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33,836,140.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687,487,025.6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85,399,93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18,530股A股股份,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
数为1,746,481,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6,059,16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如股东有其他要求的,与其协商办理)。港币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56,059,168.00 | 1,499,851,861.20 | 998,057,743.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33,836,140.10 | 3,273,962,683.84 | 2,538,234,930.9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5,687,487,025.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453,968,772.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248,677,918.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453,968,772.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37.1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