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织构架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股东监事1名、职工监事1名。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工作。
2024年1月16日,因工作变动,监事马春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补朱宏光先生为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监事朱宏光先生、职工监事张宏伟先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调动优势资源,稳妥推进主营业务,积极拓宽产业布局,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呈现稳步发展态势。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933.05万元,同比下降
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47.92万元,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比下降35.78%,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比下降35.79%。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04,336.27万元,同比增长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333,619.83万元,同比增长4.51%。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 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 时间 | 议案 |
九届二十一次 | 2024年1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九届二十二次 | 2024年2月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九届二十三次 | 2024年4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6、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8、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9、审议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监察和责任追究主要工作计划》的议案 | ||
10、审议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 ||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九届二十四次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九届二十五次 | 2024年5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九届二十六次 | 2024年6月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审议《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7.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8.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9.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九届二十七次 | 2024年8月1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九届二十八次 | 2024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以上会议决议及具体内容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监督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规范运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二)对财务活动监督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全过程进行跟踪监察,对审议程序进行严谨核查,助力公司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落实国资预算资金国有权益转化,以10.92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发行A股股票101,788,101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综上,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能够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的督导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五、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继续提高学习能力,积极参加监管层等机构组织的培训,提高监事会监督管理水平,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发挥更好的作用。
特此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