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较为全面,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涵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与报告管理、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各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 缺陷及其认定和整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 升内控治理效率、完善内控治理环境。 监事: 李中阳 胡刚 付小政 201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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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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