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A股股票代码:601857)
2025年3月28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 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5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董事长报告 ·················································································· 13业务回顾 ····················································································· 16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1重要事项 ····················································································· 32关联交易 ····················································································· 41公司治理 ····················································································· 52股东权利及股东会情况介绍 ····························································· 67董事会报告 ·················································································· 69监事会报告 ·················································································· 7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2债券相关情况 ··············································································· 94原油天然气产量及储量资料 ····························································· 99
财务报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 105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 ······················································ 198
公司信息 ···················································································· 274备查文件 ···················································································· 27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 278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侯启军先生、执行董事张道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阎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侯启军先生、张道伟先生及阎焱先生已分别书面委托黄永章先生、谢军先生及刘晓蕾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统筹考虑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57.55亿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业务。
本公司发行的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公司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华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电话: 86(10) 5998 2622传真: 86(10) 6209 9557电子信箱: ir@petrochina.com.cn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刚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电话: 86(10) 5998 2622传真: 86(10) 6209 9557电子信箱: ir@petrochina.com.cn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张磊联系地址: 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电话: (852) 2899 2010传真: (852) 2899 2390电子信箱: hko@petrochina.com.hk
公司法定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德路16号邮政编码: 100011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邮政编码: 100007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德路16号互联网网址: http://www.petrochina.com.cn公司电子信箱: ir@petrochina.com.cn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上市地点: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简称: 中国石油A股股票代码: 601857H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H股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H股股票代号: 857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毕马威大楼8层签字会计师: 段瑜华(中国注册会计师)
邹 俊(中国注册会计师)境外: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或截止各年度12月31日 |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 | 2023年(2) | 2022年(2) | 2021年(2) | 2020年(2)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937,981 | 3,012,812 | 3,240,951 | 2,615,967 | 1,935,523 |
经营利润
经营利润 | 233,954 | 235,862 | 216,888 | 161,241 | 76,138 |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 | 241,508 | 237,881 | 213,517 | 158,308 | 56,281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57,753) | (57,318) | (50,024) | (43,650) | (22,612) |
净利润
净利润 | 183,755 | 180,563 | 163,493 | 114,658 | 33,669 |
归属于:
归属于: |
母公司股东
母公司股东 | 164,684 | 161,416 | 148,888 | 92,129 | 19,190 |
非控制性权益
非控制性权益 | 19,071 | 19,147 | 14,605 | 22,529 | 14,47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1) | 0.90 | 0.88 | 0.81 | 0.50 | 0.10 |
流动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总额 | 590,844 | 663,098 | 618,098 | 484,281 | 490,166 |
非流动资产总额
非流动资产总额 | 2,161,907 | 2,095,877 | 2,058,747 | 2,024,481 | 2,003,920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2,752,751 | 2,758,975 | 2,676,845 | 2,508,762 | 2,494,086 |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 637,317 | 690,597 | 625,774 | 519,503 | 606,650 |
非流动负债总额
非流动负债总额 | 405,811 | 433,082 | 511,990 | 578,678 | 516,087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1,043,128 | 1,123,679 | 1,137,764 | 1,098,181 | 1,122,737 |
权益
权益 |
归属于:
归属于: |
母公司股东权益
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15,132 | 1,451,086 | 1,370,532 | 1,265,253 | 1,219,886 |
非控制性权益
非控制性权益 | 194,491 | 184,210 | 168,549 | 145,328 | 151,463 |
权益总额
权益总额 | 1,709,623 | 1,635,296 | 1,539,081 | 1,410,581 | 1,371,349 |
其他财务数据
其他财务数据 |
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 | 275,849 | 275,393 | 274,494 | 251,323 | 246,6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532 | 456,847 | 393,246 | 341,424 | 318,898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347) | (255,750) | (232,447) | (212,972) | (182,309) |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876) | (146,862) | (113,715) | (107,986) | (99,400) |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11.1 | 10.9 | 7.3 | 1.6 |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
12月31日,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是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该会计年度已发行股份之数1,830.21亿股计算。
(2)2024年,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自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收购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中油电能”)100%股权,自2024年10月29日起合并中油电能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要求,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年度报告下文中涉及的比较期间财务数据均为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追溯后) | 2023年 (追溯前)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追溯后) | 2022年 (追溯前)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937,981 | 3,012,812 | 3,011,012 | (2.5) | 3,240,951 | 3,239,167 |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255,286 | 253,522 | 253,024 | 0.7 | 242,823 | 242,5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676 | 161,414 | 161,144 | 2.0 | 148,883 | 148,7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3,287 | 187,389 | 187,130 | (7.5) | 170,460 | 170,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532 | 456,847 | 456,596 | (11.0) | 393,246 | 393,7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11.4 | 11.4 | (0.3)个百分点 | 11.3 | 11.3 |
期末总股本(亿股)
期末总股本(亿股) | 1,830.21 | 1,830.21 | 1,830.21 | - | 1,830.21 | 1,830.21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90 | 0.88 | 0.88 | 2.0 | 0.81 | 0.81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90 | 0.88 | 0.88 | 2.0 | 0.81 | 0.81 |
项目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追溯后) | 2023年末 (追溯前)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追溯后) | 2022年末 (追溯前) |
总资产
总资产 | 2,753,007 | 2,759,237 | 2,752,710 | (0.2) | 2,677,110 | 2,670,66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15,371 | 1,451,333 | 1,446,410 | 4.4 | 1,370,781 | 1,365,866 |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4年 第一季度 | 2024年 第二季度 | 2024年 第三季度 | 2024年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812,801 | 742,172 | 702,721 | 680,28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766 | 43,036 | 43,982 | 31,89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45,874 | 45,912 | 43,706 | 37,7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186 | 107,068 | 121,628 | 66,650 |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9,6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630 |
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85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7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01 |
小计
小计 | (10,153) |
所得税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 1,902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 (360) |
合计
合计 | (8,611) |
(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影响损益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39 | 707 | (132) | -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 | 10,661 | 8,868 | (1,79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04 | 2,816 | (4,588) | (39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27 | 3,808 | 2,081 | - |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 | 6,210 | 5,212 | (998) | (1,802) |
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1,837.55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1,837.47亿元,差异为0.08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7,096.23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7,098.63亿元,差异为2.40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于1999年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020,977,818 | 100.00 | - | - | - | - | - | 183,020,977,818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 161,922,077,818 | 88.47 | - | - | - | - | - | 161,922,077,818 | 88.4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21,098,900,000 | 11.53 | - | - | - | - | - | 21,098,900,000 | 11.53 |
4、其他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2、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股票发行情况。债券发行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章节。
(2)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3、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491,311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486,082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5,229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于2025年2月28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547,674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542,478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5,196名。
(1)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 持股总数 (股) | 报告期 内增减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 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集团 | 国有法人 | 82.46 | 150,923,565,570(1) | 0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 境外法人 | 11.43 | 20,919,164,608 (3) | +11,598,632 | 0 | 0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 | 国有法人 | 1.00 | 1,830,210,000 | 0 | 0 | 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6 | 1,020,165,128 | 0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 境外法人 | 0.49 | 891,439,225 | -314,405,408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0.12 | 212,946,963 | +74,774,864 | 0 | 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11 | 201,695,000 | 0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1 | 195,659,448 | +110,965,534 | 0 | 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其他 | 0.10 | 188,928,762 | 0 | 0 | 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0 | 184,523,601 | +34,200,300 | 0 | 0 |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的H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
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
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
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
(2)报告期末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 | 股份 种类 |
1 | 中国石油集团 | 150,923,565,570(1) | A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0,919,164,608 | H股 |
3 | 中国石化集团 | 1,830,210,000 | A股 |
4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20,165,128 | A股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91,439,225 | A股 |
6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2,946,963 | A股 |
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1,695,000 | A股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 195,659,448 | A股 |
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88,928,762 | A股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523,601 | A股 |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的H股,该等
H股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说明: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均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情况详见下文“前10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所述。
前10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 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 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4,693,914 | 0.05% | 77,900 | 0.00004% | 195,659,448 | 0.11% | 0 | 0 |
前10名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4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 | 持股 性质 | 股份数目 | 持有身份 | 占同一类别股份已发行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集团 | A股 | 150,923,565,570(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93.21 | 82.46 |
H股 | 291,518,000(好仓)(1)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1.38 | 0.16 |
BlackRock, Inc.
(2)
BlackRock, Inc. (2) | H股 | 1,436,473,492(好仓)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6.81 | 0.78 |
98,000(淡仓) | 0.00046 | 0.00005 |
注:(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291,518,000股H股(好仓)。中国
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的H股。(2)
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权益,1,436,473,492股H股(好仓)及98,000
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包括其通过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而拥有的34,988,000股(好仓)及98,000股(淡仓)相关股份的权益。于2024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1)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厚良先生。中国石油集团是集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支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 2024年,中国石油集团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战略,优化生产运行,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提质增效,生产经营平稳受控运行。
(2)除中国石油集团外,本公司目前无其他持股10%或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实际控制人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00%
82.62%
(1)
注:(1)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的291,518,000股H股。
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长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提呈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报告书,敬请各位股东省览。2024年,世界经济保持温和增长,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0%。国际原油市场供需总体宽松,国际原油价格先涨后跌,全年平均油价较上年同期小幅下跌,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进一步回落;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加剧,天然气市场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本集团积极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油气和化工产品市场变化,大力加强勘探开发,努力实现增储上产;深入推进炼化转型升级,及时调整生产方案,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高市场营销质量,全力以赴开拓市场;深入推进提质增效,持续增强油气两大产业链创效能力;扎实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布局新兴产业,不断提高ESG工作质效。2024年,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74.7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6.60美元/桶下降2.5%;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379.81亿元,通过提升石油天然气产销量、优化炼油化工产品结构、细化市场营销策略、坚持低成本发展战略举措、不断增强产业链韧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46.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14.16亿元增长2.0%,再创历史新高;实现自由现金流人民币1,043.52亿元,保持在千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保持稳健。
2025年,预计世界经济将保持增长,通胀水平持续下行,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国际油气市场供需保持宽松,国际原油价格中枢预计下移。中国经济将稳定增长,全年GDP增长预期目标为5.0%左右,油气和化工产品市场依然广阔,特别是天然气市场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但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加剧。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发展战略,积极做好市场研判,主动应对市场变化,持续优化生产经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油气两大产业链运行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布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着力增强公司价值创造能力、风险应对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油气和新能源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增储上产目标,国内强化高效勘探、效益开发,聚焦海相碳酸盐岩、前陆构造带、非常规三大战略方向,加强风险勘探和甩开预探,开展规模增储领域集中勘探,深化成熟区块富油气区带精细勘探,努力提高经济可采储量和储量接替率,不断夯实资源基础;推进实施老油气田稳产工作,多措并举提高采收率、控制递减率,做好塔里木富满、新疆玛湖等产能建设项目;加快推动页岩油气勘探开发,高质量建成吉木萨尔、古龙两个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和庆城生产基地。海外加快苏里南等项目风险勘探,加大阿克纠宾等项目集中勘探力度,力争获得更多规模效益储量;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统筹推进海外油气新项目合作,抓好鲁迈拉等在产项目精细开发,持续优化区域布局和资产结构,不断提高海外油气业务资产集中度和投资回报率。加快风光发电指标获取和转化落地,统筹推进实施风光发电、地热、氢能、CCUS/CCS等项目。2025年,本集团计划原油产量为936.2百万桶,可销售天然气产量为5,341.0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当量合计为1,826.6百万桶。
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减油增化、减油增特,将原油资源向炼化一体化、炼油特色产品收率高的企业倾斜,增产航空煤油、高标号汽油、低凝点柴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大石蜡、低硫船用燃料油等特色产品生产力度,瞄准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前沿材料等领域,大力发展新材料业务。大力开发化工产品高端市场,推动基础化学品和大宗商品品牌化。高质量建成投产吉林石化公司、广西石化公司乙烯等转型升级项目,加快蓝海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培育发展精细化工、生物燃料产业,建设生物制造等孵化平台,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2025年,本集团计划原油加工量为1,330.9百万桶。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成品油产销衔接,灵活调整资源配置和营销策略,开展分品号、差异化营销,努力稳定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效益。积极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站,持续完善加气、充电网络布局,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国际市场形势研判,不断提高国际贸易创效能力。
在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抓好资源供应和市场需求对接,不断优化资源结构和销售流向,积极拓展高端高效市场、直销客户和工业用户,提高终端
销售比例。继续实施现货代采、线上交易等销售策略,利用市场化手段不断提高天然气产业链创效水平。
2025年,中国石油将迎来上市二十五周年。二十五年来,公司在资本市场沐浴洗礼,与投资者同行共进,始终努力“做更好的自己”,让股东们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特别是近几年本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大幅跃升,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不断增强,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本公司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奉献能源,为客户成长增动力、为人民幸福赋新能”的价值追求,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更好业绩回报广大股东。期待与大家携手共进,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戴厚良董事长中国北京2025年3月28日
业务回顾
1、市场回顾
(1)原油市场
2024年,地缘政治冲突不断,经济增速放缓、新能源替代加速导致市场需求偏弱,国际油价同比小幅回落。全年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80.76美元/桶,同比下降2.3%;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5.87美元/桶,同比下降
2.3%。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4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产量21,282万吨,同比增长1.8%。
(2)成品油市场
2024年,新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LNG”)重卡对国内成品油消费形成替代效应,成品油市场供需呈宽松格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监管继续发力,市场环境不断改善。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4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加工量70,843万吨,同比下降1.6%。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国家18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累计下调人民币130元/吨、125元/吨。
(3)化工市场
2024年,化工产品市场需求稳步恢复,供应侧保持高速增长,供需宽松,生产利润收缩,化工行业仍处于景气周期低谷。
(4)天然气市场
2024年,全球天然气市场需求恢复增长,资源供应充足,基本面延续宽松态势,地缘政治冲突风险仍存但影响减弱,国际气价进一步下跌。国内天然气消费保持快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料显示,2024年国内天然气产量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天然气进口量13,169万吨(1吨约等于1,380立方米),同比增长9.9%;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
2、业务回顾
(1)油气和新能源业务
国内油气业务2024年,本集团积极推进增储上产,加强盆地整体研究、整体部署,突出高效勘探,着力提升规模经济可采储量和储量接替率,在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准噶尔盆地、鄂尔多斯盆地、松辽盆地取得多项重大突破和重要发现;坚持效益开发,系统推进巴彦、苏里格等产能项目建设,统筹抓好新区效益建产、老区高效稳产和精细管理增产,大力加强页岩油、页岩气开发。2024年,国内油气业务实现原油产量777.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773.7百万桶增长0.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4,956.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4,739.0十亿立方英尺增长4.6%;油气当量产量1,603.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563.5百万桶增长2.5%。海外油气业务2024年,本集团积极推进海外油气业务高质量发展,在阿克纠宾、印尼等项目取得勘探新突破,乍得等项目勘探获得高产油气流;积极获取优质新项目,成功完成苏里南14/15区块和阿曼15区块签约;优化在产项目运行,伊拉克哈法亚天然气处理厂等重点产能项目投产;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不断提高海外油气业务资产集中度和投资回报率。2024年,海外油气业务实现原油产量164.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63.4百万桶增长0.8%;可销售天然气产量177.0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193.4十亿立方英尺下降8.5%;油气当量产量194.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95.7百万桶下降0.7%,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0.8%。
2024年,本集团原油产量941.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937.1百万桶增长0.5%;可销售天然气产量5,133.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4,932.4十亿立方英尺增长
4.1%;油气当量产量1,797.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759.2百万桶增长2.2%。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236.7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193.0百万英亩,采矿权面积43.7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487口。报告期内完成的多层完井数为5,783口。
新能源业务本集团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依托有利条件、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发展新能源业务,2024年风光发电量47.2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的21.8亿千瓦时增长116.2%;新增风光发电装机规模495.4万千瓦;新签地热供暖合同面积7,512万平方米。吉林油田首个大型集中式风电项目、青海格尔木首个百万千瓦级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大庆林甸风光发电、克拉玛依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等项目开工建设。全产业链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业务加快发展。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原油产量 | 百万桶 | 941.8 | 937.1 | 0.5 |
其中:国内 | 百万桶 | 777.0 | 773.7 | 0.4 |
海外 | 百万桶 | 164.8 | 163.4 | 0.8 |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5,133.8 | 4,932.4 | 4.1 |
其中:国内 | 十亿立方英尺 | 4,956.8 | 4,739.0 | 4.6 |
海外 | 十亿立方英尺 | 177.0 | 193.4 | (8.5) |
油气当量产量 | 百万桶 | 1,797.4 | 1,759.2 | 2.2 |
其中:国内 | 百万桶 | 1,603.2 | 1,563.5 | 2.5 |
海外 | 百万桶 | 194.2 | 195.7 | (0.7) |
风光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47.2 | 21.8 | 116.2 |
原油证实储量 | 百万桶 | 6,183 | 6,219 | (0.6) |
天然气证实储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72,814 | 72,794 | 0.03 |
证实已开发原油储量 | 百万桶 | 4,991 | 5,240 | (4.8) |
证实已开发天然气储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41,588 | 41,381 | 0.5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
2024年,本集团炼油化工业务积极向产业链中高端转型,吉林石化公司、广西石化公司乙烯等重点转型升级项目有序推进,蓝海新材料项目正式启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优化调整装置负荷和产品结构,深入实施减油增化、减油增特,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加大炼油特色产品统销力度,保税船用燃料油、石蜡、低硫石油焦、特色沥青等产品市场份额居国内首位;加强化工市场分析研判,增强营销能力,化工产品销量大幅提升。2024年,本集团加工原油1,378.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398.8百万桶下降1.5%,其中加工本集团油气业务生产的原油700.1百万桶,占比50.8%;生产成品油11,986.7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2,273.6万吨下降2.3%;化工产品商品量3,898.1万吨,比上年同期的3,430.8万吨
增长13.6%,乙烯、合成树脂产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1%、5.7%,化工新材料产量204.5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37.0万吨增长49.3%。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原油加工量
原油加工量 | 百万桶 | 1,378.4 | 1,398.8 | (1.5) |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 | 千吨 | 119,867 | 122,736 | (2.3) |
其中:汽油
其中:汽油 | 千吨 | 48,077 | 49,776 | (3.4) |
煤油
煤油 | 千吨 | 17,354 | 14,561 | 19.2 |
柴油
柴油 | 千吨 | 54,436 | 58,399 | (6.8) |
原油加工负荷率
原油加工负荷率 | % | 84.7 | 85.6 | (0.9)个百分点 |
轻油收率
轻油收率 | % | 76.9 | 76.1 | 0.8个百分点 |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 | 94.9 | 93.4 | 1.5个百分点 |
乙烯
乙烯 | 千吨 | 8,652 | 8,001 | 8.1 |
合成树脂
合成树脂 | 千吨 | 13,293 | 12,579 | 5.7 |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 千吨 | 1,165 | 1,098 | 6.1 |
合成橡胶
合成橡胶 | 千吨 | 1,007 | 966 | 4.2 |
尿素
尿素 | 千吨 | 2,930 | 2,300 | 27.4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2024年,本集团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强化产销衔接,精细营销策略,充分激发销售终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市场份额,保障产业链平稳运行。积极开展非油品业务营销活动,非油品业务毛利稳定增长。持续完善终端网络建设,加强综合能源服务站、充电设施布局,不断优化客户综合补能网络。
国际贸易业务2024年,本集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持续优化成品油出口以及原油、天然气、化工产品贸易,努力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2024年,本集团共销售汽油、煤油、柴油15,900.0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6,579.8万吨下降4.1%,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11,910.3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2,338.6万吨下降3.5%。
销售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汽油、煤油、柴油销量
汽油、煤油、柴油销量 | 千吨 | 159,000 | 165,798 | (4.1) |
其中:汽油
其中:汽油 | 千吨 | 64,147 | 67,136 | (4.5) |
煤油
煤油 | 千吨 | 20,662 | 18,962 | 9.0 |
柴油
柴油 | 千吨 | 74,191 | 79,700 | (6.9) |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量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量 | 千吨 | 119,103 | 123,386 | (3.5) |
其中:汽油
其中:汽油 | 千吨 | 49,389 | 51,541 | (4.2) |
煤油
煤油 | 千吨 | 10,917 | 9,955 | 9.7 |
柴油
柴油 | 千吨 | 58,797 | 61,890 | (5.0) |
销售市场份额
销售市场份额 | % | 31.3 | 31.1 | 0.2个百分点 |
单站加油量
单站加油量 | 吨/日 | 9.05 | 9.57 | (5.3) |
单位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
加油站数量 | 座 | 22,441 | 22,755 | (1.4) |
其中:自营加油站 | 座 | 20,429 | 20,367 | 0.3 |
便利店数量 | 座 | 19,700 | 19,583 | 0.6 |
(4)天然气销售业务
2024年,本集团持续优化天然气业务市场布局和营销策略,合理配置国产和进口资源,统筹协调长期协议和现货采购,努力拓宽天然气批发业务毛利空间。加大直销客户和终端市场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气电业务,不断提升营销质量。2024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2,877.5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2,735.48亿立方米增长5.2%,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2,278.3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2,197.57亿立方米增长3.7%。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
1、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经营业绩
2024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379.8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0,128.12亿元下降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46.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14.16亿元增长2.0%;实现每股基本收益人民币0.90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0.88元增加人民币0.02元。
营业收入2024年本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379.8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0,128.12亿元下降2.5%,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等油气产品价格下降以及汽油、柴油销售数量减少。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24年及2023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 |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 |||||
2024年 | 2023年 | 变化率(%) | 2024年 | 2023年 | 变化率(%) |
原油
(1)
原油(1) | 155,569 | 149,936 | 3.8 | 3,876 | 4,030 | (3.8) |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2)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2) | 2,877.53 | 2,735.48 | 5.2 | 2,277 | 2,336 | (2.5) |
汽油
汽油 | 64,147 | 67,136 | (4.5) | 8,155 | 8,205 | (0.6) |
柴油
柴油 | 74,191 | 79,700 | (6.9) | 6,632 | 7,064 | (6.1) |
煤油
煤油 | 20,662 | 18,962 | 9.0 | 5,554 | 5,982 | (7.2) |
聚乙烯
聚乙烯 | 6,377 | 6,001 | 6.3 | 7,448 | 7,398 | 0.7 |
聚丙烯
聚丙烯 | 3,783 | 3,700 | 2.2 | 6,827 | 6,838 | (0.2) |
润滑油 | 1,890 | 1,659 | 13.9 | 8,330 | 8,853 | (5.9) |
(1) 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2) 天然气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天然气,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为本集团对外销售价格,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国
际贸易销售价格下降。
经营支出 2024年本集团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7,040.2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769.50亿元下降2.6%。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24年本集团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9,380.93亿
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9,722.38亿元下降1.7%,主要由于油气产品采购支出及贸易支出减少。员工费用 2024年本集团员工费用(包括员工以及各类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1,792.5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42.48亿元增长2.9%,主要由于本集团员工薪酬随效益联动变化。
勘探费用 2024年本集团勘探费用为人民币208.6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07.64亿元增长0.5%,主要由于本集团持续加大油气勘探工作力度。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4年本集团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2,432.0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477.56亿元下降1.8%,主要由于油气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同比减少。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4年本集团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597.4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42.11亿元下降6.9%,主要由于本集团坚持低成本发展,持续压降非生产性支出。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4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2,672.6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963.17亿元下降9.8%,其中:消费税为人民币1,770.2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833.60亿元下降3.5%,主要由于国内成品油销量减少;资源税为人民币301.8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96.74亿元增长1.7%;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143.1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1.08亿元下降16.3%,主要由于原油价格下降;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46.0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6.85亿元减少人民币190.83亿元,主要由于上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了以前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
其他收入/(费用)净值 2024年本集团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44.0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其他费用净值人民币14.16亿元增加收益人民币58.20亿元,主要由于资产处置损失减少及衍生金融工具处置损益变动影响。
经营利润 2024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2,339.5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58.62亿元下降0.8%。
外汇净收益/(损失) 2024年本集团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8.4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外汇净损失人民币7.44亿元增加收益人民币15.86亿元,主要由于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利息净支出 2024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119.3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57.75亿元下降24.4%,主要由于本集团降低有息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
税前利润 2024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2,415.0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78.81亿元增长1.5%。
所得税费用 2024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77.5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73.18亿元增长0.8%,主要由于税前利润增加。净利润 2024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1,837.5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805.63亿元增长1.8%。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4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0.7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91.47亿元下降0.4%,主要由于本集团部分非全资附属公司净利润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4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46.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14.16亿元增长2.0%。
(2)分部业绩
油气和新能源
营业收入 2024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068.1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948.47亿元增长1.3%,主要由于该分部原油销售数量增加以及天然气销售数量增加、价格上涨。
2024年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为74.7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6.60美元/桶下降2.5%。
经营支出 2024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7,470.6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457.56亿元增长0.2%,主要由于燃料、材料等采购支出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和矿业权出让收益支出减少等综合影响。
2024年本集团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12.05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1.95美元/桶增长0.8%。
经营利润 2024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以提高效率效益为导向,坚持高效勘探、效益开发,大力控制投资和成本费用,持续加强油气发现成本和生产成本管
控,努力推动增产增效。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597.4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90.91亿元增长7.1%。炼油化工和新材料营业收入 2024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925.8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211.61亿元下降2.3%,主要由于成品油产量减少、价格下降。
经营支出 2024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1,712.0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842.25亿元下降1.1%,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支出以及消费税减少。
2024年本集团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224.30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0.74元/吨下降2.8%,主要由于燃料成本下降。
经营利润 2024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持续优化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强化库存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13.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69.36亿元下降42.1%。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82.3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62.52亿元下降49.7%,主要由于炼油业务毛利空间收窄和产销量减少;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1.5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84亿元增利人民币24.72亿元,主要由于国内化工市场需求改善,本集团加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和新材料产销力度。
销售
营业收入 2024年,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545.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270.59亿元下降2.9%,主要由于成品油销售数量减少、价格下降及国际贸易收入减少。
经营支出 2024年,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4,380.5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030.97亿元下降2.6%,主要由于外购成品油及贸易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24年,销售分部强化市场分析研判,针对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采取灵活精准的营销策略,努力扩销降库,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不断提升国际贸易运作水平,保障产业链平稳顺畅运行。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64.9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39.62亿元下降31.2%,主要由于成品油销售数量减少以及国际贸易毛利下降。
天然气销售营业收入 2024年,天然气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26.9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611.91亿元增长5.6%,主要由于国内天然气销售量价齐增。经营支出 2024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386.8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181.47亿元增长4.0%,主要由于天然气采购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24年,天然气销售分部利用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下降的有利时机,大力控制天然气采购成本;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大力开拓直销客户和终端销售市场,积极开展市场化交易,不断增强创效能力。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540.1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0.44亿元增长25.5%。
2024年本集团海外业务
(a)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37.81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32.8%;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380.33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15.7%。本集团海外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持续提升。
(a) 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财务状况表中主要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变化率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总资产 | 2,752,751 | 2,758,975 | (0.2)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590,844 | 663,098 | (10.9)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 2,161,907 | 2,095,877 | 3.2 |
总负债
总负债 | 1,043,128 | 1,123,679 | (7.2)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637,317 | 690,597 | (7.7)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 405,811 | 433,082 | (6.3) |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 | 1,515,132 | 1,451,086 | 4.4 |
股本
股本 | 183,021 | 183,021 | - |
储备
储备 | 344,840 | 348,365 | (1.0) |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 987,271 | 919,700 | 7.3 |
权益总额
权益总额 | 1,709,623 | 1,635,296 | 4.5 |
总资产人民币27,527.5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27,589.75亿元下降0.2%。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5,908.4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6,630.98亿元下降10.9%,主要由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货减少。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21,619.07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20,958.77亿元增长
3.2%,主要由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增加。
总负债人民币10,431.2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11,236.79亿元下降7.2%。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6,373.17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6,905.97亿元下降7.7%,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减少。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4,058.1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4,330.82亿元下降6.3%,主要由于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人民币15,151.32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14,510.86亿元增长4.4%,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4)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24年和2023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532 | 456,847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347) | (255,750) |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876) | (146,862) |
外币折算差额
外币折算差额 | 3,167 | 3,57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 172,477 | 249,0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065.3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568.47亿元下降11.0%,主要由于报告期利润增加以及营运资金变动等综合影响。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724.77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主要是人民币和美元(美元约占
57.2%,人民币约占35.3%,港币约占5.1%,其他约占2.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073.4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57.50亿元增长20.2%,主要是由于付现资本性支出增加。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88.7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68.62亿元增长21.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偿还长短期借款影响。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138,783 | 148,780 |
长期债务
长期债务 | 98,072 | 143,198 |
债务总额
债务总额 | 236,855 | 291,978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72,477 | 249,001 |
债务净额
债务净额 | 64,378 | 42,977 |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列示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须于一年内偿还
须于一年内偿还 | 143,250 | 160,305 | ||
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 | 30,656 | 93,927 |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 | 42,314 | 36,931 |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 46,005 | 22,961 |
262,225 | 314,124 |
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中,固定利率贷款人民币1,090.92亿元,占46.1%,浮动利率贷款人民币1,277.63亿元,占53.9%。2024年12月31日的债务中,人民币债务约占57.0%,美元债务约占40.7%,其他币种债务约占2.3%。
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有息债务包括各种长短期债务)为12.2%(2023年12月31日:
15.1%)。
(5)资本性支出
2024年,本集团坚持效益理念,围绕油气增储上产、炼化转型升级、市场营销能力建设、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布局,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高投资回报水平。全年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758.4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53.93亿元增长0.2%。下表列出了2024年和2023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25年各业务分部的资本性支出预测值。
2024年 | 2023年 | 2025年 预测值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油气和新能源
油气和新能源 | 227,633 | 82.52 | 248,433 | 90.21 | 210,000 | 80.09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33,489 | 12.14 | 16,383 | 5.95 | 36,500 | 13.92 |
销售
销售 | 7,188 | 2.61 | 4,673 | 1.70 | 7,600 | 2.90 |
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 | 4,300 | 1.56 | 4,050 | 1.47 | 5,500 | 2.10 |
总部及其他
总部及其他 | 3,239 | 1.17 | 1,854 | 0.67 | 2,600 | 0.99 |
合计
合计 | 275,849 | 100.00 | 275,393 | 100.00 | 262,200 | 100.00 |
油气和新能源
2024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276.33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储气能力建设,推进清洁电力、地热余热利用、CCUS等新能源工程;海外突出效益勘探、规模增储,推进中东、中亚、非洲、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重点工程。
预计2025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100.00亿元,主要用于继续聚焦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储气能
力建设,推进清洁电力、地热供暖、CCUS及氢能示范等新能源工程;海外提高业务发展集中度,推动高效发展,在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经营的同时,推进自主勘探项目,稳妥推进新项目开发,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炼油化工和新材料2024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34.89亿元,主要用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等大型项目,开工新建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
预计2025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65.00亿元,主要用于建成投产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有序推进抚顺石化公司等转型升级项目。
销售
2024年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71.88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充换电站建设,优化终端网络布局。
预计2025年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76.00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大充换电站建设力度,优化终端网络布局,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
天然气销售
2024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3.00亿元,主要用于福建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天然气支线、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等项目建设。
预计2025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55.00亿元,主要用于福建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江苏LNG扩建储罐、天然气支线、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等项目建设。
总部及其他
2024年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2.39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
预计2025年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6.0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
2、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变化率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总资产 | 2,753,007 | 2,759,237 | (0.2)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590,844 | 663,098 | (10.9)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 2,162,163 | 2,096,139 | 3.1 |
总负债
总负债 | 1,043,144 | 1,123,693 | (7.2)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637,317 | 690,597 | (7.7)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 405,827 | 433,096 | (6.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15,371 | 1,451,333 | 4.4 |
权益合计
权益合计 | 1,709,863 | 1,635,544 | 4.5 |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本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1、(3)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部分。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2024年 主营业务收入 | 2024年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率(1)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增减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 | % | 百分点 |
油气和新能源
油气和新能源 | 884,057 | 592,607 | 26.2 | 1.2 | 6.3 | (0.5)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1,186,722 | 936,048 | 4.5 | (2.2) | (0.3) | (1.4) |
销售
销售 | 2,425,427 | 2,344,501 | 3.3 | (2.7) | (2.5) | (0.1) |
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 | 585,991 | 536,316 | 8.4 | 5.7 | 4.2 | 1.3 |
总部及其他
总部及其他 | 1,064 | 381 | - | (15.4) | (54.3) | - |
分部间抵销数
分部间抵销数 | (2,212,771) | (2,210,480)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2,870,490 | 2,199,373 | 14.4 | (2.4) | (1.2) | (0.1) |
(1)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区域情况表
对外交易收入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
中国大陆 | 1,974,200 | 2,002,281 | (1.4) | ||
其他 | 963,781 | 1,010,531 | (4.6) | ||
合计 | 2,937,981 | 3,012,812 | (2.5) | ||
非流动资产(1)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比上年增减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
中国大陆 | 1,946,355 | 1,887,136 | 3.1 | ||
其他 | 181,670 | 184,104 | (1.3) | ||
合计 | 2,128,025 | 2,071,240 | 2.7 | ||
注:(1)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除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4)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负债)总额 | 净利润/ (亏损)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大庆油田
大庆油田 | 47,500 | 100.00 | 389,640 | 154,037 | 235,603 | 7,283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油勘探”) | 16,100 | 50.00 | 224,913 | 25,272 | 199,641 | 16,871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港币75.92亿元 | 100.00 | 167,418 | 53,400 | 114,018 | 9,508 |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31,314 | 100.00 | 105,033 | 198,810 | (93,777) | (8,181)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18,096 | 100.00 | 302,383 | 193,197 | 109,186 | 11,960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90.00 | 28,482 | 3,001 | 25,481 | 929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90.00 | 70,982 | 41,768 | 29,214 | 19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 | 500,000 | 29.90 | 928,214 | 330,508 | 597,706 | 34,010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财务”) | 16,395 | 32.00 | 515,731 | 428,632 | 87,099 | 6,040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49.00 | 10,930 | 3,286 | 7,644 | 236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50.00 | 12,356 | 9,685 | 2,671 | 236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1.31亿美元 | 50.00 | 11,836 | 3,742 | 8,094 | 538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52,279 | 6,035 | 46,244 | 3,964 |
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业务性质、净利润情况参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附注6和附注15。
重要事项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的净利润(1) | 占净利润的比率(%) |
2022
2022 | 77,341 | 149,380 | 51.8 |
2023
2023 | 80,529 | 161,146 | 50.0 |
2024
2024 | 86,020 | 164,684 | 52.2 |
注:(1) 净利润为当年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本公司股息每年分配两次,末期股息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决定,中期股息可以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
自上市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进行股利分配的决策。本公司稳定、积极的派息政策也受到股东欢迎。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股息分配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4年度本公司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的金额派发股息。
2、2024年末期股息分配安排
经统筹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57.55亿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审议通过。H股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25年6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4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4
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截至2025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A股及H股2024年末期股息将分别于2025年6月25日及2025年7月24日左右支付。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
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25年6月24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25年6月24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25年6月24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2016年12月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3、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
(1)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港币百万元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 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 来源 |
135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昆仑能源”) | 25,802 | 4,708,302,133 | 54.38 | 25,802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收购、增发 |
注:本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昆仑能源股份。
