | 750.00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 | 708.00 | |||
平顶山市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537.10 | |||
吉林省天和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361.85 | 46.81 | 162.59 | 3.41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186.25 | |||
西双版纳迪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60.00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房屋 | 55.63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52.74 | |||
广西一方天江制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51.48 | 51.48 | 10.02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38.70 | |||
顾金华 | 房屋 | 31.29 | 6.26 | 72.30 | 0.45 |
东南(泉州)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23.61 |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房屋 | 19.29 | |||
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686.05 | 3,047.90 | 65.27 | |
湖南民生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361.90 | 1,503.98 | 105.97 | |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203.77 | 1,489.70 | 30.03 | |
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205.18 | 1,348.77 | 46.50 | |
南京源广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 | 286.00 | 574.92 | 12.22 | |
古海群 | 房屋 | 23.42 | 113.22 | 3.76 | |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77.73 | 99.29 | 5.05 | |
深圳市九风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20.00 | 57.72 | 0.6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上年同期数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 使用权资产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3.09 | 56.42 | 0.36 | |
杭州西湖区商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32.91 | 47.87 | 2.45 | |
张珍方 | 房屋 | 40.25 | 39.41 | 1.57 | |
郑静 | 房屋 | 15.00 | 29.48 | 0.10 | |
张凯 | 房屋 | 293.77 | 577.00 | 10.54 | |
赵潇潇 | 房屋 | 12.00 | 23.56 | 0.08 | |
张野川 | 房屋 | 86.50 | 16.21 | ||
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655.78 | 83.92 |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房屋 | 373.20 | 35.11 | ||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药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房屋 | 101.77 | 19.26 | ||
王奕璇 | 房屋 | 61.00 | 10.05 | ||
李芳 | 房屋 | 54.48 | 3.31 | ||
沈阳市盛迪欧商贸有限公司 | 房屋 | 78.10 | 3.47 |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38.86 | 2.37 | ||
上海百众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0.48 | |||
致君坪山 | 房屋 | 12.73 | 0.45 | ||
张海燕 | 房屋 | 16.67 | 0.43 | ||
张贵棠 | 房屋 | 9.11 | 0.16 |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房屋 | 2.86 | 0.02 |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房屋 | 55.00 | 1.46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45.00 | 0.73 | ||
小 计 | 4,248.29 | 4,956.68 | 9,244.13 | 475.83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2024年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31,536.57 | 2024年1月15日-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4月3日-2025年7月2日 | 短期借款 |
小 计 | 231,536.57 | |||
2023年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74,742.72 | 2023年1月16日 -2023年11月17日 | 2023年2月14日 -2024年4月1日 | 短期借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3,383.95 | 2023年1月17日 -2023年3月27日 |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12月27日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小 计 | 208,126.67 |
5.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购买固定资产 | 84.07 |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无形资产 | 8.27 | 107.50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出售固定资产 | 14.47 | |
小 计 | 92.34 | 121.97 |
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44.64 | 1,298.50 |
7. 其他关联交易
(1) 利息费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贷款利息支出 | 1,704.10 | 1,275.16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利息支出 | 68.5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小 计 | 1,704.10 | 1,343.69 |
(2) 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4.42 | 9.74 |
(3)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应收账款保理 | 终止确认损失 | 应收账款保理 | 终止确认损失 | |
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74,846.43 | 2,967.13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2,188.59 | 226.07 | 3,698.81 | 163.20 |
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523.20 | 380.48 | 2,633.65 | 95.78 |
小 计 | 92,558.22 | 3,573.68 | 6,332.46 | 258.98 |
(4) 票据贴现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65.28 |
(三) 关联方款项
1. 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2.39 | 162.36 |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 4,367.93 | 3.49 | 896.24 | 5.85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90.94 | 2.86 | 3,260.16 | ||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 | 1,333.55 | 1.07 | 607.64 | 3.87 | |
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 959.56 | 4.13 | 1,289.01 | ||
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 667.02 | 0.53 | 592.46 | ||
深圳恒生医院 | 469.01 | 0.38 | 243.21 |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268.06 | 0.21 | 163.34 | ||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246.72 | 0.20 | 337.51 | 2.84 |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213.89 | 0.17 | 218.92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94.96 | 0.16 | 6.61 |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86.76 | 0.15 | 98.94 | ||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 164.61 | 0.33 | 307.58 | ||
