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45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预计共计409,623,658.5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2,036,841,107.89元转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峰环境 | 601827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钱静 | 朱用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建桥大道3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建桥大道3号 |
电话 | 023-88056827 | 023-88056827 |
传真 | 023-88055511 | 023-88055511 |
电子信箱 | zqb@cseg.cn | zqb@cseg.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是我国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进一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步提升,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全年实现GDP增长5%,经济总量首次站上130万亿元新台阶。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统筹阐述并确立了美丽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显示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战略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长期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要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正式颁布,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利用目标,并明确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持续发展。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大会公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报告期内国务院发改委还颁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
各项政策从技术标准、环保要求、产业准入等多个方面持续推动了垃圾焚烧和固废处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行业的规范化、智能化以及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持。报告期内,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县域垃圾收转运和焚烧处理能力建设正在有序展开,乡村区域污染治理工作也在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垃圾焚烧等固废处理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国内绿色清洁和低碳发展实践日益深入,零碳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持续提速,工业生产能耗不断优化,推动储能、供能(热)市场蓬勃发展。国内固废处理相关技术、工艺和业务模式的发展也呈现日新月异的局面,各类自动化、智能化、高效系统化方案正逐步得到广泛重视和应用。随着国内固废行业发展进入成熟期,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增量持续缩减。国内产能正全面出海,寻找国际市场机遇,距离相对较近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国内企业竞争的热点区域。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和产品输出、工程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国际市场上拓展业务范围。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法规、市场及经济环境和文化方面的差异也给国内企业的国际化拓展和运营带来了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项目投资、工程建造、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以及运营管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理服务。公司凭借完善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以及优秀的国际业务拓展能力,持续深耕做强垃圾焚烧主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军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以BOT、PPP等模式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7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61,450吨/日。公司的技术及装备已应用于国内外260个垃圾焚烧项目、419条焚烧线,设计垃圾处理能力合计超过23万吨/日。公司积极围绕固废产业链实施主业延伸,开拓垃圾焚烧供热供能业务,餐厨(厨余)、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矿业废水处理、焚烧飞灰和炉渣资源化利用等上下游业务。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合资公司拓展工商业储能等新能源业务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23,747,277,803.69 | 25,282,652,886.79 | -6.07 | 23,612,883,505.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180,319,999.10 | 10,451,984,429.65 | 6.97 | 9,640,998,832.14 |
营业收入 | 5,990,858,284.04 | 6,026,662,036.04 | -0.59 | 6,023,262,18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8,131,335.41 | 1,165,816,477.20 | 0.20 | 1,139,294,719.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55,326,043.68 | 1,137,810,027.34 | 1.54 | 1,116,350,31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3,741,786.17 | 2,372,203,370.67 | -13.42 | 1,949,453,4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3 | 11.67 | 减少0.84个百分点 | 12.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69 | 1.45 | 0.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69 | 1.45 | 0.68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52,379,862.78 | 1,579,292,868.29 | 1,385,907,868.71 | 1,473,277,68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0,068,679.26 | 276,225,130.71 | 343,745,582.55 | 158,091,942.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85,713,194.92 | 275,835,140.41 | 336,552,750.61 | 157,224,957.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8,385,381.93 | 400,802,183.84 | 445,566,049.36 | 478,988,171.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03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46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 0 | 736,099,000 | 44.0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85,978,400 | 11.12 | 0 | 质押 | 92,989,200 | 国有法人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34,700 | 149,554,400 | 8.9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1,725,000 | 6.0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 61,035,000 | 3.65 | 0 | 无 | 国有 |
份有限公司 | 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205,907 | 30,000,000 | 1.79 | 0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606,805 | 13,797,933 | 0.83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重庆市涪陵页岩气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179,000 | 0.6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0,140 | 6,995,700 | 0.42 | 0 | 无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87,300 | 6,387,300 | 0.38 | 0 | 无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K三峰01 | 240410.SH | 2025-12-14 | 200,000,000 | 3.04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K三峰R1 | 241970.SH | 2027-11-18 | 150,000,000 | 2.26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K三峰02 | 242083.SH | 2027-12-6 | 350,000,000 | 2.02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K三峰03 | 242610.SH | 2028-03-14 | 300,000,000 | 2.30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21三峰环境 GN001 | 132100164 | 2024-12-24 | 0 | 3.01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 |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兑付 “GK三峰01”2024年度利息6,080,304元。 |
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兑付利息金额3010万元整。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0.21 | 55.82 | -1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155,326,043.68 | 1,137,810,027.34 | 1.54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34 | 0.27 | 28.03 |
利息保障倍数 | 6.42 | 5.73 | 11.93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共实现营业收入599,085.83万元,同比下降0.59%,剔除2023年、2024年一次性影响因素后,同口径增长0.30%;实现归母净利润116,813.13万元,同比增长0.20%,同口径增长7.0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2,374,727.78万元,归母净资产1,118,032.0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