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思特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492,3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8.03元,募集资金总额606,203,763.2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34,453.7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4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1 |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20,409.81 | 5,164.28 |
2 |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14,943.65 | 10,670.81 |
3 |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 10,698.84 | 458.3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561.15 | 13,561.15 |
合计 | 59,613.45 | 29,854.61 |
截至2025年4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120.43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361.61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7月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0月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
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759.5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测算,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六、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信证券认为:
1、思特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思特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财信证券对思特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