(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 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 来源 |
中油财务
中油财务 | 10,223 | 5,246,490,000 | 32.00 | 28,221 | 1,933 | (38) | 长期股权投资 | 增资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专属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450 | 2,940,000,000 | 49.00 | 3,746 | 116 | 69 | 长期股权投资 | 发起设立 |
4、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请参见本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章节。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5、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或延续到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担保余额为2,139.73亿元,其中履约担保2,099.12亿元,融资担保39.36亿元,授信担保1.25亿元。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占本集团净资产比例约为14.12%。本公司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委托理财事项。
(4)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对外委托贷款事项。
(5)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银行贷款本息逾期支付事项。
(6)除本年度报告另有披露外,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合同。
6、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为支持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整合相关优质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已经于2000年3月10日与本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协议》”)。截至报告期末,除已经履行的承诺事项外,中国石油集团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1)中国石油集团拥有的特定海外油气项目位于政治、经济较为动荡的国家或地区。就该等项目,本公司综合考虑本公司特定国别的境外投资人受所属国的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不能或者不便向拥有该等资产的公司投资,以及为保护本公司自身供应链安全、降低合规风险等因素,本公司尚未决定就该等项目行使收购权;(2)在《协议》签订后,中国石油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执行从而获取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或可导致竞争的业务机会。但该等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中国石油集团在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拥有的资源条件不落实或前景不明朗的油气勘探开发业务。
就上述事宜,2014年6月20日,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补充承诺:(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十年内,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等相关因素后可要求中国石油集团向其出售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函》出具之日且届时仍拥有的海外油气资产;(2)对于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函》出具之日后投资的海外油气资产的业务机会,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本公司的事先批准程序。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程序要求的前提下,中国石油集团将上述(1)项和(2)项中被本公司要求出售的海外油气资产出售给本公司。
除《承诺函》外,中国石油集团已在《协议》中作出的承诺维持不变,中国石油集团已在《承诺函》履行期限内及时严格履行上述(1)项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作出的重大承诺事项。
7、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本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24年度之境内及境外审计师(核数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11月起为本公司提供服务。2024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段瑜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俊先生,段瑜华女士及邹俊先生自2024年11月起为本公司提供服务。审计工作酬金为人民币0.30亿元,主要是为境内外所需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0.25亿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0.05亿元。关于审计师酬金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7。
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10、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11、其他重大事项
(1)收购中油电能
2024年8月26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大庆油田与中国石油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油管理局全资附属公司中油电能签署收购合同,约定由大庆油田收购大庆石油管理局持有的中油电能100%股权(“本次交易”),收
购合同项下的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59.79亿元(不含税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本集团自2024年10月29日起合并中油电能财务报表,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财务信息进行了相应调整。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2)中国政府下调成品油出口退税率
2024年1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
(3)中国政府更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4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省区新增“高标准汽油、柴油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石化化工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石油装备研发和制造”等鼓励类产业。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12、报告期后事项
(1)中国政府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持续完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管理制度,健全成品油流通跨部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成品油零售网点优化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加油站建设,促进成品油零售企业连锁经营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2)中国政府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促进新能源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关联交易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中国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由于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中油国际”)是中国石油集团下属的全资附属公司,中油勘探是本集团非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且中油国际持有中油勘探50%的股份,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中油勘探为本公司之关联人士,本集团与中油勘探之间的交易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而本集团自2006年12月28日起通过中油勘探持有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PKZ公司”)67%的权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中油勘探及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的关联人士,因此,本集团与PKZ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
以下披露的关联交易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和/或《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定义的关联交易或持续性关联交易,且符合有关的披露要求,具体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以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的公告。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附注62已按上市规则适当披露关联交易或持续性关联交易。一次性关联交易收购中油电能全部股权
2024年8月26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大庆油田与中国石油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油管理局全资附属公司中油电能签署收购合同,约定由大庆油田收购大庆石油管理局持有的中油电能100%股权(“本次交易”),收购合同项下的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59.79亿元(不含税费)。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中国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本集团自2024年10月29日起合并中油电能财务报表,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财务信息进行了相应调整。
持续性关联交易
1、与中国石油集团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正继续进行若干持续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已在2023年8月30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11月9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获得独立董事和独立股东同意延续持续性关联交易及修订相关协议,并同意相关持续性关联交易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交易额建议上限。以上详情,载列于本公司2023年8月3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3-028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公告,亦可参见本公司2023年9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有关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通函、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及本公司2023年11月9日及2023年11月10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3-033号)。本集团和中国石油集团于2024年继续进行以下协议所指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1)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
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执行于2023年8月30日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总协议”),包括(A)由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不包括中油财务,下同)提供及(B)由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一系列产品和服务。总协议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于总协议的期限内,下文所述的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协定订约各方可随时就任何一类或多类产品或服务给予最少6个月的书面终止通知以终止有关产品及服务实施协议。此外,对于在发出终止通知时或之前已订约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终止通知不影响该等产品和服务的交付。
(A)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根据总协议,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一般产品及服务,包括原油、天然气、炼油产品、化工产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委托经营管理、物资供应及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可能不时要求供其本身消耗、使用或出售相关或类似的产品和服务。此外,本集团向共同持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提供委托贷款、担保及其他金融服务。
(B)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预期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论以数量及种类计,均较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为多。该等产品及服务为以下多个类别:
● 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服务、油田建设服务、炼化建设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及公用工程服务等;
● 生产服务,主要为因应本集团日常运作过程中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油、天然气、炼油产品、化工产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及通讯服务等;
● 物资供应服务,主要为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方面的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采购、质量检验、物料存储和物料运输等,因其性质不同而不包括在上述工程技术服务及生产服务类别内;
● 社会及生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保安系统、医院、文化宣传、职工食堂、培训中心、离退休管理及再就业服务等;及
●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及其他财务资助、存款服务、保险、委托贷款、结算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及其他金融业务。
总协议详细列出根据总协议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定价原则。若基于任何理由,个别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定价原则不再适用,不论是由于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则会根据以下在总协议中界定的一般定价原则提供有关的产品或服务:
(a)政府定价;或
(b)如无政府定价,则根据相关市场价格;或
(c)倘(a)或(b)均不适用,则根据:
(i)成本价;或(ii)协议价格。
总协议特别订明(其中包括):
(i) 就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而言:
? 委托贷款服务定价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相关收费标准为基准,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担保定价参考市场同类风险担保业务费率;及
? 其他金融服务的定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制定的价格、前述
相关监管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及参考市场价。(ii) 就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而言:
? 提供存款服务的价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利率及相关收费标准厘定,且必须不逊于其他独立第三方向
本集团提供之价格;? 提供贷款服务的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
和市场情况协商厘定,且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同类
贷款的利率;? 提供担保的价格参考市场同类风险担保业务费率;及? 其他金融服务的定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制定的价格、前述
相关监管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及参考市场价。
(2)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协定
根据目前的安排,不时及在有需要时,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或本集团(以适用为准)的下属公司和单位可订立个别的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协定,向本集团或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以适用为准)需要该等产品或服务的有关下属公司和单位提供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每项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协定将会列明有关一方要求提供的指定产品或服务,及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详细技术或其他规格。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协定只可载有在各重大方面与总协议所载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须遵守的约束性原则和具体指引及条款和条件一致的规定。由于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协定只是总协议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进一步阐释,故并不构成新类别的关联交易。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本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于2000年3月10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中国石油集团将位于中国各地总面积约为11.45亿平方米,与本集团各方面的经营和业务有关的土地租予本集团,租期50年,每年的费用为人民币20亿元。就租用全部上述物业应付的总费用,可由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日期10年届满时,在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协商下做出调整,以反映调整当时的市场状
况,包括当时市场价格、通胀或通缩(以适用为准),及在协商和议定调整时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考虑到本集团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以及近年来土地市场变化,本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与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租赁土地面积重新确认为17.83亿平方米,年租金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92亿元(不含税费)。同时,双方同意可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约每三年对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做出适当调整。补充协议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2023年8月30日,双方根据约定,以确认函方式,将租赁土地面积重新确认为约11.34亿平方米,年租金调整为约人民币57.24亿元(不含税费),确认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4)房产租赁合同(经修订)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了新房产租赁合同。据此,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租赁总建筑面积合计约115.30万平方米的房产,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同时,双方同意可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约每三年对合同房产面积及租金做出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租金应确保不超过市场可比公允价格。合同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0年。
2023年8月30日,双方根据约定,以确认函方式,将租赁房屋面积重新确认为约161.31万平方米,年租金调整为约人民币8.93亿元,确认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5)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
本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继续执行于2000年3月10日签订的三项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该三项合同分别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以及《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已同意延长《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直至该等许可软件法定保护期届满或成为公开信息为止。根据此等许可合同,中国石油集团授予本公司无偿排他使用中国石油集团若干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计算机软件。该等知识产权与在重组中中国石油集团向本公司转让的各项资产和业务有关。
(6)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继续执行1999年12月23日签订的《对外合作石油协议
权益转让合同》,中国石油集团已将其在与多家国际石油天然气公司签订的28份产品分成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作为重组的一部分转让给本公司,但不包括与中国石油集团监管职能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在执行的产品分成合同项目共计27个,均已办理了中国石油集团和本公司之间的合同权益转让事宜,将合同项下的和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属于中国石油集团的全部权益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但不包括与中国石油集团监管职能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及《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豁免须予申报、公告及向独立股东取得批准的规定,因为就每一项该等持续性关联交易而言,其适用的每一百分比比率(利润比率除外)均低于0.1%。董事认为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已按公司的利益在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亦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
2、与中油勘探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完成了载于2006年8月23日公告关于收购PKZ公司67%权益之交易,产生以下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 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生产服务;
● 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工程技术服务;
● 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资供应服务。
由于在收购PKZ公司之交易完成后,PKZ公司成为中油勘探的附属公司(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中国石油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中油勘探为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各自拥有50%权益的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中国石油集团及中油勘探是本公司的关联人士,相关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额度已包含在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间关联交易上限额度内。
3、与中油财务的持续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中油财务为中国石油集团、本公司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拥有40%、32%及28%权益的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中油财务是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集团和中油财务于2024年进行以下协议所指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1)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中油财务于2023年8月30日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主要服务及定价如下:
结算服务: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关于结算服务,中油财务不向本集团收取任何费用。
存款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人民币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同期境内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同种类型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外币存款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情况公平协商确定。
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票据、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等。关于其他金融服务,中油财务收费应不高于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向本集团提供同种类型服务及中油财务向中国石油集团的附属公司(除本集团之外)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本集团与中油财务的贷款及金融衍生业务双方单独签署协议进行约定。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服务是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本集团不提供资产作抵押,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服务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6.3.18条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的规定,全面豁免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中油财务的存款期初余额人民币46,154百万元,本期增加人民币6,079,037百万元,本期减少人民币6,062,348百万元,期末余额人民币62,843百万元,人民币利率范围0.1%-2.85%;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期初余额人民币70,513百万元,本期增加人民币39,466百万元,本期减少人民币44,385百万元,期末余额人民币65,594百万元,人民币利率范围1.85%-3.65%;中油财务为本集团开立承兑汇票人民币26,833百万元,办理票据贴现人民币2,525百万元。
(2)中油财务衍生品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与中油财务就2024年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
签署《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服务框架协议》(“2024年衍生品框架协议”)。根据2024年衍生品框架协议,于2024年度本集团与中油财务进行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通过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可积极主动管理汇率风险敞口,降低汇兑损失。协议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报告期内,中油财务与本集团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金额为7,368百万美元。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中油财务在2024年衍生品框架协议基础上重新签订了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服务框架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每年交易额设定下列上限:
(A) 就(a)总协议、(b)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c)房产租赁合同(经修订)及(d)本集团与中油财务之间的金融服务、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而言,各类产品及服务每年的收入或开支总额不超过下表所载的建议每年总值上限:
建议每年上限 | ||||
产品和服务类别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人民币(以百万元计) | ||||
(i) 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95,900 | 102,900 | 104,100 | |
(ii) 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
(a) 工程技术服务 | 236,400 | 250,000 | 256,800 | |
(b) 生产服务 | 227,400 | 234,400 | 236,400 | |
(c) 物资供应服务 | 41,900 | 42,800 | 41,900 | |
(d) 社会和生活服务 | 5,000 | 5,100 | 5,200 | |
(e) 金融服务 | ||||
本集团在中国石油集团的每日最高存款金额及就这些存款收取的利息总额的总和 | ||||
①中油财务 | 65,000 | 65,000 | 65,000 | |
②其他金融机构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保险、委托贷款手续费、结算服务及其他中间业务的费用及收费 | ||||
①中油财务 | 200 | 200 | 200 | |
②其他金融机构 | 2,500 | 3,000 | 3,400 | |
融资租赁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 3,000 | 3,000 | 4,000 | |
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货币类衍生品服务(以百万美元计)(1) | 8,000 | 7,000 | ||
(iii) 本集团向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 28,100 | 29,500 | 29,400 | |
(iv) 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土地租赁(2) | 16,802 | 11,186 | 5,778 | |
(v) 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房产租赁(2) | 2,593 | 1,718 | 874 |
注:(1) 此项服务为中油财务根据衍生品框架协议而提供,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及2024年
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2)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土地及房产租赁2024-2026年度上限参照使用
权资产年度价值确定。上限厘定基础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通函中《更新2024年至2026年与中国石油集团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内容。
(B) 有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及《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中国石油集团无偿授予本公司其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计算机软件的若干使用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就2024年本集团所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i)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ii)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iii)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审计师确认
本公司的审计师已经审查上述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供记述了下列内容的信函:
(i)所有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ii)若交易涉及由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其在各重大方面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iii)所有关联交易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及(iv)当适用时,交易是在上文年度限额内达成的。除上述披露外,概无其他载列于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附注62的任何关联方交易属《香港上市规则》项下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或持续性关联交易。本公司确认,本公司于2024年作为所有关联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的订约方均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
下列表格涉及的数据主要来自于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关联交易销售和采购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人民币百万元 | % | 人民币百万元 | % | |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47,026 | 1.60 | 378,342 | 14.46 |
其他关联方 | 123,253 | 4.20 | 116,108 | 4.44 |
合计 | 170,279 | 5.80 | 494,450 | 18.90 |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 | - | - | 148,514 | 364 | 148,878 |
其他关联方 | 22,387 | (4,041) | 18,346 | - | - | - |
合计 | 22,387 | (4,041) | 18,346 | 148,514 | 364 | 148,878 |
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的完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定,规范运作。依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和有效执行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工作符合上市地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裁负责的管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加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使公司内部管理运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完成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任命专门委员会成员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议通过了财务报告、分红预案、关联交易协议、投资计划、财务预算报告等重要议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公司ESG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考察调研工作办法》等制度,持续巩固规范运作制度基础。
本公司一贯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上市地证券监管各项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合规披露信息,明确内幕消息披露工作的负责部门,禁止员工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各项信息披露,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公司相关信息,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2、企业文化
(1)本集团之文化与其使命、信念及策略保持一致
董事会已制定本集团的使命、信念及策略,并确保其与本集团的文化一致。所有董事须致力推广企业文化,将该文化向本集团宣贯,并不断加强本集团行事合乎法律、道德及负责任的价值观。
(2)文化及价值观
本集团积极倡导并营造多元、平等、包容、健康的企业文化,对于本集团实现其可持续增长愿景及使命而言十分重要。董事会有责任营造并维持良好的企业文化,从而为员工的行为提供指引,确保本集团的愿景、价值观及业务策略与企
业文化保持一致。
(3)诚信价值观框架
诚信是本集团员工在相互合作及与商业伙伴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守则。本集团已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在工作场所营造相互尊重、包容及友善的氛围。就商业道德而言,本集团的《反商业贿赂手册》《诚信合规手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企业文化手册》等制度规定中已订明员工的行为指引,确保不断加强本集团行事合乎法律、道德及负责任的价值观。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
本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遵照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了内部控制体系。
2024年,本公司着力健全完善内控体系,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切实发挥内控与风险管理对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持保障作用。一是持续建设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全面覆盖;二是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提升流程管理质效;三是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本公司严格执行财务专业流程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有效;加强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判定标准和报告程序、披露事项的收集、汇总和披露程序。
本公司审计部负责组织、协调内、外部内控测试,并督促改进,组织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考核。针对测试发现的例外事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狠抓问题整改,例外事项均已整改完毕,并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本公司十分重视内控体系建设与评估,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按照董事会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运行有效。
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负责。董事会按照监管要求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效且足够。年度检讨涵盖主要业务,亦涵盖财务管理等主要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该内部控制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到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本公司单独披
露内控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尽管本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来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风险,但业务活动仍可能面临一些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公司战略、运营、合规和财务状况带来实质性影响。有关本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请参考本年度报告 “风险因素”章节。
4、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及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在年度审计师进场审计前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另外,本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定,通过参加公司各类重要会议、开展工作调研和参阅公司编发的专题《董监事专报》等材料,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等情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对需要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会前认真阅读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提出相关独立意见和审阅意见;积极出席会议,会中认真审查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努力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与管理层深入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会后监督执行,了解进展情况,确保有效落实。
(2)工作讨论会和交流调研情况
独立董事通过集体调研、参加会议、高层交流、信函往来等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关联交易和重大项目情况,积极为公司董事会运作和业务发展出谋划策,切实践行了勤勉义务。
(3)日常工作情况
依法合规开展工作,年度履职期间,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学习掌握上市公司有关的最新政策法规要求,认真阅读公司内部管治制度、履职提示函、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董监事专报》等工作资料,了解公司最新工作动态,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职尽责。通过董事会有关会议,定期听取管理层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整体情况。
同时,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息,让管理层充分关注和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特别是高度关注公司关联交易额度、投资预算计划等工作和资本市场投资者诉求。
5、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分开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方面都已分开,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
6、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激励机制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总裁班子年度业绩考核办法》,依据2024年度业绩指标完成结果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业务发展计划,对总裁2024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制订了2025年度业绩合同。其中,《关于公司总裁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25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报告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对专业公司、各企业和总部部门领导人员2024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兑现。本公司依据2025年度财务预算、业务发展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制订签订了企业领导人员2025年度业绩合同。
7、企业管治报告
(1)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除《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5.1条外,本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C.5.1条,董事会应定期开会,董事会会议应每年召开至少4次,且董事会定期会议并不包括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取得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2次为董事会现场与视频会议、1次为现场会议、5次为书面会议。虽然非书面会议仅为3次,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每月会向各位董事汇报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其他重要事宜,且本公司独立董事亦通过现场调研、参加会议、高层交流、信函往来等多种方式,主动了解本公司经营现状、财务表现和重大项目情况。此外,每次董事会会议前(包括书面会议),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亦会提前将相关材料发放给各位董事,就相关议案询问其意见并解答疑问。因此,本公司认为已采取充足措施确保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不低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要求。
(2)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标准守则》条文,经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确认已于报告期内遵守《标准守则》内载列的相关标准。
(3)董事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对董事会构成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公司现任董事基本信息以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请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
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2次为董事会现场与视频会议、1次为现场会议、5次为
书面会议。本公司各位董事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节“董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部分。
董事会成员之间及董事长及总裁之间不存在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或相关的任何关系。
2024年11月14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阎焱先生、刘晓蕾女士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阎焱先生及刘晓蕾女士已于2024年11月11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法律意见,并确认了解其作为董事的责任。
(4)董事会的运作
本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确保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并对股东负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权已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为良好的公司管治和内部控制提供充分的平衡和制约机制。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若干重大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包括:年度主营业务发展与投资方案;年度公司执行机构成员的业绩考核指标和年度薪酬计划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机构调整等重大事宜。本公司董事的薪酬由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参考董事的职责和表现以及本集团的业绩决定。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认真负责地开展公司的治理工作,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确定本公司重大决策,任免和监督公司执行机构成员。本公司管理层在本公司总裁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组织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本公司已经收到了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给予的独立性确认函,并认为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完全独立于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人士,完全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具备了适当的会计及财务管理专长,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第3.10条的要求,有关刘晓蕾女士的简历可参见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中的董事简历部分。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没有在本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并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上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董事
会进行决策提供支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董事按分工侧重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为本公司管理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已履行下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a)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提出建议;(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c)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d)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本年度报告内的披露。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有足够的机制来有效确保董事会获取独立意见,相关机制包括:(a) 本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考察调研工作制度》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专报,以保障独立非执行董事了解本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和其他规范运作情况;(b) 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给予董事足够的时间提前审阅相关文件,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通过客观判断并对管理层提出建设性的提问,本公司亦会在会后跟进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及建议的落实;(c)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最长任期为六年;(d) 除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外,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e)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提名董事侯选人时,考虑董事会的组成、董事的信誉、成就和经验、可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以及董事多元化政策;(f) 本公司审计师定期与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沟通。
(5)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长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按照《公司章程》,副董事长的主要职责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总裁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的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所有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7)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参加培训情况
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持续参加专业培训,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确保其继续具备全面信息及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参加会议、高层交流、信函往来等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现状、财务表现和重大项目情况,积极为公司董事会运作和业务发展出谋划策,切实践行了勤勉义务。
本公司现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接受培训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企业管治/法例、规则及 规例之更新 | 会计/财务/企业管理及 公司生产运营情况 | ||
阅读材料 | 出席培训、讲座 | 阅读材料 | 调研 |
戴厚良
戴厚良 | 董事长 | √ | √ | √ | √ |
侯启军
侯启军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段良伟
段良伟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黄永章
黄永章 | 执行董事、总裁 | √ | √ | √ | √ |
任立新
任立新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 | √ | √ | √ |
谢 军
谢 军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张道伟
张道伟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 | √ | √ | √ |
蒋小明
蒋小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张来斌
张来斌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何敬麟
何敬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阎 焱
阎 焱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刘晓蕾
刘晓蕾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王 华
王 华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 | √ | √ | √ |
(8)提名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担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小明先生、何敬麟先生担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检查研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和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策略而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研究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和董事、管理层培训制度;广泛挑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总裁候选人及总裁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受理《公司章程》规定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提出的候选人提案;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审核,并提出评估意见;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裁的继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公司已制定董事提名政策,列明本公司董事提名的甄选标准及提名程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提名董事候选人时,主要考虑其是否具备董事任职资格,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同时也评估其信誉、具备的成就和经验、可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以及董事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前汇总提名人选供委员会成员会前考虑。提名委员会在收到提名建议及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后,依据上述准则评估该候选人,以决定该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担任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明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持立场以及在实现过程中持续采取的方针。本公司了解并认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禆益,并将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视为支持本公司达到战略目标、维持竞争优势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才能、技能、行业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性别、年龄及其他因素。所有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均为综合考量董事会整体运作所需要的才能、技能及经验水平后作出。
目前,本公司男性董事占比91.7%、女性董事占比8.3%。本公司董事所在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75.0%、中国香港16.7%和中国澳门8.3%。董事年龄在
41—60岁占比66.7% ,年龄在 61岁以上占比33.3%。董事具有石油化工专业背景的占比66.7%、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占比25.0%、具有财务专业背景的占比8.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5次会议,委员会决议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2024年3月18日-22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安全总监人选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9月25日-26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10月16日-17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调整补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10月23日-28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11月14日-15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补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各委员均出席了所有提名委员会会议。
(9)审计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担任,委员由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小明先生担任。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主任委员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外部审计师的聘用和工作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审查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账目的完整性,审阅上述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向董事会提交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意见书,充分考虑公司聘用的会计师或外部审计师提出的事项;根据国内外适用规则,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监控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程序,并就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相关事项予以审核、评估;接收、保留及处理有关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
诉或匿名举报,并保证其保密性;就可能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重要事项以及委员会及其履行职责情况的自我评估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报告期内召开5次会议,委员会决议均在董事会会议呈全体董事参阅。2024年3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项议案,听取《会计师事务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4月22日-2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及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大庆油田收购中油电能100%股权交易的议案》7项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10月23日-2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12月13日-19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金融衍生业务可行性分析及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项议案,审阅《会计师事务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除段良伟先生委托出席2次会议外,各委员均亲自出席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
(10)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来斌先生担任,委员由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何敬麟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对总裁的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监督总裁领导的对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研究公司的激励计划、薪酬制度和期权计划,监督和评估实施效果,并提出改革和完善的意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在本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会议,委员会决议在董事会会议呈全体董事参阅。
2024年3月18日-22日,第九届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总裁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24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各委员均出席了所有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11)投资与发展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即主任委员由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侯启军先生担任,委员由执行董事黄永章先生、非执行董事谢军先生与独立非执行董事阎焱先生担任。
本公司投资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总裁提出的战略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对总裁提出的年度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方案、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决策的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阅,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委员会决议在董事会会议呈全体董事参阅。
2024年12月13日-19日,第九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各委员均出席了所有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2)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即主任委员由执行董事黄永章先生担任,委员由执行董事任立新先生、执行董事张道伟先生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来斌先生担任。
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社会及治理)事宜,识别、评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风险及影响,加强包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风险管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公司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健康安全环保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关键议题的承诺和表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针策略、目标、措施及相关重要性议题,按照可持续发展目标监督并检查执行情况;审议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及健康安全环保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可持续发展事项重要信息,判断有关环境、社会及治理事宜对各利益相关方产生的重要影响,监管并研究公司安全环保重大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2次会议,委员会决议在董事会会议呈全体董事参阅。
2024年3月18日-22日,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2024年8月19日-23日,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ESG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形成委员会决议。
各委员均出席了所有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13)股东与股东会
股东与股东会详细情况参见本年度报告“股东权利及股东会情况介绍”章节。
(14)监事和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7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包含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4名。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董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前述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公司董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3次、书面会议2次,完成了对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3次,发表监事会意见书5份;参加股东会2次,向股东会提交议案2项。
本公司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包括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了全部董事会现场会议并定期向股东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报告和有关议案;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提出了良好建议。
(15)董事编制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有责任在会计部门的支持下,编制本公司每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并确保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贯彻应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及遵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公允地报告本公司状况。
(16)持续经营
经董事会作出适当查询后认为,本公司拥有充分资源可以在可见将来持续经
营,故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持续经营之基准。
(17)审计师酬金
有关审计师向本公司提供核数服务所得酬金的资料,请见本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部分。
(18)风险管理及内部管控
有关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管控的详情参见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完善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章节。
(19)《公司章程》的修订
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关于电子通讯安排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0)其他
有关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及本公司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与透明度、中国石油集团与本公司的关系、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职业与道德规范、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等具体内容均载于本公司网站(www.petrochina.com.cn)。阁下可按照以下步骤取得资料:
1. 到本公司网站首页,点击“投资者关系”;
2. 然后点击“公司治理结构”;
3. 最后点击所需查阅的内容。
每年董事会会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检讨该等规范。
股东权利及股东会情况介绍
1、股东权利
(1)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程序
为保障本公司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有效地行使股东权利,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有权书面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在股东会提出提案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3%以上(含3%)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该等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如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提案,本公司年度报告及本公司网站公司介绍栏目中均对联系方式有明确的指引。
(3)股东向董事会提出查询的程序
股东可随时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提出查询。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定了明确的股东查询程序,本公司年度报告、本公司网站公司介绍栏目中均对联系方式有明确的指引。在股东会上,本公司会安排股东问答时间,由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和独立董事、中介机构等回答股东代表的提问,并为没有机会提问发言的股东提供书面问卷,由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门在会后详细回复。此外,股东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董秘信箱提出问题,本公司将及时予以答复。本公司已审阅与股东通讯相关的政策于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并认为相关政策适当及有效。
2、股东会情况介绍
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2次股东会:
2024年6月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以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批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7项普通议案。以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关于给予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项特别议案。
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以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独立董事出席上述股东会时均未提出异议。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和详细情况请参见分别在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的公告。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呈董事会报告,以供省览。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请参见本年度报告“业务回顾”“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以及“董事长报告”章节。
2、风险因素
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无法完全排除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中国政府对国内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如勘探和生产许可证的获得、行业特种税费的缴纳、环保政策、安全标准等。中国政府关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影响。
税费政策是影响本集团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中国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与本集团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进而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油气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本集团从事广泛的与油气产品相关的业务,并从国际市场采购部分油气产品满足需求。国际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油气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而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3)汇率风险
本集团在国内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但仍保留部分外币资产用于进口原油、机器设备和其他原材料,以及用于偿还外币金融负债。目前中国政府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
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行汇率产生较大差异,进而影响本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市场竞争风险
本集团的资源优势明显,在国内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本集团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内其他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和销售商。随着国内部分石油石化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外大型石油石化公司在某些地区和领域已成为本集团的竞争对手。本集团的油气勘探与生产业务以及天然气销售业务在国内处于主导地位,但炼油化工、成品油销售及新能源业务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
(5)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本集团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均为估计数字。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假设和变量,如技术和经济数据的质量与数量、本集团产品所适用的现行油气价格等,其中许多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致对本集团的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6)海外经营风险
本集团在世界多个国家经营,受经营所在国各种政治、法律及监管环境影响。其中部分国家并不太稳定,且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重要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政治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进出口限制、监管法规不稳定等。
(7)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风险
近年来,石油行业面临越来越大的来自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一些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国内及区域性的协议签署生效。中国或本公司的经营所在国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需求可能带来高额的资本性支出、税务支出、营运成本等增加导致的利润减少、收入减少,同时,战略性投资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8)安全隐患及不可抗力风险
油气勘探、开采和储运以及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生产、储运等涉及若干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或者危险的情况发生。随着经营规模和运营区域的逐步扩大,本集团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本集团已实行了严格的HSE管理体系,努力规避各类事故的发生,但仍无法完全避免此类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本集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及时进行有效治理。此外,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会对本集团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
3、或有事项
(1)银行和其他担保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重大借款担保或其他重大担保的事项。
(2)环保责任
中国已全面颁布环保法规,该等法规均影响到油气营运。根据现有法规,董事会认为,除已计入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数额外,并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环保责任。
(3)法律方面的或有事项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日常业务中一些非重大的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程序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4)集团保险
本集团已对有些带有重要营运风险的资产进行有限保险,已购买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个人伤害、财产和环境损害而产生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本集团其他未被保险保障而将来可能产生的责任对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于现时未能合理预计。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进展 | 项目收益情况 |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
工转型升级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 33,945 | 16,614 | 工程建设阶段 | 项目评价满足公司基准收益率要求,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实际效益尚待核实 |
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
体化转型升级项目
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 | 30,459 | 8,719 | 工程建设阶段 | 项目评价满足公司基准收益率要求,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实际效益尚待核实 |
