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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吉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金融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吉恒,男,历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基础部教师、经济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外部监事,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 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
王吉恒6600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2项;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议题共11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2次股东大会。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3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配合,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走访调研共15天。在此期间,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6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王吉恒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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