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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的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企业需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对本公司损益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调整前)变更影响2023年(调整后)
营业成本114,854,011,381.8036,989,504.64114,891,000,886.44
销售费用2,041,632,176.14-36,989,504.642,004,642,671.5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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