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4,583,641.87元,其中2024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334,447,665.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9,409,74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5,039,705.60元,占母公司202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61.31%,占2024年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0%;公司2024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5,039,705.60 | 205,039,705.60 | 256,317,133.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0,097,765.48 | 466,122,249.00 | 500,960,912.4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114,583,641.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66,396,544.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89,060,308.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66,396,544.20 | ||
现金分红比例(%) | 136.26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表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
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并简化分红程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分红上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