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至2025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同时,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 √ |
6.00 |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 √ |
7.00 |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00
9.00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6人 |
10.01 | 肖胜利 | √ |
10.02 | 崔卫兵 | √ |
10.03 | 刘建军 | √ |
10.04 | 肖智轶 | √ |
10.05 | 张铁成 | √ |
10.06 | 张昊玳 | √ |
11.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11.01 | 于燮康 | √ |
11.02 | 徐焕章 | √ |
11.03 | 何晓宁 | √ |
提案10、提案1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10应选人数为6位,提案11应选人数为3位。提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第5项至第11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88号
联系电话:0938-8631990
联系传真:0938-8632260
联系人:常文瑛、杨彩萍
4、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5
2、投票简称:华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正文“二、会议审议事项”表内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正文“二、会议审议事项”表内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 √ | |||
6.00 |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 √ | |||
7.00 |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6人 | |||
10.01 | 肖胜利 | √ | 票 | ||
10.02 | 崔卫兵 | √ | 票 | ||
10.03 | 刘建军 | √ | 票 | ||
10.04 | 肖智轶 | √ | 票 |
10.05
10.05 | 张铁成 | √ | 票 |
10.06 | 张昊玳 | √ | 票 |
11.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11.01 | 于燮康 | √ | 票 |
11.02 | 徐焕章 | √ | 票 |
11.03 | 何晓宁 | √ | 票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