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珲女士、独立董事秦策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宁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珲女士担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宁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非独立董事王铁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珲女士(主任委员)、秦策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参加了以上会议。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召开会议,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表建议。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做到勤勉尽责,并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德勤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季度、半年度、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真实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与公司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持续、良好的沟通,提高审计监督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德勤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2024年7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对2023年及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在德勤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德勤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1)2024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5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五、总结
2024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职责。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31日
(此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