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59,648,446.03元。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加上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44,646,013.63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1,114,570.29 | 9,178,659.74 | 28,551,526.0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44,646,013.6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7,794,794.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不适用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