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在任或离任独立董事黄勤女士、杨映川先生、刘志新先生、杨毅辉先生、毛中根先生、吴宝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2024年在任或离任的六位独立董事黄勤女士、杨映川先生、刘志新先生、杨毅辉先生、毛中根先生、吴宝海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特此报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