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三、附件……………………………………………………………第11—14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2页
(三)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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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4-82号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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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恒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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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号)的核准,公司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129,5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3,695,275.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99,515.1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4,395,759.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0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2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145,439.5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124,568.66利息收入净额B23,522.98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2,099.32利息收入净额C2378.08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26,6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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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901.0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E22,672.66应结余募集资金F=A-D1+D2-E0.00实际结余募集资金G0.00差异H=F-G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1年10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传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11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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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转入恒润环锻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天风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4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全部转入恒润传动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天风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6月,公司在履行完审议程序后,将恒润环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恒润环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恒润传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临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672.66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恒润环锻、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恒润传动、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378899991013000189022
0.00恒润股份、已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100788010000024110.00恒润股份、已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32050161613800000519
0.00恒润股份、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3930006820130001735840.00恒润股份、已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10078801600002413
0.00恒润环锻、已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320501616138000005200.00恒润环锻、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临港支行
3930006840130001734730.00恒润传动、已注销合计--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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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68.05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至新项目的情况,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三(七)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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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7,369.53145,439.58145,439.5824,771.98149,340.643,901.06---13,251.5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①:2022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实施地由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变更为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和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金昌路西,青祝运河南地块共同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同时公司拟增加新地块与原实施地点共同实施该项目,相关建设工作周期有所延长。基于以上原因考虑,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截至2023年12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所建设的厂房、采购的主要设备等已投入使用,但因市场环境变化与行业需求下滑等原因,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拟不再对本项目继续进行投入。注②:2022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实施地由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变更为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金昌路西,青祝运河南地块的地块上进行实施。截至2023年12月,本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投入完成。注③:“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阶段性投入生产及销售,由于此项目尚处起步阶段和风电市场竞争影响,本年度尚未实现盈利。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④: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由于“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所建设的厂房、采购的主要设备等已投入使用,但因市场环境变化与行业需求下滑等原因,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决定不再对本项目继续进行投入。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27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5,708,972.78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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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结余金额为20,616.71万元。2022年以来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启动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的主要海上风电客户订单需求减少,海上风电法兰产品毛利率较高峰期出现下滑;近年来由于技术革新及降本需求,大兆瓦风电设备向轻量化迈进,以往12MW以上风电机组预估需要用到10米以上直径的风电塔筒法兰,目前8米左右直径的风电塔筒法兰也能用于12MW及以上风电机组。公司现有风电法兰的生产能力已经足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阶段性需求。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拟不再继续投入。“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结余金额为1,851.92万元,由于本项目募集资金因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产生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且该项目存在部分尾款尚未支付,结算支付周期较长,导致本项目募集资金存在结余。“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结余金额为204.04万元,由于本项目募集资金因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产生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导致本项目募集资金存在结余。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68.05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27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注:上表中“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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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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