深圳信生药业有限公司 | 126.93 | 0.10 | 111.07 |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24.56 | 0.26 | 477.69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12.48 | 0.09 | 120.51 |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109.87 | 0.09 | 323.35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9.79 | 0.23 | 116.72 |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106.01 | 0.08 | 53.92 |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95.80 | 0.08 | 54.10 | ||
其他 | 1,563.52 | 1.48 | 2,097.47 | 0.31 | |
小 计 | 12,811.97 | 16.09 | 11,376.45 | 12.87 | |
应收票据 |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1,712.04 | ||||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 1,643.90 | 1.15 | 3,293.98 | 2.31 |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217.78 | ||||
小 计 | 3,573.72 | 1.15 | 3,293.98 | 2.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 2,861.9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294.57 | 180.54 |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243.41 | 132.60 |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139.63 |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2.55 | 100.48 |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227.97 |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94.56 | ||||
其他 | 202.17 | 179.31 | |||
小 计 | 3,754.29 | 1,115.46 | |||
预付款项 |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1,293.77 | 1,852.62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464.81 | 1.10 | |||
张凯 | 335.64 |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280.30 |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998.04 | ||||
其他 | 520.38 | 680.11 | |||
小 计 | 2,894.90 | 3,531.87 | |||
其他应收款 | |||||
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3,521.38 | 3,521.38 | |||
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48.51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22.46 | 157.10 |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85.41 |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83.66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80.29 | 389.12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68.34 | 61.85 |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64.03 | 74.36 |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61.95 | ||||
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0.0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82 |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51.52 |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50.12 | 89.64 | |||
其他 | 204.69 | 739.25 | |||
小 计 | 1,138.80 | 5,032.70 | 3,521.38 | ||
合同资产 | |||||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 | 0.31 | 0.02 | |||
小 计 | 0.31 | 0.02 |
3.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账款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2,486.29 | 10,464.29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630.89 | 5,667.47 |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3,001.83 | 1,894.02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946.55 | 4,436.23 |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523.96 | 1,396.79 | |
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288.82 |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10.75 | 1,462.69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469.74 | 713.70 |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312.93 | 1,820.22 |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297.62 | 1,708.13 | |
云南天江一方药业有限公司 | 1,289.77 | 104.10 |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76.26 | 1,408.22 |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1,042.95 | 776.70 | |
复星曜泓(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21.08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995.49 | 1,772.8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922.34 | 575.19 | |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 898.22 | 1,531.81 |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889.51 | 233.73 | |
国药乐仁堂河北中药有限公司 | 666.21 | 614.39 |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633.99 | 410.97 |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605.10 | 987.05 |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557.08 | 1,481.20 |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9.37 | 315.34 |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465.70 | 1,733.78 |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454.54 | 505.25 |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396.25 | 376.52 |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378.39 | 176.46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375.95 | 740.57 |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363.56 | 462.46 | |
珠海市新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86.44 | 337.49 | |
国药集团先进(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82.16 | 85.89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253.31 | 637.90 |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241.83 | 430.51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33.36 | 349.44 |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231.26 | 327.68 |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3.16 | 124.74 | |