塔里木油田公司低碳转型光伏项目
塔里木油田公司低碳转型光伏项目 | 4,225 | 2,901 | 工程建设阶段 | 项目评价满足公司基准收益率要求,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实际效益尚待核实 |
5、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2次现场及视频连线会议、1次现场会议、5次书面会议,共形成39项董事会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方式 |
1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现场及视频连线 |
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29日 | 书面 |
3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现场及视频连线 |
4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9月25日-27日 | 书面 |
5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16日-17日 | 书面 |
6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29日 | 书面 |
7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14日-16日 | 书面 |
8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现场 |
有关会议具体情况及会议通过的决议参见各次董事会会议后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刊载的公告。
(2)现任董事会组成及2024年董事会会议的出席情况
董事职务 | 姓名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董事长
董事长 | 戴厚良 | 8 | 8 | 0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侯启军 | 8 | 6 | 2 |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 段良伟 | 8 | 6 | 2 |
执行董事、总裁
执行董事、总裁 | 黄永章 | 8 | 8 | 0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任立新 | 8 | 7 | 1 |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 谢 军 | 8 | 7 | 1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张道伟 | 8 | 7 |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蒋小明 | 8 | 8 | 0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张来斌 | 8 | 7 |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何敬麟 | 8 | 7 |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阎 焱 | 2 | 1 |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刘晓蕾 | 2 | 2 | 0 |
注:1. 2024年9月30日,蔡金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考核
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熊璐珊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蔡金勇先生的辞任于2024年10月17日生效、熊璐珊女士的辞任于2024年11月14日生效。
2. 公司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7日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何敬麟先生加入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张来斌先生加入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
3.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阎焱先生和刘晓蕾女士获选举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阎焱先生和刘晓蕾女士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4. 公司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6日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阎焱先生加入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并担任委员、刘晓蕾女士加入审计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
(3)现任董事出席2024年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职务 | 姓名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董事长
董事长 | 戴厚良 | 2 | 2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侯启军 | 2 | 1 |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 段良伟 | 2 | 1 |
执行董事、总裁
执行董事、总裁 | 黄永章 | 2 | 1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任立新 | 2 | 2 |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 谢 军 | 2 | 1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张道伟 | 2 | 2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蒋小明 | 2 |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张来斌 | 2 | 0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何敬麟 | 2 |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阎 焱 | 0 | 0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刘晓蕾 | 0 | 0 |
注:2024年11月14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阎焱先生和刘晓蕾女士获选举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阎焱先生和刘晓蕾女士的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4)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遵照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完成了股东会授权的各项工作任务。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及出席情况见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
6、过去五年财务总结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务年度之业绩及资产负债情况总结参见本年度报告“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章节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部分。
7、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
本公司和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29。
8、利息资本化
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5.70亿元。
9、固定资产
本公司和本集团年内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16。10、土地增值税
本集团年内无重大的应付土地增值税。
11、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储备变动情况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31。
12、可分配储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可分配储备为人民币8,022.90亿元。
13、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工作签订或存在任何合约。
14、主要供货商和客户
2024年,本集团五个最大的供货商合计的采购额约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25%,其中向最大供货商采购金额约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17%。从主要客户获得的合计收入,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37。本集团从五个最大客户所获得的合计收入约占本集团总销售额的9%。
报告期内,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及前五大客户中除中国石油集团、国家管网集团(本集团联营公司)外均为独立第三方。
15、股份回购、出售及赎回
除本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章节所述外,本集团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概无出售本公司任何证券,亦无购回或赎回本集团的任何证券。
16、委托存款和逾期未能收回的定期存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并无委托存款和逾期未能收回的定期存款。
17、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或中国法律均无订明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条款。
18、公众持股量之充足性
根据本公司获得的公开资料并据本公司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公司在本年度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19、环境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本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绿色低碳纳入发展战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防治污染,加强生态保护,致力于成为全球优秀企业公民。
本集团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环保优先”的理念,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废气、废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依法合规处置,在合规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排。助力长江黄河流域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能力,着力化解防范重大环保风险隐患。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持续下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本集团主要环境信息情况如下:
(1)排污信息
2024年,本集团氮氧化物(NOx)排放量4.48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量246.8
万吨,危险废物量125.7万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0.42万吨
。排污信息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 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各项标准要求,建设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防治污染设施,并确保其整体有效稳定运行。本公司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全周期环保管理,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要求,新建项目依法取得政府部门的环评批复。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公司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中国石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对重点污染源全面实现监测联网,严格监控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超标和异常排放实施动态分析预警。截至2024年底,联网监控污染源达881个,国家要求重点污染源全面实现监测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覆盖本集团主要生产装置及污染源。
(4)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因环境问题受到地方环保处罚7起,罚款金额总计人民币124.98万元。上述单位均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及各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就环境信息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公开。对于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下属公司,也均已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就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具体内容参见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
(5)其他环境信息
本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双碳”)工作部署,把绿色低碳纳入公司战略,明确了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行动目标,制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部署绿色企业建设引领者、清洁低碳能源贡献者、
废气排放量统计包括火炬排放;固体废物量为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的数量。
碳循环经济先行者“三大行动”和“十大工程”。积极实施节能提效改造和生产用能清洁替代,从源头上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天然气,加快风光、地热、氢能等新能源项目实施;大力推进CCS/CCUS等负碳技术研究示范;坚持绿化工作、创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建设,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规模。积极推进甲烷排放管控行动,加入“油气行业脱碳章程(OGDC)”等国际能源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倡议,加大国际、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公司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20、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本公司以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乡村振兴项目1,000个,受益人口600余万人。依据县域资源和各地发展需求,坚持“一县一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积极探索生态和文旅融合发展路径,打造乡村经济新的增长极。从生活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乡村风貌等多个方面改善乡村人民的生活环境,着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持续打造公司“兴农讲堂”,开展“村匠工程”“我送妈妈去上班”等培训项目,全年累计培训约14万人次。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赋能行动”,线上线下联动营销。继续支持“加油宝贝”儿童健康公益项目,为广大乡村受益儿童及家庭减轻就医负担,以“医疗+互联网”的形式开展医疗人才培养项目,全面推进健康帮扶工作。2025年,本公司将结合各帮扶地自然禀赋和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强化农民增收举措,以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贡献力量。
21、捐赠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捐赠款项约为人民币5.67亿元,其中:乡村振兴人民币2.45亿元,捐资助学人民币0.73亿元,赈灾捐赠人民币0.14亿元,环境保护人民币
0.48亿元,其他公益捐赠人民币1.87亿元。
22、科技创新情况
本集团将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战略,坚持“事业发展、科技先行,支撑当前、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定位,持续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源与化工技术创新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有力支撑主营业务发展。
2024年,本集团研发支出人民币311.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1.1%,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比重为26.0%;在中国获得专利2,016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中国及海外共拥有专利21,754件。
承董事会命
戴厚良董事长中国北京2025年3月28日
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完成监事会主席选举和对公司2023年报及2024年中报、季报的审查等工作,形成监事会决议,并按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了相关披露信息。
2024年3月22日,监事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谢海兵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总裁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24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并形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总裁经营业绩考核意见书。
2024年4月22日-29日,监事会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6月5日,监事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周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周松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4年8月23日,监事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并形成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审查意见书。
2024年10月22日-29日,监事会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监事会参加其他会议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监事会参加股东会2次,向会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列席董事会会议3次,听取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利润分配等有关议案。
3、监事会对公司工作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积极应对成品油需求下降、化工业务处于景气周期低谷等市场形势,大力优化生产运营,持续深化改革和强化管理,深入开展提质增效,油气两大产业链和各项业务平稳有序运行,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监事会对公司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4、监事会审查关注的其他事项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公司认真遵守我国及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等规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程序、表决方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外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4年,在实现油价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再创历史最好水平,经营利润、自由现金流等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历史高位,各项业务全面盈利,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全面执行与关联人士签订的各项协议和合同,关联交易规范运行。公司各类关联交易额均控制在获得批准的上限之内。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规定,持续加大内控监督评价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查错纠弊作用,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层测试发现的重要例外事项均得到了有效整改,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
(5)监事会对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意见
2024年,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积极适应监管新规要求,积极回应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利益相关方诉求,进一步优化报告框架。报告全面展示公司在提升可持续发展治理能力方面的举措和进展,以及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成效,从不同利益相关方角度展示了公司根植社会、回馈社会的责任担当。监事会同意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承监事会命
周松监事会主席
中国北京2025年3月28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有关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董事任期 | 2024年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 报酬总额 (人民币千元) | 是否在 股东单位领取报酬 | 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 |
2023.12.31 | 2024.12.31 |
戴厚良
戴厚良 | 男 | 61 | 董事长 | 2023.06-2026.06 | - | 是 | 0 | 0 |
侯启军
侯启军 | 男 | 58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6.06 | - | 是 | 0 | 0 |
段良伟
段良伟 | 男 | 57 | 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6.06 | - | 是 | 0 | 0 |
黄永章
黄永章 | 男 | 58 | 执行董事、总裁 | 2023.06-2026.06 | 1,134 | 否 | 0 | 0 |
任立新
任立新 | 男 | 57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2023.06-2026.06 | 1,101 | 否 | 0 | 0 |
谢 军
谢 军 | 男 | 57 | 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6.06 | - | 是 | 0 | 0 |
张道伟
张道伟 | 男 | 52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2023.11-2026.06 | 969 | 否 | 0 | 0 |
蒋小明
蒋小明 | 男 | 7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6.06 | 569 | 否 | 0 | 0 |
张来斌
张来斌 | 男 | 63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6.06 | - | 否 | 0 | 0 |
何敬麟
何敬麟 | 男 | 49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6.06 | 559 | 否 | 0 | 0 |
阎 焱
阎 焱 | 男 | 67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4.11-2026.06 | - | 否 | 0 | 0 |
刘晓蕾
刘晓蕾 | 女 | 5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4.11-2026.06 | - | 否 | 0 | 0 |
注:1. 以上报酬均为自然年度发放的税前金额,执行董事的报酬包括薪金、津贴和公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2. 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其他董事不以董事名义领取薪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及参会
补贴两个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水平参照整体市场行情和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水平而设定。
3. 张来斌先生自愿放弃领取本年薪酬。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戴厚良,61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1997年12月起历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常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副总监、副总裁、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等职务。2008年6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2016年5月任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董事、党组副书记。2018年7月任中国
石化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2020年1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2020年3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侯启军,58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石油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侯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02年10月起历任大庆油田董事、副总经理,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京油气调控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2017年4月兼任本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19年3月被聘任为本公司总裁。2019年10月任国家管网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1年7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1年10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段良伟,57岁,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石油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直属党委书记。段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06年2月起历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委员,大港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连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7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2017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安全总监。2017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2019年9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2020年3月被聘任为本公司总裁。2020年9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2020年10月任中国石油集团直属党委书记。
黄永章,58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黄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08年6月起历任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中国石油中东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油国际高级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2020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9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2021年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安全总监。2021年3月被聘任为本公司总裁。
任立新,57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任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文化。2005年9月起历任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总监,本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21年6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1年8月被聘任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21年10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
谢军,57岁,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咨询中心主任。谢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文化。2013年8月起历任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发展计划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1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2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咨询中心主任。2022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
张道伟,52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15年12月起历任青海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本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本公司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2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11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
蒋小明,71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7年4月起担任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赛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及英国剑桥大学Judge管理学院高级院士,联合国投资委员会委员。蒋先生持有北京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澳洲国立大学硕士学位及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博士学位,拥有投资管理经验,先后担任联合国职员退休金投资部的副主管、投资委员会委员。曾任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Nokia Corporation和中国石化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被聘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来斌,63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先生是博士,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1992年起历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电系副主任、主任,机电学院院长等职务。1998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副书记。1999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校长。2005年至2021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2021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23年6月起被聘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敬麟,49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澳门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澳门KNJ(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澳门青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洲先锋娱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是博士,第十三届及第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00年3月任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高级行政人员。2008年3月任澳门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任澳门KNJ(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任澳门青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任亚洲先锋娱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阎焱,67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TACreativity Global独立董事、东方甄选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阎先生是硕士,曾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美国哈德逊研究所研究员、Sprint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董事、AIG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软银亚洲信息基础投资基金总裁及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并先后兼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Huize Holding Limited董事等职务。2004年起担任软银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首席合伙人。2006年11月起任ATA Creativity Global独立董事,2019年7月起任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起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1月起任东方甄选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晓蕾,51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金融学系及会计学系教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女士是博士,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并先后兼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4年12月起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2015年11月起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2022年5月起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24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辞任董事有关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董事任期 | 2024年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 报酬总额 (人民币千元) | 是否在 股东单位领取报酬 | 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 |
2023.12.31 | 2024.12.31 |
蔡金勇
蔡金勇 | 男 | 65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4.10 | 721 | 否 | 0 | 0 |
熊璐珊
熊璐珊 | 女 | 58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06-2024.11 | 753 | 否 | 0 | 0 |
(2)监事
本公司现任监事有关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监事任期 | 2024年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 | 是否在 股东单位 领取报酬 | 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 |
2023.12.31 | 2024.12.31 |
周 松
周 松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2024.06-2026.06 | - | 是 | 0 | 0 |
赵 颖
赵 颖 | 女 | 57 | 监事 | 2023.06-2026.06 | - | 是 | 0 | 0 |
蔡 勇
蔡 勇 | 男 | 50 | 监事 | 2023.06-2026.06 | - | 是 | 0 | 0 |
李战明
李战明 | 男 | 51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06-2026.06 | 1,693 | 否 | 0 | 0 |
金彦江
金彦江 | 男 | 58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06-2026.06 | 1,312 | 否 | 0 | 0 |
方 庆
方 庆 | 男 | 51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4.04-2026.06 | 573 | 否 | 0 | 0 |
王斌全
王斌全 | 男 | 54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4.04-2026.06 | 459 | 否 | 0 | 0 |
注:1. 上表中2024年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为其在当选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后作为本公司职工从本公司领取
的报酬。
2. 以上报酬均为自然年度发放的税前金额,包括薪金、津贴和公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周松,52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周先生是高级经济师,硕士。2010年6月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24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赵颖,57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赵女士是正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2009年4月起历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分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中亚公司副总经理,
中油国际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法律和企改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总法律顾问。2022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2022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首席合规官。2023年7月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蔡勇,50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先生是高级经济师,硕士。2016年3月起历任中国石油中东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财税价格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22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2024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战明,51岁,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长庆油田分公司执行董事。李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2015年12月起历任青海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执行董事,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3月任长庆油田分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
金彦江,58岁,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吉林石化分公司执行董事。金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11年8月起历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华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0月任吉林石化分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
方庆,51岁,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原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方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2019年1月起历任大庆油田采油一厂厂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北油田分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3年7月任新疆油田分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4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2024年6月任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原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王斌全,54岁,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江苏销售分公司执行董事。王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2017年5月起历任陕西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24年3月任江苏销售分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4月被聘任为本公司监事。
本公司辞任监事有关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监事任期 | 2024年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 | 是否在 股东单位 领取报酬 | 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 |
2023.12.31 | 2024.12.31 |
谢海兵
谢海兵 | 男 | 54 | 监事 | 2023.06-2024.10 | - | 是 | 0 | 0 |
蒋尚军
蒋尚军 | 男 | 60 | 监事 | 2023.06-2025.01 | - | 是 | 0 | 0 |
廖国勤
廖国勤 | 女 | 60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06-2024.04 | 287 | 否 | 0 | 0 |
付 斌
付 斌 | 男 | 60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06-2024.04 | 281 | 否 | 0 | 0 |
注: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就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而向本公司收取任何酬金。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 | 2024年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 | 是否在 股东单位 领取报酬 | 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 |
2023.12.31 | 2024.12.31 |
朱国文
朱国文 | 男 | 58 | 副总裁 | 2023.06-2026.06 | 1,652 | 否 | 0 | 0 |
万 军
万 军 | 男 | 59 | 副总裁 | 2023.06-2026.06 | 1,686 | 否 | 0 | 0 |
王 华
王 华 | 男 | 51 |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2023.06-2026.06 | 1,695 | 否 | 0 | 0 |
李汝新
李汝新 | 男 | 58 | 副总裁 | 2023.06-2026.06 | 1,626 | 否 | 0 | 0 |
何江川
何江川 | 男 | 59 | 副总裁 | 2023.06-2026.06 | 1,680 | 否 | 0 | 0 |
江同文
江同文 | 男 | 56 | 总地质师 | 2023.06-2026.06 | 1,600 | 否 | 0 | 0 |
杨卫胜
杨卫胜 | 男 | 52 | 总工程师 | 2023.06-2026.06 | 1,549 | 否 | 0 | 0 |
沈复孝
沈复孝 | 男 | 55 | 安全总监 | 2024.03-2026.06 | 683 | 否 | 0 | 0 |
注:1. 以上报酬均为自然年度发放的税前金额,包括薪金、津贴和公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2. 沈复孝先生2024年3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安全总监后,作为本公司职工从本公司领取报酬。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朱国文,58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大庆油田执行董事、大庆石油管理局执行董事。朱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10年3月起历任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厂长、副总经理,浙江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大庆油田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任大庆油田执行董事、大庆石油管理局执行董事。2021年7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万军,59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发展计划部总经理。万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06年2月起历任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厂长,大庆油田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辽河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1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发展计划部总经理。2022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任中石油(北京)数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华,51岁,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王先生是正高级会计师,硕士。2016年10月起历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8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
李汝新,58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执行董事。李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博士。2003年10月起历任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副经理,兰州石油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宁夏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长庆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兰州石化分公司执行董事,炼油和化工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22年8月任本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何江川,59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本公司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执行董事。何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07年12月起历任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副总经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等职务。2023年5月任本公司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江同文,56岁,现任本公司总地质师,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江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2015年12月起历任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6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总地质师。
杨卫胜,52岁,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执行董事、院长,中国石油集团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杨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2012年12月起历任中国石化集团高级专家,中石化上海石油化
工研究院副院长,石油化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执行董事、院长等职务。2022年6月任本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执行董事、院长。2022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总工程师。沈复孝,55岁,现任本公司安全总监,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安全副总监、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沈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2017年11月起历任长庆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23年10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及本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2023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安全副总监。2024年3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安全总监。
本公司辞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 | 2024年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 | 是否在 股东单位 领取报酬 | 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 |
2023.12.31 | 2024.12.31 |
张明禄
张明禄 | 男 | 61 | 安全总监 | 2021.07-2024.03 | 74 | 否 | 0 | 0 |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3月25日,张明禄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安全总监职务。同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沈复孝先生被聘任为本公司安全总监。2024年4月19日,廖国勤女士、付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方庆先生、王斌全先生当选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6月5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周松先生当选本公司监事。同日,经公司监事会选举,周松先生当选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9月30日,蔡金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熊璐珊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蔡金勇先生的辞任于2024年10月17日生效;熊璐珊女士的辞任于2024年11月14日生效。
2024年10月1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何敬麟先生加入提名委员会担
任委员、张来斌先生加入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2024年10月25日,谢海兵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2024年11月14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阎焱先生、刘晓蕾女士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11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阎焱先生加入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并担任委员,刘晓蕾女士加入审计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
2025年1月10日,蒋尚军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3、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公司股本中的权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拥有本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相关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的权益及淡仓,而该等权益及淡仓属应记录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所指的登记册或应根据《标准守则》由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者。
4、董事、监事的服务合同
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颁发聘任书,任期为三年。
本公司各董事和监事概无与本公司签订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同时须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同。
5、董事、监事的合约权益
各董事、监事或与该董事及监事有关联的实体概无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于年内所订立的重大交易、安排和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6、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有关惠及于本公司董事的获准许弥偿条文持续有效,本公司已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了绩效合同。本公司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将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与本公司的运营业绩结合。
8、本集团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拥有员工370,799名(不包括各类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人数219,547名)及离退休人员374,096名。本集团男性员工
及女性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占比分别为78.2%及21.8%。本集团遵守性别平等原则,对不同性别的员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女性员工孕产期、哺乳期休假规定,保障女性员工权益。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各经营分部的员工人数:
员工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百分比(%) | |
油气和新能源 | 218,124 | 58.83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114,940 | 31.00 |
销售 | 27,863 | 7.51 |
天然气销售 | 3,426 | 0.92 |
总部及其他(1) | 6,446 | 1.74 |
合计 | 370,799 | 100.00 |
(1) 其他包括公司总部机关、国际事业和勘探开发研究院、规划总院、石化研究院等单位的雇员人数。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员工专业结构:
员工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百分比(%) | |
经营管理人员 | 107,994 | 29.12 |
专业技术人员 | 63,443 | 17.11 |
操作技能人员 | 199,362 | 53.77 |
合计 | 370,799 | 100.00 |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员工教育程度:
员工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百分比(%) | |
硕士及以上 | 22,670 | 6.11 |
本科 | 148,708 | 40.10 |
大专 | 80,252 | 21.65 |
中专及以下 | 119,169 | 32.14 |
合计 | 370,799 | 100.00 |
9、员工薪酬政策
本公司按照对内公平、对外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要求,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特点制定了不同的薪酬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操作技能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此外,还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实行了技术津贴、技能津贴制度。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收入,根据岗位层级、个人能力、业绩贡献等确定,并根据各相关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10、员工福利计划
本公司员工福利计划详情列载于本年度报告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34。
11、员工培训
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将其作为落实公司人才强企战略、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的重要举措。本公司坚持应用现代企业培训理念,聚焦培训转观念、提能力、创价值、激活力,大力开展岗位履职培训和在岗赋能培训,深入推进培训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
12、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
本公司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动。
债券相关情况
1、已发行未到期本公司的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人民币亿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 方式 | 上市交易 场所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年期) | 12中油03 | 122211.SH | 2012-11-22 | 2012-11-22 | 2027-11-22 | 20 | 5.04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6中油02 | 136165.SH | 2016-01-18 | 2016-01-19 | 2026-01-19 | 47 | 3.5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 | 16中油04 | 136254.SH | 2016-03-01 | 2016-03-03 | 2026-03-03 | 23 | 3.7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10年期) | 16中油06 | 136319.SH | 2016-03-22 | 2016-03-24 | 2026-03-24 | 20 | 3.6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2022年度第一期 绿色中期票据 | 22中油股GN001 | 132280041.IB | 2022-04-27 | 2022-04-28 | 2025-04-28 | 5 | 2.26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2022年度第二期 绿色中期票据 | 22中油股GN002 | 132280055.IB | 2022-06-15 | 2022-06-16 | 2025-06-16 | 20 | 2.19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2024年度第一期 绿色两新中期票据 | 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 | 102484131.IB | 2024-09-13 | 2024-09-14 | 2034-09-14 | 30 | 2.24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2024年度第二期 中期票据 | 24中油股MTN002 | 102484130.IB | 2024-09-13 | 2024-09-14 | 2029-09-14 | 100 | 2.0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相关说明:
1、交易场所:12中油03、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2中油股
GN001、22中油股GN002、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24中油股MTN002交易场所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还本付息方式:12中油03、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22中油股GN001、22中油股GN002、
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24中油股MTN002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3、投资者适当性安排:12中油03面向公众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交易,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面向合格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交易,22中油股GN001、22中油股GN002、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24中油股MTN002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交易。
4、适用的交易机制:12中油03、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22中油股GN001、22中油股GN002、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24中油股MTN002适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5、付息兑付情况:在报告期内,19中油股MTN001、19中油股MTN002、19中油股MTN003、19中油
股MTN004、19中油股MTN005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兑付;12中油03、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22中油股GN001、22中油股GN002、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24中油股MTN002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
6、本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券,不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7、特殊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特殊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况。
2、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1)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泰康集团大厦9层 | 李文杰 | 010-5605192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裘索夫 | 010-6505116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11层 | 张 帆 | 010-80927272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 陈志利 | 010-66229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中信证券大厦 | 孙啸博 | 010-608340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 招商银行大厦17层 | 常曌翔 | 010-60840870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 赵 亮 | 010-8830090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 韩博周 | 010-8660365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8号 朝阳首府江苏银行 | 张 淑 | 010-57929261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 华润大厦20层 | 雷天啸 | 010-85191300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李雪玮 | 010-66428877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 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张 丰 | 010-85679696 |
(2)会计师事务所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赵 娟、胡 洋 | 胡 洋 | 010-65333602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毕马威大楼8层 | 段瑜华、邹 俊 | 刘 洋 | 010-85085264 |
(3)报告期内,中介机构变更情况
中介机构名称 | 变更原因 | 履行程序 | 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开招标选聘,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 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9日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1月14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3、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之债券全部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除22中油股GN002和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外,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22中油股GN002募集资金人民币20亿元,已使用人民币18.47亿元,剩余额度人民币1.53亿元;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募集资金人民币30亿元,已使用24.67亿元,剩余额度人民币5.33亿元。本公司已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及本息偿付在收款账户或专项账户内进行,各账户运作正常。同时,本公司制定了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内部资金使用程序及相关协议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会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单位:人民币亿元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年期) | 20 | 20 | -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47 | 47 | -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 | 23 | 23 | -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10年期) | 20 | 20 | -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22年度第一期 绿色中期票据 | 5 | 5 | -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22年度第二期 绿色中期票据 | 20 | 18.47 | 1.53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24年度第一期 绿色两新中期票据 | 30 | 24.67 | 5.33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2024年度第二期 中期票据 | 100 | 100 | - | 正常运行, 符合相关约定 | 不适用 | 是 |
本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有关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均符合公司预期。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4、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无调整。
5、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承诺一致,未发生变化。
6、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7、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受限情况。
8、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9、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10、公司债券相关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人民币百万元)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人民币百万元) | 493,564 | 487,4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 (307,347) | (255,7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 (178,876) | (146,86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 172,477 | 249,001 |
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 | 0.93 | 0.96 |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 | 0.66 | 0.70 |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 37.89 | 40.7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08 | 1.67 |
利息保障倍数
利息保障倍数 | 24.59 | 19.3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1.81 | 40.1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6.29 | 35.91 |
贷款偿还率(%)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原油天然气产量及储量资料下表所列本公司已评估证实储量和证实开发储量(基准日分别为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2月31日证实储量中约95%、2023年12月31日证实储量中约62%和2022年12月31日证实储量中约58%为公司自评估结果,其余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储量是根据独立工程顾问公司DeGolyer andMacNaughton、McDaniel &Associates、Ryder Scott、GLJ和Tetra Tech RPS评估结果编制而成的。
原油及凝析油 (百万桶) | 天然气 (十亿立方英尺) | 合计 (油当量百万桶) | |
证实开发和未开发储量 | |||
本集团: 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储量 | 6,418.4 | 73,452.7 | 18,660.6 |
对以前估计值的修正 | (13.9) | (2,234.0) | (386.3) |
扩边和新发现 | 633.4 | 6,371.1 | 1,695.3 |
提高采收率 | 118.6 | 137.0 | 141.4 |
购入 | 0.0 | 0.0 | 0.0 |
出售 | 0.0 | 0.0 | 0.0 |
当年产量 | (937.1) | (4,932.4) | (1,759.2) |
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储量 | 6,219.4 | 72,794.4 | 18,351.8 |
对以前估计值的修正 | 207.1 | (1,124.9) | 19.5 |
扩边和新发现 | 579.4 | 6,136.4 | 1,602.2 |
提高采收率 | 118.9 | 142.0 | 142.6 |
购入 | 0.0 | 0.0 | 0.0 |
出售 | 0.0 | 0.0 | 0.0 |
当年产量 | (941.8) | (5,133.8) | (1,797.4) |
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储量 | 6,183.0 | 72,814.1 | 18,318.7 |
证实开发储量 | |||
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 5,574.2 | 41,508.4 | 12,492.3 |
其中:国内 | 5,024.3 | 40,449.3 | 11,765.9 |
海外 | 549.9 | 1,059.1 | 726.4 |
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 5,239.7 | 41,381.2 | 12,136.5 |
其中:国内 | 4,641.6 | 40,150.1 | 11,333.2 |
海外 | 598.1 | 1,231.1 | 803.3 |
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 4,990.9 | 41,588.1 | 11,922.2 |
其中:国内 | 4,371.5 | 40,531.6 | 11,126.8 |
海外 | 619.4 | 1,056.5 | 795.4 |
证实未开发储量 | |||
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 844.2 | 31,944.3 | 6,168.3 |
其中:国内 | 671.6 | 31,715.3 | 5,957.5 |
海外 | 172.6 | 229.0 | 210.8 |
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 979.7 | 31,413.2 | 6,215.3 |
其中:国内 | 833.3 | 31,233.3 | 6,038.9 |
海外 | 146.4 | 179.9 | 176.4 |
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 1,192.1 | 31,226.0 | 6,396.5 |
其中:国内 | 1,071.6 | 31,064.5 | 6,249.0 |
海外 | 120.5 | 161.5 | 147.5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 |||
证实开发和未开发储量 | |||
2022年12月31日 | 175.6 | 537.1 | 265.1 |
2023年12月31日 | 155.5 | 577.3 | 251.7 |
2024年12月31日 | 137.8 | 574.3 | 233.5 |
注:2023年和2024年储量中分别含天然气液295.7和285.9百万桶;为满足年报数据闭合要求对小数位数进行
调整。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和应占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证实已开发及未开发储量合计为185.52亿桶油当量(2023年12月31日:186.04亿桶油当量),其中原油及凝析油为63.21亿桶(2023年12月31日:63.74亿桶),天然气为73,388.40十亿立方英尺(2023年12月31日:73,371.70十亿立方英尺)。
下表中列出了本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2月31日按地区划分的原油和天然气的证实储量和证实开发储量: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2024 | |||||
证实开发和 未开发储量 | 证实开发储量 | 证实开发和 未开发储量 | 证实开发 储量 | 证实开发和 未开发储量 | 证实开发 储量 | ||
原油储量 (百万桶) | |||||||
大庆 | 929.3 | 922.5 | 874.4 | 858.4 | 806.6 | 780.3 | |
长庆 | 1,607.1 | 1,342.9 | 1,597.4 | 1,233.3 | 1,626.5 | 1,122.0 | |
新疆 | 961.8 | 864.0 | 931.2 | 772.8 | 946.0 | 751.2 | |
国内其他地区 | 2,197.7 | 1,894.9 | 2,071.8 | 1,777.1 | 2,064.0 | 1,718.0 | |
海外合计 | 722.5 | 549.9 | 744.6 | 598.1 | 739.9 | 619.4 | |
总计 | 6,418.4 | 5,574.2 | 6,219.4 | 5,239.7 | 6,183.0 | 4,990.9 | |
天然气储量 (十亿立方英尺) | |||||||
长庆 | 23,806.1 | 10,610.0 | 23,872.4 | 11,287.3 | 23,946.0 | 11,180.9 | |
塔里木 | 19,633.1 | 13,118.3 | 18,506.9 | 12,387.4 | 17,963.2 | 12,139.4 | |
川渝 | 16,663.8 | 10,030.0 | 16,979.5 | 9,891.9 | 17,512.6 | 10,700.4 | |
国内其他地区 | 12,061.6 | 6,691.0 | 12,024.6 | 6,583.5 | 12,174.3 | 6,510.9 | |
海外合计 | 1,288.1 | 1,059.1 | 1,411.0 | 1,231.1 | 1,218.0 | 1,056.5 | |
总计 | 73,452.7 | 41,508.4 | 72,794.4 | 41,381.2 | 72,814.1 | 41,588.1 |
下表列出了本公司在指定的时期内钻探或参与钻探的井数以及钻探结果:
年度 | 大庆 | 长庆 | 新疆 | 国内其他(1) | 海外合计 | 总计 | |
2022 | 新钻探井净井数(2) | 167 | 557 | 136 | 491 | 24.2 | 1,375.2 |
原油 | 112 | 318 | 116 | 241 | 18.2 | 805.2 | |
天然气 | 16 | 43 | 20 | 124 | 2 | 205.0 | |
干井(3) | 39 | 196 | - | 126 | 4 | 365.0 | |
新钻开发井净井数(2) | 3,449 | 4,367 | 485 | 3,352 | 286.7 | 11,939.7 | |
原油 | 3,429 | 2,641 | 465 | 2,795 | 276.8 | 9,606.8 | |
天然气 | 9 | 1,702 | 20 | 554 | 9 | 2,294.0 | |
干井(3) | 11 | 24 | - | 3 | 0.9 | 38.9 | |
2023 | 新钻探井净井数(2) | 223 | 488 | 134 | 528 | 17.8 | 1,390.8 |
原油 | 174 | 333 | 116 | 242 | 12.8 | 877.8 | |
天然气 | 12 | 32 | 18 | 164 | 2 | 228.0 | |
干井(3) | 37 | 123 | - | 122 | 3 | 285.0 | |
新钻开发井净井数(2) | 1,556 | 4,462 | 472 | 3,295 | 216.5 | 10,001.5 | |
原油 | 1,545 | 2,496 | 458 | 2,308 | 209.3 | 7,016.3 | |
天然气 | 8 | 1,948 | 14 | 898 | 7.2 | 2,875.2 | |
干井(3) | 3 | 18 | - | 89 | - | 110.0 | |
2024 | 新钻探井净井数(2) | 128 | 609 | 101 | 512 | 8.2 | 1,358.2 |
原油 | 93 | 342 | 67 | 229 | 5.7 | 736.7 | |
天然气 | 22 | 113 | 22 | 146 | 0.3 | 303.3 | |
干井(3) | 13 | 154 | 12 | 137 | 2.2 | 318.2 | |
新钻开发井净井数(2) | 2,444 | 3,934 | 559 | 2,884 | 250.2 | 10,071.2 | |
原油 | 2,432 | 2,272 | 549 | 2,215 | 235.2 | 7,703.2 | |
天然气 | 12 | 1,657 | 10 | 663 | 15 | 2,357.0 | |
干井(3) | - | 5 | - | 6 | - | 11 |
注:(1) 代表辽河、吉林、华北、大港、四川、塔里木、吐哈、青海、冀东、玉门、浙江和南方油田等。
(2) “净井”指扣除其他方权益后的井。
(3) “干井”指储量不足以进行商业生产的井。
