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17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四会富仕 | 股票代码 | 30085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倩怡 | 何小国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基地2号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基地2号 | ||
传真 | 0758-3527308 | 0758-3527308 | ||
电话 | 0758-3106018 | 0758-3106018 | ||
电子信箱 | stock@fujipcb.cn | stock@fujipcb.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在电子产品中起着支撑与互连的重要作用。公司印制电路板产品类型丰富,除单/双面板、多层板以外,产品类型覆盖HDI板、厚铜板、陶瓷基板、刚挠结合板、埋嵌铜块板、高频高速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等领域。公司以“高品质、高可靠、短交期、快速响应”为市场定位,产品下游应用以工业控制和汽车电子领域为主,报告期上述领域的收入占比合计达80%以上,其中工业控制领域营收占比长期保持在60%以上,主要客户以日系工控领域的知名企业为主,包括日立、松下、欧姆龙、安川电机、山洋电气等。公司在PCB中小批量板领域经营多年,坚持品质第一的生产理念,建立符合客户要求的生产、品控系统,从原材料采购、标准化作业、柔性化生产、信息化管理、信赖性检测等方面持续打造稳定的产品供应体系。以多品种、快交期、好品质、优服务驰名,通过长期的市场应用表现,赢得越来越多终端客户的认可,并被CPCA评为内资PCB企业“快板/样板”特色产品主要企业。
公司持续推动研发投入,应用于通信的高频高速板,新能源汽车的大电流、高散热的嵌埋铜块电源基板、金属基基板、陶瓷基板、刚挠结合板、超厚铜(≥6OZ)基板、陶瓷基板、以及应用于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领域产品相继量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增长,持续增强与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的合作黏性,奠定了公司在多品类高品质PCB供应商中的市场地位。
根据CPCA发布的中国电子电路排行榜,在内资PCB百强中,公司2019年排名第48位,2020年排名第44位,2021年排名第35位,2022年排名第26位,2023年排名第25位,行业排名逐年上升,并被评为第五届中国电子路行业优秀企业。随着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公司的竞争地位不断增强。公司是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等联合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理事单位、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GPCA)会长单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2,626,515,114.01 | 2,386,894,799.56 | 10.04% | 1,669,730,639.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08,940,491.98 | 1,516,552,071.62 | 6.09% | 1,231,794,327.31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1,413,177,742.43 | 1,314,691,441.77 | 7.49% | 1,218,954,13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284,857.56 | 204,400,910.45 | -31.37% | 225,593,22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1,661,295.03 | 190,484,939.54 | -36.13% | 217,245,875.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532,223.77 | 235,876,462.36 | 3.25% | 317,699,325.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2 | 2.01 | -44.28% | 2.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2 | 1.99 | -43.72% | 2.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07% | 15.16% | -6.09% | 19.96%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1,831,571.63 | 331,260,602.40 | 384,944,842.90 | 375,140,725.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338,300.32 | 43,290,006.89 | 33,145,821.61 | 17,510,72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978,036.66 | 35,609,802.31 | 31,209,111.08 | 12,864,344.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575,617.07 | 49,499,250.46 | 79,193,684.89 | 53,263,671.3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86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04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56% | 56,346,19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四会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0% | 15,246,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3% | 13,857,4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刘天明 | 境内自然人 | 2.60% | 3,709,912.00 | 2,782,434.00 | 不适用 | 0.00 | ||||
温一峰 | 境内自然人 | 2.60% | 3,709,894.00 | 2,782,421.00 | 不适用 | 0.00 | ||||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80% | 1,136,0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刘庆华 | 境内自然人 | 0.42% | 594,74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邓永福 | 境外自然人 | 0.37% | 529,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王玉琴 | 境外自然人 | 0.36% | 509,54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王雪芳 | 境内自然人 | 0.24% | 343,03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24年7月10日,为巩固对公司共同控制权的持续稳定,刘天明、温一峰和黄志成以及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会明诚”)、四会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诚同创”)、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鸣投资”)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日生效,至2025年7月13日终止。 2、公司股东刘天明持有四会明诚 26.94%股权、持有天诚同创95.0%股权且为该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一鸣投资33,33%股权; 3、公司股东温一峰持有四会明诚27.02%股权、持有天诚同创2.47%股权、持有一鸣投资33.34%股权; |
4、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天明先生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黄倩怡女士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时任监事会主席付艳华女士、监事陈双艳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林淑婷女士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时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谭丹、刘家平、方浩东、曹益坚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及其关联方和刘天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志成先生、温一峰先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持有人会议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3)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此外,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人交易相关提案时无需回避。综上所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5、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四会富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6月26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后于2024年8月21日公告提前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四会富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4年12月5日届满,可解锁分配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员工自有资金部分:
875,4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公司激励基金部分的5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91,8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合计1,167,2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1%。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76号),公司2023年度未达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的出资部分对应的291,816股标的股票收益归属于公司;员工的自有资金出资部分对应的875,448股标的股票售出后按照持有人出资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52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1,413,177,742.43元,较2022年度增长15.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284,857.56元,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在2024年的影响金额为-233,845.41元,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各期业绩考核指标计算,公司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40,051,012.15元,较2022年度下降38.94%。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待解锁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12月5日第二批解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激励基金的出资部分收益全部归属于上市公司。
3、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571,4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142,8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5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回购价格上限由35.00元/股调整为24.83元/股。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640,100股,回购总金额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5,4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610,9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7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32.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41,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2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41,717.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17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天明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