国药控股山西中健医疗器械连锁有限公司 | 222.80 | 392.16 |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221.26 | 124.09 |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20.04 | 277.39 |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209.54 | 428.46 | |
上海国际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08.02 | 188.17 |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206.58 | 150.40 | |
其他 | 4,602.03 | 11,467.7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小计 | 56,142.93 | 59,092.25 | |
应付票据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25,024.87 | 28,358.34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20,936.08 | 17,618.62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9,278.95 | 12,575.13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869.85 | 16,068.52 |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1,465.61 | 19,638.90 |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9,243.75 | 4,446.49 |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7,351.87 | 3,687.50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5,094.37 | 7,137.40 |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4,798.75 | 2,328.23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4,534.61 | 1,491.98 | |
其他 | 28,037.79 | 27,999.60 | |
小 计 | 153,636.50 | 141,350.71 | |
合同负债 |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391.54 |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20.57 |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13.56 |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0.12 | 8.25 |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9.73 | ||
国药器械(海南)有限公司 | 7.64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23 |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6.13 | 5.46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10.38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7.27 | ||
其他 | 31.05 | 16.10 | |
小 计 | 596.57 | 47.46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200.56 | 296.16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696.46 | 741.30 | |
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648.14 |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66.04 | 166.04 | |
刘志平 | 82.90 | 82.90 | |
广东康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81.72 | 114.24 | |
其他 | 367.59 | 260.71 | |
小 计 | 3,243.41 | 1,661.35 | |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232.85 | 315.96 | |
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91.99 | 2,667.20 | |
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75.98 | 1,700.86 | |
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2.09 | 1,447.17 | |
湖南民生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35.59 | 1,179.75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391.47 |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367.44 | 719.84 | |
张野川 | 346.29 | 354.50 | |
其他 | 1,725.49 | 2,156.66 | |
小 计 | 10,269.19 | 10,541.94 | |
短期借款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7,431.56 | 35,686.76 | |
小 计 | 47,431.56 | 35,686.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506.18 | 2,308.59 | |
小 计 | 3,506.18 | 2,308.59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资本承诺 | 662.40 | |
投资承诺[注] | 1,800.00 | 1,800.00 |
注:根据国药控股文件[国控总投[2021]523号]批示,本公司通过出资人民币6,000.00万元认购产业基金(二期基金)暨共青城祺信的基金份额。该基金采取逐步出资方式,投资人分批出资。产业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实际项目进度向投资人发出缴款通知。2021年,本公司缴付出资额的30%,即人民币1,800.00万元;2022年,本公司缴付出资额的40%,即人民币2,4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未缴付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二) 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非调整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每10股分配3.66元,合计拟现金分红203,702,818.18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 分部信息
1.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出于管理目的,本公司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公司目前有三个报告分部,如下:
(1) 总部,负责投资管理业务;
(2) 分销分部,主要负责药品批发;
(3) 零售分部,负责国大药房的经营业务。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与本公司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业务分部
项 目 | 总部 | 分销 | 零售 | 分部间抵销 | 合 计 |
营业收入 | 7,411,088.92 | 52,983,642,671.23 | 22,357,211,958.15 | -969,771,328.73 | 74,378,494,389.57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5,064,240.57 | 52,022,191,130.86 | 22,351,239,018.14 | 74,378,494,389.57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346,848.35 | 961,451,540.37 | 5,972,940.01 | -969,771,328.73 | |
营业成本 | 683,450.00 | 49,830,218,544.21 | 17,265,947,696.26 | -967,641,119.53 | 66,129,208,570.94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9,420,639.49 | -222,334.52 | 504,997.14 | 369,703,302.11 | |
资产减值损失 | -4,655,770.83 | -989,875,867.69 | -994,531,638.52 | ||
信用减值损失 | 4,871,290.07 | -66,214,310.48 | -37,982,797.72 | -99,325,818.13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2,224,563.93 | 264,623,187.37 | 1,476,897,143.19 | 1,743,744,894.49 | |
利润总额 | 993,655,060.54 | 1,204,724,830.86 | -1,069,887,812.85 | -553,022,641.23 | 575,469,437.32 |
所得税费用 | 22,136,829.19 | 282,619,604.15 | 33,637,549.68 | 71,927.81 | 338,465,910.83 |
净利润 | 971,518,231.35 | 922,105,226.71 | -1,103,525,362.53 | -553,094,569.04 | 237,003,526.49 |
资产总额 | 20,975,905,198.40 | 30,518,193,246.26 | 15,036,833,547.94 | -18,975,071,577.38 | 47,555,860,415.22 |
