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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临2025-010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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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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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益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龙,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益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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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大信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为427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3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6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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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