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凯盛新能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4.2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5,666.87万元,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442.66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凯盛新能 | 600876 | 洛阳玻璃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凯盛新能 | 01108 | 洛阳玻璃股份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红照 | 赵志明 |
联系地址 |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电话 | 86-379-63908858 | 86-379-63908833 |
传真 | 86-379-63251984 | 86-379-63251984 |
电子信箱 | tnedm@zhglb.com | ksxnzqb@zhglb.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包括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前板玻璃(超白压花玻璃)、光伏双玻组件背板玻璃。目前,公司已在华东、华中、华北及西南地区建立了七大智能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产光伏玻璃原片产能4550吨/日;现有深加工前板、背板生产线47条,年产量约3.4亿平方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12,305,210,394.10 | 12,427,698,664.06 | -0.99 | 10,565,902,91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017,221,146.89 | 4,627,151,466.55 | -13.18 | 4,232,430,907.35 |
营业收入 | 4,594,447,303.71 | 6,595,249,704.60 | -30.34 | 5,030,111,246.2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547,588,888.51 | 6,534,389,316.50 | -30.41 | 5,006,346,93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9,930,319.66 | 394,720,559.20 | -254.52 | 409,038,65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1,525,159.19 | 191,660,805.24 | -434.72 | 101,741,061.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894,521.10 | 143,506,267.94 | -374.48 | -398,045,232.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1 | 8.91 | 减少23.02个百分点 | 10.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61 | -254.10 | 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61 | -254.10 | 0.63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437,775,429.95 | 1,541,047,888.72 | 715,925,865.68 | 899,698,119.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53,117.41 | -48,428,709.52 | -192,509,769.63 | -362,638,72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261,251.99 | -56,285,092.96 | -205,723,924.35 | -370,254,889.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87,649.98 | 55,720,899.62 | -61,350,384.10 | -313,877,386.6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438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699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70,000 | 249,238,789 | 38.60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11,195,912 | 17.22 | 0 | 质押 | 55,597,956 | 国有法人 |
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0 | 63,835,499 | 9.8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0 | 38,853,812 | 6.02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 | 0 | 29,515,000 | 4.57 | 0 | 无 | 国有法 |
司 | 人 | ||||||
洛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0 | 4,856,726 | 0.75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90,144 | 1,945,151 | 0.3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林先玮 | 541,400 | 1,824,500 | 0.2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542,674 | 0.2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杨武成 | 0 | 1,454,472 | 0.23 | 0 | 质押 | 1,454,472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洛玻集团与中研院、凯盛科技集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94,447,303.71元,同比减少2,000,802,400.89元;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780,692,005.68元,同比减利1,281,562,422.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9,930,319.66元,同比减利1,004,650,878.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94元。资产负债率为64.45%,较 2023年末上升5.11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