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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斐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斐民2024年8月担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按时出席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斐民先生,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2024年8月至今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2024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备注
王斐民5500

2024年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事项,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2024年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 名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王斐民22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8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无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组织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的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会议内容
12024年8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

2.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认真审阅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按约定时间出具。审计委员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会议内容
12024年8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2024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32024年11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3.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相

关资料,形成结论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会议内容
12024年8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2024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房屋及配套设施租赁协议》等3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上述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会议内容
12024年8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2024年9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32024年12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房屋及配套设施租赁协议》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积极利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了解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经营状况等,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重点工作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就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按约定时间出具。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审阅公司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相关会议上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时间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通过调研,本人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交流,随时了解公司市场、日常运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与本人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各大产业板块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七、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就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3项关联交易议案,分别为: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

联企业签订<房屋及配套设施租赁协议>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重点关注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真审核了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材料,认为:公司编制与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1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本人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资质、2023年度在公司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质量,能够持续满足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和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孙潇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本人对孙潇潇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未发现孙潇潇女士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潇潇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决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关于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决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定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本人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八、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在涉及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关键事项中,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斐民

联系地址: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联系电话:010-88803378

电子信箱:wangfeimin@126.com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斐民

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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