储量估算的内部控制本公司设有油气储量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主任由本公司总裁担任。本公司推行油气储量评估和审计人员执业资格认证管理,已建立了覆盖总部和各地区公司的储量评估和审计师队伍,负责公司储量评估和审计工作。同时,本公司在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设有专职的矿权储量管理处,该处主要储量管理人员在石油行业拥有多年专业技术经验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准则储量评估经验,并拥有储量专业领域的国家级注册资质。各地区公司设有储量管理委员会和多专业的储量研究室。本公司储量评估的技术负责人为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矿权储量管理处段晓文先生。段先生为石油地质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在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有3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长期从事储量评估和管理工作。段先生自2008年开始参与公司储量评估技术监督,2016年起作为公司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公司储量评估的准备以及油气储量评估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各地区公司储量研究室负责本地区公司新发现储量的计算和已有储量的更新评估。
本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按照SEC准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证实储量进行独立的评估或审计。本公司境外(除蒙古国)2024年12月31日证实储量均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按照SEC准则评估。公司于中国境内和蒙古国2024年12月31日证实储量由各地区公司储量研究室按照SEC准则负责本地区公司的评估,评估结果由各地区公司和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实行两级审查,中国石油储量评估中心的专家同时并行开展评估;公司委托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组织外部专家,对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以及大庆、吉林、华北、大港、青海、长庆等6家地区公司进行过程审查并出具报告。证实储量披露结果最后由本公司油气储量管理委员会审定。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22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石油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石油,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 |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227号
评估油气资产的减值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油气资产、(16)长期资产减值和(31)(b)固定资产和油气资产的减值估计及财务报表附注“17油气资产”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油气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754.36亿元,2024年度确认油气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75.75亿元。 中国石油将油气资产分配至单独可辨认的资产组,并通过考虑表明这些资产组的账面金额无法收回的事项或变化,审阅是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这些事项和变化包括油气价格下跌、生产成本上涨和油气储量下降对这些资产组的经济影响。 | 与这一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评价油气资产减值评估流程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评价中国石油对资产组的识别、将资产分配至相关资产组的做法以及对减值迹象的识别; ? 评价储量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同时评价储量专家估计油气储量所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公认的行业标准; ? 通过与中国石油的经营计划和外部分析机构预测进行比较,评价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所使用的原油和天然气的未来售价; |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227号
评估油气资产的减值(续)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油气资产、(16)长期资产减值和(31)(b)固定资产和油气资产的减值估计及财务报表附注“17油气资产”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对于已识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中国石油将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减值损失金额(如有)。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 由于这些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原油和天然气未来售价和生产成本、未来生产剖面及折现率的变化敏感,需要管理层在确定其可收回金额时做出重大判断与估计,因此我们将评估油气资产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 通过与中国石油储量专家出具的油气储量报告进行比较,评价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所使用的未来生产成本以及未来生产剖面; ? 利用我们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我们评价中国石油在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采用的折现率是否在根据公开市场数据独立计算出的业内可比公司的折现率范围内; ? 将本年度的实际结果与在上一年度编制的预测进行比较,以评估中国石油过往预测的准确性;以及 ? 评估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对油气资产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227号
四、其他信息
中国石油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石油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石油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国石油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石油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227号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石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石油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国石油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227号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段瑜华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邹俊
2025年3月28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产 | 附注 | 合并 | 合并 | 公司 | 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 | 216,246 | 269,873 | 25,199 | 62,8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16 | 7,404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8 | 9,020 | 16,939 | 15 | 33 | |||||
应收账款 | 9 | 71,610 | 69,006 | 7,219 | 8,4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 | 8,868 | 10,661 | 7,556 | 10,031 | |||||
预付款项 | 11 | 14,192 | 13,915 | 8,734 | 6,266 | |||||
其他应收款 | 12 | 34,387 | 32,163 | 8,454 | 15,235 | |||||
存货 | 13 | 168,338 | 180,639 | 97,297 | 110,386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 | 65,367 | 62,498 | 47,551 | 45,5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590,844 | 663,098 | 202,025 | 258,797 |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7 | 839 | 181 | 17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 | 290,077 | 280,972 | 541,146 | 510,328 | |||||
固定资产 | 16 | 480,407 | 470,058 | 262,146 | 254,065 | |||||
油气资产 | 17 | 875,436 | 856,256 | 669,677 | 652,256 | |||||
在建工程 | 18 | 214,967 | 197,488 | 129,145 | 115,035 | |||||
使用权资产 | 19 | 120,865 | 125,436 | 49,817 | 53,675 | |||||
无形资产 | 20 | 92,790 | 92,745 | 66,006 | 66,760 | |||||
商誉 | 21 | 7,436 | 7,442 | 77 | 77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 | 14,018 | 14,089 | 8,607 | 8,5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 | 26,765 | 18,127 | 5,045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 | 38,695 | 32,687 | 65,944 | 61,32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62,163 | 2,096,139 | 1,797,791 | 1,722,277 | ||||||
资产总计 | 2,753,007 | 2,759,237 | 1,999,816 | 1,981,074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附注 | 合并 | 合并 | 公司 | 公司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 | 45,955 | 38,979 | 49,315 | 17,44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08 | 1,727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8 | 7,051 | 10,729 | - | 33 | |||
应付票据 | 26 | 14,895 | 20,731 | 13,785 | 20,006 | |||
应付账款 | 27 | 272,785 | 289,934 | 99,068 | 101,615 | |||
合同负债 | 28 | 80,266 | 83,940 | 59,194 | 62,17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 | 8,095 | 8,592 | 5,884 | 6,159 | |||
应交税费 | 30 | 60,245 | 73,991 | 34,857 | 46,717 | |||
其他应付款 | 31 | 24,198 | 28,585 | 133,888 | 119,25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 | 101,757 | 117,823 | 18,458 | 111,6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262 | 15,566 | 8,501 | 8,96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7,317 | 690,597 | 422,950 | 494,04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 | 74,072 | 126,165 | 33,641 | 27,947 | |||
应付债券 | 34 | 24,000 | 17,033 | 23,300 | 13,500 | |||
租赁负债 | 19 | 109,968 | 113,440 | 38,622 | 41,795 | |||
预计负债 | 35 | 162,019 | 144,299 | 122,300 | 107,1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 | 25,688 | 23,144 | - | 32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080 | 9,015 | 5,116 | 4,72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5,827 | 433,096 | 222,979 | 195,421 | ||||
负债合计 | 1,043,144 | 1,123,693 | 645,929 | 689,466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7 | 183,021 | 183,021 | 183,021 | 183,021 | |||
资本公积 | 38 | 121,812 | 127,678 | 122,368 | 122,678 | |||
专项储备 | 6,747 | 6,885 | 3,648 | 3,945 | ||||
其他综合收益 | 57 | (30,748) | (18,724) | 1,347 | 1,099 | |||
盈余公积 | 39 | 252,305 | 237,802 | 241,213 | 226,710 | |||
未分配利润 | 40 | 982,234 | 914,671 | 802,290 | 754,15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515,371 | 1,451,333 | 1,353,887 | 1,291,6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41 | 194,492 | 184,211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709,863 | 1,635,544 | 1,353,887 | 1,291,608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2,753,007 | 2,759,237 | 1,999,816 | 1,981,074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合并 | 合并 | 公司 | 公司 | |||||
营业收入 | 42 | 2,937,981 | 3,012,812 | 1,810,603 | 1,851,487 | |||
减:营业成本 | 42 | (2,275,223) | (2,303,005) | (1,370,574) | (1,379,524) | |||
税金及附加 | 43 | (266,012) | (295,106) | (190,320) | (224,754) | |||
销售费用 | 44 | (63,190) | (70,260) | (42,795) | (48,552) | |||
管理费用 | 45 | (65,026) | (55,634) | (38,713) | (32,879) | |||
研发费用 | 46 | (23,014) | (21,967) | (17,034) | (16,796) | |||
财务费用 | 47 | (12,552) | (18,091) | (9,960) | (13,58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731 | 24,063 | 12,359 | 14,912 | ||||
利息收入 | 8,799 | 8,288 | 3,007 | 1,960 | ||||
加:其他收益 | 48 | 20,122 | 21,704 | 18,348 | 19,621 | |||
投资收益 | 49 | 11,934 | 9,554 | 33,638 | 33,38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644 | 18,538 | 12,726 | 12,877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 | 4,673 | 2,008 | 8 | (25) | |||
信用减值损失 | 51 | (742) | (35) | (114) | (346) | |||
资产减值损失 | 52 | (14,278) | (28,956) | (9,839) | (19,979) | |||
资产处置收益 | 53 | 613 | 498 | 680 | 1,721 | |||
营业利润 | 255,286 | 253,522 | 183,928 | 169,7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54(a) | 3,130 | 3,130 | 2,479 | 2,067 | |||
减:营业外支出 | 54(b) | (16,914) | (18,775) | (13,639) | (15,308) | |||
利润总额 | 241,502 | 237,877 | 172,768 | 156,5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55 | (57,755) | (57,316) | (27,741) | (24,138) | |||
净利润 | 183,747 | 180,561 | 145,027 | 132,394 |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83,747 | 180,561 | 145,027 | 132,394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676 | 161,414 | 145,027 | 132,394 | ||||
少数股东损益 | 19,071 | 19,147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7 | (12,164) | 2,014 | 248 | 48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024) | 480 | 248 | 48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6) | 45 | (2) | 8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2 | 76 | 304 | 327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8,111) | (1,893) | (54) | 15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19) | 2,252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0) | 1,534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1,583 | 182,575 | 145,275 | 132,882 | ||||
归属于: | ||||||||
母公司股东 | 152,652 | 161,894 | 145,275 | 132,882 | ||||
少数股东 | 18,931 | 20,681 | - | - |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56 | 0.90 | 0.88 | 0.79 | 0.72 |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56 | 0.90 | 0.88 | 0.79 | 0.72 | |||
注释:在2024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中油电能”)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2.22亿元,2023年中油电能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0亿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合并 | 合并 | 公司 | 公司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64,290 | 3,253,194 | 1,950,242 | 2,022,4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a) | 78,119 | 83,952 | 22,157 | 26,0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42,409 | 3,337,146 | 1,972,399 | 2,048,4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47,680) | (2,168,065) | (1,177,280) | (1,302,56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9,676) | (174,819) | (131,101) | (127,3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6,119) | (415,116) | (297,192) | (301,1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b) | (112,402) | (122,299) | (44,372) | (40,7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35,877) | (2,880,299) | (1,649,945) | (1,771,8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f) | 406,532 | 456,847 | 322,454 | 276,5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c) | 51,381 | 76,068 | 1,375 | 5,891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21,906 | 18,762 | 32,502 | 46,432 | |||||
处置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48 | 958 | 540 | 59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72 | 171 | 34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207 | 95,959 | 34,451 | 52,919 | |||||
购建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2,651) | (282,508) | (197,598) | (197,6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9(d) | (78,892) | (68,426) | (51,704) | (4,26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 | (775)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554) | (351,709) | (249,302) | (201,945)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347) | (255,750) | (214,851) | (149,02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93 | 4,592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93 | 4,592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5,936 | 638,826 | 117,166 | 66,7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8,329 | 643,418 | 117,166 | 66,71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2,824) | (674,641) | (163,247) | (106,747)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 | (5,979) |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6,259) | (106,587) | (89,975) | (89,08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1,139) | (9,085)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e) | (12,143) | (9,052) | (7,060) | (6,6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7,205) | (790,280) | (260,282) | (202,440)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876) | (146,862) | (143,116) | (135,729)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67 | 3,576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59(g) | (76,524) | 57,811 | (35,513) | (8,156)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9,001 | 191,190 | 60,652 | 68,808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i) | 172,477 | 249,001 | 25,139 | 60,652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项目 | 股本 | 资本 公积 | 专项 储备 | 其他综 合收益 | 盈余 公积 | 未分配 利润 | 小计 | 少数股 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123,612 | 8,490 | (19,062) | 224,563 | 845,242 | 1,365,866 | 168,550 | 1,534,416 | |||||||||
调整收购中油电能 (附注6(2)) | - | 4,599 | 7 | - | - | 309 | 4,915 | - | 4,91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重述) | 183,021 | 128,211 | 8,497 | (19,062) | 224,563 | 845,551 | 1,370,781 | 168,550 | 1,539,331 | |||||||||
2023年度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480 | - | 161,414 | 161,894 | 20,681 | 182,575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本年提取 | - | - | 7,395 | - | - | - | 7,395 | 256 | 7,651 | |||||||||
本年使用 | - | - | (9,007) | - | - | - | (9,007) | (213) | (9,220) | |||||||||
利润分配 |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3,239 | (13,239) | - | - |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78,699) | (78,699) | (8,974) | (87,673) |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 | - | 503 | - | - | - | - | 503 | (599) | (96) | |||||||||
少数股东资本投入 | - | - | - | - | - | - | - | 4,592 | 4,592 | |||||||||
收购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62 | 62 | |||||||||
处置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132) | (132) | |||||||||
其他 | - | (1,036) | - | (142) | - | (356) | (1,534) | (12) | (1,54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127,678 | 6,885 | (18,724) | 237,802 | 914,671 | 1,451,333 | 184,211 | 1,635,54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3,021 | 127,678 | 6,885 | (18,724) | 237,802 | 914,671 | 1,451,333 | 184,211 | 1,635,544 | |||||||||
2024年度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2,024) | - | 164,676 | 152,652 | 18,931 | 171,583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本年提取 | - | - | 7,519 | - | - | - | 7,519 | 698 | 8,217 | |||||||||
本年使用 | - | - | (7,657) | - | - | - | (7,657) | (455) | (8,112) | |||||||||
利润分配 |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4,503 | (14,503) | - | - |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82,360) | (82,360) | (10,934) | (93,294) |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 | - | - | - | - | - | (196) | (196) | 156 | (40) | |||||||||
少数股东资本投入 | - | - | - | - | - | - | - | 2,317 | 2,317 | |||||||||
收购中油电能 | - | (5,979) | - | - | - | - | (5,979) | - | (5,979) | |||||||||
处置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567) | (567) | |||||||||
其他 | - | 113 | - | - | - | (54) | 59 | 135 | 19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121,812 | 6,747 | (30,748) | 252,305 | 982,234 | 1,515,371 | 194,492 | 1,709,863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股本 | 资本 公积 | 专项 储备 | 其他综 合收益 | 盈余 公积 | 未分配 利润 | 股东权益 合计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3,021 | 123,486 | 4,620 | 720 | 213,471 | 713,612 | 1,238,930 | |||||||
2023年度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488 | - | 132,394 | 132,882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本年提取 | - | - | 5,393 | - | - | - | 5,393 | |||||||
本年使用 | - | - | (6,068) | - | - | - | (6,068) | |||||||
利润分配 |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3,239 | (13,239) |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78,699) | (78,699) | |||||||
其他权益变动 | - | (808) | - | (109) | - | 87 | (83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122,678 | 3,945 | 1,099 | 226,710 | 754,155 | 1,291,60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3,021 | 122,678 | 3,945 | 1,099 | 226,710 | 754,155 | 1,291,608 | |||||||
2024年度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248 | - | 145,027 | 145,275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本年提取 | - | - | 5,115 | - | - | - | 5,115 | |||||||
本年使用 | - | - | (5,412) | - | - | - | (5,412) | |||||||
利润分配 |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4,503 | (14,503) |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82,360) | (82,360) | |||||||
其他权益变动 | - | (310) | - | - | - | (29) | (33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122,368 | 3,648 | 1,347 | 241,213 | 802,290 | 1,353,887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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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国经贸企改[1999]1024号),将核心业务及与这些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于1999年11月5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为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i) 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以及新能源业务;(ii) 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新材料业务;(iii) 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及贸易业务;及(iv) 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业务。本集团主要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6(1)。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2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附注的披露要求。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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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本集团将从原油、天然气等资产的勘探或购买起,经过开采、运输、加工等过程,至实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绝大多数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4) 计量属性
除特别说明采用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5)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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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应收款项、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负债、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a)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附注4(23)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b)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i)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
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
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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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ii)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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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d)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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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f)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及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对信用风险较低或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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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款项目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 |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经营分部及地理位置发生损失的情况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不同经营分部及地理位置的应收账款分别作为一个组合估计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
其他应收款 |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根据其信用风险,将不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作为一个组合计算坏账准备。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iii)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iv)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v)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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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vii)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g)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h)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衍生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其公允价值。衍生金融工具重新评估其公允价值产生的利得和损失,除满足套期会计的要求以外,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本集团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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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期项目,是指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集团将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预期以尚未确定的未来市场价格进行的购买或销售的交易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i)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ii)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
主导地位。
(iii)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本集团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集团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
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本集团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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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集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 当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时(即,主体不再寻求实现该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
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时;? 或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
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予以保留,并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
? 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极可能发生但可能预期仍然会发生,在预期仍然会发生的情况下,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并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
(8) 存货
存货包括原油及其他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零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主要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油及其他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零配件及低值易耗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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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a) 子公司
对子公司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见附注6(1)。
(b)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享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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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股东权益。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损失,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业务,本集团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16))。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d)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一项安排。
本集团主要按照下述原则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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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至40年 | 5 | 2.4至11.9 |
机器设备 | 4至30年 | 3至5 | 3.2至24.3 |
运输工具 | 4至14年 | 5 | 6.8至23.8 |
其他 | 5至12年 | 5 | 7.9至19.0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16))。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油气资产
油气资产是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通过油气勘探与油气开发活动形成的油气井及相关设施。
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自然资源部依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储量报告向申请人颁发采矿许可证。
未证实矿区权益不计提折耗,除此之外的油气资产按产量法计提折耗。产量法折耗率在采矿许可证的现有期限内、根据油气储量在现有设施中的预计可生产量决定。
油气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附注4(16))。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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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勘探支出包括钻井勘探支出和非钻井勘探支出,钻井勘探支出的资本化采用成果法。油气勘探支出中的钻井勘探支出在完井后,确定该井发现了证实储量的,将钻探该井的支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确定该井未发现证实储量的,将钻探该井的支出扣除净残值后计入当期损益。确定部分井段发现了证实储量的,将发现证实储量的有效井段的钻井勘探支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无效井段钻井勘探累计支出转入当期损益。未能确定该探井是否发现证实储量的,在完井后一年内将钻探该井的支出暂时予以资本化。在完井一年时仍未能确定该探井是否发现证实储量的,如果该井已发现足够数量的储量,但要确定其是否属于证实储量,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并且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已在实施中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则将钻探该井的资本化支出继续暂时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钻井勘探支出已费用化的探井又发现了证实储量的,已费用化的钻井勘探支出不作调整,重新钻探和完井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非钻井勘探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油气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根据其用途分别予以资本化,作为油气开发形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证实储量是指自给定日期至合同约定权利到期日(除非有证据合理保证该权利能够得到延期),通过地球科学和工程数据的分析,采用确定性评估或概率性评估,以现有经济、作业和政府监管条件,可以合理确定已知油气藏经济可采的原油、天然气的估计量。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即称为试运行销售。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按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
(13) 无形资产和商誉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以成本计量。本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30-50年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特许经营权按实际支付价款入账,并根据加油站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进行摊销。
专利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并根据各项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进行摊销。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16))。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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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附注4(16))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研究支出作为一项费用确认入账;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产生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6)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除未证实矿区权益外的油气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及使用权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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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证实矿区权益,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单个矿区取得成本较大的,以单个矿区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定未证实矿区权益减值金额。单个矿区取得成本较小且与其他相邻矿区具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按照若干具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7)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购建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8) 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中国政府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对海外员工也有类似的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此外,本集团还参与了经中国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向该等计划注入的资金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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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离职后福利外,本集团目前没有为员工支付离职后福利的重大额外义务。
(1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0)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相关油气资产的原值,金额等于根据当地条件及相关要求作出的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这部分价值作为油气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折耗。在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油气资产弃置义务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各期间应承担的利息费用。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相应增加油气资产的成本;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弃置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减油气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等支出在实际发生时作为清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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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2)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于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
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
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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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例如客户奖励积分)的合同,本集团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估计。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有权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集团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集团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于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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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附注4(7)(f))。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a) 销售商品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b)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劳务,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c) 奖励积分
根据奖励积分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客户在未来购买本集团商品或服务时可兑换抵扣的奖励积分。分摊比例按照奖励积分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积分的金额予以递延并在积分兑换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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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贸易模式下的销售收入确认
本集团在开展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及化工品产品贸易业务的过程中,根据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及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相关产品的采购。此类业务中,本集团承担了交付产品并确保其规格及质量满足客户要求的主要责任;可自主决定供应商及采购定价,且存在较多可替代的合格供应商;也有权自行决定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并承担产品价格变动风险。因此,本集团在向客户销售产品前已取得了该产品的控制权,并相应按照总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24)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的预计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则本集团将其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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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
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4(23)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4(16)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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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无重大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7)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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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28)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其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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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29)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本集团将其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同时披露从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地区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位于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地区的非流动资产总额。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1)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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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原油和天然气储量的估计
原油和天然气储量对本集团投资决策至关重要,同时也是油气生产活动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重要因素。证实原油和天然气储量的变化,尤其是证实已开发储量的变化,将影响计入利润表的与油气生产活动相关资产的产量法折旧、折耗和摊销。证实已开发储量的增加/减少将减少/增加折旧、折耗和摊销金额。证实储量的估计需根据情况变化作出向上或向下调整,比如开发和生产活动的新情况或者经济因素的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合同期限、技术进步或开发方案等。
(b) 固定资产和油气资产的减值估计
由于事件的发生或环境的变化使资产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回收时,需对固定资产和油气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定资产是否减值及减值金额的大小包含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比如未来原油和天然气价格、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的价格、生产成本、产品结构及产量、生产剖面、油气储量等。减值准备的测试和计算是考虑目前的经济形势,基于与本集团的经营计划一致的假设而做出的。某些假设发生对其有利的变化,可能会使本集团免于对这些资产计提减值,对某些假设不利的变化则可能导致本集团对资产计提减值。例如,当预计未来现金流时所假设的未来原油价格与未来实际价格不一致或所假设的未来原油生产剖面与未来实际生产剖面不一致时,将可能导致本集团对资产多计提或少计提减值。
(c) 对资产弃置义务的估计
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是针对油气资产未来的弃置支出,其金额等于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对预计未来支出的估计是基于当地现有条件和相关要求做出的,包括法律要求、技术和价格水平等。除了这些因素外,管理层预计采用的油气资产弃置清理方案以及对油气资产经济寿命和折现率的估计也会影响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上述任何估计的变化将在油气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影响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依据会计准则和本集团弃置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油气田企业基于最新的参数对油气资产弃置义务进行重新测算,以更加客观反映本集团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的实际情况。
(32)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 2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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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 税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 税率 | 计税基础及方法 |
增值税 | 13%、9%或6% | 按应纳税增值额计算。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 |
资源税 | 6% | 按原油及天然气销售额计算 |
消费税 | 从量计征 | 按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计算缴纳。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按每升1.52元,柴油和燃料油按每升1.2元计算应纳税额 |
企业所得税 | 15%至82%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石油特别收益金 | 20%至40% | 按销售国产原油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计算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0.0.3%、0.6%或0.8% | 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和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在出让时确认并征收。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缴纳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或7%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计算 |
教育费附加 | 2%或3%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计算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0.9至30元 |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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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包括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在中国陆上特定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自营项目,进口符合规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对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在中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在中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符合规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18年3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9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财税[2014]115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仍实行五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设在西部地区的部分分公司及子公司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继续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主要依据矿业权面积,综合考虑成矿条件、勘查程度、矿业权市场变化及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时征收。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陆域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0.8%,海域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
0.6%,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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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主要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 |||||||||||
公司名称 | 取得 方式 | 经营地/注册地 | 注册 资本 | 业务性质 及经营范围 | 企业类型 | 法人代表 | 年末实际 出资额 | 直接 | 间接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 | 设立 | 中国 | 47,500 |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生产及销售 | 有限责任公司 | 朱国文 | 66,720 | 100.00 | - | 100.00 | 是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i)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国 | 16,100 | 在中国境外从事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生产和销售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金涛 | 23,778 | 50.00 | - | 100.00 | 是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 | 中国 | 20,000 | 从事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成品油仓储 | 有限责任公司 | 周健 | 25,647 | 90.00 | - | 90.00 | 是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设立 | 香港 | 港币75.92亿元 | 从事投资活动,其主要子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原油勘探、生产和销售;在中国境内从事天然气的销售和输送业务 | — | 不适用 | 25,590 | 100.00 | - | 100.00 | 是 |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设立 | 中国 | 31,314 | 从事投资活动,其主要子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中国境外从事原油、天然气、油砂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金涛 | 36,042 | 100.00 | - | 100.00 | 是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设立 | 中国 | 18,096 | 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原油 、天然气和炼化产品的贸易、仓储,炼化、储运设施、加油站、运输工具的投资及相关业务 | 有限责任公司 | 武军利 | 18,953 | 100.00 | - | 100.00 | 是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 | 中国 | 10,000 | 从事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 | 有限责任公司 | 王强 | 21,600 | 90.00 | - | 90.00 | 是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ii)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百慕大 | 港币1.60亿元 | 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为于中国从事天然气销售、液化石油气加工、储运和销售业务以及于中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曼苏丹国、秘鲁共和国、泰王国及阿塞拜疆共和国从事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及生产业务 | — | 付斌 | 港币0.87亿元 | - | 54.38 | 54.38 | 是 |
(i) 本公司合并该企业的财务报表,因为本公司通过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声明获取了该企业100%的表决权,拥有对
该企业的权力,通过参与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该企业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ii)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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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 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 确定依据 | 自年初至合并日 | 2023年 | ||||
收入 | 净利润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 收入 | 净利润 | ||||||
中油电能 | 100.00% | 本公司与中油电能同受中国石油集团的最终控制且该 控制非暂时性 | 2024年 10月29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9,151 | 222 | - | 11,076 | 270 |
中油电能成立于2017年10月,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和供应以及电力能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2024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庆油田收购中油电能100%股权交易的议案》。根据议案,大庆油田同意收购且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同意出售中油电能100%权益。本次交易之后,本集团持有中油电能股权比例为100%。本次业务重组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9.79亿元并构成权益性交易。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中油电能 | ||||
合并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4,848 | 4,628 | ||
资产总计 | 6,604 | 6,578 | ||
流动负债 | 798 | 1,030 | ||
负债总计 | 1,419 | 1,655 | ||
所有者权益 | 5,185 | 4,923 |
(3)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折算汇率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资产负债项目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 | 1美元= 7.1884人民币 | 1美元= 7.0827人民币 |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1港元= 0.9260人民币 | 1港元= 0.9062人民币 | |
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 | 1美元= 7.1884人民币 | 1美元= 7.0827人民币 | |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收入、费用及现金流量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7 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15 | 17 | |
银行存款 | 213,410 | 265,864 | |
其他货币资金 | 2,821 | 3,992 | |
216,246 | 269,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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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包括以下外币金额:
外币名称
外币名称 | 外币金额 | 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
美元 | 17,661 | 7.1884 | 126,954 | |
港币 | 9,487 | 0.9260 | 8,785 | |
坚戈 | 100,693 | 0.0139 | 1,400 | |
其他 | 2,811 | |||
139,950 |
于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包括以下外币金额:
外币名称
外币名称 | 外币金额 | 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
美元 | 19,669 | 7.0827 | 139,310 | |
港币 | 7,052 | 0.9062 | 6,391 | |
坚戈 | 43,281 | 0.0156 | 675 | |
其他 | 803 | |||
147,179 |
本集团外币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关联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628.43亿元(2023年12月31日:461.54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无保证金账户存款作为美元借款质押(2023年12月31日:21.40亿元)。
8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主要为商品期货、商品掉期和商品远期合约,参见附注61。
9 应收账款
本集团 | 本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74,678 | 71,763 | 7,807 | 8,991 | |||
减:坏账准备 | (3,068) | (2,757) | (588) | (517) | |||
71,610 | 69,006 | 7,219 | 8,4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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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69,615 | 93 | (1,050) | 68,143 | 95 | (921) | |||||
一至二年 | 2,332 | 3 | (87) | 1,644 | 2 | (148) | |||||
二至三年 | 899 | 1 | (180) | 380 | 1 | (230) | |||||
三年以上 | 1,832 | 3 | (1,751) | 1,596 | 2 | (1,458) | |||||
74,678 | 100 | (3,068) | 71,763 | 100 | (2,757) | ||||||
本公司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6,386 | 82 | (85) | 7,345 | 81 | (72) | |||||
一至二年 | 470 | 6 | (15) | 1,222 | 14 | (55) | |||||
二至三年 | 570 | 7 | (107) | 1 | - | - | |||||
三年以上 | 381 | 5 | (381) | 423 | 5 | (390) | |||||
7,807 | 100 | (588) | 8,991 | 100 | (517)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违约损失率基于应收款项存续期间内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本集团根据不同的经营分部及地理位置计算违约损失率。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 | 4,457 | 6 | (2,014) | 45.2 | 2,343 | 3 | (1,124) | 48.0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ii) | 70,221 | 94 | (1,054) | 1.5 | 69,420 | 97 | (1,633) | 2.4 | ||||||||
74,678 | 100 | (3,068) | 71,763 | 100 | (2,757) | |||||||||||
(i)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该等应收账款部分账龄较长,本集团综合考虑欠款方的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及其他已获得信息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将与根据合同约定应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预期信用损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49 -
(ii)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未逾期 | 66,438 | 0.2% | 101 | 64,668 | 0.6% | 371 | |||||
逾期一年以内 | 1,732 | 3.9% | 67 | 2,520 | 2.8% | 70 | |||||
逾期一年至两年 | 589 | 13.8% | 81 | 934 | 13.7% | 128 | |||||
逾期两年至三年 | 790 | 22.8% | 180 | 372 | 61.6% | 229 | |||||
逾期三年以上 | 672 | 93.0% | 625 | 926 | 90.2% | 835 | |||||
70,221 | 1,054 | 69,420 | 1,633 |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230.88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3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7.89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275.09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3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6.45亿元)。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未发生重大的应收账款核销。
10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本集团的银行承兑汇票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4年度本集团背书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分别为25.12亿元和266.50亿元(2023年度:36.05亿元和165.33亿元),相关贴现损失金额0.68亿元,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1.72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均于一年内到期。
11 预付款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预付款项 | 14,504 | 14,270 | |
减:减值准备 | (312) | (355) | |
14,192 | 13,915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款项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款项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为56.39亿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39%(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款项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为55.33亿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3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0 -
12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 | 本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 | 1,965 | 49 | 21 | 22 | |||
其他 (a) | 32,422 | 32,114 | 8,433 | 15,213 | |||
合计 | 34,387 | 32,163 | 8,454 | 15,235 | |||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26,291 | 74 | (230) | 27,906 | 79 | (86) | |||||
一至二年 | 3,529 | 10 | (207) | 1,261 | 4 | (87) | |||||
二至三年 | 721 | 2 | (48) | 1,200 | 3 | (155) | |||||
三年以上 | 5,155 | 14 | (2,789) | 4,811 | 14 | (2,736) | |||||
35,696 | 100 | (3,274) | 35,178 | 100 | (3,064) | ||||||
本公司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5,639 | 56 | (33) | 12,958 | 77 | (111) | |||||
一至二年 | 981 | 10 | (110) | 617 | 4 | (19) | |||||
二至三年 | 398 | 4 | (20) | 1,726 | 10 | (914) | |||||
三年以上 | 3,074 | 30 | (1,496) | 1,590 | 9 | (634) | |||||
10,092 | 100 | (1,659) | 16,891 | 100 | (1,678) | ||||||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74 | 10 | (3,271) | 94.2 | 3,164 | 9 | (3,042) | 96.1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222 | 90 | (3) | 0.0 | 32,014 | 91 | (22) | 0.1 | |||||||
35,696 | 100 | (3,274) | 35,178 | 100 | (3,064) | ||||||||||
账龄自其他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141.94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0%,年末未计提坏账准备(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112.20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2%,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0.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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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处于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款项。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未发生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13 存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
原油及其他原材料 | 63,516 | 62,890 | |
在产品 | 16,073 | 21,386 | |
产成品 | 91,394 | 102,041 | |
零配件及低值易耗品 | 189 | 119 | |
171,172 | 186,436 | ||
减:存货跌价准备 | (2,834) | (5,797) | |
账面价值 | 168,338 | 180,639 | |
