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耿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耿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喻子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喻子达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喻子达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保障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继伟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委员调整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周新黎女士(独立董事)、楼永辉先生(独立董事)、李继伟先生(独立董事)三人,其中周新黎女士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
耿鹏先生简历耿鹏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专业工学学士,现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MBA。2004年至2013年分别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9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孙公司赛特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耿鹏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