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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黄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新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2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独立、审慎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新强,男,汉族,1966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曾任新疆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新疆振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2023年9月1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每次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第五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本人出席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
现场通讯同意反对
许新强77617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第五届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本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许新强55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9次。本人均出席以上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履职过程中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会议资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过程,对所审议的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明确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是否同意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联系与沟通,积极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与外部会计师年报审前交流会中就审计计划和公司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充分探讨与沟通,有效维护了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本人密切关注投资者交流平台中有关上市公司的评价,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想法和疑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及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流。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直接展开互动,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和其他工作时间,积极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任免等重要事项,充分掌握公司动态以及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外部动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人员支持。会议召开前,及时送达所议事项的议案和会议资料,针对重大事项会提前与本人展开沟通与讨论。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向各位独立董事进行说明,并及时转发最新规则和监管动态,为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原则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原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达到规定年限,因此公司新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高度关注,并对被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和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内外部风险。以客观、独立为原则,勤勉、负责为态度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并审慎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许新强日期: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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