14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主要为增值税进项税留抵余额及预缴所得税。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a) | 286,663 | 27,443 | (18,427) | 295,679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 | (5,691) | (125) | 214 | (5,602) | |||
280,972 | 290,077 | ||||||
本公司 |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子公司(c) | 294,934 | 23,538 | (347) | 318,125 | |||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215,775 | 16,562 | (8,932) | 223,405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381) | (9) | 6 | (384) | |||
510,328 | 541,146 | ||||||
于2024年12月31日,以上投资不存在变现及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2 -
(a)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经营地/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 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核算 方法 | 对本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
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 | 中国 | 管道运输、仓储服务、装备进口、技术进出口、科技研究、信息化研究及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 | 500,000 | 29.90 | - | 29.90 | 权益法 | 是 |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 | 中国 | 存款、贷款、结算、拆借、票据承兑贴现、担保等银行业务 | 16,395 | 32.00 | - | 32.00 | 权益法 | 否 |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金保险;以及上述保险的再保险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 6,000 | 49.00 | - | 49.00 | 权益法 | 否 |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油品进出口贸易、运输、销售及仓储 | 1,000 | - | 50.00 | 50.00 | 权益法 | 否 |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荷兰 | 从事投资活动,其主要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是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 1.31亿 美元 | - | 50.00 | 50.00 | 权益法 | 否 |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中国 | 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推广和技术咨询 | 5,000 | - | 50.00 | 50.00 | 权益法 | 否 | |||||||
本集团对主要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列示如下:
投资成本 | 2023年 12月31日 | 权益法下 确认的 投资收益 | 其他综合 收益 |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 其他 | 2024年 12月31日 | |||||||
国家管网集团 | 149,500 | 160,445 | 8,915 | - | (5,452) | 89 | 163,997 | ||||||
中油财务 | 10,223 | 28,259 | 1,933 | 306 | (2,277) | - | 28,221 |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450 | 3,677 | 116 | - | (47) | - | 3,746 |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1,298 | 1,097 | 91 | 3 | (37) | - | 1,154 |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21 | 4,741 | 269 | (286) | (677) | - | 4,047 |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2,017 | 25,349 | 1,982 | (859) | (3,350) | - | 23,122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3 -
联营企业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调整至投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国家管网集团 | 中油财务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29.90 | 29.90 | 32.00 | 32.00 | 49.00 | 49.00 | |||||
流动资产 | 70,803 | 118,631 | 392,405 | 437,359 | 8,561 | 10,346 | |||||
非流动资产 | 857,411 | 821,864 | 123,326 | 90,746 | 2,369 | 576 | |||||
流动负债 | 111,879 | 130,331 | 422,634 | 436,116 | 234 | 271 | |||||
非流动负债 | 218,629 | 225,296 | 5,998 | 4,771 | 3,052 | 3,147 | |||||
净资产 | 597,706 | 584,868 | 87,099 | 87,218 | 7,644 | 7,50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8,484 | 536,607 | 87,099 | 87,218 | 7,644 | 7,504 | |||||
本集团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 163,997 | 160,445 | 27,872 | 27,910 | 3,746 | 3,677 | |||||
商誉 | - | - | 349 | 349 | - |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3,997 | 160,445 | 28,221 | 28,259 | 3,746 | 3,677 | |||||
简明利润表及本集团收到的股利列示如下:
国家管网集团 | 中油财务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19,800 | 120,943 | 16,729 | 17,834 | 1,507 | 1,289 | |||||
净利润 | 34,010 | 34,054 | 6,040 | 6,625 | 236 | 45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956 | 996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010 | 34,054 | 6,996 | 7,621 | 236 | 45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817 | 28,823 | 6,996 | 7,621 | 236 | 459 | |||||
本集团应占综合收益总额的份额 | 8,915 | 8,618 | 2,239 | 2,439 | 116 | 225 | |||||
本集团收到的股利 | 5,452 | 4,925 | 2,277 | 842 | 47 | 93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4 -
合营企业
本集团的主要合营企业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调整至投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这些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投资时按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金额:
中国船舶燃料 有限责任公司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 有限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
非流动资产 | 1,781 | 1,755 | 8,911 | 10,062 | 45,436 | 52,272 | |||||
流动资产 | 10,575 | 10,460 | 2,925 | 2,879 | 6,843 | 622 | |||||
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91 | 2,983 | 1,686 | 1,592 | 6,836 | 611 | |||||
非流动负债 | 147 | 178 | 2,517 | 2,164 | 2,124 | 2,106 | |||||
流动负债 | 9,538 | 9,507 | 1,225 | 1,295 | 3,911 | 90 | |||||
净资产 | 2,671 | 2,530 | 8,094 | 9,482 | 46,244 | 50,69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08 | 2,194 | 8,094 | 9,482 | 46,244 | 50,698 | |||||
本集团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 1,154 | 1,097 | 4,047 | 4,741 | 23,122 | 25,349 | |||||
对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54 | 1,097 | 4,047 | 4,741 | 23,122 | 25,349 | |||||
简明利润表及本集团收到的股利列示如下:
中国船舶燃料 有限责任公司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 有限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65,524 | 63,485 | 13,323 | 13,684 | 18 | 21 | |||||
财务费用 | (262) | (261) | 17 | (229) | 219 | 16 | |||||
其中:利息收入 | 116 | 128 | 47 | 17 | 181 | 29 | |||||
利息支出 | (385) | (381) | (270) | (223) | (47) | (47) | |||||
所得税费用 | (80) | (76) | (597) | (742) | (1,000) | (94) | |||||
净利润 | 236 | 201 | 538 | 816 | 3,964 | 4,404 | |||||
其他综合收益 | 4 | 11 | (572) | 234 | (1,719) | 474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0 | 212 | (34) | 1,050 | 2,245 | 4,87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7 | 170 | (34) | 1,050 | 2,245 | 4,878 | |||||
本集团应占综合收益总额的份额 | 94 | 85 | (17) | 525 | 1,123 | 2,439 | |||||
本集团收到的股利 | 37 | 23 | 677 | - | 3,350 | 680 | |||||
2024年度从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收取及应收的股利为144.49亿元(2023年度:
87.64亿元)。
2024年度处置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为2.59亿元(2023年度:7.49亿元)。相关的处置损失为0.41亿元(2023年度:0.36亿元),已包含在投资收益中。
2024年度,应享有的单项不重大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合计分别为53.38亿元(2023年度:43.61亿元)和10.48亿元(2023年度:损失6.01亿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5 -
(b)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 | |||||||
Petrourica S.A. | (3,401) | (51) | - | (3,452) | |||
中油首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60) | - | - | (60) | |||
中油北汽石油产品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 (49) | - | - | (49) | |||
其他 | (2,181) | (74) | 214 | (2,041) | |||
(5,691) | (125) | 214 | (5,602) | ||||
(c) 子公司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列示如下:
投资成本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 66,720 | 66,720 | - | - | 66,720 | ||||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36,042 | 35,041 | 1,001 | - | 36,042 |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25,647 | 25,647 | - | - | 25,647 |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25,590 | 25,590 | - | - | 25,590 |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23,778 | 23,778 | - | - | 23,778 |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21,600 | 21,600 | - | - | 21,600 |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18,953 | 18,953 | - | - | 18,953 | ||||
其他 | 77,605 | 22,537 | (347) | 99,795 | |||||
合计 | 294,934 | 23,538 | (347) | 318,125 | |||||
本公司拥有少数股东权益的主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简明资产负债表列示如下: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 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50.00 | 50.00 | 90.00 | 90.00 | 90.00 | 90.00 | |||||
流动资产 | 91,210 | 49,758 | 15,662 | 13,827 | 9,377 | 15,458 | |||||
非流动资产 | 133,703 | 168,939 | 12,820 | 14,747 | 61,605 | 66,793 | |||||
流动负债 | 11,840 | 17,665 | 2,922 | 3,736 | 9,340 | 17,420 | |||||
非流动负债 | 13,432 | 12,545 | 79 | 240 | 32,428 | 35,428 | |||||
净资产 | 199,641 | 188,487 | 25,481 | 24,598 | 29,214 | 29,403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6 -
简明利润表列示如下: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 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 8月26日(公司成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 | ||
营业收入 | 52,221 | 52,061 | 58,750 | 50,066 | 112,684 | 19,094 | |
净利润 | 16,871 | 16,253 | 929 | 218 | 19 | 417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484 | 18,942 | 929 | 218 | 19 | 41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润 | 9,123 | 8,731 | 93 | 22 | 2 | 42 | |
分配予少数股东的股利 | 3,339 | 2,916 | 5 | - | 21 | - | |
简明现金流量表列示如下: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 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 8月26日(公司成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29 | 10,996 | 3,503 | 3,482 | 10,573 | 15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57 -
16 固定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284,485 | 13,946 | (4,280) | 294,151 | |||
机器设备 | 898,249 | 60,064 | (15,270) | 943,043 | |||
运输工具 | 20,609 | 461 | (1,095) | 19,975 | |||
其他 | 49,875 | 3,150 | (1,969) | 51,056 | |||
合计 | 1,253,218 | 77,621 | (22,614) | 1,308,225 | |||
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137,174) | (14,770) | 2,175 | (149,769) | |||
机器设备 | (535,378) | (43,636) | 12,141 | (566,873) | |||
运输工具 | (16,364) | (739) | 1,023 | (16,080) | |||
其他 | (27,410) | (2,601) | 1,392 | (28,619) | |||
合计 | (716,326) | (61,746) | 16,731 | (761,341) | |||
账面净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47,311 | 144,382 | |||||
机器设备 | 362,871 | 376,170 | |||||
运输工具 | 4,245 | 3,895 | |||||
其他 | 22,465 | 22,437 | |||||
合计 | 536,892 | 546,884 | |||||
减值准备 | |||||||
房屋及建筑物 | (6,752) | (240) | 243 | (6,749) | |||
机器设备 | (50,419) | (2,175) | 2,140 | (50,454) | |||
运输工具 | (127) | (2) | 4 | (125) | |||
其他 | (9,536) | (49) | 436 | (9,149) | |||
合计 | (66,834) | (2,466) | 2,823 | (66,477) |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40,559 | 137,633 | |||||
机器设备 | 312,452 | 325,716 | |||||
运输工具 | 4,118 | 3,770 | |||||
其他 | 12,929 | 13,288 | |||||
合计 | 470,058 | 480,407 | |||||
2024年度,固定资产计提影响损益的折旧金额为501.26亿元(2023年度:497.50亿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585.05亿元 (2023年度:561.90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15.61亿元(2023年12月31日:16.83亿元),主要为机器设备。
于2024年12月31日,有账面价值为11.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8.36亿元)的固定资产作为10.32亿元(2023年12月31日:8.90亿元)的长期借款(附注33)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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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 -
17 油气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原值 | |||||||
矿区权益 | 75,195 | 883 | (4,114) | 71,964 | |||
井及相关设施 | 2,765,686 | 204,124 | (58,623) | 2,911,187 | |||
合计 | 2,840,881 | 205,007 | (62,737) | 2,983,151 | |||
累计折耗 | |||||||
矿区权益 | (27,270) | (1,416) | 1,723 | (26,963) | |||
井及相关设施 | (1,832,885) | (161,453) | 42,113 | (1,952,225) | |||
合计 | (1,860,155) | (162,869) | 43,836 | (1,979,188) | |||
账面净值 | |||||||
矿区权益 | 47,925 | 45,001 | |||||
井及相关设施 | 932,801 | 958,962 | |||||
合计 | 980,726 | 1,003,963 | |||||
减值准备 | |||||||
矿区权益 | (36,771) | - | 2,268 | (34,503) | |||
井及相关设施 | (87,699) | (7,575) | 1,250 | (94,024) | |||
合计 | (124,470) | (7,575) | 3,518 | (128,527) | |||
账面价值 | |||||||
矿区权益 | 11,154 | 10,498 | |||||
井及相关设施 | 845,102 | 864,938 | |||||
合计 | 856,256 | 875,436 | |||||
2024年度,油气资产计提影响损益的折耗金额为1,608.64亿元(2023年度:
1,557.56亿元),由在建工程转入油气资产的原值为1,840.26亿元(2023年度:2,057.39亿元)。
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子公司及分公司根据本集团下发的油气资产减值迹象判断指引,对各自包括油气田和区块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并对具有减值迹象的油气田和区块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将减值测试结果报告给本集团的内部专家团队(包括勘探专家和财务专家)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减值测试结果会由管理层进行审批。2024年度,本集团对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油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5.75亿元(2023年度:203.30亿元),主要由于部分油气田和区块的油气证实储量下降或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减值的油气资产账面价值分别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确定的方法主要是运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根据对原油市场的预测,并参考一系列机构公布的原油预测价格,形成对未来原油价格的预测;参考经内外部油气储量评估专家评估的并经管理层批准的油气储量评估报告中的相关未来产量形成对未来油气产量的预测。
采用的折现率参考油气行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并根据本集团的特定风险进行相应的调整。2024年,本集团大部分油气田和区块采用的税后年折现率为6.70%-
13.04% (2023年度:6.7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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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 -
于2024年12月31日,油气资产原值中与资产弃置义务相关的部分为1,518.32亿元(2023年12月31日:1,311.24亿元)。2024年度,对该部分计提的折耗为48.89亿元(2023年度:49.35亿元)。
18 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 增加 | 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及 油气资产 | 其他 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工程投入 占预算 比例% | 借款费用 资本化金额 | 其中:本 年借款费 用资本化 金额 | 资金 来源 | |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 33,945 | 6,080 | 12,893 | (2,359) | - | 16,614 | 56.4% | 187 | 174 | 自筹及贷款 | |
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 | 30,459 | 1,535 | 7,186 | (2) | - | 8,719 | 43.4% | - | - | 自筹 | |
塔里木油田公司低碳转型光伏项目 | 4,225 | - | 2,901 | - | - | 2,901 | 68.0% | (19) | (19) | 自筹及贷款 | |
其他 | 198,507 | 246,802 | (240,176) | (7,852) | 197,281 | 1,737 | 415 | ||||
206,122 | 269,782 | (242,537) | (7,852) | 225,515 | 1,905 | 570 | |||||
减: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634) | (2,266) | - | 352 | (10,548) | ||||||
197,488 | 214,967 | ||||||||||
2024年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70亿元(2023年度:4.78亿元),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平均年资本化率为2.80%(2023年度: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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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 -
19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原值 | |||||||
土地使用权 | 103,119 | 3,571 | (862) | 105,828 | |||
房屋建筑物 | 58,262 | 6,575 | (7,625) | 57,212 | |||
机器设备 | 7,417 | 3,230 | (2,824) | 7,823 | |||
其他 | 1,120 | 261 | (515) | 866 | |||
合计 | 169,918 | 13,637 | (11,826) | 171,729 | |||
累计折旧 | |||||||
土地使用权 | (17,438) | (4,237) | 543 | (21,132) | |||
房屋建筑物 | (22,351) | (6,922) | 4,355 | (24,918) | |||
机器设备 | (3,913) | (2,240) | 2,006 | (4,147) | |||
其他 | (704) | (218) | 331 | (591) | |||
合计 | (44,406) | (13,617) | 7,235 | (50,788) | |||
减值准备 | |||||||
房屋建筑物 | (76) | - | - | (76) | |||
合计 | (76) | - | - | (76) | |||
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 85,681 | 84,696 | |||||
房屋建筑物 | 35,835 | 32,218 | |||||
机器设备 | 3,504 | 3,676 | |||||
其他 | 416 | 275 | |||||
合计 | 125,436 | 120,865 | |||||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主要包含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分类为房屋建筑物的租赁标的物主要为租赁的加油加气站、储油库以及办公楼,分类为机器设备的租赁标的资产主要为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可移动设备。
2024年度使用权资产影响损益的折旧金额为136.17亿元(2023年度:120.06亿元)。
租赁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118,619 | 121,22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32) | (8,651) | (7,780) | |
109,968 | 113,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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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 -
租赁负债的未折现现金流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9,588 | 12,355 | |
一至二年 | 11,458 | 11,720 | |
二至五年 | 28,363 | 29,252 | |
五年以上 | 138,564 | 140,715 | |
187,973 | 194,042 |
20 无形资产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原值 | |||||||
土地使用权 | 103,349 | 3,713 | (973) | 106,089 | |||
特许经营权 | 24,075 | 160 | (97) | 24,138 | |||
专利权 | 6,389 | 10 | - | 6,399 | |||
其他 | 20,647 | 2,006 | (1,106) | 21,547 | |||
合计 | 154,460 | 5,889 | (2,176) | 158,173 | |||
累计摊销 | |||||||
土地使用权 | (31,687) | (3,032) | 234 | (34,485) | |||
特许经营权 | (10,607) | (659) | 40 | (11,226) | |||
专利权 | (4,117) | (229) | - | (4,346) | |||
其他 | (14,239) | (1,148) | 1,089 | (14,298) | |||
合计 | (60,650) | (5,068) | 1,363 | (64,355) | |||
账面净值 | |||||||
土地使用权 | 71,662 | 71,604 | |||||
特许经营权 | 13,468 | 12,912 | |||||
专利权 | 2,272 | 2,053 | |||||
其他 | 6,408 | 7,249 | |||||
合计 | 93,810 | 93,818 | |||||
减值准备合计 | (1,065) | - | 37 | (1,028) | |||
账面价值合计 | 92,745 | 92,790 | |||||
2024年度,无形资产影响损益的摊销金额为49.77亿元(2023年度:5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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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
21 商誉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原值 | |||
PetroIneos Trading Limited | 4,862 | 4,790 | |
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 | 3,165 | 3,119 | |
其他 | 856 | 861 | |
合计 | 8,883 | 8,770 | |
减值准备合计 | (1,447) | (1,328) | |
账面价值合计 | 7,436 | 7,442 |
商誉主要与2009年及2011年分别收购销售分部下的子公司Singapore PetroleumCompany Limited和PetroIneos Trading Limited有关。
商誉的减值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现金流量预测建立在经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基础之上。使用的税后折现率同时也反映了与资产组相关的特定风险。
2024年度,对商誉的减值测试使用的税后折现率为6.90%-11.60%(2023年度:
8.90% - 11.75%),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1亿元(2023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2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催化剂 | 8,547 | 2,064 | (2,121) | 8,490 | ||||
租入资产改良支出 | 2,532 | 375 | (842) | 2,065 | ||||
其他 | 3,010 | 1,262 | (809) | 3,463 | ||||
合计 | 14,089 | 3,701 | (3,772) | 14,018 | ||||
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主要是长期应收款、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预付工程款及采购大型设备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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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 -
24 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回 | 本年转销及其他 | 2024年 12月31日 | |||||
坏账准备 | 5,821 | 831 | (47) | (263) | 6,342 |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757 | 575 | (42) | (222) | 3,06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64 | 256 | (5) | (41) | 3,274 | ||||
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 355 | 1 | - | (44) | 312 | ||||
存货跌价准备 | 5,797 | 2,680 | (313) | (5,330) | 2,834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5,691 | 42 | - | (131) | 5,602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66,834 | 1,936 | - | (2,293) | 66,477 | ||||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124,470 | 7,575 | - | (3,518) | 128,527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634 | 2,266 | - | (352) | 10,548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065 | - | - | (37) | 1,028 | ||||
商誉减值准备 | 1,328 | 101 | - | 18 | 1,447 | ||||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 76 | - | - | - | 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66 | 23 | (75) | 329 | 443 | ||||
合计 | 220,237 | 15,455 | (435) | (11,621) | 223,636 | ||||
25 短期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保证-美元 | 990 | 900 | |
抵押-人民币 | - | 553 | |
信用-人民币 | 20,269 | 17,510 | |
信用-美元 | 22,129 | 16,252 | |
信用-日元 | 2,565 | 3,153 | |
信用-其他外币 | 2 | 611 | |
45,955 | 38,979 |
于2024年12月31日,美元保证借款由相关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保证,年末无抵押借款(于2023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以账面价值为2.97亿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抵押)。
于202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3.23% (2023年12月31日: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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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 -
26 应付票据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12月31日: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且均于一年内到期。
27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一年以内 | 246,807 | 91 | 257,840 | 89 | |||
一至二年 | 11,582 | 4 | 14,275 | 5 | |||
二至三年 | 3,377 | 1 | 4,645 | 2 | |||
三年以上 | 11,019 | 4 | 13,174 | 4 | |||
272,785 | 100 | 289,934 | 100 |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259.78亿元(2023年12月31日:320.94亿元),主要为与供应商尚未结清的往来款。
28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主要为销售成品油和天然气预收款项。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为47.93亿元(2023年12月31日:37.42亿元)。主要相关履约义务预计将于一年内履行完毕并确认收入。
2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短期薪酬 | 8,563 | 156,881 | (157,381) | 8,063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 | 24,893 | (24,889) | 31 | |||
辞退福利 | 2 | 90 | (91) | 1 | |||
8,592 | 181,864 | (182,361) | 8,095 | ||||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员工以及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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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 -
(2) 短期薪酬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工资、薪金及津贴 | 3,076 | 119,555 | (119,618) | 3,013 | |||
职工福利费 | - | 10,131 | (10,131) | - | |||
社会保险费 | 492 | 11,791 | (11,806) | 47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5 | 10,857 | (10,872) | 460 | |||
工伤保险费 | 14 | 884 | (884) | 14 | |||
生育保险费 | 3 | 50 | (50) | 3 | |||
住房公积金 | 3 | 11,705 | (11,702) | 6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940 | 3,645 | (4,069) | 4,516 | |||
其他短期薪酬 | 52 | 54 | (55) | 51 | |||
8,563 | 156,881 | (157,381) | 8,063 | ||||
(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21 | 15,912 | (15,912) | 21 | |||
失业保险费 | 2 | 568 | (568) | 2 | |||
企业年金缴费 | 4 | 8,413 | (8,409) | 8 | |||
27 | 24,893 | (24,889) | 31 | ||||
于2024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30 应交税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交矿业权出让收益 | 17,208 | 23,626 |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15,113 | 11,174 | |
应交消费税 | 12,871 | 15,335 | |
应交增值税 | 3,145 | 5,231 | |
应交石油特别收益金 | 1,135 | 5,557 | |
其他 | 10,773 | 13,068 | |
60,245 | 73,991 | ||
31 其他应付款
于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工程款、押金、定金、保证金、应付财产险等,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72.94亿元(2023年12月31日:70.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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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 -
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6,316 | 72,532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6,512 | 37,26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78 | 242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651 | 7,780 | |
101,757 | 117,823 | ||
33 长期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保证-人民币 | 2,875 | 3,334 | |
保证-美元 | 92 | 98 | |
质押-人民币 | 1,906 | 2,590 | |
质押-美元 | - | 708 | |
抵押-人民币 | 1,032 | 890 | |
信用-人民币 | 82,033 | 115,365 | |
信用-美元 | 69,468 | 71,830 | |
信用-其他外币 | 2,982 | 3,882 | |
160,388 | 198,69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32) | (86,316) | (72,532) | |
74,072 | 126,165 | ||
于202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主要由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保证,人民币质押借款为19.06亿元(2023年:25.90亿元),主要以天然气收费权作为质押,年末无美元质押借款(于2023年12月31日,美元质押借款是以人民币21.40亿元保证金账户存款作为质押),抵押借款以账面价值为11.34亿元的固定资产、1.49亿元的在建工程和1.79亿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抵押(2023年12月31日:8.36亿元的固定资产、1.62亿元的在建工程和0.24亿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抵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长期借款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须于一年之内偿还 | 90,484 | 83,379 | |
须于一至两年之内偿还 | 21,170 | 87,400 | |
须于两至五年之内偿还 | 29,352 | 25,700 | |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 42,580 | 22,961 | |
183,586 | 219,440 | ||
于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4.22%(2023年12月31日:3.52%)。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的公允价值为1,571.29亿元(2023年12月31日:
1,969.41亿元),该公允价值根据折现后的现金流量计算,折现率按本集团可取得的金融工具(条款及特点与上述借款大致相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市场利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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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 -
34 应付债券
债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债券 期限 | 年利率 %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 本金增加 | 应付利息 增减变动 | 本年 本金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十五年期产品 | 2012年 11月22日 | 15年 | 5.04 | 2,010 | - | - | - | 2,010 |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优先票据-十年期产品 | 2015年 5月13日 | 10年 | 3.75 | 3,551 | 60 | - | - | 3,611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十年期产品 | 2016年 1月18日 | 10年 | 3.50 | 4,856 | - | - | - | 4,856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十年期产品 | 2016年 3月1日 | 10年 | 3.70 | 2,371 | - | - | - | 2,371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十年期产品 | 2016年 3月22日 | 10年 | 3.60 | 2,056 | - | - | - | 2,056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五年期产品 | 2019年 1月22日 | 5年 | 2.70 | 3,209 | - | (79) | (3,130)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五年期产品 | 2019年 1月22日 | 5年 | 2.70 | 2,820 | - | (70) | (2,750)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五年期产品 | 2019年 2月21日 | 5年 | 3.66 | 10,314 | - | (314) | (10,000)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五年期产品 | 2019年 2月21日 | 5年 | 3.66 | 10,314 | - | (314) | (10,000)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五年期产品 | 2019年 4月22日 | 5年 | 3.96 | 10,274 | - | (274) | (10,000)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三年期产品 | 2022年 4月27日 | 3年 | 2.26 | 508 | - | - | - | 508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三年期产品 | 2022年 6月15日 | 3年 | 2.19 | 2,019 | - | - | - | 2,019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两新中期票据 | 2024年 9月13日 | 10年 | 2.24 | - | 3,000 | 19 | - | 3,019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4年 9月13日 | 5年 | 2.08 | - | 10,000 | 62 | - | 10,062 | ||||||||
54,302 | 13,060 | (970) | (35,880) | 30,51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32) | (37,269) | (6,512) | ||||||||||||||
17,033 | 24,000 | |||||||||||||||
上述债券均以面值发行,无溢价或折价。
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债券由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保证的金额为20.00亿元(2023年12月31日:20.00亿元)。
上述债券的公允价值为302.87亿元(2023年12月31日:534.10亿元),该公允价值根据折现后的现金流量计算,折现率按本集团可取得的金融工具(条款及特点与上述应付债券大致相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市场利率确定。
35 预计负债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资产弃置义务 | 144,299 | 23,670 | (5,950) | 162,019 | |||
资产弃置义务与油气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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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 -
3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列示如下:
(a)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资产减值准备及折旧折耗 | 7,197 | 30,409 | 5,228 | 25,052 | |||
租赁负债 | 28,426 | 116,712 | 28,690 | 119,465 | |||
弃置义务-预计负债 | 40,117 | 162,019 | 34,653 | 144,299 | |||
工资及福利 | 1,286 | 5,566 | 1,302 | 5,795 | |||
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 | 2,825 | 11,725 | 2,581 | 11,607 | |||
其他 | 16,030 | 72,490 | 17,042 | 77,274 | |||
95,881 | 398,921 | 89,496 | 383,492 | ||||
于2024年12月31日,由于相关的未来应税利润不是很可能实现,本公司的若干子公司并未对累计结转的可抵扣亏损合计1,354.95亿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2024年度发生的相关可抵扣亏损金额为65.91亿元。这些可抵扣亏损将于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及以后终止到期的金额分别为4.69亿元、
4.44亿元、3.23亿元、1.76亿元、1,340.83亿元。
(b)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资产折旧折耗 | 25,089 | 92,025 | 31,734 | 111,445 | |||
使用权资产 | 26,093 | 107,901 | 26,508 | 111,007 | |||
弃置义务-油气资产 | 9,660 | 42,368 | 5,529 | 23,888 | |||
其他 | 33,962 | 160,991 | 30,742 | 144,379 | |||
94,804 | 403,285 | 94,513 | 390,719 | ||||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65 | 18,1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688 | 23,1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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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 -
37 股本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H股 | 21,099 | 21,099 | |
A股 | 161,922 | 161,922 | |
183,021 | 183,021 | ||
1999年,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经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净资产折为本公司的国家股1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未折入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经证监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4月7日完成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1,758,241.8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中包括原由中国石油集团所持有的175,824.2万股国家股转为外资股的部分。
上述外资股包括1,344,789.7万股H股及4,134.521万份美国存托股(每份美国存托股等于100股H股),H股及美国存托股已分别于2000年4月7日及2000年4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日增发了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319,680.2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同时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所持有的31,968.0万股国家股转为外资股(H股)出售。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完成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400,000.0万股普通股(A股),并于2007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股发行后,中国石油集团在2007年11月5日前持有的国家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A股。
本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于2022年9月自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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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 -
38 资本公积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股本溢价 | 89,431 | - | - | 89,43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40,955 | - | - | 40,955 | |||
收购中油电能 | - | - | (5,979) | (5,979) | |||
其他 | (2,708) | 113 | - | (2,595) | |||
127,678 | 113 | (5,979) | 121,812 | ||||
39 盈余公积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237,762 | 14,503 | - | 252,265 |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40 | - | - | 40 | |||
237,802 | 14,503 | - | 252,30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2024年度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23年度:未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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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
40 未分配利润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 914,671 | 845,551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676 | 161,41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503) | (13,239)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2,360) | (78,699) | ||||
其他 | (250) | (356)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982,234 | 914,671 | ||||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含适用税项),合计
420.95亿元,经2024年6月5日股东会批准,并于2024年6月26日(A股)和7月29日(H股)支付。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4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2元(含适用税项),合计
402.65亿元,经2024年6月5日股东会授权,2024年8月26日董事会会议决议,并于2024年9月19日(A股)和10月28日(H股)支付。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25元(含适用税项),按已发行股份1,830.21亿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457.55亿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不确认为2024年12月31日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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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 -
4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50.00 | 9,123 | 3,339 | 101,410 |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 45.62 | 6,266 | 4,722 | 53,407 |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2 | 21 | 2,921 |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93 | 5 | 2,548 | |||
其他 | 34,206 | ||||||
194,492 | |||||||
4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集团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b) | 2,870,490 | 2,199,373 | 2,939,938 | 2,225,545 | |||
其他业务(c) | 67,491 | 75,850 | 72,874 | 77,460 | |||
合计 | 2,937,981 | 2,275,223 | 3,012,812 | 2,303,005 | |||
其中:合同收入(a) | 2,936,586 | 3,011,120 | |||||
其他收入 | 1,395 | 1,692 | |||||
本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b) | 1,759,063 | 1,316,278 | 1,787,727 | 1,320,585 | |||
其他业务(c) | 51,540 | 54,296 | 63,760 | 58,939 | |||
合计 | 1,810,603 | 1,370,574 | 1,851,487 | 1,379,524 | |||
其中:合同收入(a) | 1,809,459 | 1,850,309 | |||||
其他收入 | 1,144 | 1,178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3 -
(a)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2024年度 | 油气和新能源 | 炼油化工 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销售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合同分类 | ||||||||||||
商品和服务类型 | ||||||||||||
原油 | 601,200 | - | 729,021 | - | - | 1,330,221 | ||||||
天然气(注) | 184,128 | - | 404,037 | 559,387 | - | 1,147,552 | ||||||
炼油产品 | - | 933,691 | 1,237,064 | - | - | 2,170,755 | ||||||
化工产品 | - | 253,030 | 54,824 | - | - | 307,854 | ||||||
管输业务 | - | - | - | 1,060 | - | 1,060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 | - | 26,447 | - | - | 26,447 | ||||||
其他 | 121,208 | 5,708 | 2,602 | 31,855 | 7,464 | 168,837 | ||||||
分部间抵销数 | (751,951) | (848,369) | (576,084) | (35,583) | (4,153) | (2,216,140) | ||||||
合计 | 154,585 | 344,060 | 1,877,911 | 556,719 | 3,311 | 2,936,58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74,115 | 344,060 | 994,603 | 556,719 | 3,311 | 1,972,808 | ||||||
其他 | 80,470 | - | 883,308 | - | - | 963,778 | ||||||
合计 | 154,585 | 344,060 | 1,877,911 | 556,719 | 3,311 | 2,936,586 | ||||||
2023年度 | 油气和新能源 | 炼油化工 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销售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合同分类 | ||||||||||||
商品和服务类型 | ||||||||||||
原油 | 613,779 | - | 742,113 | - | - | 1,355,892 | ||||||
天然气(注) | 175,642 | - | 394,495 | 526,391 | - | 1,096,528 | ||||||
炼油产品 | - | 980,396 | 1,299,647 | - | - | 2,280,043 | ||||||
化工产品 | - | 233,523 | 55,942 | - | - | 289,465 | ||||||
管输业务 | - | - | - | 997 | - | 997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 | - | 32,265 | - | - | 32,265 | ||||||
其他 | 105,120 | 7,063 | 1,528 | 33,690 | 7,014 | 154,415 | ||||||
分部间抵销数 | (748,315) | (884,978) | (534,421) | (27,249) | (3,522) | (2,198,485) | ||||||
合计 | 146,226 | 336,004 | 1,991,569 | 533,829 | 3,492 | 3,011,12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73,207 | 336,004 | 1,054,084 | 533,829 | 3,492 | 2,000,616 | ||||||
其他 | 73,019 | - | 937,485 | - | - | 1,010,504 | ||||||
合计 | 146,226 | 336,004 | 1,991,569 | 533,829 | 3,492 | 3,011,120 | ||||||
注:包含常规及非常规天然气
本公司 | |||
合同分类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商品和服务类型 | |||
原油 | 473,099 | 488,071 | |
天然气 | 690,642 | 641,910 | |
炼油产品 | 1,574,784 | 1,752,649 | |
化工产品 | 231,368 | 215,910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22,595 | 28,138 | |
其他 | 79,840 | 82,031 | |
分部间抵销数 | (1,262,869) | (1,358,400) | |
合计 | 1,809,459 | 1,850,309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4 -
合同收入主要于某一时点确认。
(b)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本集团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油气和新能源 | 884,057 | 592,607 | 873,362 | 557,663 |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1,186,722 | 936,048 | 1,213,919 | 939,270 | |||
销售 | 2,425,427 | 2,344,501 | 2,492,392 | 2,404,817 | |||
天然气销售 | 585,991 | 536,316 | 554,593 | 514,759 | |||
总部及其他 | 1,064 | 381 | 1,258 | 833 | |||
分部间抵销数 | (2,212,771) | (2,210,480) | (2,195,586) | (2,191,797) | |||
合计 | 2,870,490 | 2,199,373 | 2,939,938 | 2,225,545 |
本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油气和新能源 | 681,422 | 495,065 | 686,876 | 495,731 |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923,701 | 740,009 | 1,029,615 | 807,652 | |||
销售 | 895,308 | 854,435 | 946,566 | 907,507 | |||
天然气销售 | 517,770 | 484,832 | 481,877 | 462,143 | |||
总部及其他 | 933 | 381 | 1,193 | 778 | |||
分部间抵销数 | (1,260,071) | (1,258,444) | (1,358,400) | (1,353,226) | |||
合计 | 1,759,063 | 1,316,278 | 1,787,727 | 1,320,585 |
(c)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本集团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材料销售 | 9,444 | 8,968 | 9,572 | 8,962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26,447 | 23,667 | 32,265 | 29,642 | |||
其他 | 31,600 | 43,215 | 31,037 | 38,856 | |||
合计 | 67,491 | 75,850 | 72,874 | 77,460 | |||
本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材料销售 | 8,309 | 6,882 | 8,709 | 7,387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22,595 | 20,340 | 28,138 | 25,827 | |||
其他 | 20,636 | 27,074 | 26,913 | 25,725 | |||
合计 | 51,540 | 54,296 | 63,760 | 58,939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5 -
43 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消费税 | 177,024 | 183,360 | |
资源税 | 30,188 | 29,674 |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4,602 | 23,68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69 | 17,844 | |
石油特别收益金 | 14,318 | 17,108 | |
教育费附加 | 12,795 | 13,176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846 | 3,757 | |
其他 | 5,970 | 6,502 | |
266,012 | 295,106 | ||
44 销售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25,243 | 25,248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4,424 | 15,156 | |
租赁包装及仓储保管费 | 3,446 | 3,689 | |
其他 | 20,077 | 26,167 | |
63,190 | 70,260 | ||
45 管理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35,089 | 33,888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6,649 | 6,595 | |
技术服务费 | 1,721 | 1,712 | |
物业管理费 | 1,473 | 1,244 | |
其他税费 | 814 | 765 | |
其他 | 19,280 | 11,430 | |
65,026 | 55,634 |
46 研发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11,162 | 10,427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460 | 1,461 | |
燃料及物料消耗 | 1,343 | 1,310 | |
其他 | 9,049 | 8,769 | |
23,014 | 21,967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6 -
47 财务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利息支出 | 21,301 | 24,541 | |
其中: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5,165 | 5,239 | |
减:资本化利息 | 570 | 478 | |
减:利息收入 | 8,799 | 8,288 | |
汇兑损失 | 11,884 | 20,906 | |
减:汇兑收益 | 12,726 | 20,162 | |
其他 | 1,462 | 1,572 | |
12,552 | 18,091 | ||
48 其他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 | 14,622 | 14,337 | |
营改增增值税即征即退 | 243 | 206 | |
其他 | 5,257 | 7,161 | |
20,122 | 21,704 | ||
49 投资收益
本集团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 | 18,644 | 18,538 | |
处置子公司收益 | 865 | 102 |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 | (9,764) | (11,019) | |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 | 939 | 1,2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股息收入 | 30 | 18 | |
其他投资收益 | 1,220 | 689 | |
11,934 | 9,554 | ||
本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子公司宣布分派的股利 | 20,585 | 20,041 | |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 | 12,726 | 12,877 | |
处置子公司(损失)/收益 | (96) | 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股息收入 | 2 | 7 | |
其他投资收益 | 421 | 403 | |
33,638 | 33,381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7 -
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额 | 4,946 | 2,218 | |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未实现损失净额 | (273) | (210) | |
4,673 | 2,008 | ||
51 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应收账款 | 533 | (202) | |
其他应收款 | 251 | 244 | |
其他 | (42) | (7) | |
742 | 35 | ||
52 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货跌价损失 | 2,367 | 6,411 | |
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9,511 | 21,557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266 | 721 | |
商誉减值损失 | 101 | 1 | |
其他 | 33 | 266 | |
14,278 | 28,956 |
53 资产处置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处置利得 | 112 | 190 | 112 | ||
在建工程处置损失 | (155) | (1) | (155)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373 | 125 | 373 | ||
其他长期资产处置利得 | 283 | 184 | 283 | ||
613 | 498 | 613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8 -
54 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a) 营业外收入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545 | 887 | 545 | ||
其他 | 2,585 | 2,243 | 2,585 | ||
3,130 | 3,130 | 3,130 | |||
(b) 营业外支出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罚款支出 | 188 | 200 | 188 | ||
捐赠支出 | 567 | 545 | 567 | ||
非常损失 | 849 | 767 | 849 |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 10,283 | 11,822 | 10,283 | ||
其他 | 5,027 | 5,441 | 5,027 | ||
16,914 | 18,775 | 16,914 | |||
55 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当期所得税 | 63,730 | 57,762 | |
递延所得税 | (5,975) | (446) | |
57,755 | 57,316 | ||
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适用于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所计算的税款并不相同,差额如下: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利润总额 | 241,502 | 237,877 | |
按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376 | 59,469 | |
以前年度税收清算调整 | 3,392 | (196) | |
海外业务税率不同于中国法定税率的税务影响 | 4,118 | 4,560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10,053) | (10,022) | |
非应纳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 (8,093) | (8,499) | |
不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税务影响 | 8,187 | 8,721 | |
未确认递延税项的暂时性差异及损失的税务影响 | (172) | 3,283 | |
所得税费用 | 57,755 | 57,316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79 -
56 每股收益
2024年度和2023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830.21亿股计算。
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7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变动 | 2024年 12月31日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3 | (106) | 167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88 | 212 | 1,400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9,380 | (8,111) | 1,26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522) | (4,019) | (33,541) | |||
其他 | (43) | - | (43) | |||
合计 | (18,724) | (12,024) | (30,748) | |||
58 利润表补充资料
对本集团利润表中的费用按性质分类的信息如下: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937,981 | 3,012,812 | ||
减:产成品及在产品的存货变动 | (18,011) | (6,169) | ||
耗用的原材料 | (1,919,576) | (1,967,391) | ||
职工薪酬费用 | (179,257) | (174,248) | ||
折旧、折耗和摊销费用 | (231,331) | (225,476) |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 | (9,764) | (11,019) | ||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 | 939 | 1,22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673 | 2,008 | ||
信用减值损失 | (742) | (35)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78) | (28,956) | ||
租金费用 | (2,573) | (2,140) | ||
财务费用 | (12,552) | (18,091) | ||
其他费用 | (300,223) | (328,999) | ||
营业利润 | 255,286 | 253,522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80 -
59 现金流量表附注
(a)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的衍生品保证金等。2024年度收到的衍生品保证金为527.72亿元(2023年度:544.56亿元)。
(b)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的衍生品保证金、运输费等。2024年度支付的衍生品保证金为663.03亿元(2023年度:556.32亿元)。
(c)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到期收回的现金等。2024年度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到期收回的现金为439.44亿元(2023年度:720.07亿元)。
(d) 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购买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等。2024年度购买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为685.42亿元(2023年度:577.47亿元)。
(e)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等。2024年度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为119.87亿元(2023年度:89.55亿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81 -
(f)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集团 | 本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利润 | 183,747 | 180,561 | 145,027 | 132,394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14,278 | 28,956 | 9,839 | 19,979 | |||
信用减值损失 | 742 | 35 | 114 | 34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 210,990 | 205,506 | 133,940 | 132,053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617 | 12,006 | 6,153 | 6,049 | |||
无形资产摊销 | 4,977 | 5,136 | 3,859 | 4,12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47 | 2,828 | 2,040 | 2,139 | |||
处置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 (613) | (498) | (680) | (1,721) | |||
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报废损失 | 10,283 | 11,822 | 8,104 | 9,637 | |||
干井费用 | 7,750 | 9,437 | 7,679 | 6,361 | |||
安全生产费 | 105 | (1,569) | (297) | (736) | |||
财务费用 | 12,552 | 18,091 | 9,960 | 13,582 | |||
投资收益 | (11,934) | (9,554) | (33,638) | (33,38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673) | (2,008) | (8) | 25 | |||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 (5,975) | (446) | (5,370) | (3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9,934 | (19,182) | 11,274 | (3,37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 (12,400) | (15,002) | (3,375) | 7,66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 (28,595) | 30,728 | 27,833 | (18,5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532 | 456,847 | 322,454 | 276,599 | |||
(g)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 | 本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172,477 | 249,001 | 25,139 | 60,652 |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249,001) | (191,190) | (60,652) | (68,80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额 | (76,524) | 57,811 | (35,513) | (8,156) | |||
(h)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银行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 | 应付债券 (含一年内到期)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 | 应付股利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237,676 | 54,302 | 121,220 | 470 | 413,6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612,427 | 13,509 | - | - | 625,9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645,235) | (38,362) | (11,987) | (93,499) | (789,083) | |||||
本年计提的利息 | 9,179 | 1,004 | 5,165 | - | 15,348 | |||||
本年计提的股利 | - | - | - | 93,294 | 93,294 | |||||
其他 | (7,704) | 59 | 4,221 | - | (3,424) | |||||
2024年12月31日 | 206,343 | 30,512 | 118,619 | 265 | 355,739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82 -
(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 | 本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库存现金 | 15 | 17 |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6,013 | 205,559 | 18,771 | 58,652 | |||
-到期日为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 56,449 | 43,425 | 6,368 | 2,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 172,477 | 249,001 | 25,139 | 60,652 | |||
60 分部报告
