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黄金”)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2024年,西部黄金聘请的境内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负责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室,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H股企业审计资格。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500人。
(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已经连续15 年为西部黄金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证监会、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西部黄金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信。西部黄金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华进行了沟通,中审华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6月西部黄金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背调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西部黄金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西部黄金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大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西部黄金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大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风险审核组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西部黄金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严格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也进行了认真核查。从审计团队的专业素养来看,项目组成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审计工作中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在与公司沟通方面,他们始终保持积极主动,无论是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反馈,还是审计意见的交流,都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确保双方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目标一致。在时间把控上,大信严格按照预定的审计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年报的按时披露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西部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西部黄金2024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沟通了2023年度财务年报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根据外部审计师提交的《2023年度西部黄金审计计划及预审小结》,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审华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相关资料,就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 2024年4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西部黄金《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就2023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沟通,其中对2023年亏损原因、2024年利润预期增长空间等相关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同时要求西部黄金和外审机构保证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同时,既要维护股东利益、又要利于企业发展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审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四)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西部黄金《2024年财务报表预审工作》的议案,要求大信就预审阶段发现公司经营、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同时指出需关注的重点业务、关键领域。
四、总体评价
西部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西部黄金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2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主任委员:(夏军民)
委 员:(许新强)
委 员:(伊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