负债总额 | 7,692,182,703.43 | 22,692,290,682.00 | 9,797,431,070.74 | -13,381,443,358.77 | 26,800,461,097.40 |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524,199,466.74 | 473,160,806.78 |
1-2年 | 1,699,911.28 | 49,265.64 |
2-3年 | 46,810.93 | 66,088.27 |
3年以上 | 323,044.50 | |
账面余额合计 | 525,946,188.95 | 473,599,205.19 |
减:坏账准备 | 1,370,303.61 | 358,187.31 |
账面价值合计 | 524,575,885.34 | 473,241,017.8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5,946,188.95 | 100.00 | 1,370,303.61 | 0.26 | 524,575,885.34 |
合 计 | 525,946,188.95 | 100.00 | 1,370,303.61 | 0.26 | 524,575,885.34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3,044.50 | 0.07 | 323,044.50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3,276,160.69 | 99.93 | 35,142.81 | 0.01 | 473,241,017.88 |
合 计 | 473,599,205.19 | 100.00 | 358,187.31 | 0.08 | 473,241,017.88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5,946,188.95 | 1,370,303.61 | 0.26 |
小 计 | 525,946,188.95 | 1,370,303.61 | 0.26 |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4,199,466.74 | 1,141,758.38 | 0.22 |
1-2年 | 1,699,911.28 | 190,326.77 | 11.20 |
2-3年 | 46,810.93 | 38,218.46 | 81.64 |
小 计 | 525,946,188.95 | 1,370,303.61 | 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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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3,044.50 | 323,044.5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142.81 | 1,335,160.80 | 1,370,303.61 | |||
合 计 | 358,187.31 | 1,335,160.80 | 323,044.50 | 1,370,303.61 |
(4)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 | 小 计 | |||
客户一 | 45,341,603.74 | 45,341,603.74 | 8.61 | 170,242.94 | |
客户二 | 30,318,846.52 | 30,318,846.52 | 5.76 | ||
客户三 | 22,286,395.42 | 237,285.00 | 22,523,680.42 | 4.28 | 86,768.68 |
客户四 | 21,951,257.94 | 21,951,257.94 | 4.17 | 8,780.50 | |
客户五 | 17,244,857.67 | 17,244,857.67 | 3.28 | 49,987.24 | |
小 计 | 137,142,961.29 | 237,285.00 | 137,380,246.29 | 26.10 | 315,779.36 |
2.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本公司内部往来款 | 5,547,236,631.78 | 5,282,208,449.21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8,980,000.00 | 8,980,000.00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461,752.54 | 381,820.28 |
其他 | 43,921,755.53 | 51,796,481.05 |
账面余额合计 | 5,600,600,139.85 | 5,343,366,750.54 |
减:坏账准备 | 39,327,472.02 | 44,198,762.09 |
账面价值合计 | 5,561,272,667.83 | 5,299,167,988.45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5,560,740,990.66 | 5,298,776,790.67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2年 | 189,445.39 | 108,297.61 |
2-3年 | 104,309.56 | 183,249.21 |
3年以上 | 39,565,394.24 | 44,298,413.05 |
账面余额合计 | 5,600,600,139.85 | 5,343,366,750.54 |
减:坏账准备 | 39,327,472.02 | 44,198,762.09 |
账面价值合计 | 5,561,272,667.83 | 5,299,167,988.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308,947.77 | 0.70 | 39,308,947.77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61,291,192.08 | 99.30 | 18,524.25 | <0.01 | 5,561,272,667.83 |
合 计 | 5,600,600,139.85 | 100.00 | 39,327,472.02 | 0.70 | 5,561,272,667.83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193,762.09 | 0.83 | 44,193,762.09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5,299,172,988.45 | 99.17 | 5,000.00 | <0.01 | 5,299,167,988.45 |
合 计 | 5,343,366,750.54 | 100.00 | 44,198,762.09 | 0.83 | 5,299,167,988.45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其他应收款一 | 35,213,762.09 | 35,213,762.09 | 30,328,947.77 | 30,328,947.77 | 100.00 | 该单位已破产重整,款项预计难以收回 |
小 计 | 35,213,762.09 | 35,213,762.09 | 30,328,947.77 | 30,328,947.77 | 100.0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注:本期账面余额变动系收到苏州万庆药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分配4,884,814.32元
(4)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药品交易平台款组合 | 12,555,739.41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 461,752.54 | ||
其他款项组合 | 5,548,273,700.13 | 18,524.25 | <0.01 |
小 计 | 5,561,291,192.08 | 18,524.25 | <0.01 |
(5)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5,000.00 | 44,193,762.09 | 44,198,762.09 |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524.25 | 13,524.25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4,884,814.32 | -4,884,814.32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18,524.25 | 39,308,947.77 | 39,327,472.02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0.01 | 100.00 | 0.70 |
(6)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期末坏账准备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 | 2,423,402,829.25 | 1年以内 | 43.27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统借统还 | 694,694,573.47 | 1年以内 |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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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期末坏账准备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 | 449,421,186.88 | 1年以内 | 8.02 | |
国药控股肇庆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 | 234,219,343.97 | 1年以内 | 4.18 | |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 | 210,196,991.89 | 1年以内 | 3.75 | |
小 计 | 4,011,934,925.46 | 71.62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614,677,427.58 | 5,614,677,427.58 | 5,614,677,427.58 | 5,614,677,427.5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913,355,555.82 | 2,913,355,555.82 | 2,721,528,174.75 | 2,721,528,174.75 | ||
合 计 | 8,528,032,983.40 | 8,528,032,983.40 | 8,336,205,602.33 | 8,336,205,602.33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减值 准备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 准备 | |