本集团主要经营与石油及天然气相关的产品、服务与活动。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包括: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销售分部、天然气销售分部和总部及其他分部。公司管理层按照该划分评价分部经营业绩,并分配公司资源。各经营分部之间的销售主要按市场价格进行。此外,本集团根据具有相同风险的主体所在区域列示区域信息。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从事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以及新能源业务。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从事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新材料业务。
销售分部从事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
天然气销售分部从事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业务。
总部及其他分部从事资金管理、融资、总部管理、研究开发及为本集团其他经营分部提供商务服务。
每个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附注4所述会计政策相同。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83 -
(1) 经营分部
(a) 2024年度及2024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油气和 新能源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 销售 | 总部及 其他 | 合计 | |
分部收入 | 906,813 | 1,192,589 | 2,454,546 | 592,690 | 7,483 | 5,154,121 |
减:分部间交易收入 | (751,951) | (848,369) | (576,084) | (35,583) | (4,153) | (2,216,140) |
对外交易收入 | 154,862 | 344,220 | 1,878,462 | 557,107 | 3,330 | 2,937,981 |
分部费用(i)
分部费用(i) | (549,921) | (434,804) | (1,551,254) | (110,138) | (21,553) | (2,667,670) |
分部利润/(亏损) | 179,429 | 25,102 | 26,688 | 56,588 | (17,496) | 270,311 |
不可分配收益和费用 | (15,025) | |||||
营业利润 | 255,286 | |||||
折旧、折耗和摊销费用 | 179,064 | 27,740 | 17,812 | 4,858 | 1,857 | 231,331 |
资产减值损失 | 9,027 | 1,777 | 679 | 2,795 | - | 14,278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 379 | (9) | (3) | 375 | - | 742 |
资本性支出 | 227,633 | 33,489 | 7,188 | 4,300 | 3,239 | 275,849 |
2024年12月31日 | ||||||
分部资产 | 1,581,893 | 495,084 | 606,864 | 397,196 | 1,590,920 | 4,671,957 |
其他资产 | 40,460 | |||||
分部间抵销(ii) | (1,959,410) | |||||
资产总额 | 2,753,007 |
分部负债
分部负债 | 629,134 | 229,918 | 341,759 | 136,282 | 527,737 | 1,864,830 | ||||||
其他负债 | 85,933 | |||||||||||
分部间抵销(ii) | (907,619) | |||||||||||
负债总额 | 1,043,144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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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23年度及2023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油气和 新能源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 销售 | 总部及 其他 | 合计 | ||||
分部收入 | 894,847 | 1,221,161 | 2,527,059 | 561,191 | 7,039 | 5,211,297 | |||
减:分部间交易收入 | (748,315) | (884,978) | (534,421) | (27,249) | (3,522) | (2,198,485) | |||
对外交易收入 | 146,532 | 336,183 | 1,992,638 | 533,942 | 3,517 | 3,012,812 | |||
分部费用(i) | (536,119) | (473,258) | (1,586,319) | (105,616) | (20,948) | (2,722,260) | |||
分部利润/(亏损) | 183,386 | 40,054 | 38,503 | 45,527 | (16,918) | 290,552 | |||
不可分配收益和费用 | (37,030) | ||||||||
营业利润 | 253,522 | ||||||||
折旧、折耗和摊销费用 | 172,581 | 28,185 | 17,841 | 5,071 | 1,798 | 225,476 | |||
资产减值损失 | 22,006 | 1,067 | 3,441 | 2,442 | - | 28,956 |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 315 | 2 | (283) | - | 1 | 35 | |||
资本性支出 | 248,433 | 16,383 | 4,673 | 4,050 | 1,854 | 275,393 | |||
2023年12月31日 | |||||||||
分部资产 | 1,547,158 | 520,296 | 631,629 | 373,941 | 1,637,368 | 4,710,392 | |||
其他资产 | 29,744 | ||||||||
分部间抵销(ii) | (1,980,899) | ||||||||
资产总额 | 2,759,237 | ||||||||
分部负债 | 593,068 | 260,787 | 375,033 | 148,957 | 571,825 | 1,949,670 | |||
其他负债 | 97,135 | ||||||||
分部间抵销(ii) | (923,112) | ||||||||
负债总额 | 1,123,693 | ||||||||
(i) 分部费用包括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其他收益等。(ii) 分部间抵销主要是抵销分部间的往来和投资。
(2) 区域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对外交易收入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中国大陆 | 1,974,200 | 2,002,281 | |
其他 | 963,781 | 1,010,531 | |
2,937,981 | 3,012,812 |
非流动资产(i)
非流动资产(i)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国大陆 | 1,946,355 | 1,887,136 | |
其他 | 181,670 | 184,104 | |
2,128,025 | 2,071,240 |
(i)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除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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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财务风险管理
1. 财务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一系列财务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汇率、利率以及油气产品价格的变动对资产、负债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a) 外汇风险
本集团在国内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但仍保留部分外币资产以用于进口原油、天然气、机器设备和其它原材料,以及用于偿还外币金融负债。本集团可能面临多种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人民币是受中国政府管制的非自由兑换货币。中国政府在外币汇兑交易方面的限制可能导致未来汇率相比现行或历史汇率波动较大。
此外,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未来发生的企业收购、贸易业务或确认的资产、负债及净投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货币表示时,就会产生外汇风险。本集团的部分子公司可能利用货币衍生工具来规避上述外汇风险。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有息资产不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包括应付债券)。浮动利率借款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利率风险,固定利率借款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但这些风险对于本集团并不重大。对本集团借款和应付债券及它们的利率、到期日的详细分析载于附注33和附注34。
(c) 价格风险
本集团从事广泛的与油气产品相关的业务。油气产品价格受本集团无法控制的诸多国内国际因素影响。油气产品价格变动将对本集团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本集团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了包括商品期货、商品掉期及商品远期在内的衍生金融工具,有效对冲部分价格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若干指定为套期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及其他化工产品商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该等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88.83亿元(2023年12月31日:168.16亿元),该等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为
68.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103.74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假设其他所有因素保持不变,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基础价格上升/下降10美元每桶,将导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使本集团的净利润减少/增加约4.81亿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增加约31.35亿元),并导致本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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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增加约23.19亿元(2023年12月31日:增加/减少6.85亿元)。此敏感性分析是假设价格变动于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并于该日作用于本集团具有商品价格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所做出的。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货币资金、应收客户款项、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大部分货币资金存放于中国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本集团相信该类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对客户信用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历史信用记录设定信用限额。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账龄分析如附注9。
合并资产负债表所载之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体现本集团所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其他金融资产并不面临重大信用风险。
此外,财务担保和贷款承诺可能会因为交易对手方违约而产生风险,本集团对财务担保和贷款承诺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批要求,综合考虑内外部信用评级等信息,持续监控信用风险敞口、交易对手方信用评级的变化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集中重大信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未来发生金融负债偿付困难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可通过权益和债券市场以市场利率融资,包括动用未使用的信用额度,以满足可预见的借款需求。
鉴于较低的资本负债率以及持续的融资能力,本集团相信其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租赁负债到期日的分析列示于附注33、附注34和附注19。
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是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确保持续经营能力以回报股东。为此,本集团可能会增发新股、增加或减少负债、调整短期与长期借款的比例等。
本集团主要根据资本负债率监控资本。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有息债务包括各种长短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本负债率为12.17%(2023年12月31日: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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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允价值估计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用于确定本集团各类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方法和假设列示于相应的会计政策中。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其中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可能会与其公允价值不同。关于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分析分别载于附注33和附注34。除此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大致相同。
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一层次输入值,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二层次输入值,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或能够取得的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三层次输入值,主要为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允价值与票面值大致相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一层次输入值或第三层次输入值,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或相关资产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85 | 231 | - | 2,8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329 | 8,691 | - | 9,0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8,868 | 8,86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90 | - | 317 | 707 | |||
金融资产合计 | 3,304 | 8,922 | 9,185 | 21,411 | |||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按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808 | - | 3,808 | |||
衍生金融负债 | 2,533 | 4,518 | - | 7,051 | |||
金融负债合计 | 2,533 | 8,326 | - | 1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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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788 | 616 | - | 7,4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2,900 | 14,039 | - | 16,9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0,661 | 10,6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1 | - | 338 | 839 | |||
金融资产合计 | 10,189 | 14,655 | 10,999 | 35,843 |
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按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727 | - | 1,727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25 | 9,704 | - | 10,729 | |||
金融负债合计 | 1,025 | 11,431 | - | 12,456 |
本集团主要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评估第三层次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的输入值主要是基于利率和商品价格指数的历史波动情况及市场波动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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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是本公司控股母公司,是中国政府直接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 代表 | 业务性质 | ||
中国石油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 中国 | 戴厚良 | 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等 | |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中国石油集团 | 486,900 | - | - | 486,900 |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中国石油集团 | 82.62 | 82.62 | 82.62 | 82.62 | |||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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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性质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国家管网集团 | 联营企业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合营企业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中油财务 | 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4) 与重大关联方的交易
(a) 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与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了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本协议,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工程技术服务、生产服务、物资供应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及金融服务。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以下原则定价:
(1)政府定价;或(2)无政府规定价格,则参照市场价格;或(3)如(1)和(2)的情况均不适用,则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格。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在2020年签订的总协议基础上重新签订了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新总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此外,本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油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规定了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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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签订的为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11年8月25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经补充协议修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期限与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相同,于2050年到期。双方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价格约每三年对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协商调整。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出具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确认函,双方对租赁土地的面积及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面积合计约11.42亿平方米的土地,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土地租赁面积及土地市场情况对土地总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租赁土地的年租金(不含税费)调整为约56.73亿元。除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不变。该确认函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3年8月30日分别出具了确认函,双方对租赁土地的面积及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面积合计约11.34亿平方米的土地,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土地租赁面积及土地市场情况对土地总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租赁土地的年租金(不含税费)调整为约57.24亿元。除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不变。该确认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17年8月24日签订了新房产租赁合同,该合同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年。双方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价格约每三年对租赁房产面积及租金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租金应确保不超过市场可比公允价格。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出具了房产租赁合同之确认函,对租赁房产的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总建筑面积合计约128.75万平方米的房产,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房屋租赁面积及市场情况对总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房屋租赁的年租金调整为约7.13亿元。除租赁房产面积及租金外,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该确认函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3年8月30日分别出具了确认函,双方对租赁房产的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面积合计约161.31万平方米的房产,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房屋面积及市场情况对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房屋租赁的年租金调整为约人民币8.93亿元。除租赁房产面积及租金外,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确认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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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1) | 47,026 | 41,699 | |
由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
工程技术服务 | (2) | 183,276 | 179,934 | |
生产服务 | (3) | 153,026 | 182,977 | |
社会服务 | (4) | 1,643 | 1,641 | |
生活服务 | (5) | 1,993 | 1,815 | |
物资供应 | (6) | 30,672 | 32,358 | |
利息收入 | (7) | 1,944 | 1,290 | |
利息支出 | (8) | 2,099 | 3,236 | |
其他金融服务支出 | (9) | 1,729 | 1,570 | |
支付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 (10) | 6,148 | 6,599 | |
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产采购 | (11) | 1,584 | 1,577 | |
注:
(1) 指原油、天然气、炼油产品、化工产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质量检验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
务。
(2) 工程技术服务主要指地质勘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油田建设、炼化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
装置维修和检修等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3) 生产服务包括机器设备维修和供应水、电及煤气,也包括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如提供通讯、运输、消防、资产租赁、环境保护及卫生、道路维修、制造机器设备和零件等。
(4) 社会服务主要指保安系统、教育、医院和幼儿园等服务。
(5) 生活服务主要指物业管理以及提供培训中心、旅馆、员工餐厅、公共浴室等服务。
(6) 物资供应主要指物料采购、质量检验、存储、发送等产品或服务。
(7)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13.58亿元(2023年12月31日:541.42
亿元)。
(8)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包括在关联方借款中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余额为1,488.78亿元(2023年12月31日:1,485.14亿元)。
(9) 其他金融服务支出主要指保险和其他业务的费用。
(10) 支付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是指:1)按照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达成的房屋与土地租赁合约计算并支付的租赁费用;2)根据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达成的其他租赁协议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包括所有租金、租赁服务费及行使购买选择的价格等)。
(11) 资产采购主要指制造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设备的购置。
(b)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交易按照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定价。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a)产品销售 | |||
—原油 | 22,868 | 20,476 | |
—炼油产品 | 82,052 | 88,012 | |
—化工产品 | 109 | 121 | |
—天然气 | 17,758 | 17,676 | |
(b)服务销售 | 466 | 763 | |
(c)购买产品 | 38,809 | 38,731 | |
(d)购买服务 | 77,299 | 62,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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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委托贷款
本公司与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集团之间,以市场利率通过中油财务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委托贷款。本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贷款已在本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已抵销委托贷款包括本公司提供给子公司的委托贷款360.43亿元(2023年12月31日:1.50亿元),子公司提供给本公司的委托贷款405.19亿元(2023年12月31日:296.15亿元)。
(6) 担保事项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对本集团的部分借款及债券提供担保,详见附注33及附注34。
(7) 关联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余额
(a)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 | |||
应收账款 | 3,908 | 3,892 | |
预付账款 | 7,594 | 6,782 | |
其他应收款 | 4,615 | 4,2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60 | 6,992 | |
联营及合营企业 | |||
应收账款 | 262 | 873 | |
预付账款 | 140 | 52 | |
其他应收款 | 2,300 | 4,078 | |
其他流动资产 | 9,607 | 9,3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89 | 9,276 |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关联方款项的坏账准备余额为5.69亿元(2023年12月31日:5.65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关联方款项占应收款项总额29%(2023年12月31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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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应付关联方往来款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 | |||
应付票据 | - | 257 | |
应付账款 | 46,832 | 38,700 | |
其他应付款 | 4,332 | 4,606 | |
合同负债 | 2,317 | 1,492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94,398 | 96,005 | |
联营及合营企业 | |||
应付账款 | 5,386 | 4,734 | |
其他应付款 | 511 | 184 | |
合同负债 | 102 | 16 |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关联方款项占应付款项总额30%(2023年12月31日:27%)。
(8)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 22,654 | 22,535 | |
63 或有事项
(1) 银行和其他担保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重大借款担保或其他重大担保的事项。
(2) 环保责任
中国已全面颁布环保法规,该等法规均影响到油气营运。根据现有法规,管理层认为,除已计入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数额外,并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环保责任。
于2024年12月31日,已计入本合并财务报表与环保责任相关的资产弃置义务数额为1,620.19亿元(2023年12月31日:1,442.99亿元)(附注35)。
(3) 法律方面的或有事项
在报告期内,本集团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管理层相信本集团日常业务中一些非重大的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程序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95 -
(4) 集团保险
本集团已对有些带有重要营运风险的资产进行有限保险,已购买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个人伤害、财产和环境损害而产生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购买雇主责任险。本集团其他未被保险保障而将来可能产生的责任对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于现时未能合理预计。
64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承诺事项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约但尚未执行的资本承诺款项为208.78亿元(2023年12月31日:60.50亿元)。
资本承诺款项主要来自于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承诺。
(2) 勘探和采矿许可证
本集团每年需向自然资源部支付勘探和采矿许可证费用。2024年度支付该项费用4.51亿元(202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5.16亿元)。
按现行政策规定,预计未来5年每年度需支付的金额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500 | 500 | ||
一年至两年 | 500 | 500 | ||
两年至三年 | 500 | 500 | ||
三年至四年 | 500 | 500 | ||
四年至五年 | 500 | 17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补充资料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96 -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9,670) | (11,3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630 | 2,503 | |||
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85 | (290) |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7 | 120 | |||
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211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19,238) |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46) | (4,6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01 | 567 | |||
(10,153) | (32,08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02 | 6,190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 (360) | (85) | |||
合计 | (8,611) | (25,975) | |||
2024年度及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证监会于2023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编制2024年度及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补充资料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197 -
二、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1,837.55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1,837.47亿元,差异为0.08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7,096.23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7,098.63亿元,差异为2.40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于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 已审计列载于第205至265页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 的合并财务报表,此财务报表包括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综合收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信息及其他解释信息。我们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贵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表现及合并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我们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道德要求,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已履行这些道德要求以及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该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合并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该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KPMG 8th Floor, Prince's Building Central, Hong Kong G P O Box 50, Hong Kong Telephone +852 2522 6022 Fax +852 2845 2588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8楼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50号 电话 +852 2522 6022 传真 +852 2845 2588 网址 kpmg.com/cn |
KPMG, a Hong Kong (SAR)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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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续)
评估油气资产的减值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3.1(a), 3.1(b), 5(b) 及16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的油气资产为人民币8,754.36亿元,2024年度确认油气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75.75亿元。 贵公司将油气资产分配至单独可辨认的现金产出单元,并通过考虑表明这些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金额无法收回的事项或变化,审阅是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这些事项和变化包括油气价格下跌、生产成本上涨和油气储量下降对这些现金产出单元的经济影响。 | 我们为应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而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 评价油气资产减值评估流程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评价贵公司对现金产出单元的识别、将资产分配至相关现金产出单元的做法以及对减值迹象的识别; ? 评价储量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同时评价储量专家估计油气储量所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公认的行业标准; ? 通过与贵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外部分析机构预测进行比较,评价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所使用的原油和天然气的未来售价; |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续)
评估油气资产的减值(续)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3.1(a), 3.1(b), 5(b) 及16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对于已识别存在减值迹象的现金产出单元,贵公司将该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减值损失金额(如有)。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 由于这些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对原油和天然气未来售价和生产成本、未来生产剖面及折现率的变化敏感,需要管理层在确定其可收回金额时做出重大判断与估计,因此我们将评估油气资产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 通过与贵公司储量专家出具的油气储量报告进行比较,评价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所使用的未来生产成本以及未来生产剖面; ? 利用我们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我们评价贵公司在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采用的折现率是否在根据公开市场数据独立计算出的业内可比公司的折现率范围内; ? 将本年度的实际结果与在上一年度编制的预测进行比较,以评估贵公司过往预测的准确性;以及 ? 评估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对油气资产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核数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董事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事项。董事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合并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在拟备合并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整体股东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
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计划和执行集团审计,以获取关于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的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集团财务报表形成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复核就集团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为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所采取的行动或防范措施(若适用)。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吴国强。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香港中环遮打道十号太子大厦八楼2025年3月28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综合收益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05 -
附注 | 2024年 | 2023年注释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6 | 2,937,981 | 3,012,812 | |||
经营支出 | ||||||
采购、服务及其他 | (1,938,093) | (1,972,238) | ||||
员工费用 | 8 | (179,257) | (174,248) | |||
勘探费用(包括干井费用) | (20,862) | (20,764)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243,209) | (247,756) | ||||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 (59,749) | (64,211) | ||||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 9 | (267,261) | (296,317) | |||
其他收入/(费用)净值 | 4,404 | (1,416) | ||||
经营支出总额 | (2,704,027) | (2,776,950) | ||||
经营利润 | 233,954 | 235,862 | ||||
融资成本 | ||||||
汇兑收益 | 12,726 | 20,162 | ||||
汇兑损失 | (11,884) | (20,906) | ||||
利息收入 | 8,799 | 8,288 | ||||
利息支出 | 10 | (20,731) | (24,063) | |||
融资成本净额 | (11,090) | (16,519)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利润 | 18,644 | 18,538 | ||||
税前利润 | 7 | 241,508 | 237,881 | |||
所得税费用 | 12 | (57,753) | (57,318) | |||
净利润 | 183,755 | 180,56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9) | 64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7) | 1,515 | ||||
(二)可重分类至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8,111) | (1,893) | ||||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212 | 7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19) | 2,252 |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12,164) | 2,014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1,591 | 182,577 | ||||
净利润归属于: | ||||||
母公司股东 | 13 | 164,684 | 161,416 | |||
非控制性权益 | 19,071 | 19,147 | ||||
183,755 | 180,563 |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 ||||||
母公司股东 | 152,660 | 161,896 | ||||
非控制性权益 | 18,931 | 20,681 | ||||
171,591 | 182,57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 14 | 0.90 | 0.88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注释: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据视同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中油电能”)自列报的最早财务报告年度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列报(参见附注4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状况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06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注释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非流动资产 | ||||||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 | 16 | 1,570,810 | 1,523,802 | |||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 17 | 289,970 | 280,87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 | 700 | 832 | ||||
使用权资产 | 19 | 192,014 | 196,607 | |||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 | 76,690 | 71,7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 | 26,765 | 18,127 | |||
到期日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 4,958 | 3,930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2,161,907 | 2,095,877 | ||||
流动资产 | ||||||
存货 | 21 | 168,338 | 180,639 | |||
应收账款 | 22 | 71,610 | 69,006 | |||
衍生金融资产 | 23 | 9,020 | 16,939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24 | 114,290 | 111,03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25 | 8,868 | 10,66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816 | 7,404 | ||||
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 | 43,425 | 18,41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6 | 172,477 | 249,001 | |||
流动资产总额 | 590,844 | 663,098 |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 27 | 338,513 | 363,650 | |||
合同负债 | 28 | 80,266 | 83,940 | |||
应付所得税款 | 6,845 | 11,173 | ||||
应付其他税款 | 53,400 | 62,818 | ||||
短期借款 | 29 | 138,783 | 148,780 | |||
衍生金融负债 | 23 | 7,051 | 10,729 | |||
租赁负债 | 19 | 8,651 | 7,78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808 | 1,727 | ||||
流动负债总额 | 637,317 | 690,597 | ||||
流动负债净值 | 46,473 | 27,499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 2,115,434 | 2,068,378 | ||||
权益 | ||||||
母公司股东权益: | ||||||
股本 | 30 | 183,021 | 183,021 | |||
留存收益 | 987,271 | 919,700 | ||||
储备 | 31 | 344,840 | 348,365 | |||
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 | 1,515,132 | 1,451,086 | ||||
非控制性权益 | 194,491 | 184,210 | ||||
权益总额 | 1,709,623 | 1,635,29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9 | 98,072 | 143,198 | |||
资产弃置义务 | 33 | 162,019 | 144,299 | |||
租赁负债 | 19 | 109,968 | 113,4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 | 25,672 | 23,130 | |||
其他长期负债 | 10,080 | 9,015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405,811 | 433,082 | ||||
权益及非流动负债总额 | 2,115,434 | 2,068,378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注释: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据视同中油电能自列报的最早财务报告年度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列报(参见附注42)。
董事长 戴厚良 |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 财务总监 王华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07 -
2024年 | 2023年注释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3,755 | 180,563 | ||
调整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57,753 | 57,318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243,209 | 247,756 | ||
干井费用 | 7,750 | 9,437 | ||
安全生产费 | 105 | (1,569)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利润 | (18,644) | (18,538) | ||
坏账准备计提净额 | 743 | 43 | ||
存货跌价损失净额 | 2,367 | 6,4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42 | 259 | ||
处置及报废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损失 | 9,961 | 11,591 | ||
处置及报废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收益 | (291) | (267) | ||
处置附属公司的收益 | (865) | (10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673) | (2,008) | ||
股息收入 | (30) | (18) | ||
利息收入 | (8,799) | (8,288) | ||
利息支出 | 20,731 | 24,063 | ||
营运资金的变动: | ||||
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12,400) | (15,002) | ||
存货 | 9,934 | (19,182)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负债 | (25,108) | 40,374 | ||
合同负债 | (3,674) | 6,5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461,866 | 519,430 | ||
已付所得税款 | (55,334) | (62,5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532 | 456,847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08 -
2024年 | 2023年注释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资本性支出 | (302,180) | (280,463) | ||
收购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 (8,413) | (1,704) | ||
购买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1) | (4,400) | ||
购买附属公司 | (11) | (775) | ||
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36) | (6,620) | ||
处置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所得款项 | 604 | (413) | ||
处置其他非流动资产所得款项 | 7,752 | 5,603 | ||
已收利息 | 8,315 | 9,096 | ||
已收股息 | 13,591 | 9,666 | ||
(增加)/减少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24,598) | 14,260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347) | (255,750)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偿还短期借款 | (637,760) | (652,101) | ||
偿还长期借款 | (45,064) | (22,540) | ||
偿还租赁负债 | (11,987) | (8,956) | ||
已付利息 | (12,760) | (18,520) | ||
支付非控制性权益股息 | (11,139) | (9,085) | ||
支付母公司股东股息 | (82,360) | (78,982)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 | (5,979) | - | ||
取得非控制性权益支付的现金 | - | (96) | ||
新增短期借款 | 536,627 | 590,547 | ||
新增长期借款 | 89,309 | 48,279 | ||
非控制性权益现金投入 | 2,237 | 4,592 | ||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876) | (146,862) | ||
外币折算差额 | 3,167 | 3,57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额 | (76,524) | 57,81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 249,001 | 191,19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 172,477 | 249,001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注释: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据视同中油电能自列报的最早财务报告年度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列报(参见附注4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09 -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非控制性 权益 | 权益总额 | ||||||||||
股本 | 留存收益 | 储备 | 小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2023年1月1日余额(追溯前)
2023年1月1日余额(追溯前) | 183,021 | 850,269 | 332,327 | 1,365,617 | 168,549 | 1,534,166 | |||||||
调整收购中油电能(附注42) | - | 309 | 4,606 | 4,915 | - | 4,91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重述) | 183,021 | 850,578 | 336,933 | 1,370,532 | 168,549 | 1,539,081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净利润 | - | 161,416 | - | 161,416 | 19,147 | 180,563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480 | 480 | 1,534 | 2,014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 - | (1,612) | (1,612) | 43 | (1,569) | |||||||
转拨至储备 | - | (13,239) | 13,239 | - | - | - | |||||||
股息 | - | (78,699) | - | (78,699) | (8,974) | (87,673) | |||||||
与非控制性权益的交易 | - | - | 503 | 503 | (599) | (96) | |||||||
非控制性权益资本投入 | - | - | - | - | 4,592 | 4,592 | |||||||
收购附属公司 | - | - | - | - | 62 | 62 | |||||||
处置附属公司 | - | - | - | - | (132) | (132) | |||||||
其他权益变动 | - | (356) | (1,178) | (1,534) | (12) | (1,54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919,700 | 348,365 | 1,451,086 | 184,210 | 1,635,29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3,021 | 919,700 | 348,365 | 1,451,086 | 184,210 | 1,635,296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净利润 | - | 164,684 | - | 164,684 | 19,071 | 183,755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12,024) | (12,024) | (140) | (12,164)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 - | (138) | (138) | 243 | 105 | |||||||
转拨至储备 | - | (14,503) | 14,503 | - | - | - | |||||||
股息 | - | (82,360) | - | (82,360) | (10,934) | (93,294) | |||||||
与非控制性权益的交易 | - | (196) | - | (196) | 156 | (40) | |||||||
非控制性权益资本投入 | - | - | - | - | 2,317 | 2,317 | |||||||
收购中油电能(附注42) | - | - | (5,979) | (5,979) | - | (5,979) | |||||||
处置附属公司 | - | - | - | - | (567) | (567) | |||||||
其他权益变动 | - | (54) | 113 | 59 | 135 | 19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3,021 | 987,271 | 344,840 | 1,515,132 | 194,491 | 1,709,623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注释: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据视同中油电能自列报的最早财务报告年度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列报(参见附注4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0 -
1 组织结构及主要经营活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国经贸企改[1999]1024号),将核心业务及与这些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由中国石油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于1999年11月5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为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被统称为“本集团”。
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i)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以及新能源业务;(ii)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新材料业务;(iii)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及(iv)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业务(附注39)。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遵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例。《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包括以下权威文献:
?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 《国际会计准则》;
? 由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或其前身机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下设的常设解释委员会制定的解释报告。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在财务状况表日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在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的报告金额。尽管这些估计是建立在管理层对当前事件和活动的最大限度的了解基础之上,但实际结果最终还是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差异。附注5披露了需要更高程度判断或更复杂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或对合并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
一些新订及经修订的准则在本财务报表期间采用(附注2(a)),除以下所述的编制基准外,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财务状况表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a) 本集团采用的新的和修订的准则和解释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以下对《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这些修订在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
?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
负债的分类”以及“附有契约条件的非流动负债”的修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1 -
?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中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修订。
这些修订均未对本集团本期或前期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编制或列报中产生重大影响。
(b) 本集团未采用的新的和经修订的准则和解释
新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已于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非强制性发布,且本集团尚未提前采用。这些准则、修订或解释预计不会对当前或未来报告期内的实体以及可预见的未来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3.1 重要会计政策
(a)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
当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包括油气资产(附注3.1(b))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主体时,将其成本确认为资产入账。成本指有关资产的购入价格及使该项资产达到预期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在初始确认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账面金额以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折耗及摊销(含减值)后的金额计量。
除油气资产(附注3.1(b))之外的有关资产的折旧以直线法将资产成本于其估计可使用年限内摊销至残值。
本集团在计算折旧时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至40年 | 5 | 2.4至11.9 |
机器设备 | 4至30年 | 3至5 | 3.2至24.3 |
运输工具 | 4至14年 | 5 | 6.8至23.8 |
其他 | 5至12年 | 5 | 7.9至19.0 |
在建工程在完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不计提折旧。
对资产残值和可使用年限每年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
当有事项或情况变化表明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本集团对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包括油气资产(附注3.1(b))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减值损失根据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价值是否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与可使用价值中的较高者确认。可使用价值是指从该现金产出单元所获取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
处置有关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收入与损失参照其账面价值确定,且计入损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2 -
建造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包括油气资产(附注3.1(b)))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期间内进行资本化。维修费用于发生时费用化,但可达到改良目的的支出作为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一部分资本化,并按其可使用年限折旧。
(b) 油气资产
对于油气勘探生产活动采用成果法核算。根据此方法,为开发井、辅助设备和设施以及油气资产中的已证实矿产权益所发生的成本均须资本化。地质与地球物理勘探成本于发生时予以费用化。勘探井的成本根据其是否发现证实储量决定是否资本化。油气证实储量是指自给定日期至合同约定权利到期日(除非有证据合理保证该权利能够得到延期),通过地球科学和工程数据的分析,采用确定性评估或概率性评估,以现有经济、作业和政府监管条件,可以合理确定已知油气藏经济可采的原油、天然气的估计量。现有的经济条件包含确定一个油气藏经济生产能力的价格和成本。除非合同约定,该价格是指在油气证实储量报告期截止日以前的十二个月的算术平均价格,每个月价格按每月第一天的价格确定,但不包括基于未来条件做出的价格调整。所用成本按期末成本确定。
当勘探井位于不需投入大量资本支出的区域时,需要在钻探工作完成后一年内完成储量的经济效益评估。如果不能获得经济效益,相关钻井成本作为干井费用予以费用化,否则,相关钻井成本应归类为油气资产,并进行减值测试(附注3.1(a))。对于在开始生产之前需要投入大量资本支出的区域发现可经济开采储量的探井,只有在进一步的钻探工作已经或明确将要进行时才予以继续资本化,否则该探井成本要作为干井费用予以费用化。本集团油气资产中未对任何储量未明时发生的重大成本资本化。
自然资源部依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储量报告向申请人颁发采矿许可证。
油气资产的成本按产量法计提折耗。单位产量率根据本集团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油气储量在现有设施中的预计可生产量决定。
(c)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衍生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每个财务状况表日重新评估其公允价值。衍生金融工具重新评估其公允价值产生的利得和损失,除满足套期会计的要求以外,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3 -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本集团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集团将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预期以尚未确定的未来市场价格进行的购买或销售的交易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i)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ii)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iii)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本集团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集团的损益。企业应当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以确保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间存在经济关系。
只要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的标准,在权益中单独归集的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按下列两项绝对金额中的较低者确定:
(i)自套期开始套期工具产生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以及
(ii)自套期开始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现值)的累计变动(即,被套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累计变动的现值)。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4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i)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ii)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iii)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本集团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i)当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时(即,主体不再寻求实现该风险管理目标);
(ii)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
(iii)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时;
(iv)或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本集团终止使用套期会计。
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i)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予以保留,并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
(ii)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极可能发生但可能预期仍然会发生,在预期仍然会发生的情况下,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并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5 -
(d)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一项安排。
本集团主要按照下述原则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e) 准备
如果本集团需就过去事件承担现有法定或推定义务,由此可能导致资源流出以解除责任,且有关金额能可靠计量,则应计提相关准备。
弃置和恢复准备于油气资产形成时全额确认。金额为根据当地条件及相关要求做出的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同时相应增加有关油气资产的价值。这部分增加的价值作为油气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折旧。除由于时间推移而确认为利息费用以外,预计支出现值的任何变化均应相应调整弃置恢复准备和油气资产成本。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准备变动。对于准备的增加,相应增加油气资产的成本;对于准备的减少,以弃置费用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减油气资产成本。如果计提部分的减少超过了相应的已确认油气资产的账面价值,则超出部分应计入损益。
亏损性合同的准备按终止合同的预计成本与维持合同的预计净成本两者孰低的金额计量。在计提准备之前,本集团确认与该亏损性合同相关的合同资产的减值损失。
(f)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向中国省市政府所组织的各类员工退休福利计划注入资金。在该计划下,本集团须根据相关省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按月供款。相关中国省市政府承诺将承担本集团现有和未来中国退休员工福利责任。本集团对其海外员工也有类似退休福利计划。向上述中国及海外的该等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注入的资金于发生时计入费用。此外,本集团还参与了由中国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向该等计划注入的资金于发生时计入费用。除上述退休福利计划外,本集团目前没有为国内或海外员工支付退休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额外义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6 -
(g) 收入确认
本集团将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益分类为收入。
本集团销售原油、天然气、炼油及化工产品、非油产品等。本集团在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以本集团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金额)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收入不包括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已扣除任何营业折扣。
如果合同包含一项超过一年的重大融资成分,则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分别计提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如果融资期间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则本集团无需就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调整已承诺的对价金额。
(h) 税项
(i)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指根据债务法全额计算由资产与负债税基与其在财务报告中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除企业合并外,在其他不影响会计和应税损益的交易中,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以到财务状况表日已执行的或实质上已执行的税率为基础,按预期实现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的期间的税率计量,并反映与所得税相关的不确定性(如有)。
主要的暂时性差异来自油气资产和机器设备的折耗折旧、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投资和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减值准备。与结转未利用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可能获得可用于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内予以确认。
(ii) 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赋
本集团还发生多种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主要包括消费税、资源税、石油特别收益金、矿业权出让收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此等税赋构成经营支出的一部分,已包含在“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附注9)中。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7 -
3.2 其他可能重要的会计政策
(a) 合并基准
附属公司是指本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本集团控制一个公司是指本集团有权力通过参与该公司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该公司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本集团自控制附属公司之日起合并该附属公司的报表,自失去控制之日起终止合并。本集团在取得的一系列活动和资产符合企业定义且控制权转移给本集团时,采用购买法核算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除外)。在确定一组特定的活动和资产是否为业务时,本集团评估所收购的一组资产和活动是否至少包括一项投入和实质性过程,以及所收购的一组资产是否有产出的能力。本集团可选择应用“集中度测试”,以简化对所收购的一系列活动和资产是否为业务的评估。如果所购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实质上全部集中在一项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中,则符合选择性集中测试。收购附属公司转移的对价是所放弃的资产、所承担的负债和本集团所发行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之和。转移对价中包括因或有对价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收购相关成本于发生时费用化。在收购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承担的负债,于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在企业合并中承担的或有负债,如果是现时义务,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在收购核算中确认。对单个企业合并而言,购买方对被购买方的非控制性权益可以按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也可以按照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中非控性权益所占比例份额来计量。
收购中转移的对价、被收购方非控制性权益金额、以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收购方权益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若因廉价收购使得转移对价小于所收购附属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直接计入合并综合收益表。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类似于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在列示的所有期间,视同本集团和被收购企业一直处于合并状态,取得的资产、负债以被收购方账面价值入账。本集团支付的收购价款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或负债的差额调整权益。
集团内部交易的发生额、往来余额和未实现的收益都要抵销。未实现的损失与未实现的收益以相同的方式抵销,但仅限于没有减值迹象的情况。为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需要调整为与本集团一致。
在编制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时,对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成本扣除减值列示。
本集团主要附属公司列表载于附注1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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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联营公司是本集团对其拥有重大影响但不具备控制权的公司(通常拥有其20%至50%的投票权)。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联营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计量以成本入账。
