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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楼永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楼永辉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为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2007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1月2020年12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相关资料。本人在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严谨行使表决权,在会后主动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楼永辉55002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相关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领取薪酬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财务信息对外报出、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决策。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财务信息披露等事宜进行有力监督。

3、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持续监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任职的情形。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针对补选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核查,确保候选人具备完全的独立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挥事前监督职能,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多维度沟通,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年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利用法律专业背景组织相关培训;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现场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治理以及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客观公正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可能发生的法律争议与风险,对解决争议及防范风险提供意见与建议。本人审核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确认计划的制定合法合规、计划参与对象具备相应资格,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激励核心员工,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楼永辉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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