国控广州[注] | 3,588,689,716.80 | 5,019,062.68 | 3,593,708,779.48 | |||||
国大药房 | 1,361,800,110.06 | 1,361,800,110.06 | ||||||
国控广西 | 525,456,951.07 | 525,456,951.07 | ||||||
国控健民 | 60,054,911.04 | 60,054,911.04 | ||||||
国控延风 | 38,207,800.00 | 38,207,800.00 | ||||||
一致器械 | 19,998,000.00 | 19,998,000.00 | ||||||
国控药材 | 15,450,875.93 | 15,450,875.93 | ||||||
深圳物流[注] | 5,019,062.68 | -5,019,062.68 | ||||||
小 计 | 5,614,677,427.58 | 5,614,677,427.58 |
[注] 国控广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深圳物流业务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联营企业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国药现代 | 1,543,589,779.38 | 135,019,411.08 | 21,784.92 | |||
国药致君 | 549,226,592.86 | 100,963,283.32 | ||||
万乐药业 | 348,092,643.45 | 47,999,282.98 | ||||
致君坪山 | 269,405,668.11 | 83,610,879.82 | ||||
致君医贸 | 11,213,490.95 | 1,827,782.29 | ||||
合 计 | 2,721,528,174.75 | 369,420,639.49 | 21,784.92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联营企业 | ||||||
国药现代 | 6,416.91 | 33,428,440.40 | 1,645,208,951.89 | |||
国药致君 | 32,388,552.01 | 617,801,324.17 | ||||
万乐药业 | 70,380,000.00 | 325,711,926.43 | ||||
致君坪山 | 41,151,480.56 | 311,865,067.37 | ||||
致君医贸 | 272,987.28 | 12,768,285.96 | ||||
合 计 | 6,416.91 | 177,621,460.25 | 2,913,355,555.82 |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4,317,612,469.91 | 4,170,289,343.50 | 4,343,569,687.18 | 4,187,055,344.38 |
其他业务收入 | 17,262,701.93 | 8,390,819.28 | 21,324,512.09 | 10,299,094.51 |
合 计 | 4,334,875,171.84 | 4,178,680,162.78 | 4,364,894,199.27 | 4,197,354,438.89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4,326,693,910.04 | 4,177,636,323.10 | 4,357,084,951.69 | 4,196,313,451.23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医药批发 | 4,317,612,469.91 | 4,170,289,343.50 | 4,343,569,687.18 | 4,187,055,344.38 |
其他 | 9,081,440.13 | 7,346,979.60 | 13,515,264.51 | 9,258,106.85 |
小 计 | 4,326,693,910.04 | 4,177,636,323.10 | 4,357,084,951.69 | 4,196,313,451.23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药品 | 4,080,802,377.95 | 3,939,111,996.07 | 4,062,195,439.76 | 3,925,158,517.17 |
器械耗材 | 225,641,156.86 | 219,714,596.03 | 280,990,343.42 | 261,440,092.92 |
诊断试剂 | 11,168,935.10 | 11,462,751.40 | 383,904.00 | 456,734.29 |
其他 | 9,081,440.13 | 7,346,979.60 | 13,515,264.51 | 9,258,106.85 |
小 计 | 4,326,693,910.04 | 4,177,636,323.10 | 4,357,084,951.69 | 4,196,313,451.23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317,612,469.91 | 4,343,569,687.1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9,081,440.13 | 13,515,264.51 |
小 计 | 4,326,693,910.04 | 4,357,084,951.69 |
(3)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093,196.62元。
2.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9,420,639.49 | 316,215,963.91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3,439,172.50 | 446,062,814.33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49,096.02 | 5,103,368.85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408.35 | 286,503.45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1,448,341.66 | -1,392,589.79 |
合 计 | 931,385,974.70 | 766,276,060.75 |
十六、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55,532.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841,272.6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725,987.88 | 主要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062,064.1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08,863.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782,569.50 | 主要为重要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 |
小 计 | 93,124,314.11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18,373,404.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434,655.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1,316,253.79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明细情况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7 | 1.15 | 1.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2 | 1.04 | 1.04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642,493,449.76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61,316,253.7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581,177,195.97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17,414,808,729.06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378,464,252.36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7 | |
其他 | 权益变动导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 I1 | 6,416.91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1 | 6 |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 I2 | -9,315,967.72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2 | 6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 D+A/2+ E×F/K-G×H/K±I×J/K | 17,510,629,864.6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3.67%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3.32% |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642,493,449.76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61,316,253.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581,177,195.97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556,565,077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556,565,077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1.15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1.04 |
(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