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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8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7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环境云”)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W100043710825032700001),借款金额600万元,使用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根据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及沈刚先生分别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合同编号分别为:BZ031525000472、BZ031525000470)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均为人民币600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1,500万元(不包含在本次董事会前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额度)。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

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8)。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W7ME78住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倬主营业务:云计算软硬件,数据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10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295.936,411.52
负债总额5,374.437,487.72
净资产-78.50-1,076.20
资产负债率101.48%116.79%
项目2023年 (经审计)2024年1-10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934.07699.77
利润总额86.59-850.96
净利润36.95-997.70

经查询,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苏州分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环境云

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刚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证责任。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

5、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523.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7%。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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