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明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经营工作总结暨2025年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公司加大改革力度、重塑业务流程、完善管控举措,稳妥有序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努力取得新突破。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财务运作规范,会计事项的处理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007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者2024年度薪酬考核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制度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制度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要求。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在践行ESG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和创造社会价值等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2025年度被担保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金和其他重大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008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协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守市场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009号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012号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8、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的各次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内容的讨论。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规范运作,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执行公司职务,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