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原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郁玲芬、李仕春、钟国平、于德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前述四位原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的 100%),回购价格6.9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24号公告。
关联董事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郁玲芬、李仕春、钟国平、于德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在本次的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2,476.4319万元变更为152,465.4319万元,总股本将从152,476.4319万股变更为152,465.4319万股,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2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年4月17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26号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