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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向关联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授权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方式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额度30亿元。

其中,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委托理财相关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委托理财授权安排

董事会授权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委托理财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二、委托理财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股权结构:中信证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19.84%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证券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兼任董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45,335,913万元,净资产27,419,92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006,799万元,净利润2,053,93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1,071,083万元,净资产29,876,667万元;2024年实现营

业收入6,378,922万元,净利润2,258,946万元。

经查询,中信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购买中信证券理财产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是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中的一部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拟与中信证券开展委托理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三、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涉及与关联方中信证券的委托理财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0.5%、未超5%,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

围内。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事项。

公司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定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委托理财具体事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依法披露相关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其中,公司拟在中信证券开展的委托理财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中信证券具备专业理财机构资质,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委托理财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各期财务报告披露为准。

六、与中信证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353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中信证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各方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自

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证券发行的产品,构成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是公司开展日常现金管理的常规事项,授权交易内容及期限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流动性需求。中信证券具备专业理财机构的资质,履约能力良好,本次与中信证券的委托理财额度设定合理,相关安排遵循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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