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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1号文《关于同意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421,79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57,602,313.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587,221.08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6,015,092.38元。

2021年9月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9号《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投资进度
1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3,850.003,775.6598.07%
2偿还银行借款120,000.00120,000.001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9,751.51109,779.52100.03%
合计233,601.51233,555.1799.98%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 3月 31日, 公司募投项目“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3,850.003,775.65108.24182.5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各环节成本的控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截至2025年3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775.6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82.59万元 (含累计利息收入),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2.59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将会有效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苏交科集团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的研发能力,有助于其拓展市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上述项目结项后实际运营中,仍存在受市场环境变化、宏观政策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项目短期内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 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为182.59万元,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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