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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389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15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529.411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150.0000万股变更为42,529.4118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证券代码:301535证券简称:浙江华远公告编号:2025-007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公司由浙江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1735250975C。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公司由浙江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1735250975C。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794,118股,于202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611号 邮政编码:325025第六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 邮政编码:32502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29.4118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29.411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〇四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公司章程同步废止。第二百〇四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本章程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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