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