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 案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分配[2013]13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办公厅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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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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