在这种方法下,本集团对购买后的联营公司的利润或亏损按持股比例在损益中确认,对购买后的联营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也按持股比例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上述购买后的累计变动均调整投资账面成本。当本集团按份额承担的联营公司损失等于或大于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包括任何其他未经担保的应收款项)时,本集团不再进一步确认损失,除非本集团因此产生负债或代联营公司发生支出。
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的收益中本集团所享有的部分需要抵销;未实现的损失也应抵销,除非该项交易表明转移的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对联营公司的投资中包括的收购时产生的商誉(扣除任何累计减值损失),作为投资的组成部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为收购日收购成本超过本集团应占被收购联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为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联营公司的会计政策需要调整与本集团一致。本集团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定义的涉及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的顺流交易产生的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全额确认。
本集团主要联营公司列表载于附注17。
(c) 于合营公司之投资
合营公司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而非对其资产和负债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一项安排。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合营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附注3.2(b))核算。
本集团主要合营公司列表载于附注17。
(d) 与非控制性权益的交易
本集团把与非控制性权益之间的交易视为与本集团的权益持有者的交易。向非控制性权益者出售股份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权益。购买非控制性权益时,支付对价与取得的附属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权益。
本集团对附属公司丧失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时,以公允价值确认其在前附属公司中剩余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该公允价值作为在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投资或金融资产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之前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视为直接处置相关的资产或负债,重分类至损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19 -
如果对联营公司的所有权份额减少但仍具有重大影响,则按相应减少比例将之前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重分类至损益。
(e) 外币
本集团中各单位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均使用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所采用的币种(“功能货币”)计量。本集团绝大部分的资产和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附注39),本公司和绝大部分合并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作为列报货币。
本集团的外币交易均按交易日的汇率入账,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财务状况表日的汇率折算,上述交易的清算以及对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时出现的收益或损失均在损益中确认。
对于功能货币与本集团列报货币不同的单位,其财务状况表中的资产和负债以财务状况表日的期末汇率进行折算。综合收益表中的收益和费用项目以年平均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f) 无形资产和商誉
用于购入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许可证的支出以历史成本予以资本化,并在上述各项的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不进行重新估值。检查每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有事项或情况变化表明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作减值调整。减值损失在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价值时计入损益。可收回价值为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与可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而可使用价值是指从该资产所获得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
商誉是由于收购附属公司而产生的。商誉是收购对价超过本集团以其持股比例在被收购方享有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公允价值,以及非控制性权益净额的部分。
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有事项或迹象显示可能存在减值时提高测试频率。如果商誉的现金产生单元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则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首先被用于抵减分摊至该现金产生单元中商誉的账面金额,再按比例抵减现金产生单元中其他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有减值,计入当期减值损失,并且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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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金融工具
(i) 确认及初始计量
应收账款及发行的债券于其产生时进行初始确认。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本集团成为该项金融工具合同的参与方时进行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无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成本中应包含购置资产或发行债券中产生的交易成本。
(ii) 分类及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投资,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除非当本集团更改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到影响的金融资产应在作出业务模式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
如果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且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该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 金融资产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持有目的的业务模式中;及
- 金融资产的合同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由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
息产生。
如果债权投资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该债权投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目的的业务模式中;及
- 金融资产的合同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由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产生。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投资的初始确认,本集团可以不可撤销地选择将投资的公允价值后续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该选择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
金融资产如果既不以摊余成本计量,又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则该金融资产将被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包括所有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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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评价持有资产业务模式的目的,这样做能最佳反映业务管理方式和向管理层提供信息的方式。
就该评估而言,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本金”定义为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定义为对货币的时间价值、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相关的信用风险、与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例如,流动性风险和管理费用),以及利润率等因素所形成的对价。
在评估合同现金流量是否符合仅为对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时,本集团考虑该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这包括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包含可能改变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或金额的合同条款,导致其不符合此条件。
本集团关于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政策详情如下所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这些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收益及损失净额(包括任何利息或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这些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摊余成本应扣除减值损失。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及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任何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 这些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汇兑损益和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及损失净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的权益投资 | 这些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非股利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否则将确认为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及损失净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且不得被重分类至损益。 |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
在下述情况中,本集团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当收取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到期时;或者其在转移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的交易中,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其在转移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的交易中,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同时没有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通过交易转移其合并财务状况表中已确认的资产,但保留了被转移资产所有或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在这些情况下,所转移的资产不会被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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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
当合同规定的义务解除、取消或到期时,本集团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负债。本集团亦于金融负债的条款发生修订,且修订后该金融负债的现金流量发生显著差异时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负债,在此情况下,本集团根据修订后条款以公允价值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时,被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与所支付的对价(包括转让的所有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所有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
(iv) 抵销
当且仅当本集团拥有抵销相关金额的依法可执行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为基础进行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互相抵销并在合并财务状况表内以其净额列报。
(h)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确认以下项目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以及
? 合同资产。
本集团通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风险(即在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发生的违约事件的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损失准备。在确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以及何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会考虑通过适当成本或努力能获得的、相关的合理支持性信息。
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预期信用损失是估计信用损失的概率加权金额。信用损失以所有现金短缺(即合同主体根据合同应收的合同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进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按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进行折现。
在报告日,本集团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一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已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抵减相关资产的账面总额。出于重要性水平的考虑,本集团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在“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中进行列报(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列报方式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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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集团不存在合理预期能够收回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则将核销该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本集团在单个客户层次上基于是否存在上述合理预期评估核销的金额和时间。本集团预计被核销的金额不会发生重大转回。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核销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i) 租赁
(i)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对于含有租赁部分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或对其进行修改时,本集团基于每个租赁部分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合同的对价分摊至各租赁部分。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一项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根据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进行调整)、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或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扣除收到的租赁激励。
本集团后续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与租赁期两者孰短的期间内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基于与估计物业和机器的使用寿命相同的方法确定。此外,使用权资产定期确认减值损失(如有),并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租赁负债以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一般情况下,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项目: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使用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进行初
始计量;
? 余值担保下预计应付的金额;以及
? 本集团可合理确定会行使购买选择权时的行权价格,本集团可合理确定会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续租期间的租赁付款额,以及提前终止租赁的罚款,除非本集团可合理确定不会提前终止租赁。
租赁负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化,本集团对余值担保下预计应付金额的估计发生变化,本集团对是否会行使购买、续租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存在实质上经过修定的固定租赁付款时,未来租赁付款额也随之发生变化,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当对租赁负债进行上述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果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已经减记至零,则将之后发生的调整金额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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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财务状况表中分别披露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或是低价值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与这些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以直线法确认为费用。
向自然资源部支付的用于土地使用权(不包括矿产)的款项被视为租赁。
(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对于含有租赁部分的合同,在合同初始日或对其进行修改时,本集团基于每个租赁部分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合同的对价分摊至各租赁部分。
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时确定一项租赁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为对每项租赁进行分类,本集团对租赁是否实质上向承租人转移了与标的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进行整体评估。如果是,则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如果否,则该租赁为经营租赁。作为评估的一部分,本集团考虑若干指标,例如租赁期是否占到该资产经济寿命的大部分。本集团无重大的融资租赁。
如果一项安排含有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本集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将经营租赁下收到的租赁付款额以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为租金收入。
(j) 存货
存货为炼油产品、化工产品、原油及其他原材料和物料等,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的较低者入账。成本主要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其他直接成本和相关间接生产成本,但不包括借款成本。可变现净值按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销售价格减去至完工预计发生的加工成本及直接归属的营销和分销成本计算。
(k)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为未资本化为存货(附注3.2(j)),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附注3.1(a)),油气资产(附注3.1(b))或无形资产(附注3.2(f))的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或履行合同的成本。
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是本集团为取得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而发生的、若未取得合同则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与计入未来报告期间的收入相关且该成本预计将收回,则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的预计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则本集团将其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取得合同的其他成本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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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符合下列所有标准的情况下,将该成本资本化:(1)该成本与一项合同或本集团能够明确识别的预期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产生或改良了本集团将在未来用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资源;以及(3)该成本预计可收回。
已资本化的合同成本以成本减累计摊销额和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列报。合同成本资产账面金额超过下述金额,则本集团确认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交付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收取的剩余对价金额;减去(2)与提供此类商品或服务直接相关且未确认为费用的成本。
在确认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时,将已资本化的合同成本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l)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集团在拥有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收取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之前确认收入时,确认一项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附注3.2(h)中的政策对合同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并在取得对价的权利成为无条件权利时,将合同资产重分类为应收账款(附注
3.2(m))。
本集团在确认相关收入之前客户支付对价时,确认一项合同负债。如果本集团在确认相关收入之前便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也将确认一项合同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将同时确认一项相应的应收账款(附注3.2(m))。
如果合同包含一项重大融资成分,则合同余额包括采用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附注3.2(r))。
(m) 应收账款
在本集团拥有获得对价的无条件权利时,确认应收账款。除了时间的推移外,取得对价的权利不受其他条件影响,该权利才是无条件的(附注3.2(l))。
应收账款采用实际利率法并以摊余成本减去信用损失准备后的净值列报(附注
3.2(h))。
(n)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银行通知存款以及于购买日期起3个月或以内到期且流动性强的短期投资。
(o)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后续以摊余成本计量,但如折现影响不重大,则按其成本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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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借款
借款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扣除所发生的交易费用的净额计量。后续计量时,采用实际利率法并以摊余成本列报。
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应将该资产由于收购、建造或者生产而引致的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销售状态时点前计入该资产成本。
借款成本应于发生当期费用化。
借款归为流动负债,除非本集团有绝对权利在报告期后至少12个月支付。
(q) 股本
本集团将直接归属于普通股发行的增量成本作为权益的抵减进行确认。与权益交易的交易费用相关的所得税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r) 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确认。
“实际利率”是将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付款额或收款额恰好折现为下列金额的利率:
? 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或者
? 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在计算利息收入和费用时,本集团应用实际利率乘以资产的账面总额(在资产未发生信用减值时)或负债的摊余成本。但对于在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通过将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进行计算。如果该资产不再属于信用减值的情况,则利息收入将恢复为按总额基础计算。
(s) 税项
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组成。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其他所得税费用计入损益。
本集团已决定,与所得税相关的利息和罚款(包括未确定的税收待遇)不符合所得税的定义,因此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规定对该等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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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年应税利润(可抵税亏损)计算的应付(可收回)所得税金额及对以前年度应付(可返还)金额的调整。当期应付或可收回所得税金额为反映了与所得税相关的不确定性(如有)的预计应付或可收回所得税金额的最佳估计。该金额按报告期末已执行的或实质上已执行的税率计算。当期所得税还包括股利产生的所得税。
如果满足特定条件,本集团将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
(t) 研究和开发支出
研究活动开支于产生时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开发开支在开支能可靠地计量、产品或流程在技术及商业上可行、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产生以及本集团有意向及足够资源完成开发及使用或出售该资产的情况下方会资本化。否则,其于产生时在损益中确认。资本化开发开支随后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损失计量。研究支出作为一项费用确认入账。预计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开发费用,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u) 关联方
关联方包括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其他受中国政府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能够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本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4 财务风险管理
4.1 财务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一系列财务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a)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汇率、利率以及油气产品价格的变动对资产、负债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i) 外汇风险
本集团在国内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但仍保留部分外币资产以用于进口原油、天然气、机器设备和其它原材料,以及用于偿还外币金融负债。本集团可能面临多种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人民币是受中国政府管制的非自由兑换货币。中国政府在外币汇兑交易方面的限制可能导致未来汇率相比现行或历史汇率波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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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未来发生的企业并购、贸易业务或确认的资产、负债及净投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货币表示时,均会产生外汇风险。本集团的某些附属公司可能利用货币衍生工具来规避上述外汇风险。
(ii)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有息资产不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借款。浮动利率借款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利率风险,固定利率借款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但这些风险对于本集团并不重大。对本集团借款及其利率、到期日的详细分析列示于附注29。
(iii) 价格风险
本集团从事广泛的与油气产品相关的业务。油气产品价格受本集团无法控制的诸多国内国际因素影响。油气产品价格变动将对本集团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本集团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了包括商品期货、商品掉期及商品远期在内的衍生金融工具,有效对冲了部分价格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若干指定为套期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及其他化工产品商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该等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88.83亿元(2023年:人民币168.16亿元),该等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8.34亿元(2023年:人民币103.74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假设其他所有因素保持不变,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基础价格上升/下降10美元/桶,将导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使本集团的净利润减少/增加约人民币4.81亿元(2023年:减少/增加人民币31.35亿元),导致本集团的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增加约人民币23.19亿元(2023年:增加/减少人民币6.85亿元)。此敏感性分析是假设价格变动于报告日发生,并于该日作用于本集团具有商品价格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所做出的。
(b)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集团大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存放于中国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本集团相信该类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对客户信用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历史信用记录设定信用限额。应收账款净额的账龄详细分析请参见附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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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状况表所载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体现本集团所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其他金融资产并不面临重大信用风险。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集中重大信用风险。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未来发生金融负债偿付困难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可通过权益和债券市场以市场利率融资,包括动用未使用的信用额度,以满足可预见的借款需求。
鉴于较低的资本负债率以及持续的融资能力,本集团相信其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基于财务状况表日至合约到期日的剩余期间对借款和租赁负债的分析列示于附注29及附注19。
4.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是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确保持续经营能力以回报股东。为此,本集团可能会增发新股、增加或减少负债、调整短期与长期借款的比例等。
本集团主要根据资本负债率监控资本。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有息债务包括各种长短期借款。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本负债率为
12.17%(2023年:15.15%)。
4.3 公允价值估计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用于确定本集团各类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方法和假设列示于相应的会计政策中。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贸易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可能会与其公允价值不同。关于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分析列示于附注29。除此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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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告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二层次输入值,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或能够取得的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的应收票据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三层次输入值,主要为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允价值与票面值大致相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主要属于第一层次输入值或第三层次输入值,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或相关资产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85 | 231 | - | 2,8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329 | 8,691 | - | 9,02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 - | 8,868 | 8,868 | |||
—其他权益工具 | 390 | - | 310 | 700 | |||
3,304 | 8,922 | 9,178 | 21,404 |
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3,808 | - | 3,80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2,533 | 4,518 | - | 7,051 | |||
2,533 | 8,326 | - | 1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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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788 | 616 | - | 7,4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2,900 | 14,039 | - | 16,93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 - | 10,661 | 10,661 | |||
—其他权益工具 | 501 | - | 331 | 832 | |||
10,189 | 14,655 | 10,992 | 35,836 |
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1,727 | - | 1,727 | |||
衍生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25 | 9,704 | - | 10,729 | |||
1,025 | 11,431 | - | 12,456 | ||||
本集团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评估第三层次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管理层评估应收票据公允价值的输入值主要是基于利率和商品价格指数的历史波动情况及市场波动发生的可能性。
5 重要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
本集团对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定期地进行评估,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是建立在历史经验和包括对未来事件在当前情况下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的。
以下事项对理解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运用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非常重要:
(a) 油气储量估计
原油和天然气储量对于本集团投资决策程序至关重要,同时也是测试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减值准备的重要因素(附注5(b))。证实油气储量的变化,尤其是证实已开发储量的变化,将影响计入合并综合收益表的与油气生产活动相关资产的产量法折旧、折耗和摊销。证实已开发储量的增加/减少将减少/增加折旧、折耗和摊销的金额。证实油气储量的估计需根据新情况的变化作出向上或向下的调整,比如开发和生产活动的新情况或者经济因素的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合同期限、技术进步或开发方案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2 -
(b)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减值估计
由于事件的发生或环境的变化使资产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回收时,需对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包括油气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定资产是否减值及减值金额的大小包含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比如未来原油价格、天然气价格、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的价格、生产成本、产品结构及产量、生产剖面、油气储量等。减值准备的测试和计算是考虑目前的经济形势,基于与本集团的经营计划一致的假设而做出的。某些假设发生对其有利的变化可能会使本集团免于对这些资产计提减值或者需要冲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对某些假设不利的变化可能导致本集团对资产计提减值。例如,当预计未来现金流时所假设的未来原油价格与未来实际价格不一致或所假设的未来原油生产剖面与未来实际生产剖面不一致时,将可能导致本集团对资产多计提或少计提减值。
(c) 对资产弃置义务的估计
油气资产弃置义务根据未来弃置和恢复支出进行确认,其金额等于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对预计未来支出的估计是基于当地现有条件和相关要求做出的,包括法律要求、技术和价格水平等。除了这些因素外,管理层预计采用的油气资产弃置清理方案以及对油气资产经济寿命和折现率的估计也会影响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对估计和基本假设进行持续审查。对会计估计的修订,如果修订仅影响该期间,则在修订估计的期间确认;如果修订同时影响当前和未来期间,则在修订期间和未来期间确认。上述任何估计的变化将在油气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影响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依据会计准则和本集团弃置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油气田企业基于最新的参数对油气资产弃置义务进行重新测算,以更加客观反映本集团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的实际情况。
6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销售原油、天然气、炼油及化工产品、非油产品等,以及输送原油和天然气所得的收入。合同收入主要于某一时点确认。2024年度及2023年度收入信息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3 -
2024年收入分类 | 油气和新能源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销售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商品和服务类型 | ||||||||||||
原油 | 601,200 | - | 729,021 | - | - | 1,330,221 | ||||||
天然气(i) | 184,128 | - | 404,037 | 559,387 | - | 1,147,552 | ||||||
炼油产品 | - | 933,691 | 1,237,064 | - | - | 2,170,755 | ||||||
化工产品 | - | 253,030 | 54,824 | - | - | 307,854 | ||||||
管输业务 | - | - | - | 1,060 | - | 1,060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 | - | 26,447 | - | - | 26,447 | ||||||
其他 | 121,208 | 5,708 | 2,602 | 31,855 | 7,464 | 168,837 | ||||||
分部间抵销数 | (751,951) | (848,369) | (576,084) | (35,583) | (4,153) | (2,216,140) | ||||||
合同收入 | 154,585 | 344,060 | 1,877,911 | 556,719 | 3,311 | 2,936,586 | ||||||
其他收入 | 277 | 160 | 551 | 388 | 19 | 1,395 | ||||||
合计 | 154,862 | 344,220 | 1,878,462 | 557,107 | 3,330 | 2,937,98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74,115 | 344,060 | 994,603 | 556,719 | 3,311 | 1,972,808 | ||||||
其他 | 80,470 | - | 883,308 | - | - | 963,778 | ||||||
合同收入 | 154,585 | 344,060 | 1,877,911 | 556,719 | 3,311 | 2,936,586 | ||||||
其他收入 | 277 | 160 | 551 | 388 | 19 | 1,395 | ||||||
合计 | 154,862 | 344,220 | 1,878,462 | 557,107 | 3,330 | 2,937,981 | ||||||
2023年收入分类 | 油气和新能源 | 炼油化工和 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销售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商品和服务类型 | ||||||||||||
原油 | 613,779 | - | 742,113 | - | - | 1,355,892 | ||||||
天然气(i) | 175,642 | - | 394,495 | 526,391 | - | 1,096,528 | ||||||
炼油产品 | - | 980,396 | 1,299,647 | - | - | 2,280,043 | ||||||
化工产品 | - | 233,523 | 55,942 | - | - | 289,465 | ||||||
管输业务 | - | - | - | 997 | - | 997 | ||||||
加油站非油品销售 | - | - | 32,265 | - | - | 32,265 | ||||||
其他 | 105,120 | 7,063 | 1,528 | 33,690 | 7,014 | 154,415 | ||||||
分部间抵销数 | (748,315) | (884,978) | (534,421) | (27,249) | (3,522) | (2,198,485) | ||||||
合同收入 | 146,226 | 336,004 | 1,991,569 | 533,829 | 3,492 | 3,011,120 | ||||||
其他收入 | 306 | 179 | 1,069 | 113 | 25 | 1,692 | ||||||
合计 | 146,532 | 336,183 | 1,992,638 | 533,942 | 3,517 | 3,012,81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73,207 | 336,004 | 1,054,084 | 533,829 | 3,492 | 2,000,616 | ||||||
其他 | 73,019 | - | 937,485 | - | - | 1,010,504 | ||||||
合同收入 | 146,226 | 336,004 | 1,991,569 | 533,829 | 3,492 | 3,011,120 | ||||||
其他收入 | 306 | 179 | 1,069 | 113 | 25 | 1,692 | ||||||
合计 | 146,532 | 336,183 | 1,992,638 | 533,942 | 3,517 | 3,012,812 | ||||||
(i) 包含常规及非常规天然气。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4 -
7 税前利润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税前利润已计入及扣除下列各项: | ||||
计入: | ||||
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的股息收入 | 30 | 18 | ||
计减坏账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 121 | 432 | ||
计减存货跌价损失 | 313 | 59 | ||
处置附属公司收益 | 865 | 102 | ||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i) | 939 | 1,226 | ||
扣除: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摊销 | 3,823 | 4,923 | ||
折旧和减值损失: | ||||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 | 222,767 | 227,783 | ||
使用权资产 | 16,619 | 15,050 | ||
核数师酬金(ii) | 30 | 46 | ||
作为费用确认的存货成本 | 2,229,378 | 2,289,586 | ||
坏账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 864 | 475 | ||
处置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损失(i) | 9,961 | 11,591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低价值和短期租赁付款额 | 2,559 | 2,140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23,014 | 21,967 | ||
存货跌价损失 | 2,680 | 6,470 |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i) | 9,764 | 11,01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42 | 259 | ||
(i) 其他收入/(费用)净值主要为: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处置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损失,处置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损失,政府补助,以及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ii) 上述核数师酬金系由本公司支付的年度审计服务费,并不包括由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现任审计师及其网络成员所的主要与审计、除审计外的其他鉴证服务、税务及其他服务费,分别为人民币32百万元、人民币1百万元、人民币3百万元及人民币3百万元(2023年:人民币31百万元、人民币2百万元、人民币1百万元、人民币1百万元)。
8 员工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工资、薪金及津贴 | 118,248 | 115,934 | |
社会保障成本 | 61,009 | 58,314 | |
179,257 | 174,248 |
社会保障成本主要为多项中国省市政府组织的职工福利基金供款,其中包括养老金计划(附注3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5 -
9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消费税 | 177,024 | 183,360 | |
资源税 | 30,188 | 29,674 | |
矿业权出让收益(i) | 4,602 | 23,68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69 | 17,844 | |
教育附加费 | 12,795 | 13,176 | |
石油特别收益金 | 14,318 | 17,108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846 | 3,757 | |
其他 | 7,219 | 7,713 | |
267,261 | 296,317 | ||
(i)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
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主要依据矿业权面积,综合考虑成矿条件、勘查程度、矿业权市场变化及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在出让时征收。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陆域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0.8%,海域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0.6%,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0.3%。
10 利息支出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利息支出 | ||||
银行借款 | 2,221 | 4,104 | ||
其他借款 | 8,445 | 9,476 | ||
租赁负债 | 5,165 | 5,239 | ||
增加费用(附注33) | 5,470 | 5,722 | ||
21,301 | 24,541 | |||
减:资本化利息 | 570 | 478 | ||
20,731 | 24,063 |
资本化利息是为建造符合条件的资产而借入资金相关的借款成本。2024年度,此等资本化借款的平均年利率为2.80%(2023年:3.4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6 -
11 董事和监事酬金
2024年度与2023年度,董事和监事酬金明细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姓名 | 董事及监事 补贴费用 | 薪金、津贴及 其他福利 | 退休福利计 划供款 | 合计 | 合计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董事长:
董事长: | ||||||||||
戴厚良先生 | - | - | - | - | - | |||||
副董事长: | ||||||||||
侯启军先生 | - | - | - | - | - | |||||
执行董事: | ||||||||||
黄永章先生 | - | 928 | 206 | 1,134 | 1,124 | |||||
任立新先生 | - | 898 | 203 | 1,101 | 1,091 | |||||
张道伟先生(i) | - | 764 | 205 | 969 | 64 | |||||
焦方正先生(ii) | - | - | - | - | 326 | |||||
- | 2,590 | 614 | 3,204 | 2,605 | ||||||
非执行董事: | ||||||||||
段良伟先生 | - | - | - | - | - | |||||
谢军先生 | - | - | - | - | - | |||||
蒋小明先生 | 569 | - | - | 569 | 608 | |||||
张来斌先生(iii) | - | - | - | - | - | |||||
何敬麟先生(iii) | 559 | - | - | 559 | - | |||||
阎焱先生(iv) | - | - | - | - | - | |||||
刘晓蕾女士(iv) | - | - | - | - | - | |||||
蔡金勇先生(iii) | 721 | - | - | 721 | 597 | |||||
熊璐珊女士(iii) | 753 | - | - | 753 | - | |||||
梁爱诗女士(iii) | - | - | - | - | 523 | |||||
德地立人先生(iii) | - | - | - | - | 523 | |||||
2,602 | - | - | 2,602 | 2,251 | ||||||
监事: | ||||||||||
周松先生(v) | - | - | - | - | - | |||||
蔡安辉先生(v) | - | - | - | - | - | |||||
赵颖女士 | - | - | - | - | - | |||||
蔡勇先生 | - | - | - | - | - | |||||
李战明先生(vi) | - | 1,529 | 164 | 1,693 | 1,002 | |||||
金彦江先生 | - | 1,204 | 108 | 1,312 | 1,244 | |||||
方庆先生(vi) | - | 463 | 110 | 573 | - | |||||
王斌全先生(vi) | - | 383 | 76 | 459 | - | |||||
廖国勤女士(vi) | - | 227 | 60 | 287 | 906 | |||||
付斌先生(vi) | - | 214 | 67 | 281 | 1,389 | |||||
谢海兵先生(vii) | - | - | - | - | - | |||||
蒋尚军先生(vi) | - | - | - | - | - | |||||
兰建彬先生(vi) | - | - | - | - | 357 | |||||
何江川先生(vi) | - | - | - | - | 408 | |||||
- | 4,020 | 585 | 4,605 | 5,306 | ||||||
2,602 | 6,610 | 1,199 | 10,411 | 10,162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7 -
(i) 自2023年11月10日起,张道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ii) 自2023年6月8日起,焦方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iii) 自2023年6月8日起,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和何敬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梁爱诗女士、德地立
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24年9月30日起,蔡金勇先生、熊璐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iv) 自2024年11月14日起,阎焱先生、刘晓蕾女士被选举为公司非执行董事。(v) 自2023年11月17日起,蔡安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自2024年6月5日起,周松先生被选举
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vi) 自2023年6月8日起,蒋尚军先生、廖国勤女士和李战明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兰建彬先生、何江川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自2024年4月19日起,廖国勤女士、付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方庆先生、王斌全先生被
选举为公司监事。(vii) 自2024年10月25日起,谢海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viii) 以上酬金均为按照自然年度发放的税前金额,包括薪金、津贴和公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
公积金等福利。
除张来斌先生以外,没有董事和监事在2024年度(2023年度:无)放弃酬金。
2024年度,本公司最高酬金的五位人士为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和一位监事,其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分别为人民币149.0万元、152.8万元、148.1万元、147.5万元、
144.7万元,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分别为人民币20.5万元、16.4万元、20.5万元、20.5万元、20.5万元。
2023年度,本公司最高酬金的五位人士为五位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分别为人民币145.9万元、140.1万元、139.4万元、137.7万元、139.5万元,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分别为人民币19.6万元、19.6万元、19.6万元、19.6万元、17.6万元。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公司没有因董事离职而支付酬金或利用酬金鼓励董事加入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8 -
12 所得税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当期所得税 | 63,730 | 57,762 | ||
递延所得税(附注32) | (5,977) | (444) | ||
57,753 | 57,318 | |||
根据中国所得税法规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为25%。根据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设在西部地区的部分分公司及附属公司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适用于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所计算的税款并不相同,差额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税前利润 | 241,508 | 237,881 | ||
按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377 | 59,470 | ||
以前年度税收清算调整 | 3,392 | (196) | ||
海外业务税率不同于中国法定税率的税务影响 | 4,118 | 4,560 | ||
优惠税率影响 | (10,053) | (10,021) | ||
非应纳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 (8,093) | (8,499) | ||
不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税务影响 | 8,184 | 8,721 | ||
未确认递延税项的暂时性差异及损失的税务影响 | (172) | 3,283 | ||
所得税费用 | 57,753 | 57,318 | ||
202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颁布了《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示范规则》(即"支柱二立法模板"),该规则是一项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的新全球最低税制改革。本集团属于经合组织发布的支柱二模型规则适用范围内。根据上述法规,本集团有义务为其在各辖区的介于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有效税率与15%最低税率之间的差额缴纳补足税。本集团注册成立的某些附属公司,位于《支柱二立法模板》相关法规已经颁布并已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辖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根据本集团在税务专家协助下的评估,法规实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并不重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39 -
13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利润
2024年度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为人民币1,646.84亿元(2023年:人民币1,614.16亿元)。
14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是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除以本年度已发行股份数1,830.21亿股计算。
年内并无摊薄潜在普通股。
15 股息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4年中期股息(a) | 40,265 | - | ||
建议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4年末期股息(b) | 45,755 | - | ||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3年中期股息(c) | - | 38,434 | ||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3年末期股息(d) | - | 42,095 | ||
86,020 | 80,529 | |||
(a)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2024年中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2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02.65亿元。本集团在财务
状况表日之后对该等股利进行了分派。该等股利于2024年9月19日(A股)和10月28日(H股)支付。
(b) 在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25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57.55亿元。由于上述应付股息是在财务状况表日后建议派发,因此未反映在本合并财务报表内,当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该等股息将会计入2025年度股东权益并列作留存收益的分配。
(c)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2023年中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1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384.34亿元。本集团在财务
状况表日之后对该等股利进行了分派。该等股利于2023年9月20日(A股)和10月30日(H股)支付。
(d)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2023年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3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20.95亿元。本集团在财务
状况表日之后对该等股利进行了分派。该等股利于2024年6月5日经由2023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于2024年6月26日(A股)和7月29日(H股)支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0 -
16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
2024年度 | 房屋及 建筑物 | 油气资产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在建工程 | 总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成本 | ||||||||||||||
年初余额 | 284,485 | 2,840,881 | 898,249 | 20,609 | 49,875 | 206,122 | 4,300,221 | |||||||
本年增加 | 6,879 | 20,975 | 12,078 | 85 | 347 | 269,782 | 310,146 | |||||||
转拨 | 6,974 | 184,032 | 47,985 | 387 | 3,159 | (242,537) | - | |||||||
售出或报废 | (4,017) | (59,519) | (15,434) | (1,091) | (1,687) | (6,614) | (88,362) | |||||||
外币折算差额 | (170) | (3,218) | 165 | (15) | (638) | (1,238) | (5,114) | |||||||
年末余额 | 294,151 | 2,983,151 | 943,043 | 19,975 | 51,056 | 225,515 | 4,516,891 | |||||||
累计折旧及减值 | ||||||||||||||
年初余额 | (143,926) | (1,984,625) | (585,797) | (16,491) | (36,946) | (8,634) | (2,776,419) | |||||||
本年折旧及其他 | (11,424) | (153,137) | (38,071) | (744) | (2,841) | - | (206,217) | |||||||
减值准备 | (269) | (7,575) | (1,637) | (2) | (28) | (2,266) | (11,777) | |||||||
售出、报废及转拨 | (1,007) | 35,446 | 8,284 | 1,017 | 1,390 | 133 | 45,263 | |||||||
外币折算差额 | 108 | 2,176 | (106) | 15 | 657 | 219 | 3,069 | |||||||
年末余额 | (156,518) | (2,107,715) | (617,327) | (16,205) | (37,768) | (10,548) | (2,946,081) | |||||||
账面净值 | ||||||||||||||
年末余额 | 137,633 | 875,436 | 325,716 | 3,770 | 13,288 | 214,967 | 1,570,810 | |||||||
2023年度 | 房屋及 建筑物 | 油气资产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在建工程 | 总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成本 | ||||||||||||||
年初余额 | 277,002 | 2,653,604 | 855,963 | 21,129 | 49,327 | 204,874 | 4,061,899 | |||||||
本年增加 | 1,375 | 22,332 | 2,590 | 63 | 119 | 272,614 | 299,093 | |||||||
转拨 | 8,273 | 205,739 | 44,426 | 560 | 2,931 | (261,929) | - | |||||||
售出或报废 | (2,376) | (48,079) | (5,021) | (1,139) | (3,010) | (11,147) | (70,772) | |||||||
外币折算差额 | 211 | 7,285 | 291 | (4) | 508 | 1,710 | 10,001 | |||||||
年末余额 | 284,485 | 2,840,881 | 898,249 | 20,609 | 49,875 | 206,122 | 4,300,221 | |||||||
累计折旧及减值 | ||||||||||||||
年初余额 | (133,738) | (1,820,994) | (552,039) | (16,642) | (35,807) | (7,979) | (2,567,199) | |||||||
本年折旧及其他 | (11,556) | (174,314) | (36,370) | (883) | (2,372) | - | (225,495) | |||||||
减值准备 | (173) | (20,330) | (999) | (33) | (22) | (721) | (22,278) | |||||||
售出、报废及转拨 | 1,630 | 37,130 | 3,766 | 1,065 | 1,731 | 176 | 45,498 | |||||||
外币折算差额 | (89) | (6,117) | (155) | 2 | (476) | (110) | (6,945) | |||||||
年末余额 | (143,926) | (1,984,625) | (585,797) | (16,491) | (36,946) | (8,634) | (2,776,419) | |||||||
账面净值 | ||||||||||||||
年末余额 | 140,559 | 856,256 | 312,452 | 4,118 | 12,929 | 197,488 | 1,523,802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1 -
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附属公司及分公司根据本集团下发的油气资产减值迹象判断指引,对各自包括油气田和区块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并对具有减值迹象的油气田和区块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将减值测试结果报告给本集团的内部专家团队(包括勘探专家和财务专家)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减值测试结果会由管理层进行审批。2024年度,本集团对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油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5.75亿元(2023年度:人民币203.30亿元),主要由于部分油气田和区块的油气证实储量下降或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减值的油气资产账面价值分别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确定的方法主要是运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根据对原油市场的预测,并参考一系列机构公布的原油预测价格,形成了对未来原油价格的预测;参考经油气储量评估专家评估的并经管理层批准的油气储量评估报告中的相关未来产量形成了对未来油气产量的预测;采用的折现率参考油气行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并根据本集团的特定风险进行相应的调整。2024年,本集团大部分油气田和区块采用的税后年折现率为6.70%-
13.04% (2023年度:6.70%-14.10%)。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包括在在建工程中的探井成本变动列示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1月1日余额 | 27,939 | 24,845 | |
尚未确定证实储量的资本化探井成本 | 29,579 | 38,630 | |
根据已证实储量重分类至油气井及相关设备及设施的资本化探井成本 | (22,418) | (26,099) | |
转为费用的探井成本 | (7,750) | (9,437) | |
12月31日余额 | 27,350 | 27,939 | |
根据钻井完成时间分类的资本化探井成本的账龄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一年及一年以下 | 24,188 | 22,687 | |
一年以上 | 3,162 | 5,252 | |
12月31日余额 | 27,350 | 27,939 | |
完成钻井一年以上的资本化探井成本与目前尚处于对钻井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或等待完成相关开发工作计划的探井状态有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2 -
17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本集团主要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概要财务信息列示如下,包括其资产、负债、收入、损益及本集团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 | 中国 | 5,000亿元 | 管道运输、仓储服务、装备进口、技术进出口、科技研究、信息化研究及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 | 29.90 | - |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63.95亿元 | 存款、贷款、结算、拆借、票据承兑贴现、担保等银行业务 | 32.00 | - |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60亿元 |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金保险;和上述保险的再保险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 49.00 | - |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0亿元 | 油品进出口贸易、运输、销售及仓储 | - | 50.00 |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荷兰 | 1.31亿美元 | 从事投资活动,其主要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是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 - | 50.00 |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中国 | 50亿元 | 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推广和技术咨询 | - | 50.00 | ||||||
联营公司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的简明财务状况表及调整至投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国家管网集团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持股比例(%) | 29.90 | 29.90 | 32.00 | 32.00 | 49.00 | 49.00 | |||||
流动资产 | 70,803 | 118,631 | 392,405 | 437,359 | 8,561 | 10,346 | |||||
非流动资产 | 857,411 | 821,864 | 123,326 | 90,746 | 2,369 | 576 | |||||
流动负债 | 111,879 | 130,331 | 422,634 | 436,116 | 234 | 271 | |||||
非流动负债 | 218,629 | 225,296 | 5,998 | 4,771 | 3,052 | 3,147 | |||||
净资产 | 597,706 | 584,868 | 87,099 | 87,218 | 7,644 | 7,50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8,484 | 536,607 | 87,099 | 87,218 | 7,644 | 7,504 | |||||
本集团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 163,997 | 160,445 | 27,872 | 27,910 | 3,746 | 3,677 | |||||
商誉 | - | - | 349 | 349 | - |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3,997 | 160,445 | 28,221 | 28,259 | 3,746 | 3,677 | |||||
简明综合收益表及本集团收到的股利列示如下:
国家管网集团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119,800 | 120,943 | 16,729 | 17,834 | 1,507 | 1,289 | |||||
税后利润 | 34,010 | 34,054 | 6,040 | 6,625 | 236 | 45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956 | 996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010 | 34,054 | 6,996 | 7,621 | 236 | 45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817 | 28,823 | 6,996 | 7,621 | 236 | 459 | |||||
本集团应占综合收益总额的份额 | 8,915 | 8,618 | 2,239 | 2,439 | 116 | 225 | |||||
本集团收到的股利 | 5,452 | 4,925 | 2,277 | 842 | 47 | 93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3 -
合营公司
本集团的主要合营公司的简明财务状况表及调整至投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这些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投资时按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金额。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 有限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持股比例(%)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
非流动资产 | 1,781 | 1,755 | 8,911 | 10,062 | 45,436 | 52,272 | |||||
流动资产 | 10,575 | 10,460 | 2,925 | 2,879 | 6,843 | 622 | |||||
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91 | 2,983 | 1,686 | 1,592 | 6,836 | 611 | |||||
非流动负债 | 147 | 178 | 2,517 | 2,164 | 2,124 | 2,106 | |||||
其中:非流动金融负债 | - | - | 14 | 15 | 2,100 | 2,100 | |||||
流动负债 | 9,538 | 9,507 | 1,225 | 1,295 | 3,911 | 90 | |||||
其中:除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以外的流动金融负债 | 5,471 | 6,494 | - | - | - | - | |||||
净资产 | 2,671 | 2,530 | 8,094 | 9,482 | 46,244 | 50,69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08 | 2,194 | 8,094 | 9,482 | 46,244 | 50,698 | |||||
本集团应享有的净资产的份额 | 1,154 | 1,097 | 4,047 | 4,741 | 23,122 | 25,349 | |||||
对合营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54 | 1,097 | 4,047 | 4,741 | 23,122 | 25,349 | |||||
简明综合收益表及本集团收到的股利列示如下,这些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投资时按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金额。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 有限公司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65,524 | 63,485 | 13,323 | 13,684 | 18 | 21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67) | (191) | (1,643) | (2,223) | (14) | (13) | |||||
利息收入 | 116 | 128 | 47 | 17 | 181 | 29 | |||||
利息支出 | (385) | (381) | (270) | (223) | (47) | (47) | |||||
所得税费用 | (80) | (76) | (597) | (742) | (1,000) | (94) | |||||
净利润 | 236 | 201 | 538 | 816 | 3,964 | 4,404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0 | 212 | (34) | 1,050 | 2,245 | 4,87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7 | 170 | (34) | 1,050 | 2,245 | 4,878 | |||||
本集团应占综合收益总额的份额 | 94 | 85 | (17) | 525 | 1,123 | 2,439 | |||||
本集团收到的股利 | 37 | 23 | 677 | - | 3,350 | 680 | |||||
2024年度从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收取及应收股息为人民币144.49亿元(2023年:
人民币87.64亿元)。
2024年度处置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为人民币2.59亿元(2023年:人民币7.49亿元)。相关的处置损失为人民币0.41亿元(2023年:人民币0.36亿元),已包含在其他收入/(费用)净值中。
2024年度,应享有的单项不重大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合计分别为人民币53.38亿元(2023年:人民币43.61亿元)和人民币10.48亿元(2023年:损失人民币6.01亿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4 -
18 附属公司
