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9.3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9,0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5%,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76,143.7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9,027股。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约定,公司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据此测算,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7,000,000股减少至115,540,973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78,000,000 | 66.67% | 78,000,000 | 67.5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000,000 | 33.33% | 37,540,973 | 32.49% |
总股本 | 117,000,000 | 100.00% | 115,540,973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因素影响,具体
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