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实到4人,非独立董事LIN-LIN ZHOU、陈岩,独立董事陈志刚、KEVIN XIANLIANG WU、黄品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肖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23,003.08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2,258.3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44.7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证券代码:301535 |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 公告编号:2025-002 |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前述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合理推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上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