本集团主要的附属公司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公司法定类别 | 应占股本权益% | 表决权 比例% | 主要业务活动 |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 | 中国 | 475亿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00.00 |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生产及销售 |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i) | 中国 | 161亿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00.00 | 在中国境外从事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生产和销售 |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200亿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90.00 | 从事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成品油仓储 |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75.92亿港元 | — | 100.00 | 100.00 | 从事投资活动,其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原油的勘探、生产和销售,以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天然气销售及输送业务 | ||||||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 | 313.14亿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00.00 | 从事投资活动,其主要附属公司和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中国境外从事原油、天然气、油砂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 |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180.96亿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00.00 | 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原油、天然气和炼化产品的贸易、仓储、炼化、储运设施、加油站、运输工具的投资及相关业务 |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00亿元 | 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90.00 | 从事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 |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ii) | 百慕大 | 1.60亿港元 | — | 54.38 | 54.38 | 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为于中国从事天然气销售、液化石油气加工、储运和销售业务以及于中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曼苏丹国、秘鲁共和国、泰王国及阿塞拜疆共和国从事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及生产业务 | ||||||
(i) 本公司合并该企业的财务报表,因为本公司通过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声明获取了该企业100%的表决权,拥有对
该企业的权力,通过参与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该企业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ii)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5 -
本集团主要的拥有非控制性权益的附属公司的简明财务状况表列示如下: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持股比例(%) | 50.00 | 50.00 | 90.00 | 90.00 | 90.00 | 90.00 | |||||
流动资产 | 91,210 | 49,758 | 15,662 | 13,827 | 9,377 | 15,458 | |||||
非流动资产 | 133,703 | 168,939 | 12,820 | 14,747 | 61,605 | 66,793 | |||||
流动负债 | 11,840 | 17,665 | 2,922 | 3,736 | 9,340 | 17,420 | |||||
非流动负债 | 13,432 | 12,545 | 79 | 240 | 32,428 | 35,428 | |||||
净资产 | 199,641 | 188,487 | 25,481 | 24,598 | 29,214 | 29,403 | |||||
简明综合收益表列示如下: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8月26日(公司成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52,221 | 52,061 | 58,750 | 50,066 | 112,684 | 19,094 | |||||
净利润 | 16,871 | 16,253 | 929 | 218 | 19 | 417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484 | 18,942 | 929 | 218 | 19 | 417 | |||||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 | 9,123 | 8,731 | 93 | 22 | 2 | 42 | |||||
分配于非控制性权益的股利 | 3,339 | 2,916 | 5 | - | 21 | - | |||||
简明现金流量表列示如下: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8月26日(公司成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29 | 10,996 | 3,503 | 3,482 | 10,573 | 150 | ||||||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4 | 3,481 | (3,447) | (3,398) | (3,034) | (4,653) | ||||||
融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2) | (9,934) | (56) | (84) | (7,539) | 4,503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86 | 160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7 | 4,703 | - | - | - | - | ||||||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56 | 12,053 | 1 | 1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993 | 16,756 | 1 | 1 | -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6 -
19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a) 使用权资产
2023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原值 | |||||||
土地使用权 | 206,468 | 7,284 | (1,836) | 211,916 | |||
房屋建筑物 | 58,262 | 6,575 | (7,625) | 57,212 | |||
机器设备 | 7,417 | 3,230 | (2,824) | 7,823 | |||
其他 | 1,120 | 261 | (515) | 866 | |||
合计 | 273,267 | 17,350 | (12,800) | 277,817 |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 | |||||||
土地使用权 | (49,616) | (7,269) | 814 | (56,071) | |||
房屋建筑物 | (22,427) | (6,922) | 4,355 | (24,994) | |||
机器设备 | (3,913) | (2,240) | 2,006 | (4,147) | |||
其他 | (704) | (218) | 331 | (591) | |||
合计 | (76,660) | (16,649) | 7,506 | (85,803) | |||
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 156,852 | 155,845 | |||||
房屋建筑物 | 35,835 | 32,218 | |||||
机器设备 | 3,504 | 3,676 | |||||
其他 | 416 | 275 | |||||
合计 | 196,607 | 192,014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3年 12月31日 | ||||
原值 | |||||||
土地使用权 | 202,077 | 5,224 | (833) | 206,468 | |||
房屋建筑物 | 58,692 | 3,767 | (4,197) | 58,262 | |||
机器设备 | 6,595 | 1,490 | (668) | 7,417 | |||
其他 | 1,203 | 119 | (202) | 1,120 | |||
合计 | 268,567 | 10,600 | (5,900) | 273,267 |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 | |||||||
土地使用权 | (43,000) | (6,892) | 276 | (49,616) | |||
房屋建筑物 | (18,778) | (6,683) | 3,034 | (22,427) | |||
机器设备 | (2,958) | (1,537) | 582 | (3,913) | |||
其他 | (766) | (88) | 150 | (704) | |||
合计 | (65,502) | (15,200) | 4,042 | (76,660) |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 159,077 | 156,852 | |||||
房屋建筑物 | 39,914 | 35,835 | |||||
机器设备 | 3,637 | 3,504 | |||||
其他 | 437 | 416 | |||||
合计 | 203,065 | 196,607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7 -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主要包含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分类为房屋建筑物的租赁标的物主要为租赁的加油加气站、储油库以及办公楼,分类为机器设备的租赁标的资产主要为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可移动设备。
(b) 租赁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118,619 | 121,22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651) | (7,780) | ||
109,968 | 113,440 | |||
2024年度使用权资产影响损益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166.19亿元(2023年:人民币150.50亿元)。
租赁负债的未折现现金流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须于一年之内偿还 | 9,588 | 12,355 | ||
须于一至两年之内偿还 | 11,458 | 11,720 | ||
须于两至五年之内偿还 | 28,363 | 29,252 | ||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 138,564 | 140,715 | ||
187,973 | 194,042 | |||
20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成本 | 累计摊销和减值损失 | 净值 | 成本 | 累计摊销和减值损失 | 净值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专利权及专业技术 | 10,235 | (7,759) | 2,476 | 10,148 | (7,440) | 2,708 | |||||
计算机软件 | 13,677 | (10,356) | 3,321 | 13,572 | (10,436) | 3,136 | |||||
商誉(i) | 8,883 | (1,447) | 7,436 | 8,770 | (1,328) | 7,442 | |||||
其他 | 28,172 | (12,783) | 15,389 | 27,391 | (12,152) | 15,239 | |||||
无形资产 | 60,967 | (32,345) | 28,622 | 59,881 | (31,356) | 28,525 | |||||
其他资产 | 48,068 | 43,184 | |||||||||
76,690 | 71,709 | ||||||||||
(i) 商誉主要与2009年及2011年分别收购销售分部下的附属公司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和PetroIneos TradingLimited有关。
商誉的减值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现金流量预测建立在经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基础之上。使用的税后折现率同时也反映了与资产组相关的特定风险。
2024年度,对商誉的减值测试使用的税后折现率为6.90%-11.60% (2023年度:8.90%-11.75%),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1亿元(2023年度未计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8 -
21 存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原油及其他原材料 | 63,516 | 62,890 | |
在产品 | 16,073 | 21,386 | |
产成品 | 91,394 | 102,041 | |
零配件及低值易耗品 | 189 | 119 | |
171,172 | 186,436 | ||
减:存货跌价准备 | (2,834) | (5,797) | |
168,338 | 180,639 | ||
22 应收账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74,678 | 71,763 | ||
减:坏账准备 | (3,068) | (2,757) | ||
71,610 | 69,006 |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扣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以收入确认日期为准,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一年以内 | 68,565 | 67,222 | ||
一年至两年 | 2,245 | 1,496 | ||
两年至三年 | 719 | 150 | ||
三年以上 | 81 | 138 | ||
71,610 | 69,006 | |||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初余额 | 2,757 | 2,959 | |
本年计提 | 575 | 187 | |
本年转回 | (42) | (389) | |
本年转销及其他 | (222) | - | |
年末余额 | 3,068 | 2,757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49 -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违约损失率考虑了应收款项存续期间内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参考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本集团根据不同的经营分部及地理位置计算违约损失率。
应收账款原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 坏账准备合计 | ||||||
违约损失率 | 预期信用损失 | ||||||||
2024年12月31日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百分比 | 人民币 | 人民币 |
未逾期
未逾期 | 69,706 | 856 | 0.2% | 101 | 957 | ||||
逾期一年以内 | 1,762 | 31 | 3.9% | 67 | 98 | ||||
逾期一年至两年 | 590 | 1 | 13.8% | 81 | 82 | ||||
逾期两年至三年 | 821 | - | 22.8% | 180 | 180 | ||||
逾期三年以上 | 1,799 | 1,126 | 93.0% | 625 | 1,751 | ||||
合计 | 74,678 | 2,014 | 1,054 | 3,068 | |||||
应收账款原值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按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计提的 预期信用损失 | 坏账准备合计 | ||||||
违约损失率 | 预期信用损失 | ||||||||
2023年12月31日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百分比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未逾期 | 66,179 | 462 | 0.6% | 371 | 833 1111111111 | ||||
逾期一年以内 | 2,561 | 41 | 2.8% | 70 | 111 | ||||
逾期一年至两年 | 935 | 1 | 13.7% | 128 | 129 229 1,456 | ||||
逾期两年至三年 | 369 | - | 61.6% | 229 | 229 | ||||
逾期三年以上 | 1,719 | 620 | 90.2% | 835 | 1,455 | ||||
合计 | 71,763 | 1,124 | 1,633 | 2,757 | |||||
23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主要为商品期货、商品掉期和商品远期合约,参见附注4.3。
24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其他应收账款(i)
其他应收账款(i) | 35,696 | 35,178 | ||
支付给供货商的垫款 | 14,504 | 14,270 | ||
50,200 | 49,448 | |||
减:坏账准备 | (3,586) | (3,419) | ||
46,614 | 46,029 | |||
待抵扣增值税 | 34,687 | 33,499 | ||
待摊费用 | 363 | 365 | ||
预付所得税 | 16,670 | 11,617 | ||
其他流动资产(ii) | 15,956 | 19,522 | ||
114,290 | 111,032 | |||
(i)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其他应收款的过往到期付款支付记录及目前付款能力,本
集团认为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因此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ii)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联营公司款、应收股利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0 -
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于一年内到期,其公允价值与票面价值大致相同。
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年度,银行存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为2.65%(2023年度:2.00%)。
27 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应付贸易账款 | 160,002 | 170,441 | |
薪金及福利应付款 | 8,095 | 8,592 | |
应付股息 | 265 | 470 | |
应付票据 | 14,895 | 20,731 | |
应付建造费用及设备费用 | 112,783 | 119,492 | |
其他(i) | 42,473 | 43,924 | |
338,513 | 363,650 | ||
(i) 其他主要包括押金、定金、保证金、应付财产险等。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一年以内 | 149,886 | 160,462 | |
一年至两年 | 2,565 | 2,738 | |
两年至三年 | 1,297 | 889 | |
三年以上 | 6,254 | 6,352 | |
160,002 | 170,441 | ||
28 合同负债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为销售成品油和天然气预收款项,主要相关履约义务预计将于一年内履行完毕并确认收入。2024年年初确认的主要合同负债已于本年确认收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1 -
29 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短期借款(不含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 | 45,955 | 38,979 | |
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 | 92,828 | 109,801 | |
138,783 | 148,780 | ||
长期借款 | 98,072 | 143,198 | |
236,855 | 291,978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银行借款 | 58,452 | 88,579 | |
公司债券 | 14,904 | 15,922 | |
中期票据 | 15,608 | 38,380 | |
其他借款 | 147,891 | 149,097 | |
236,855 | 291,978 | ||
于2024年12月31日,由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和其少数股东提供担保的借款为人民币59.51亿元(2023年:人民币51.89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质押借款为人民币19.06亿元(2023年:人民币
25.90亿元),主要以天然气收费权作为质押,无美元质押借款(2023年:人民币7.08亿元),无保证金账户存款作为美元借款质押(2023年:人民币21.40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抵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32亿元(2023年:人民币14.43亿元)。抵押借款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83亿元(2023年:人民币9.98亿元)的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和人民币1.79亿元(2023年:人民币3.21亿元)的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作为抵押。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借款总额: | |||
- 免息借款 | 106 | 113 | |
- 固定利率借款 | 108,986 | 137,916 | |
- 浮动利率借款 | 127,763 | 153,949 | |
236,855 | 291,978 | ||
加权平均实际利率: | |||
- 银行借款 | 3.14% | 3.33% | |
- 公司债券 | 3.74% | 3.82% | |
- 中期票据 | 2.12% | 3.50% | |
- 其他借款 | 4.34% | 4.6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2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借款按主要币种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135,016 | 190,993 | |
美元 | 96,291 | 93,339 | |
其他币种 | 5,548 | 7,646 | |
236,855 | 291,978 |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含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874.16亿元(2023年:人民币2,503.50亿元)。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根据折现现金流量计算,折现率按本集团可取得的金融工具(条款及特点与借款大致相同)于合并财务状况表日的现行市场利率确定。该等折现率于2024年12月31日介于1.56%至4.78%之间(2023年:3.43%至5.59%),视债务类别而定。
下表依据合并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借款的到期期限分析,披露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须于一年之内偿还 | 143,250 | 160,305 | |
须于一至两年之内偿还 | 30,656 | 93,927 | |
须于两至五年之内偿还 | 42,314 | 36,931 | |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 46,005 | 22,961 | |
262,225 | 314,124 | ||
借款变动对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影响: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年初余额
年初余额 | 291,978 | 323,117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新增借款 | 625,936 | 638,826 | ||
偿还借款 | (682,824) | (674,641)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合计 | (56,888) | (35,815) | ||
汇兑调整 | (855) | 1,273 | ||
应付利息 | 2,620 | 3,403 | ||
年末余额 | 236,855 | 291,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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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3 -
30 股本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已注册、发行并缴足的股本 | ||||
A股 | 161,922 | 161,922 | ||
H股 | 21,099 | 21,099 | ||
183,021 | 183,021 | |||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1999年11月5日生效的重组协议,本公司发行了国有股1,600亿股以交换中国石油集团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该1,600亿股国有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作为本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
2000年4月7日,本公司在全球初次公开发售中发行了17,582,418,000股股票,其中13,447,897,000股为H股、41,345,210股为美国存托股(每份美国存托股等于100股H股)。H股及美国存托股已分别于2000年4月7日及2000年4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1,758,242,000股在全球初次公开发售中转为H股以供出售。H股及美国存托股的发行价分别为每股港币1.28元和每股存托股16.44美元,本公司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200亿元。全球发售所发行的股份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
2005年9月1日,本公司以每股港币6.00元的价格增发了3,196,801,818股H股,发行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196.92亿元。中国石油集团也于2005年9月和本公司增发新股同步出售国有股319,680,182股。
2007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6.70元的价格发行了4,000,000,000股A股,发行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662.43亿元,该发行A股于2007年11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A股发行后,中国石油集团于2007年11月5日前持有的国有股已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A股。
股东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管,该法律规定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由股东会和中国政府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本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于2022年9月自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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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 -
31 储备和留存收益
(a) 储备
集团 | 公司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资本公积 | |||||||
1月1日余额 | 133,308 | 133,308 | 130,681 | 130,681 | |||
12月31日余额 | 133,308 | 133,308 | 130,681 | 130,681 | |||
法定盈余公积金(i) | |||||||
1月1日余额 | 237,802 | 224,563 | 226,710 | 213,471 | |||
留存收益转至储备 | 14,503 | 13,239 | 14,503 | 13,239 | |||
12月31日余额 | 252,305 | 237,802 | 241,213 | 226,710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 |||||||
1月1日余额 | 6,885 | 8,490 | 3,945 | 4,620 | |||
调整收购中油电能(附注42) | - | 7 | - | - | |||
1月1日余额(重述) | 6,885 | 8,497 | 3,945 | 4,620 | |||
安全生产费 | (138) | (1,612) | (297) | (675) | |||
12月31日余额 | 6,747 | 6,885 | 3,648 | 3,945 | |||
外币折算差额(ii) | |||||||
1月1日余额 | (29,522) | (31,774) | - | - | |||
外币折算差额 | (4,019) | 2,252 | - | - | |||
12月31日余额 | (33,541) | (29,522) | - | - | |||
其他储备 | |||||||
1月1日余额 | (108) | (2,260) | (10,787) | (10,369) | |||
调整收购中油电能(附注42) | - | 4,599 | - | - | |||
1月1日余额(重述) | (108) | 2,339 | (10,787) | (10,369) | |||
与非控制性权益的交易 | - | 503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6) | (97) | (2) | 8 | |||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212 | 76 | 304 | 327 | |||
现金流量套期(已扣除递延税项影响) | (8,111) | (1,893) | (54) | 153 | |||
收购中油电能(附注42) | (5,979) | - | - | - | |||
其他 | 113 | (1,036) | (305) | (906) | |||
12月31日余额 | (13,979) | (108) | (10,844) | (10,787) | |||
344,840 | 348,365 | 364,698 | 350,549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5 -
(i) 根据中国法规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必须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
润之10%转拨至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计提。转拨至法定盈余公积金应在分派股息予股东前进行。
法定盈余公积金仅可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拓展本公司的生产业务或增加本公司的资本。根据股东会通过决议案批准,本公司可将其法定盈余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并向现有股东按其原有持股量发行红股,或增加其现有所持股份之每股面值,但在该发行后盈余公积金之结余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ii) 外币折算差额包括折算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而形成的所有汇兑差额。
(b) 本公司留存收益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年初余额
年初余额 | 763,289 | 722,746 | |
本年综合收益总额 | 145,034 | 132,394 | |
转拨至储备 | (14,503) | (13,239) | |
分配的股利 | (82,360) | (78,699) | |
其他 | (29) | 87 | |
年末余额 | 811,431 | 763,289 | |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本公司可分配储备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留存收益的较低者。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可分配储备为人民币8,022.90亿元(2023年:人民币7,541.55亿元)。
32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初余额 | (5,003) | (5,004) | |
转入损益(附注12) | 5,977 | 444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19 | (443) | |
年末余额 | 1,093 | (5,00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6 -
抵销前递延所得税余额由以下项目组成: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应收款项及存货 | 11,827 | 12,824 | |
税务亏损 | 2,825 | 2,581 | |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及折旧折耗 | 5,632 | 3,418 | |
租赁负债 | 28,426 | 28,690 | |
弃置义务-预计负债 | 40,117 | 34,653 | |
其他 | 7,054 | 7,3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95,881 | 89,49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税务加速折旧 | 25,089 | 31,734 | |
使用权资产 | 26,093 | 26,508 | |
弃置义务-油气资产 | 9,660 | 5,529 | |
其他 | 33,946 | 30,7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 | 94,788 | 94,49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净额 | 1,093 | (5,003) | |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余额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65 | 18,1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672 | 23,130 | |
于2024年12月31日,由于相关的未来应税利润不是很可能实现,本集团的若干子公司并未对累计结转的可抵扣亏损合计1,354.95亿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2024年度发生的相关可抵扣亏损金额为65.91亿元。这些可抵扣亏损将于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及以后终止到期的金额分别为4.69亿元、
4.44亿元、3.23亿元、1.76亿元、1,340.83亿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7 -
33 资产弃置义务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初余额 | 144,299 | 142,081 | |
发生的义务(含重估) | 17,832 | 2,059 | |
偿还义务 | (5,660) | (5,624) | |
增加费用(附注10) | 5,470 | 5,722 | |
外币折算差额 | 78 | 61 | |
年末余额 | 162,019 | 144,299 | |
资产弃置义务与油气资产相关(附注16)。
34 养老金
本集团参与了多项养老金计划(附注3.1(f))。本集团2024年度支付的养老金费用为人民币237.09亿元(2023年:人民币220.72亿元)。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于界定供款计划中并无已没收供款可供本集团用于削减现有供款水平。
35 或有事项
(a) 银行和其他担保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重大借款担保或其他重大担保的事项。
(b) 环保责任
中国已全面颁布环保法规,该等法规均影响到油气运营。根据现有法规,管理层认为,除已计入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数额外,并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环保责任。
于2024年12月31日,已计入本合并财务报表与环保责任相关的资产弃置义务数额为1,620.19亿元(2023年:1,442.99亿元) (附注33)。
(c) 法律方面的或有事项
在报告期内,本集团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管理层相信本集团日常业务中一些非重大的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程序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d) 集团保险
本集团已对有些带有重要营运风险的资产进行有限保险,已购买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个人伤害、财产和环境损害而产生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购买雇主责任险。本集团其他未被保险保障而将来可能产生的责任对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于现时未能合理预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8 -
36 承诺事项
(a) 资本承诺款项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约但尚未执行的资本承诺款项主要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有关,金额为人民币208.78亿元(2023年:人民币60.50亿元)。资本承诺款项主要来自于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承诺。
(b) 勘探及采矿许可证
本集团每年需向自然资源部支付勘探和采矿许可证费用。2024年度该项费用为人民币4.51亿元(2023年:人民币5.16亿元)。
按现行政策规定,预计未来5年每年度需支付的金额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一年以内
一年以内 | 500 | 500 | |
一年至两年 | 500 | 500 | |
两年至三年 | 500 | 500 | |
三年至四年 | 500 | 500 | |
四年至五年 | 500 | 170 |
37 主要客户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收入 | 占总收入之 百分比 | 收入 | 占总收入之 百分比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 |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148,634 | 5 | 126,734 | 4 | |||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47,026 | 2 | 41,699 | 2 | |||
195,660 | 7 | 168,433 | 6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59 -
38 关联方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是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在中国注册,是中国政府直接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中国石油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82.62%(2023年:82.62%)。
(a) 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间有广泛的交易和业务联系。基于此等联系,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间的交易条款可能与其他关联方及非关联方之间的条款有所不同。
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是按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的,具体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与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了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本协议,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相互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工程技术服务、生产服务、物资供应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及金融服务。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相互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以下原则定价:(1)政府定价;或(2)无政府规定价格,则参照市场价格;或(3)如(1)和(2)的情况均不适用,则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格。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在2020年签订的总协议基础上重新签订了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新总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并自2024 年 1月1日起生效。此外,本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规定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4年1月1日生效。
在2000年签订的为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11年8月25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经补充协议修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期限与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相同,于2050年到期。双方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价格约每三年对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协商调整。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出具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确认函,双方对租赁土地的面积及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面积合计约11.42亿平方米的土地,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土地租赁面积及土地市场情况对土地总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租赁土地的年租金(不含税费)调整为约人民币56.73亿元。除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不变。该确认函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3年8月30日分别出具了确认函,双方对租赁土地的面积及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面积合计约11.34亿平方米的土地,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土地租赁面积及土地市场情况对土地总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租赁土地的年租金(不含税费)调整为约
57.24亿元。除租赁土地面积及租金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不变。该确认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60 -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17年8月24日签订了新房产租赁合同,该合同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年。双方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价格约每三年对租赁房产面积及租金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租金应确保不超过市场可比公允价格。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出具了房产租赁合同之确认函,对租赁房产的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总建筑面积合计约128.75万平方米的房产,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房屋租赁面积及市场情况对总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房屋租赁的年租金调整为约人民币7.13亿元。除租赁房产面积及租金外,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该确认函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3年8月30日分别出具了确认函,双方对租赁房产的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本公司同意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面积合计约161.31万平方米的房产,双方根据重新确认的房屋面积及市场情况对租金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将房屋租赁的年租金调整为约人民币8.93亿元。除租赁房产面积及租金外,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确认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如下:
? 产品销售指原油、炼油产品、化工产品和天然气的销售等。2024年度此类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572.95亿元(2023年:人民币1,585.45亿元)。
? 服务销售主要指提供与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相关的服务等。2024年度此类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29.84亿元(2023年:人民币102.02亿元)。
? 购买产品和服务主要指工程技术服务、生产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和物
资供应服务等。2024年度此类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4,867.18亿元(2023年:
人民币5,001.61亿元)。
? 资产购置主要指购买制造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2024年度此类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5.84亿元(2023年:人民币15.77亿元)。
? 利息收入为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取得的利息。2024年度利息收入
总额为人民币19.44亿元(2023年:人民币12.90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13.58亿元(2023年:人民币541.42亿元)。
? 利息支出及其他金融服务支出主要为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所取得
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和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所取得的保险服务所产生的保险费等。2024年度此支出总额为人民币38.28亿元(2023年:
人民币48.06亿元)。
? 于2024年12月31日,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取得的借款总额为人
民币1,488.78亿元(2023年:人民币1,485.14亿元)。
? 支付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是指:1)按照本集团与中
国石油集团达成的房屋与土地租赁合约计算并支付的租赁费用;2)根据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达成的其他租赁协议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包括所有租金、租赁服务费及行使购买选择的价格等)。2024年度,租金及其他款项合计为人民币61.48亿元(2023年:人民币65.99亿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61 -
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未结算金额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4,167 | 4,760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23,690 | 23,950 | |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49 | 16,268 | |
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 57,061 | 48,481 | |
合同负债 | 2,419 | 1,508 | |
租赁负债 | 94,398 | 96,005 | |
(b)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薪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 19,872 | 19,963 | |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 2,782 | 2,572 | |
22,654 | 22,535 | ||
(c) 与中国境内其他国有企业的交易
除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交易以外,本集团与其他国有企业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和购买;
? 资产购置;
? 资产租赁;及
? 银行存款与借款
上述交易是按照本集团的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
39 分部信息
本集团主要经营与石油相关的产品、服务与活动。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包括: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销售分部、天然气销售分部和总部及其他分部。公司管理层按照该划分评价分部经营业绩,并分配公司资源。各经营分部之间的销售主要按市场价格进行。此外,本集团根据具有相同风险的主体所在区域列示区域信息。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从事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销售和新能源业务。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从事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62 -
销售分部从事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
天然气销售分部从事天然气的输送和销售业务。
总部及其他分部从事资金管理、融资、总部管理、研究开发及为本集团其他经营分部提供商务服务。
每个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附注3所述之“主要会计政策概要”一致。
2024年度及2023年度的经营分部信息如下:
2024年 | 油气和 新能源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 销售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906,813 | 1,192,589 | 2,454,546 | 592,690 | 7,483 | 5,154,121 | ||||||
减:分部间销售 | (751,951) | (848,369) | (576,084) | (35,583) | (4,153) | (2,216,140) | ||||||
外部营业收入 | 154,862 | 344,220 | 1,878,462 | 557,107 | 3,330 | 2,937,981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88,277) | (29,119) | (18,037) | (5,919) | (1,857) | (243,209) | ||||||
包括: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减值损失 | (9,214) | (1,378) | (225) | (960) | - | (11,777) | ||||||
经营利润/(亏损) | 159,745 | 21,386 | 16,494 | 54,010 | (17,681) | 233,954 | ||||||
融资成本 | ||||||||||||
汇兑收益 | 12,726 | |||||||||||
汇兑损失 | (11,884) | |||||||||||
利息收入 | 8,799 | |||||||||||
利息支出 | (20,731) | |||||||||||
融资成本净额 | (11,090)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利润 | 5,160 | 153 | 1,282 | 9,873 | 2,176 | 18,644 | ||||||
税前利润 | 241,508 | |||||||||||
所得税费用 | (57,753) | |||||||||||
净利润 | 183,755 |
分部资产 | 1,528,189 | 491,892 | 588,405 | 219,427 | 1,553,818 | 4,381,731 | ||||||
其他资产 | 40,460 | |||||||||||
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 53,499 | 3,148 | 18,451 | 177,769 | 37,103 | 289,970 | ||||||
分部间抵销(a) | (1,959,410) | |||||||||||
总资产 | 2,752,751 | |||||||||||
资本性支出 | 227,633 | 33,489 | 7,188 | 4,300 | 3,239 | 275,849 | ||||||
分部负债 | 629,134 | 229,918 | 341,759 | 136,282 | 527,737 | 1,864,830 | ||||||
其他负债 | 85,917 | |||||||||||
分部间抵销(a) | (907,619) | |||||||||||
总负债 | 1,043,128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63 -
2023年 | 油气和 新能源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 销售 | 天然气 销售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894,847 | 1,221,161 | 2,527,059 | 561,191 | 7,039 | 5,211,297 | ||||||
减:分部间销售 | (748,315) | (884,978) | (534,421) | (27,249) | (3,522) | (2,198,485) | ||||||
外部营业收入 | 146,532 | 336,183 | 1,992,638 | 533,942 | 3,517 | 3,012,812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94,376) | (28,217) | (17,926) | (5,439) | (1,798) | (247,756) | ||||||
包括: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减值损失 | (21,793) | (32) | (85) | (368) | - | (22,278) | ||||||
经营利润/(亏损) | 149,091 | 36,936 | 23,962 | 43,044 | (17,171) | 235,862 | ||||||
融资成本 | ||||||||||||
汇兑收益 | 20,162 | |||||||||||
汇兑损失 | (20,906) | |||||||||||
利息收入 | 8,288 | |||||||||||
利息支出 | (24,063) | |||||||||||
融资成本净额 | (16,519)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利润/(亏损) | 4,553 | (43) | 1,580 | 9,980 | 2,468 | 18,538 | ||||||
税前利润 | 237,881 | |||||||||||
所得税费用 | (57,318) | |||||||||||
净利润 | 180,563 |
分部资产 | 1,496,561 | 517,096 | 613,381 | 200,258 | 1,601,964 | 4,429,260 | ||||||
其他资产 | 29,744 | |||||||||||
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 50,388 | 3,154 | 18,240 | 173,683 | 35,405 | 280,870 | ||||||
分部间抵销(a) | (1,980,899) | |||||||||||
总资产 | 2,758,975 |
资本性支出 | 248,433 | 16,383 | 4,673 | 4,050 | 1,854 | 275,393 | ||||||
分部负债 | 593,068 | 260,787 | 375,033 | 148,957 | 571,825 | 1,949,670 | ||||||
其他负债 | 97,121 | |||||||||||
分部间抵销(a) | (923,112) | |||||||||||
总负债 | 1,123,679 | |||||||||||
区域信息
营业收入 | 非流动资产(b)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中国大陆 | 1,974,200 | 2,002,281 | 1,946,107 | 1,886,881 | ||||
其他 | 963,781 | 1,010,531 | 181,670 | 184,104 | ||||
2,937,981 | 3,012,812 | 2,127,777 | 2,070,985 | |||||
(a) 分部间抵销主要是抵销分部间的往来及投资。(b)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除金融工具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64 -
40 母公司财务状况表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非流动资产 | ||||||
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 | 1,060,968 | 1,021,356 | ||||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 278,318 | 247,49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 | 173 | 167 | ||||
附属公司 | 268,098 | 268,098 | ||||
使用权资产 | 101,138 | 105,674 | ||||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737 | 84,7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55 | - | ||||
到期日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 1,567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1,803,054 | 1,727,520 | ||||
流动资产 | ||||||
存货 | 97,297 | 110,386 | ||||
应收账款 | 7,219 | 8,474 | ||||
衍生金融资产 | 15 | 33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64,739 | 68,06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7,556 | 10,031 | ||||
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 | 60 | 1,15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5,139 | 60,652 | ||||
流动资产总额 | 202,025 | 258,797 |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 261,125 | 256,048 | ||||
合同负债 | 59,194 | 62,178 | ||||
应付其他税款 | 34,857 | 46,717 | ||||
短期借款 | 63,753 | 125,327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33 | ||||
租赁负债 | 4,021 | 3,744 | ||||
流动负债总额 | 422,950 | 494,047 | ||||
流动负债净值 | 220,925 | 235,250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 1,582,129 | 1,492,270 |
权益 | ||||||
母公司股东权益: | ||||||
股本 | 183,021 | 183,021 | ||||
留存收益 | 31(b) | 811,431 | 763,289 | |||
储备 | 31(a) | 364,698 | 350,549 | |||
权益总额 | 1,359,150 | 1,296,85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6,941 | 41,447 | ||||
租赁负债 | 38,622 | 41,795 | ||||
资产弃置义务 | 122,300 | 107,1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313 | ||||
其他长期负债 | 5,116 | 4,728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222,979 | 195,411 | ||||
权益及非流动负债总额 | 1,582,129 | 1,492,27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65 -
41 财务报表的审批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8日经董事会审批通过。
4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 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 确定依据 | 自年初至合并日 | 2023年 | ||||
收入 | 净利润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 收入 | 净利润 | ||||||
中油电能 | 100.00% | 本公司与中油电能同受中国石油集团的最终控制且该 控制非暂时性 | 2024年 10月29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9,151 | 222 | - | 11,076 | 270 |
中油电能成立于2017年10月19日,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和供应以及电力能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2024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庆油田收购中油电能100%股权交易的议案》。根据议案,大庆油田同意收购及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同意出售中油电能100%权益。本次交易之后,本集团持有中油电能股权比例为100%。本次业务重组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9.79亿元并构成权益性交易。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中油电能 | ||||
合并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流动资产 | 4,848 | 4,628 | ||
总资产 | 6,604 | 6,578 | ||
流动负债 | 798 | 1,030 | ||
总负债 | 1,419 | 1,655 | ||
所有者权益 | 5,185 | 4,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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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66 -
为了充分反应公司的油气勘探生产活动,本公司参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修正第2010-03号开采活动-石油和天然气(第932号主题):油气储量估计和披露(会计准则汇编修订第932号主题开采活动-石油和天然气或“ASC932”)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应的披露要求,此部分提供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及本集团按权益法投资主体的油气勘探及开发成本,及与油气生产活动相关的经营业绩的补充信息。
下文列示的补充信息包括:本集团的油气证实储量估计,有关资本化成本的历史成本信息,取得成本、勘探和开发活动的成本支出,油气生产活动经营业绩,经折现的未来预计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经折现未来净现金流量的标准化度量的变化。
“其他”地区包括的油气生产活动主要位于加拿大、哈萨克斯坦和乍得等国家。本集团应占权益法投资主体所拥有的储量相对较小,故与此相关的信息以境内外合计数进行列示。
证实油气储量估算
证实油气储量很难予以准确计量。储量估算受许多因素影响,包括与油气油藏动态相关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需要由工程师分析所获得的数据以及油价和其他经济因素来进行评估。任何时候这些估计的可靠性都取决于技术和经济数据的质量和数量、油气储层的产能以及工程判断。因此,在一个油气储层的生产期,储量估算会因获得更多数据而予以修正。当发现一个商业油气储层时,证实的储量最初是根据第一口井或第一批井的有限数据估计的。后续获得的数据可以更有效地判断油气储层的规模,而更多的产能、试井和工程研究均可能提高储量估算的可靠性。科技技术的发展,通过一些更先进的开发技术,例如采用注水或增产生产技术(或一并采用),有可能提高储量。
证实油气储量是指自给定日期至合同约定权利到期日(除非有证据合理保证该权利能够得到延期),通过地球科学和工程数据的分析,采用确定性评估或概率性评估,以现有经济条件、作业方法和政府监管条件下,可以合理确定已知油气储层经济条件可采的原油、天然气的估计量。
现有的经济条件包含确定一个油气储层经济生产能力的价格和成本。除非由合同约定,该价格是指在本报告期截止日以前的十二个月的算术平均价格,每个月价格确定为该月第一天的价格,但不包括基于未来条件做出的价格调整。成本即期末采用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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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67 -
证实已开发油气储量是指:
a.利用现有设备和作业方法,或者开采储量所需的开发设备成本明显低于钻探一口新井所需成本,可从现有油气井中进行开采的储量。
b.当通过除油气井开采外的其他方式进行开采,利用储量估计时点已安装的开采设备和基础设施可开采的储量。
证实未开发储量指在尚未钻井的矿区或利用现有油井仍需较大资本支出的地区已证实的储量。
在中国境内,有关税收、收费和矿区使用费是一种税收机制,均以现金支付。我们披露的证实储量包括为最终生产和销售这些储量而支付的税收、收费和矿区使用费。
于2023年12月31日所有的证实储量估计乃按照独立工程顾问DeGolyer andMacNaughton, McDaniel & Associates, Ryder Scott,GLJ编制或审阅的报告厘定。 于2024年12月31日,境外部分(除蒙古国)油气资产的证实储量估计乃按照独立工程顾问DeGolyer and MacNaughton, McDaniel & Associates, Ryder Scott,GLJ和TetraTech RPS编制的报告厘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境内和蒙古国油气资产的证实储量估计乃公司自评估结果,并委托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组织外部专家,对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以及大庆、吉林、华北、大港、青海、长庆等6家地区公司进行过程审查并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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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68 -
以下为各期间证实原油及凝析油及天然气净储量的估计数字,以及已开发及未开发的证实净储量的变化:
原油及凝析油 | 天然气 | 合计 | ||||
(百万桶) | (十亿立方英尺)尺) | (百万桶油当量) | ||||
证实已开发及未开发储量 | ||||||
本集团: | ||||||
于2022年12月31日的储量 | 6,418 | 73,453 | 18,661 | |||
变化调整: | ||||||
购入 | - | - | - | |||
对以前估计的修正 | (14) | (2,234) | (386) | |||
提高采收率 | 119 | 136 | 141 | |||
扩边和新发现 | 633 | 6,371 | 1,695 | |||
出售 | - | - | - | |||
产量 | (937) | (4,932) | (1,759) | |||
于2023年12月31日的储量 | 6,219 | 72,794 | 18,352 | |||
变化调整: | ||||||
购入 | ||||||
对以前估计的修正 | 207 | (1,125) | 20 | |||
提高采收率 | 119 | 142 | 142 | |||
扩边和新发现 | 580 | 6,136 | 1,602 | |||
出售 | - | - | - | |||
产量 | (942) | (5,133) | (1,797) | |||
于2024年12月31日的储量 | 6,183 | 72,814 | 18,319 |
证实已开发储量: | ||||||
2023年12月31日 | 5,240 | 41,381 | 12,137 | |||
2024年12月31日 | 4,991 | 41,588 | 11,922 | |||
证实未开发储量: | ||||||
2023年12月31日 | 979 | 31,413 | 6,215 | |||
2024年12月31日 | 1,192 | 31,226 | 6,397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证实已开发及未开发储量 | ||||||
2023年12月31日 | 155 | 577 | 252 | |||
2024年12月31日 | 138 | 574 | 2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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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69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和应占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证实已开发及未开发储量合计为185.52亿桶油当量(2023年:186.04亿桶油当量),其中原油及凝析油为63.21亿桶(2023年:63.74亿桶),天然气为733,884亿立方英尺(2023年:733,710亿立方英尺)。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证实已开发与未开发储量中,54.43亿桶的原油及凝析油储量(2023年:54.75亿桶)与715,961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储量(2023年:
713,834亿立方英尺)位于中国大陆;7.40亿桶的原油及凝析油储量(2023年:7.44亿桶)与12,180亿立方英尺天然气储量(2023年:14,110亿立方英尺)位于中国大陆以外。
资本化成本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取得成本及生产性资产 | 2,438,122 | 2,315,123 | ||
辅助设施 | 545,029 | 525,758 | ||
在建工程 | 112,476 | 120,295 | ||
资本化成本合计 | 3,095,627 | 2,961,176 | ||
累计折旧、折耗及摊销 | (2,107,715) | (1,984,625) | ||
资本化成本净值 | 987,912 | 976,551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资本化成本净值 | 18,985 | 21,456 | ||
取得成本、勘探和开发活动的成本支出
2024年 | ||||||
中国大陆 | 其他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矿区权益 | 365 | 518 | 883 | |||
勘探成本 | 43,066 | 442 | 43,508 | |||
开发成本 | 143,645 | 22,534 | 166,179 | |||
合计 | 187,076 | 23,494 | 210,570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取得成本、勘探和开发成本 | - | 1,784 | 1,7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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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70 -
2023年 | ||||||
中国大陆 | 其他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矿区权益 | 175 | 2,301 | 2,476 | |||
勘探成本 | 46,434 | 447 | 46,881 | |||
开发成本 | 162,083 | 23,178 | 185,261 | |||
合计 | 208,692 | 25,926 | 234,618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取得成本、勘探和开发成本 | - | 2,502 | 2,502 | |||
油气生产活动经营业绩
2024年度及2023年度的油气生产活动经营业绩列示如下。营业收入额包含销售给第三方和分部间的销售(基于公平交易价格),为扣除增值税后的净额。资源税、石油特别收益金和其他生产税费包含在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中。所得税费用以适用法定税率计算,反映了各自年度的税收扣除和抵减。
2024年 | ||||||
中国大陆 | 其他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营业收入额 | ||||||
第三方销售 | 73,569 | 77,291 | 150,860 | |||
分部间销售 | 509,184 | 35,624 | 544,808 | |||
582,753 | 112,915 | 695,668 | ||||
除税外生产成本 | (151,166) | (18,063) | (169,229) | |||
勘探费用 | (20,418) | (444) | (20,862)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36,173) | (24,539) | (160,712) | |||
除所得税外的其它税赋 | (56,211) | (8,444) | (64,655) | |||
资产弃置义务增加费用 | (5,184) | (286) | (5,470) | |||
所得税费用 | (38,961) | (18,445) | (57,406) | |||
生产活动经营业绩 | 174,640 | 42,694 | 217,334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生产活动经营业绩的利润 | - | 4,471 | 4,471 | |||
本集团和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生产活动经营业绩的利润合计 | 174,640 | 47,165 | 221,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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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71 -
2023年 | ||||||
中国大陆 | 其他 | 合计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营业收入额 | ||||||
第三方销售 | 69,953 | 70,764 | 140,717 | |||
分部间销售 | 524,435 | 28,871 | 553,306 | |||
594,388 | 99,635 | 694,023 | ||||
除税外生产成本 | (146,043) | (14,416) | (160,459) | |||
勘探费用 | (20,315) | (449) | (20,764) | |||
折旧、折耗及摊销 | (167,122) | (27,522) | (194,644) | |||
除所得税外的其它税赋 | (77,956) | (9,074) | (87,030) | |||
资产弃置义务增加费用 | (5,383) | (339) | (5,722) | |||
所得税费用 | (35,172) | (24,488) | (59,660) | |||
生产活动经营业绩 | 142,397 | 23,347 | 165,744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生产活动经营业绩的利润 | - | 3,189 | 3,189 | |||
本集团和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生产活动经营业绩的利润合计 | 142,397 | 26,536 | 168,933 | |||
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有关油气证实储量的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按估计本集团油气证实储量时使用的价格、期末成本、与现有油气证实储量有关的现行法定税率以及10%的年折现率计算得出。增值税从“未来现金流量”中扣减。企业所得税包含在“未来的所得税费用”中。其他税费作为生产税费,包含在“未来生产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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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72 -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有关油气证实储量的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列示如下: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于2024年12月31日 | |
未来现金流量 | 6,074,473 |
未来生产费用 | (2,334,275) |
未来开发费用 | (678,627) |
未来的所得税费用 | (592,170) |
未来的净现金流量 | 2,469,401 |
以10%折现率估计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 | (951,811) |
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 | 1,517,590 |
人民币 | |
本集团: | |
于2023年12月31日 | |
未来现金流量 | 6,200,288 |
未来生产费用 | (2,216,219) |
未来开发费用 | (613,943) |
未来的所得税费用 | (752,434) |
未来的净现金流量 | 2,617,692 |
以10%折现率估计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 | (1,043,450) |
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 | 1,574,242 |
于2024年12月31日有关油气证实储量的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中,人民币14,431.95亿元(2023年:人民币15,165.04亿元)位于中国大陆;人民币
743.95亿元(2023年:人民币577.38亿元)位于中国大陆以外。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经折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
2024年12月31日 | 4,875 |
2023年12月31日 | 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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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及天然气勘探及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百万为单位)
- 273 -
经折现未来现金净流量的标准化度量的变化
本集团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折现净现金流量标准化度量的变化列示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本集团
本集团 | |||
年初金额 | 1,574,242 | 1,757,630 | |
减去生产成本后的油气产品销售及转让 | (437,714) | (423,258) | |
价格及生产成本及其他的净变化 | (139,983) | (140,004) | |
扩边、新发展及提高采收率 | 218,832 | 239,703 | |
开发成本支出 | 50,764 | 56,829 | |
前期数量估计修正 | 2,447 | (50,395) | |
折现增值 | 160,422 | 173,570 | |
所得税的净变化 | 88,580 | (39,833) | |
购入出售现金流净变化 | - | - | |
年末金额 | 1,517,590 | 1,574,242 | |
公司信息
董事会
董事长: 戴厚良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侯启军非执行董事: 段良伟 谢 军执行董事、总裁: 黄永章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任立新 张道伟独立非执行董事: 蒋小明 张来斌 何敬麟
阎 焱 刘晓蕾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王 华监事会
主席: 周 松监事: 赵 颖 蔡 勇职工代表监事: 李战明 金彦江
方 庆 王斌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朱国文 万 军 王 华李汝新 何江川 江同文
杨卫胜 沈复孝授权代表黄永章 王 华核数师
境外核数师 | 境内核数师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毕马威大楼8层 |
公司法律顾问
中国香港法律顾问
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13楼
中国境内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100020
公司香港代表处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3705室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铺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总行)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总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25号 西城区复兴路内大街23号(总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北京分行) 西城区金融街甲27号(总行营业部)
公司刊物
公司年报可在下列地址索取:
中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007电话:86(10)5998 2622传真:86(10)6209 9557中国香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3705室
电话:(852)2899 2010
传真:(852)2899 2390股东亦可以从本公司互联网网址浏览或下载本公司年度报告:
www.petrochina.com.cn。
投资参考资料
如欲查询有关本公司的其他资料,请联络本公司香港代表处。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同时备置于北京本公司总部以供监管机构及股东依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参阅:
1、载有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亲笔签署的2024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核数师盖章、注册核数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正本。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报告期内在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上发布的所有中英文公告原稿。
6、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认真审阅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认为该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戴厚良 | 侯启军 | 段良伟 | 黄永章 | 任立新 |
谢 军 | 张道伟 | 蒋小明 | 张来斌 | 何敬麟 |
阎 焱 | 刘晓蕾 | 周 松 | 赵 颖 | 蔡 勇 |
李战明 | 金彦江 | 方 庆 | 王斌全 | 朱国文 |
万 军 | 王 华 | 李汝新 | 何江川 | 江同文 |
杨卫胜 | 沈复孝 |
2025年3月28日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